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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二十七章 是魔是仙 ...

  •   ~~~~~~~~~~~~~~~~她是林仙儿~~~~~~~~~~~~~~~~

      “红袖,你干嘛捂着脸?”

      “奸笑。”

      “有什么好奸笑的?”

      “酷酷的鲁迅叔叔曾经曰过,真正滴勇士敢于直面惨淡滴人生。”

      “什么是‘裤裤’的?谁是鲁迅?”

      “呃,酷,就是很厉害的意思。鲁迅叔叔是个很厉害的文人墨客,你这种江湖剑客是不可能认识他的。”

      “他说的很有道理。”

      “呵呵。”

      因关心而乱了心。

      我不知林仙儿“妖媚惑众”的功力有多么深厚,毕竟书上说的只是书上说的,它不是立体全彩化的。我深信林仙儿是个有灵气的女人,这种女人不好对付。

      我不是勇士,我却要笑面未知的人生。

      林仙儿未来的人生将以惨淡收场,我一直认为她在感情和□□的追求上,是“勇试”。

      黄昏的酒肆特别热闹。

      不知是因为这个酒肆的饭食做得很好,还是因为老板娘很漂亮。
      本来我们的驴车没打算停留在这里,可半路途中忽然杀出一个嘴角有个风骚小痣的小鬼,他身体瘦小、衣裳褴褛,跪在马路中央高声哭喊着:“大哥大姐,赏俩馒头吧!”

      我心知他是中年祸水王的人,乐道:“为何要赏?说个理由先。”

      小鬼朗声道:“我知道天为什么会下雨,也知道刀出鞘是打算宰杀狐狸的。”

      嗯,前一句是表明身份的接头暗语,后一句是中年祸水王要给我的信息。

      刀自然代表的是李寻欢,狐狸,是某日我向他打听林仙儿时不小心说出的。

      林仙儿出身贫寒,小时候似乎曾经走失过。

      其间经历过什么,王怜花也不清楚。

      知己而不知彼……

      “公子,小袖子去买俩馒头给这个小孩子好么?”我扭脸向着阿飞,作一副悲天悯人状。

      上戏了。

      阿飞会意地点点头。

      我跳下车,买了两个雪白的大馒头,笑眯眯地递给了小鬼。

      馒头铺子右侧,就是那个酒肆。

      酒肆之中,跑出来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

      他的白衣很脏,上头有许多鞋印。

      他的衣襟上全是酒渍。

      他的眼圈很深,双目浑浊。

      他的脚步趔趄,形如疯癫。

      他的右手鲜血淋漓……

      就在他与我面对面的时候,我想起了他的名字。

      书上说李寻欢第一次见到白衣如雪的他,联想到一个成语——鹤立鸡群。

      我此刻盯着这个脑袋像草窝一样的男人,只能联想到一句俗语——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我飞快地伸手自袖中掏出一张手绢抚过他的脸。那人矮身倒地。

      我面向阿飞,做了个口型——“吕凤先?”

      阿飞下了车,他神情忧郁,很肯定地冲我点了点头。

      我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吕凤先。

      嗯,这个药很好用。

      “酒醉的人,应该好好休息。”

      阿飞扯了扯嘴角,小心翼翼地将那吕凤先一把抱起,放入驴车。

      小乞丐在一旁一边啃着馒头一边还冲好奇的围观者道:“这位公子是好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我冲他露出一个笑容,道:“我们公子正巧需要一免费车夫。与其让这人做酒鬼日日遭人唾骂,不如给他找点事做,岂不好?”

      我们将驴车以及车上的吕凤先交给酒肆中迎出来的伙计。我要了间上房,吩咐伙计找人将吕酒虫清洗一下安置妥当。阿飞本打算亲自照顾吕奉先,后来,他的目光被两个正在说话的人吸引住了。

      说话的是一个衣服很干净的中年男人。

      男人的头发梳得很整齐,胡子剃得很干净。手上拿着酒杯,却没有饮。

      这人十分眼熟。

      阿飞像看到一只会下蛋的耗子一样看着他。

      “公子!”我拉拉他的袖子。

      阿飞回头盯着我看,眼神中带着疑惑。

      我很肯定地点着头——

      那个男人确实是李寻欢。

      听李寻欢说话的是一个女人。

      她的美很难用具体的言语来形容的。

      女人的美往往具有单一性,例如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是不可能用“妖魅惑人”来形容。

      我妹妹叶倾城是例外,她给人的感觉很矛盾,可以在天真浪漫的时候给你老练事故的感觉,也可以在冷漠疏离的时候让你感到她的热情与关切。

      而这个女人,比我妹妹还要美丽还要矛盾,她的五官、四肢、腰段,似乎每一寸都带着某种诱人犯罪的韵律。她身上混合了天真与放荡、单纯与妖娆的魅惑。

      她的嗓音很轻柔,仿佛一只温柔的小手,扣人心弦。

      她就是林仙儿。

      她也许是仙女,也许是魔女。

      记得有人说过,仙魔往往仅一线之隔。

      ~~~~~~~~~~~~~~~~她手中其实并无筹码~~~~~~~~~~~~~~~~

      阿飞垂着头,在我的牵引下走到墙角边的空位上坐下。

      我紧挨着他坐下,吩咐伙计弄几个招牌菜来尝尝。

      酒肆中人不少,却很安静。

      只听得李寻欢冷道:“你本不该来找我,因为你也许要后悔。”

      林仙儿娇笑道:“后悔?我怎会后悔?你我也算是相熟之人,既然知道……你在左近,我又怎会不来看你?”

      她顿了顿,又道:“你那么聪明,也总该知道,我……一直都在想着你。”

      那声音更柔,更低,也更慢。

      她没有呻吟,却莫名带着呻吟之意。

      李寻欢道:“我若知道你那样对阿飞……”

      他没有再说下去。

      “我若甩了阿飞,你便会杀了我?”林仙儿笑颜若花。

      “我的意思,你不会不懂。”

      “我知道你一直希望他离开我。既然如此,我现在离开他,岂非正如你所愿?”

      “那不同。”

      “不同?”

      “我希望你离开他,并没有希望你毁了他。”

      “哎呀!我真是不小心会错了你的意,似乎……我已毁了他呢!”

      李寻欢平静地盯着她,一字字道:“若真如此,你便会后悔今天为何要来见我!”

      他很少说威胁人的话,即使在我不用功背书的时候他也从未像王怜花那样威胁我没做完功课不让吃饭。

      可是,他却在威胁林仙儿。

      或许他只能想到威胁。

      他神色十分平静,似乎还带着几许玩味,但也不知为了什么,林仙儿美丽的笑容却僵在了脸上。
      虽然她僵笑的时候也很好看。

      阿飞慢慢地喝着酒,面具遮住了他的半张脸,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掏出前两天刻的一柄食指大小的木刀,慢悠悠地在上头刻着我第一次见到李寻欢时挪用的诗。
      林仙儿拿她那魅人的眼认真地看了李寻欢许久,道:“你一定不会杀我。我知道。”

      李寻欢笑道:“你有把握?”

      他在笑。

      连他的眼都在笑。

      兴许是他的笑太过慵懒,林仙儿竟迟疑了起来。

      “你有把握?我却没有。”李寻欢把玩着酒杯,曼声道:“人有的时候会冲动一下,做出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我也是这种人。”

      林仙儿的语速稍快了起来,似乎在说服李寻欢,也像在说服她自己:“你若冲动了,将来你一定会后悔曾经这样冲动。”

      李寻欢笑而不答。

      我小腹抽搐——冲?动?

      好吧,偶承认看见笑得如此慵懒滴李叉叉与如此妖孽滴美伦一道讨论“冲动”滴事情,会让伦家产生8CJ滴想法……

      我将刻好字的木刀用手绢小心包好,悄声唤来伙计,如此这般地吩咐了一番,让他出酒肆在门口站一会儿再回头将绢包交给李寻欢。

      伙计拿了我的赏钱,屁颠屁颠地出门去了。

      一来一往的对话还在继续,林仙儿却几近喘息,那语音中已隐隐带着威胁之意:“你不能杀我,若你真与阿飞是好朋友,若你真的还想见他……”

      李寻欢抬了头,道:“你知道,他在哪里?”

      林仙儿面上又露出了笑颜:“我当然知道。这世上只有我能带你去找他,也只有我能救他……你知道,我既能毁他,就能救他!”

      李寻欢依然在笑,那笑容却变了。

      似乎原就寒冷的气温又骤降了几度。

      他的脸色比我那日拿阿飞威胁他时还要难看,苍白的脸上似有一丝诡异的青色。他的脸竟变得有些狰狞。

      然而他还在笑。

      我替林仙儿哆嗦了一下。

      阿飞的手在抖。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好捉住他抖着的右手。

      这时候那伙计正巧走进酒肆,直奔李寻欢而去。将绢包递给他,道:“李爷,您在城南那家铺子订做的物件儿已经做好了。他们家掌柜吩咐我拿来给您。还说让您放心,他心中有数。”

      说完,伙计恭恭敬敬地退下了。

      李寻欢微微皱眉,打开绢包。

      我偷眼瞧着他的表情——那眉头像泡开了的茶叶一般,舒展得缓慢而优雅。

      哎呀!看着真是舒服。

      林仙儿对李寻欢手中的东西显然很好奇。但李寻欢却没有给她机会去研究这份好奇,他用手抚摸着小木刀上的小字,忽然道:“你说了这许多,是想与我做交易?”

      林仙儿默默瞅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李寻欢又道:“你想要什么?”

      林仙儿深吸了口气,露出自信的媚笑,道:“身为女人,要的不过是得到心上人的心……而我所求也不多,只不过想有多一些见到你的机会……”

      李寻欢道:“你的要求并不过分。”

      林仙儿道:“我本就不是过分的人,你难道不知道么?”

      李寻欢又露出了慵懒的笑容,那笑容使得他整个人变得有些性感。

      小木刀上小字底下署名“飞袖”。

      他知道,林仙儿此刻手中并无筹码。

      而林仙儿却什么也不知道。

      “有些女人总喜欢做些自以为有趣的事。最好的方法就是即使知道这件事有多无聊,也让她去做。因为她很快就会发现这件事并不如她想像中那么有趣。”他轻轻地道:“这种女人无论对什么事的兴趣都不会保持得很久,你若不让她去做,她的兴趣反而会更浓厚。”

      我扑倒。

      ——原来李叉叉是大哲学家!想来若生于二十一世纪,一定是个会出本《女人如是说》的畅销小说的所谓学者!

      李寻欢终于举起了酒杯,漫声道:“有酒乐逍遥,无酒我亦颠。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

      说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我心下闷笑不已——地下党接头暗号对上了,洞一知道洞二在附近,洞一可以很放心地与敌人斡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第二十七章 是魔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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