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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上海开始 ...

  •   当天晚上,我便留宿在李公馆。
      在我看来这是理所应当,既然已经是情妇,当然应该住在李公馆里。后来我才知道,虽然李超凡有过许多女人,能够在李公馆过夜的,我还是第一个。
      我并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一点,我确实小有姿色,但与那些美貌动人的影星比起来,还是差得多了。
      我开始公然以李超凡的情妇身份出出入入,公寓里的东西也都搬了过来。我不知他什么时候会抛弃我,不过我的计划早已经在进行当中了。
      我每天用一种淡紫色的口红涂沫嘴唇,这支口红是妈妈特制的,里面暗□□药。当我与李超凡亲吻之时,毒药就悄悄地进入他的身体之中。
      我知道我同样是处身于危险中,他吸入毒药之时,我也同样在吸食着毒药,而且比他吸入得更多。虽然我在事前服过解药,但解药是来自妈妈的,我并不知她给我的是否真是解药。
      其实身为一个杀手,无论她是否成功,命运都是一样。等待她的永远是死亡这一条路,杀死了对方,却无法逃脱对方手下的追杀。如果没有杀死对方,那也许反而不会死,但可能会四肢残损地苟延残喘。
      因而就算妈妈给我的并非是解药,我也不会怨恨她。每个人的命运大概是从生下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的命运显然就是等待夭折的这一天。
      不久后,李超凡便开始准备西域之行。
      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听见他与手下的对话,“他已经准备妥当了吗?”
      “是!他带了一支考察队,已经从西安出发了。”
      两人同时看见我的身影,李超凡立刻换了一幅甜蜜的面孔,搂住我的肩膀说:“我们去西部旅行吧!”
      我猜测他所说的“他”必然是妈妈所说的那个洋人斯坦因,我故意皱起眉头:“西部有什么好去的?穷山恶水,蛮荒之地,一点儿也不好玩!”
      他笑咪咪地亲了亲我的额头,肉麻当有趣地说:“只要有我在你身边,地狱也会变成天堂。”
      我用力咽了口口水,努力压下翻胃的感觉,“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马上!”
      我怔了怔,不用那么急吧?
      但他已经拉着我向楼下跑去。我一边跌跌撞撞地走下楼梯一边抗议:“我还没有收拾衣服呢!”
      他笑道:“不必收拾了,你还怕没有衣服给你穿吗?”
      他忽然停住脚步,转身向楼上奔去,似乎想起来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过了片刻,他从楼上跑下来,停在我的面前,手中握着那只琉璃花的头钗。他认真地将头钗插入我的头发之中,凝神看着我的脸颊。
      不知为何,他如此专注的眼神竟让我有一刻失神起来。我想起我今天是梳着西人流行的卷发,并不合适戴上一支发钗。
      我伸出手想要取下那支钗,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不要拿下来,就这样戴着。”
      我有些窘迫:“可是与我的发型并不相配。”
      他摇了摇头,将嘴唇凑到我的耳边:“只要戴着就好了,只要你戴着!”他呼出的气息热辣辣地喷在我的耳垂上,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感觉到脸红心跳。他其实是一个很会调情的人,面对他的时候,我所经受的训练都成了哄小孩的玩意。
      福特轿车送我们到了火车站,我们上了最早一班开往西安的火车。其中的一节车厢已经为李超凡准备好,成为他的专用车厢。他实在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怎么看都不象只是一个□□的老大,反而象是政界要人。
      车厢之中安置了很大的床,上面辅着深红的床单,在床前还很暧昧地安放了一面镜子。这个变态的男人,连出行都不忘记享受。
      车上的生活,无非吃吃睡睡,再看看窗边的风景。转眼便是五天时间过去,火车就要抵达西安境内。
      那一日,我们如常地在餐桌前坐了下来,有人送上了来自欧洲的红酒。他殷勤地斟了一杯酒,送到我的面前,“干一杯吧!以后也许就没有机会喝这种酒了。”
      我心里一跳,疑惑地抬头看他,他是什么意思?
      他似笑非笑地凝视着我,“也许我会死在西域。”
      他此时用了“西域”这个词,他本来都是用“西部”这个词的。我勉强一笑:“不过是去旅游,哪里会有那么危险?”
      他哈哈一笑:“谁知道!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象我这样的人,虽然平时很风光,却随时都可能死去。有时连自己为什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是小刀会的大哥,难道还有人胆大包天地想要杀你不成?”
      他悠然地呷了一口酒,“世上之事本就出人逆料,何况对于有些人来说,生死不过是谈笑之间,杀一个人,举手之劳罢了。”
      他这句话说得可谓是豪气干云,我一时有些失神。眼前的这个男人,几乎是无懈可击的,一头柔软的黑色短发,永远如此洁净,不似时下的某些年青人,喜欢在头上抹上半桶头油。相貌温文尔雅,却并非是那种娘娘腔地充满奶油味,而是在俊美中不失英气。脸上总是戴着一幅金丝眼镜,连与我缠绵的时候都不取下来。但我相信他并非是近视,他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使自己更加象是一个有文化的人罢了。
      听说许多□□大哥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知识分子。
      最难得的是他的干净,他永远是那么干净,身上也经常会有香胰子清新的味道,这大概就是他为何两天就会用掉一块香胰子的原因。
      这也是我唯一讨厌他的地方,一个男人想要维持住这种洁净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他每天必然洗两次澡,刷三次牙,不定期地洗脸,经常换衣服。虽然看起来很清爽,但我却绝不是那种无聊的时候就用洗澡来消磨时间的女人。与他相比,反而是我这个女子显得不是那么干净了。
      这样的一个男人,我相信任何一个能够接近他的女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他。更何况他还是我这一生中第一和到目前为止唯一的男人,而且据我判断,我能够活着拥有别的男人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我不由长长叹了口气,如果他真地是我的男人那该有多好!
      虽然这样想,却并不等于我就爱上了他。我深知,如同我这样的女人,□□不过是交换的工具,生命不过是杀人的期限,爱上一个人,基本就是在自掘坟墓。而且他也绝不会爱上我。
      他敏感地看了我一眼,手指轻轻地揩拭着我的面颊,柔声道:“叹什么气?”
      我半真半假地忧伤一笑,“我和你在一起已经八天了,你厌倦我的时间越来越近。想到分别在即,难免有些忧伤。”
      他好奇地扬起双眉:“你不想抓住我的心吗?”
      我笑笑,“你对女人的兴趣不会超过两个星期,我不认为我有创造神话的能力。所以我早就准备着两个星期到了,你就会抛弃我。”
      他默然,眼镜片后的黑眼睛专注地注视着我,半晌才低声说:“也许你本身就是一个神话。”
      说这些话的时候,火车传来了一声长鸣,速度越来越慢,驶入站台之中。因而我并不是特别清楚他说了一句什么话,我疑问地望向他。
      他却只是一笑,拉起我的手:“走吧!接下去的路程会很辛苦。”
      我很西式地耸了耸肩,这大概就是我的爱情吧!有头没尾,暧昧不清,动机不纯,转瞬即逝,最后再加上一句莫名其妙。
      虽然到了西安,却并不曾浏览任何古迹,我们马不停蹄,上了一辆汽车,便继续向西行去。越是西行,他的话便越少,时时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窗外是寂寞的荒原,失去植被的黄土在狂风下漫无目的地飞扬。我忽然想起元人的一首词: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我想着的时候,他便忽然吟咏了出来。我不觉愕然,他的心意竟是与我相通的。
      忽然有些遗憾,这个男人,他到底还是要死在我的手中。
      我却故意嘲笑他:“看不出来,原来你那么有雅兴。”
      他一笑,淡然回答:“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你以为□□的大哥除了杀人外什么都不会吗?”
      他略显落寞的神情,让我的心微微有些酸痛。我连忙收敛心神,在心里默默地念上几遍紧箍咒:小紫小紫,就算你没见过男人,很没出息,但难道连命都不想要了吗?这个人已经中了毒,很快就要死了,接下去你要做的就是拼命地逃。此时此刻,居然还能春心荡漾,真是色胆包天。
      幸好便在此时,变故发生了。
      一样东西从天而降,忽然落在汽车前面的挡风玻璃上。那样东西很大,一落下来,便将玻璃整个遮住,完全看不到前面的道路。司机陡然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反应便是踩了一下紧急煞车。这也怪不得司机,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恐怕都会有同样的反应。
      我和李超凡坐在后排,前排除了司机外还有一名保镖。紧急煞车之下,我几乎从座位上飞了出去,幸好身边的李超凡及时地拉住了我。
      我皱眉抬头,脑子里根本来不及有任何想法。此时我却已经看清了落在挡风玻璃上的那样的东西,事实上那并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个人。
      那个人身穿着宽大的黑色布袍,将身体全都遮盖起来,脸上也蒙着黑布,只露出一双亮闪闪的眼睛。他也并非是落在汽车的玻璃上,其实是趴在玻璃上的,当我乍一见到他时,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巨大的蝙蝠。
      我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大概是因为他身上穿的长袍如同蝙蝠的双翼,或者完全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忽然想起了蝙蝠。
      车里的人向外张望之时,他也正在向着车内张望,于是我便清楚地看见了他的双眼。我心里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睛。
      他忽然伸出一只瘦削的手,这手很是苍白,似乎多年未经阳光照射。那只手弯曲成拳,一拳向着车窗的玻璃上击去。
      只不过是一拳,“哗啦”一声响,车窗玻璃便被击碎了。
      前排的两个人立刻发出惊呼声,显然破碎的玻璃已经刺伤了他们的脸。
      玻璃破碎后,他与前排两人之间便不再存在什么屏障。他的两只手分别抓住前排的两个人,将他们的头用力对撞。那两个人还来不及惨叫便被撞得昏了过去,想必一时半会儿是不会醒转的。
      我张口结舌,完全愣在那里。从那个人落到窗玻璃上开始,直到前排的两个人昏倒,不过是瞬间的事情。这两个人,能够成为李超凡的司机和保镖,当然是身手不凡。但黑衣人的动作实在是干净利落,一气呵成,堪称是技击的典范。那名保镖的手刚落在腰间的枪上,便昏了过去,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
      虽然是在很危险的关头,我却仍然想到,若是这个黑衣人愿意当我们的武术教练,也许那些女孩子就不用死了。
      我的念头还没有转完,身边的李超凡早就有了反应。他一腿踹开车门,拉着我向车下滚了出去,与此同时,一把飞刀已经从他的手中疾飞而出,向着黑衣人射去。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使用武术,我终于明白,大哥到底是大哥,他不动武,并不代表他的武功不好,只是没有这个必要罢了。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他仍然不用手枪,反而使用飞刀,这就说明,他用飞刀的本领已经出神入化,绝不会比枪支逊色。
      我们两人一滚下汽车,他便将我挡在身后。我理所当然地接受他的保护,有一瞬间,我几乎忘记了我是一名杀手,只记得我是他的女人。
      女人,真是脆弱的动物!
      我喟然长叹。不知以前那些死去的女子如何,也不知她们会否爱上自己的猎物。许多故事总是千篇一律地发生,虽然在未发生之前便已经知其究竟,却仍然宿命般地无可避免。
      我不知世上为何还存在那么多的女杀手,当她们利用男人的怜爱去杀死他们之时,自己的心也正在慢慢地枯萎。我开始有些明白为什么每个女孩到最后都是同样的收场,因为杀一个人并不只是用手就可以,而是用自己的全部生命在杀死他!
      此时,我在他的身后,他的后心全无阻碍地暴露在我的面前。只要一击,我知道只要一击,他就会死。
      妈妈教过我们人身体的构造,尤其是男人身体的构造。有人说男人在缠绵之时会全无防范,但妈妈却一再警告我们不要冒这样的险。因为女人在缠绵之时,可能比男人更加脆弱。但一个人的后心却永远是他最软弱的部位,尤其是当他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的敌人之时。
      我的手有些许的颤抖,靴中暗藏着利刃,牙齿之中则有一颗毒药。利刃是用来杀人的,毒药是用来杀死自己的。
      我的手按在靴上,只要一刀,他就会死,而且所有的人会以为他是死在那个袭击者之手。我并不曾考虑到杀死他之后,该如何独自面对那个从天而降的怪人。因为十年来的教育一直告诉我,杀手的一生,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杀死猎物。为了杀死猎物,其他的任何一切都不必考虑,正义、退路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全都要置诸度外。
      我握住匕首的短柄,心里却有一丝莫名的失落。这个男人,毕竟是我唯一的男人。
      但却不容我出手,那个从天而降的怪人并不曾被他的飞刀射中。那怪人忽然跳到车顶之上,此时我与他倚靠着汽车,以此为屏。但那人跳到车顶上后,就变成居高临下。
      他立刻拉住我的手,向着不远处一个小小的土丘奔去,并反手发出了三枚飞刀。
      这一回连我都看清楚了,飞刀到了怪人的面前,他也不躲避,伸出手便抓住飞刀。抓住飞刀后,他将三枚飞刀都放在一起,轻轻一揉,精钢制成的飞刀就仿佛成了纸扎的,被他揉成了一团圆球。
      不过他也并不真地想射中那个怪人,不过是想略微阻一阻他罢了。
      便是这片刻功夫我们两人便闪身躲到土丘之后。他立刻对我说:“我挡住他,你快跑。前面不远之处应该有一个小镇,到了人多的地方会安全一些。”
      他这句话急急地说出来,完全不给我任何思考的余地。然后他便从土丘后站起身,又是三枚飞刀向着怪人疾射而去。
      与此同时,他用力推了我一把,大喝一声:“快走!”
      我被他推得踉踉跄跄地后退了几步,眼睛忽然有些潮湿。
      西北的天空,是千年如一日的苍凉。越是向西北方行去,风沙就会越大。这与江南是不同的。上海永远风和日丽,或者风雨如丝,却不见暴戾。也时常天阴如晦,却不过是淡然惆怅之中略显颓废。
      我大睁双眼,风吹起沙,落入眼中。我几乎落泪,但我终究还是没有。我不愿承认我的情绪失控是由于悲伤的原因,只归咎于西北恶劣的天候。
      那个我要杀的男人,在生死的关头,选择让我离开,用他的生命来保护我!我感觉到心里点点滴滴轻微的破碎,原来他并不止是我唯一的男人那么简单。
      我不知他还有多少飞刀,一个人能够带在身上的飞刀毕竟是有限的。当飞刀都用完的时候,他又该如何面对这个绝不可能是普通人的怪物?
      那个怪人,不过是被飞刀略阻一下而已,仍然向着李超凡逼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近在咫尺。
      便在此时,我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或者会令我后悔终生,或者令我终生无悔。但在此时此地,他是我的男人,而我是他的女人,我别无选择,只能如此。
      妈妈是失败的,十年的严酷训练及不上女子的一朝心动,做为杀手的女人只需要一颗绝不会动摇的冰冷之心。
      妈妈却不曾毁灭掉我心底蠢蠢欲动的情绪,而多年压抑的情绪一朝释放,便如同决堤之水,一发不可收拾。
      当此之时,如果他死,我绝不愿独生。但经过此事,若他仍然活在这个世上,我却仍然会杀他。
      我情窦初开的小小心思里自私地认为,这个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够杀他,这个人绝非是那个怪人,也不是其他的任何什么人,这个人只能是我。
      爱一个人,是应该爱到连他的生死都不愿放过的吧!
      我抽出靴中的匕首,向着那个怪人扑了过去。这一扑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也是我能够达到的速度极限。如果一定有人要死,至少在这一刻,我愿你活下去。
      我听见他恼怒的叫声:“你干什么?”
      我想回头对着他回眸一笑,听说即将赴死的女子只有这样才最动人。不过我完全没有这个闲暇,我全部的力气和精神都集中在我手中那把匕首上。也许,也许我会刺中他吧!
      我心里有黯弱的愿望,连我自己都不能相信。
      但,奇迹就是这样发生的。
      我真地刺中了他。我感觉到匕首插入血肉之中的凝滞,我低头,手中的匕首是正正地刺入他的腰腹之间。
      我又抬头,对上他似曾相识的双眼,这双眼睛,在哪里见过?
      他忽地仰天长啸,啸声如同狼嚎,传遍西北千年不变的荒野。我刺中了他?!怎么会发生这种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但他虽然受了伤,却似乎全无影响。他一把提起我,将我夹在肋下,向着远处的山间如飞逸去。
      我被他夹着跑,风便更猛烈地吹打着我的面颊,让我无法睁开双眼。背后传来他徒劳无功的叫声:“放下她!”
      他奔走如飞,是真地象飞了起来。我有腾云驾雾的感觉,直怕会把刚吃的饭吐出来。
      我们很快到了山顶,他将我放了下来。我看见我的匕首仍然插在他的身上,可是他却恍若无觉。
      我想,他是否想要残忍地折磨我,先奸后杀,再奸再杀,直到我不成人形?我灵活的大脑从不挑选时间的胡思乱想,无论在多么间不容发的情况下,都会产生岂有此理的怪异想法。
      那个怪人却完全没有折磨我的意思,他在一块山石上坐了下来,若有所思地凝视着远方。我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仍然是一望无际的荒原,及荒原上千年不变的黄土,别无其它。
      从背影上看,他不是一个健壮的男人,甚至是有些瘦弱的。他拉下遮住头发的那片布,我便看见他长长的黑头发。头发留那么长,即不象是时下的人,又不象是前清遗老们的打扮。也许是个道士吧!
      他似乎忽然想起身上还插着那把刀,他便抓住刀柄,轻轻一抽。刀被他抽了出来,我却没有看见鲜血四溅。事实上,如果此时鲜血四溅,我才会觉得奇怪呢!
      有一种预感,虽然很不好,但却不得不产生:他不是人!
      几乎是在印证我的想法,他沉沉地开口:“为什么我不会流血?我到底还是不是人?”
      我苦笑,原来连他老兄自己都不知道他是不是人。“你当然不是人,没有人能够象你一样跑得快,也没有人象你一样有那么大的力气。”我的舌头也开始恢复了灵活,讲一些不知死活的话。
      他不曾回头,仍然是用那种沉沉的语气问:“那我是什么?”
      你是什么我怎么知道?
      我悄悄地后退了一步,如果他一直不回头,我是否能够逃走呢?
      但他的话马上断绝了我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的听力异乎寻常的好,连最细微的脚步声都能听见。”
      我翻了下白眼,什么意思?在警告我不要妄想逃走吗?
      “我的视力也很好,能看见遥远的东西。我只想喝血,喝活物的血,喝了血以后,我才会觉得欢畅。”原来他并非在警告我什么,更象是在自言自语。
      我却倒吸了一口凉气,喝活物的血?什么意思?难道他想喝我的血不成?
      他终于转过身面对着我,他的脸上仍然蒙着那块黑布。于是我便又看清他熟悉的双眼,这双眼睛……
      他注视着我的脸,“紫陌,如果我不再是人了,那为何你还在这个人间?”

      为何我还在这个人间?!
      不是开玩笑吧?
      我咧开嘴,我想我在笑,但一定笑得比哭还难看。他抬起手,终于解下了面上的黑布。
      我双眼一黑,几乎当场昏倒。他及时地扶住我,说了一句更加让人心惊胆战的话:“紫陌,你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还会活着?”
      我欲哭无泪,为何会这样。
      我双腿酥软,只好就地坐下,紫陌!是,我现在的名字叫叶紫陌。我在梦中的名字叫洛紫陌,我曾经想,这世上是否有命中注定,看来一点也不假。
      我深吸了口气,再次抬头望向他的脸,没错!就是这张脸!
      不过他并非是梦中那个可能与我叔嫂□□的小叔子宁令哥,他却是梦中应该是我丈夫的人:李宁明。
      我故做轻松地整了整我弯曲的卷发,又拉了拉我身上穿着的洋装。用意明显不过,分明就是让他看看我,烫着一头卷发的我,怎么可能是梦中那个端庄温柔的洛紫陌。
      他终于开始正视我与洛紫陌的不同,他皱起了眉头:“我听说已经一千年过去了,天下已经被不知来历的胡夷们霸占。人们也总是穿着奇形怪状的衣服,头发更加古怪,为何男人们都把头发剪得如此之短?而女人们却在头上顶个鸡窝。”
      鸡窝!我这个由上海滩最著名的法国发型师精心制做的卷发在他的眼中成了鸡窝,一千年前的人果然不是一般的不开化。
      我冷笑,“已经过了一千年了,你还以为我是那个什么紫陌?”
      他绝对肯定地点头,“虽然你和紫陌有很大的区别,可是我能够感觉到你就是她。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感觉到有什么人近在咫尺,是一个我曾经认识的人,好象正要和我去同样的地方。越是向西行,感觉就越强烈。我在山上看见那辆汽车,我忽然感觉到有人在车里,是一个我以前认识的人,我一定要找到那个人。”
      连汽车都知道,看来他学习得很快。
      我却唯有苦笑:“难道你要找的人就是我吗?”
      他有些欣喜地点头:“我本来也不知道我在找谁,但却看见你在车里,我想一定是你给我那么强烈的感觉。”
      我双眉微挑,万般无奈,难道梦中的故事真是我的前生吗?那时他与我都相信给他感觉的人就是我,直到事情发生了以后,当一切尘埃落定,我才明白,原来给他如此强烈感觉的那个人并非是我。
      “你把我带到这里来要干什么?”
      他含笑看了我一眼,“我要带你去敦煌。”
      听到这句话,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哭笑不得。我本就是在去敦煌的旅途上,他劫持我,不过是要做同样的事情罢了。真是全无意义。
      我道:“好!我们走吧!”
      不想再进行任何无聊的对话,而且我的心中也在挂念着李超凡,他是否在担心我?四处寻找我的下落?还是全不在意,带着他那两个清醒过来的笨手下向着敦煌进发了?
      忽然醒觉,原来他在我的心底真地很重要,重要到我极尽所能的忽略,全无正视的勇气。我喟然叹息,在心里把自己骂了无数次:小紫小紫,你真地没用到了极点,爱上自己的猎物是杀手第一大忌,难道你全忘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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