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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见 今晚的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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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夜色的大门的时候,我才忽然想起那个叫卞晓飞的小鬼,不知道他做的怎麽样了?津是好人,虽然极之吝啬,但既然已经录用了就应该不会为难他.
今晚的夜色出奇的热闹,我向小四要了杯夜风,径自坐在吧台外面最僻静的一角,一边轻品慢饮,一边用眼睛瞄著下面的台子,只一眼就明白了原因。小鬼如鱼得水般在顾客中微笑著穿梭,毫不在意那几道赤裸的目光。今夜全是熟面孔,包括那几个平日难得一见的人物。
我在眼睛里划个问号递给小四:“圈里的?”
小四点头:“厉害著呢。”
哦?真没看出来。不过,能被小四这麽夸奖的人,我还没见过几个,一时间我好奇心大起,正想跟小四好好的八卦一下,却见到小四在眼中写出噤声二字。我回过头,正对上小鬼灿烂的笑容。
“厉先生好!”
我微笑:“你也好啊,我看你好象很适应这里呢。”
“那也是多亏了厉先生帮忙讲情啊,昨天我还问四哥,您什麽时候来呢。”
“哦?”
“真的,我一直在想要好好答谢您呢,不信您问四哥,还有津老大,我是不是每天都念叨著您?”
呵呵,这小鬼,果然是聪明伶俐。
“是啊,自从他知道你是那个作家忍冬之後,崇拜的不得了,天天缠著我问你什麽时候来呢,说要好好的认识认识你呢!”
小四的话里有话,我不动声色的叉开话题:“我说怎麽最近耳朵总是热呢,原来是你在做怪。”
“才不是呢!”小鬼扮个鬼脸,又可爱又俏皮,一双大眼睛亮闪闪的发着光芒,好一个小鹿班比,难怪连这里失踪很久的青林都冒出来了:“厉先生,作为你的粉丝,你一定要给这个机会,让我好好报答你哦!”
“报答就不必了”这孩子天生就是一付讨喜的面孔,我忍不住逗他:“呵呵,我告诉你哦,津可不是一个好老板哦。”
“嘻嘻,”小鬼一副已经见识过了的表情:“老板好厉害哦,连公蚊子都会被他榨血来哦。”
“公蚊子不是不吸血的?”
“这样就有了。”小鬼用双手翻飞比出个XXOO的姿势。
我大笑,在圈子里津一向是以吝啬出名的,但是,这样的比喻还是第一次听到,尤其还是在他的面前,津瞬时就黑下了脸。大难来临,小鬼却浑然不觉:“我跟你说哦,本来我是想请你喝一杯的,可是,这里的一杯酒比一顿饭还要贵,抢钱一样啊,老板的心太黑了,他不光是我见过的最最抠门的人,他还是……”
这麽可爱的小东西,如果英年早逝就太可惜了,我决定再救他一次:“津,你今天好早啊?怎麽?找到好夥计就偷懒了?”
“什麽好夥计!”津在小鬼的脑袋上打个霹雳:“净在我背後乱嚼舌根!还不快去干活?再给我看见你偷懒,你这个月的薪水就别想发了!敢说我坏话,你不想做了是不是?罚你下班後把所有的杯子搽洗干净!有一个污点就给我走人!”
“是!”小鬼吐了吐舌头,立刻消失。
“别对他太好,这小鬼可不简单。”
“哦?我觉得他很可爱啊!”
小四悄无声息的给我换了杯酒,才揭开刚才的谜底:“他是XX戏剧学院一年级的学生。”
津看著我没有说话,半天以後才加了一句:“表演系,特招生。”
“哦!”我望向小鬼,看著他笑嘻嘻的躲过青林的伸向他後臀的狼爪,对著我比出谢谢的手势,在巧妙的避开老羊的调戏:“很有才华啊!”
“哼!”津从鼻子里闷哼:“色迷心窍,你还是小心点吧,那小鬼一直在向我打听你呢。”
“呵呵,我?我不过是一介穷书生,你想太多了。”
津白了我一眼,不在继续这个话题:“最近怎麽没看到你?我听珀说你最近接了一个剧本?”
“珀最近常来吗?这麽空闲!我忙他的剧本都快累死了,他介绍的。第一次做这种编剧,还是他的片子,还真有点紧张呢!你也知道,珀一向很挑剔的。”
“那到是,听说他拍片那是强迫症一样的超完美主义者,要多难伺候就有多难伺候,不过,你们是我见过最奇怪的好朋友,脾气完全相反,他急噪,你温吞,他外向奔放,你木衲寡言,明明是烈火与冰山的关系,完全不兼容的性质,偏偏你们却是最要好的朋友。”
“这样才互补嘛。”我只是不善长交际而已,木衲?他们都是这麽看我?真是打击。我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学长怎麽样?好久都没有他的消息了。”
“小顾?失踪了一样,我也找不到他呢,再过几天吧,小妹要来,她应该知道。”
津说的小顾就是我的学长,学长和津的关系就象我和珀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兼同班同学,好朋友,学长和津两家更是从父辈开始就是世交。就是因为学长我才认识当时已经成为夜色的老板的津,三年前学长去了国外,而我仍然是这里的常客。
我说过我有社交恐惧症吧,所以即使这里是和旧情人斯磨的地方,我也都忍受下来不换地方,因为换个酒吧我会因为无法融入而更不舒服。
学长走了以後,我的生活就更简单了,昼伏夜出,每天不是写东西就是睡觉,吃饭叫外卖,想出来晒月亮的时候呢,就到夜色走走,喝杯咖啡或者叫小四调个夜风。夜色几乎已经成为我全部的社交生活。小四偶尔会客串红娘,把他认为可靠的客人介绍给我。只是我无意和任何人建立长久的关系,无论是精神还是□□。
夜色在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地方。正所谓物以类聚,夜色的客人也大多是圈子内的人,因为有相当一部分客人都是搞艺术的,所以,气氛也相当的开放,什麽样希奇古怪的客人都有,最常见的就是新来的客人因为搭讪时搞错性别而出糗。所有的客人中,我是津唯一公开承认的朋友,我知道,让我有幸获得这一殊荣的理由不只是因为学长,更是因为我是最佳的消费者:从不惹麻烦,安静,酒量好,出手大方。
令夜色闻名於圈内外的另一个特点地方就是夜的高消费。新来的小鬼经常对著酒水单咋舌,然後尖叫著大呼:抢钱啊~~~ 或者一边挤眼睛一边哼著什麽‘夜太黑’啊,或者含糊的吟唱‘老板的心和夜哪个黑’,嘿嘿,人小鬼大,我准备哪天把林妹妹的这张专集送一张给津,呵呵,到时候恐怕连脸都是黑的。
对於小鬼要答谢我的话,我只当是客气话,并没有当真。谁知小鬼自己却异常的认真,说一定要答谢我,可是又嫌这里的东西贵的吓死人,以小鬼的薪水而言,在夜请客确实很奢侈的一件事,我本来是笑著说算了的,可是抵不过他的磨功,终於答应他,等他发了薪水的那天,让他请吃街角小铺子的过桥米线。
不过,事情并没有完,小鬼对我表现出异常的兴趣,最初,在没事做的时候,小鬼经常手里拿著津的心肝──夜的餐巾纸,假装是我的死忠FANS缠著我签名,时而热情如火,时而闷骚绝顶,居然还能表现出一付怯生生羞答答的模样,真不愧是表演系的学生,每次都逗得我们哈哈大笑,直到被津发现他的心肝宝贝被小鬼咬在嘴里折磨,心痛之下扣罚了小鬼的半天薪水才作罢,叮……
餐巾纸是不敢在浪费了,但从那以後只要有闲暇,小鬼总是就会坐到我身边,或者在我身边围绕,笑嘻嘻的用他那圆滚滚亮晶晶的大眼睛望住我,煞是可爱。只是小鬼究竟是小鬼,再聪明伶俐也是小鬼,所有的城府,所有的心事几乎都写在脸上,昭然若揭。不过小鬼手脚勤快,做事也很有分寸,所以大家心照不宣,都看著他耍宝。
我渐渐的有些喜欢小鬼了,喜欢逗弄他。我最爱看的就是小鬼噘嘴的模样,非常的逗趣。每次见到我,小鬼都会主动的缠过来,可是每次又都讨不到便宜,每次都被我气的半死,可是下次再见到我,他又会缠过来,完全忘记了上次的教训。呵呵,捉弄小鬼已经成为我在夜的第二大乐趣了。
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会越来越世故,从前的我会没心没肺的主动帮助他人,现在的我,属于街上遇见乞丐,只要没有把手伸到我眼前来要钱,哪怕是哭爹喊娘筋段骨折,我也只会当做没有看到,但是伸到我眼前的时候,我也会给个五毛一块。其实,我很想告诉小鬼,我帮不了他什麽忙。但是人家既然都没有明说,我总不能主动跑去拒绝他吧?
我五行不缺水,但是也没有多到脑子里全都灌满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