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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小男孩不依不饶:“我不管,我就要那只白虫子!我就要!”

      “姐姐不卖虫子,我有什么办法?”妈妈束手无策。

      孩子的哭闹,妈妈的劝说,乘务员的调解,旁人的指指点点,令莫可凡觉得浑身山下很不自在。

      她并不擅长应付这种场面。

      这时,坐在莫可凡他们前排的,有一个五十几岁,穿一身湖蓝色绣花棉绸套装的黄色卷发大妈扭过头来说了句:“姑娘,你看人家小孩子都哭成这样,要不你就把萌宠卖给他们好了,你看你一个姑娘家还跟小孩子争东西不成。”

      争?!翼飛他是我的萌宠,你道德绑架的真够理直气壮!

      过份!是我和你们争,还是你们和我争!

      如果我连喜欢的,都护不住,我成什么人了我,我这辈子已经有太多护不住……

      难道,凭你三言两语,我就将翼飛转卖给那对母子,你们就会感谢我吗?你总不是会认为,自己嘴巴厉害,才令我服软,我在你们心目中,还不就是个没见识的乡下小姑娘。

      呵呵……

      小男孩的妈妈,听见有人站在他们这一边,抬起头,冲大妈微微一笑,俩个素不相识的人在这一刻统一战线,达成了某种共识。

      听了这种貌似大义凛然,实则特别白莲花特别圣母的话,莫可凡如坐针毡,心里很不舒服。

      事情已经到这份上了,莫可凡深知不能坐以待毙,她抬起头,严肃认真扫视一眼装好人,一脸假笑的大妈,和小男孩以及他的母亲,表明态度,斩钉截铁:“我的萌宠,他就和我的家里人是一样的,你们能够为了钱售卖自己的家人吗?”

      莫可凡此话不假,在人族,有许多人的的确确将萌宠当成家庭成员来看待的,小家伙们聪明伶俐,就算大多数并没能有异能,养的时间久了也会有感情。

      听了这话,翼飛心里美滋滋的。

      莫可凡的一席话,令黄色卷发大妈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她用不屑的眼光打量一下穿着朴素的莫可凡,抬高嗓门,嚷嚷道:“话说得那么好听,要是出价高,你会不卖它,鬼才信!”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莫可凡据理力争,绝不退让。

      翼飛好不容易落在肚子里的心,又一下子悬了起来,讨厌死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该死的圣母,白莲花,自我感觉良好的大妈,你跑出来添什么乱,关你什么事哟?!烦不烦!

      莫可凡板着脸,索性低下头去,不去看他们,也不搭理他们。

      卷发大妈就和邻座的同伴唧唧歪歪。

      翼飛在包包口袋里,悔的肠子都青了,我拿面条当什么跳绳,没事找事,真是的。

      哦,对了,翼飛从背包的拉链缝隙探出头,伸出细小的食指,他的指甲汇集丝丝缕缕的蓝光。

      他一指桌面上,没有吃完的面包片,次啦一声,面包片的一大半突然就被烧成焦糊状,众人大惊失色。

      莫可凡一看,心领神会,立刻明白了翼飛这样做的目地,字字清晰地说:“大家都看到了,我的萌宠,他有攻击性,不适合小孩子养,很危险,不安全。”

      这情形,小男孩在喜欢翼飛,妈妈也不同意他养了,严厉地责备了他几句,小男孩似乎也有点被吓懵,任由妈妈拉着回到座位上。

      “哦,原来是这样,你怎么不早说?”大妈嘴不饶人,逮到机会,倚老卖老,还数落莫可凡几句。

      莫可凡抬头,冷漠地瞅了她一眼,淡淡地说:“就算一开始我说了,你会相信吗?”

      大妈被莫可凡硬呛,明白她绝对不是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口头上没讨到便宜,嗤笑一声,回过头去。

      乘务员交代几句,让莫可凡把她的萌宠看好。莫可凡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

      这一场闹剧才算落幕。

      莫可凡打开口袋拉链,去看一来就惹事生非的翼飛,嗨……他倒是清闲自在,卷缩着胖胖的小身子,躺在一包拆封了的纸巾上面,肚子上还搭着一片绵软的纸巾,打着哈欠,正准备睡午觉。

      莫可凡颇感无奈,轻笑一下。又将口袋的拉链拉上了一半,继续玩手机。

      到站下车,莫可凡背着黑色大背包和斜挎包,带着翼飛来到出站口。

      人来人往,大家都知道自己去向何方,回到那里。只有自己,前途渺茫。

      这样冒冒失失去见身份地位今非昔比的吴叔叔,心里没底,也不知道他欢不欢迎。

      村里人现在都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想当年,吴正峰本来就是从村里走出去,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在那个物资匮乏,生活水平普遍偏低的年代,那是相当不容易。

      后来,吴正锋机缘巧合结识了当时还是小军官的城主,两个人共过生死,成了患难之交。

      后来,小军官娶了老城主唯一的女儿,摇身一变,成为新一任的君王,吴正峰的好运却走到了头。

      地位一落千丈,回到老家种田。他们一家不知遭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嘲讽,只有父亲,从小一起扒泥巴,玩到大的好朋友,把他们接到家里,让母亲烧一大桌子的好菜,苦口婆心劝慰他。

      随着两家人的交往,吴启伦和莫可凡也渐渐熟络了,小孩子嘛,只要能玩到一块,就是离不了的那种状态,

      毕竟,吴正峰书读的好,字写的漂亮,人很精明,他又受到村支书的重用,他们家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

      所以,村里人现在只是大概知晓他现在身居要职,成为前呼后拥,手握兵权的吴将军,住在某处一座私家豪宅里。

      吴正峰的亲戚们都跟他沾了光,举家搬去别的城市,莫可凡来到丰林市,没有办法联系吴正峰,就一个人找来了。

      莫可凡就想着,去他上班的单位,不是想见就能见得,他公务繁忙,没准人也不在办公的地方,还是去他居住的私家豪宅碰碰运气。

      还有吴启伦,记忆中那个白衣黑裤,黑皮鞋的翩翩少年,七年不见,你还好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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