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和大象比赛举重。蚂蚁举起一根火柴棍,大象举起一根粗重的原木,裁判判蚂蚁获胜。大象不服,诉至裁判委员会。委员会说:“火柴的确比原木青,但是火柴是蚂蚁体重的三倍,而原木还不到你的体重。若说力气大,当然是蚂蚁!”
这就是这次赈灾过程中,存在于大多数网友心中的排行榜的“比例标准”。
王石也好,马云也好,国际铁公鸡也好,就像那只大象,不考虑自己的情况,只向蚂蚁的标准看齐,举“巨象”之力擎“薪荷”之重,当然要被大家耻笑,要被社会鄙弃!也正因此,乞丐捐款之事才让人肃然起敬。
我们要“量力而行”,并不是“量绝对值”,而是“量自己”。在财富分配过程中,有人积累的大量财富,有人相对较少,甚至有人失去了生之所依。那么赈灾作为个人对社会的“回馈”,积累较多的一方在道德上就有“义务”对社会更多的“反哺”。而这个量绝对不等于那些财富较少甚至失去财富的人所能贡献出来的。
法律倡导人们民事行为中的意志自由表达,并且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就是说,每个人——不管是否拥有或者拥有多少财富,都有权利对捐赠说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法律只是这个社会“最低道德标准”。没有这个标准,我们的社会将会陷入混乱;但把这个标准当作道德的全部标准,我们的生存与发展就会难以为继。
一个负责任的人,一个负责人的企业家/机构负责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机构不仅应该“遵纪守法”,还应该遵从并维护“社会道德”;除了履行他们“法定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履行他们的“道德义务”。
而这才是对他们的“最低义务标准”!
(忍无可忍的一些话!!!这两天看到很多关于捐款的事情,那些铁公鸡大言不惭的为自己辩护,竟然还有人频频点头,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无论是王石的常态论,还是马云的一元论,包括潘石屹的支持之说,他们都忽视了自己是怎样向社会索取的!这种居高临下的谈理论道,以证明自己多么理性的行为本身就是冷血无情,自私自利的表现!既然他要证明自己的理性,那我就告诉他们究竟什么是“最低义务标准”!
为了不影响正文,我贴在下面了。到文正式更新的时候,这段话会删掉,但是在博客里会全文刊发,鄙视他们!)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3章 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