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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敌相见 ...


  •   我留下字条,告诉妈妈事情的前因后果,最后补上一句:我若不去拯救他,老天爷会给我报应的。
      我妈妈对于因果报应一直深信不疑,并且认定多做善事可以为家人积福。
      我已经忘记什么传销被骗这回事,只想着要变成带翅膀的小天使----其实不是的,我就是有点迫不及待想看见那个人,然后让他重新走进我的生活,我简单而美好的生活。我愿意娶他。
      下了火车,因为地域温差的原故,燥热的天气让我倍感不适。
      我在浙江过的是舒适的春天啊,这里竟然是炎热的夏天,来来往往的人都穿着清凉。而我像个傻子一般穿着白毛衣红呢裙,还彪悍地一手一个大箱子。
      我在比肩接踵的人海中寻找记忆里刘淑那张美丽的脸庞,不知道毛瞬会不会一起来接我?
      等了一会儿仍没看到刘淑的影子,我有些不安地左右张望着,来往的人海里,陌生的路人说着各色各样的方言,我跟个异空人一样完全听不懂。
      一时之间,我的心没着没落的悬着,感觉此刻的自己是被人遗弃他乡的孤儿。莫名的悲伤感袭击着我,我希望得到安抚,就算没有安抚最起码让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也好啊。
      好奇怪,已经跟刘淑说了出口位置啊。在心里又确认一遍,没错,说的就是这个出口啊。
      “喂,”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回过头看见了一张暗淡又阴沉的脸庞。虽然跟我记忆中的样子大相径庭,但的确她就是刘淑。
      想当年她是那样的靓丽有活力,一副世界唯我独尊的跋扈脸庞。虽然之前只见过几次,却让我至今印象深刻。所以看到眼前的人,我不得不在心里默默感慨,那个名为“时间”,外号叫“杀猪刀””的小偷太可怕了。还好,她的气场和当年一样强。
      “嗨,刘淑,毛瞬没来啊。”我悲催的感觉自己根本没有气场,不能这样,我也要变强。
      “你不是说坐火车来的吗?”她并没有搭理我的问题。
      “对啊,飞机不安全,大巴太慢,火车综合起来是最佳选择”。我如实回答。
      “他妈的,火车出站口在地面上,你这是负一层,动车车站口,不一样的好吗?你脑子怎么长得。”她撇了我一眼,满脸的不顺眼加嫌弃,然后径直往外走,也不帮我拉个箱子,搞得我像个跟班一样,只得拖着箱子小跑着跟在她后面。
      “动车也是火车的一种啊,咱俩思维模式有偏差,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傻的,有问题的好不好。”
      我跟你又不熟,干嘛要冲我发火啊,况且就算我傻,那也是我傻我乐意。但想到还得指望她给我安排住处,我就闭嘴了。
      “毛瞬不知道你来,记得你来这里的目的。”说完这话她就不理我了。
      我看着她的高挑的背影,的确在来往的人群中有种想让人多看两眼的冲动。她是我们这些普通人眼中的标准美女,身材凹凸有致,比例协调,身穿修身连衣短裙,手拿亮闪闪的手包,白胳膊白腿的,散发出诱人的讯息,真是一个精致的女人。
      不过几年不见,不知她经历了什么,成熟了许多。
      刘淑已经学会了开车,并且拥有了自己的车。哇,比起天天骑着小电驴上下班,连驾照都没有的我,简直厉害太多了。
      我想着,羡慕着。
      “毛瞬从十几岁时就有一个古惑仔的梦想,遇到你之前他牵挂着他的妈妈,你知道的,他在单亲家庭长大,十八岁那年他遇见了你,于是他改变了很多。我知道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是他最幸福难忘的时光。”她苦笑了一下,看着我说,“但你可能不知道,在那之前我不知劝了他多少回,让他不要去想狗屁古惑仔的梦想,可是一点用也没有。然而在遇到你之后,他自己就扼杀了那种想法。因为他说他要给你暖暖的幸福感和稳稳的安全感。”
      “看路,看路,你在开车呀。”我躲避她射来的怨恨目光,表示很无辜。
      “我俩打小就认识,从我情感懵懂时我就想拥有他,我想长大以后要嫁给他。知道你们在一起时,我很伤心。于是我翻了他的通讯录,找到了你的联系方式。在约你到之前,我先约了他。约他一起喝酒,把他灌的差不多了,我才给你发的信息。之后我向他表露心迹,告诉他我有多喜欢他,多爱他。可是他果断拒绝了我,说他爱的人只有你,和我只是纯粹的多年老友。于是含泪的我,只好利用所谓的老友情感拥抱了他。正好那个时候你屁颠屁颠的出现了,呵呵……”
      到底有多可笑,我想她是得意的吧,我瞪她一眼,她不理我继续说:“就知道你这样头脑简单的人会上当,但当时我想着你最起码会打他一巴掌再走。呵,你倒干脆,二话不说直接走了,还走的那么快,快的连毛瞬的大长腿都追不上。”
      我看着她那就算面色无光也不能否认的漂亮脸蛋,想不通为啥她心眼这么坏?或许她本质不坏,只是为了自己想得到的不择手段吧。
      “坏死了,也不怕遭报应。”我瞪她一眼,小声埋怨。
      “哈”她笑了一声“报应已经得到了,你走了之后,他找不到你,整个人都不好了。有时他会看着远方的天空发呆,有时他会在你们一起去过的地方一坐就是一天,有时听到一首歌或是一句话,他会难过的蹲在地上想要流眼泪,有时他会写写东西,可里面字字句句都是你,有时他觉得自己的世界不完整了,不想去面对,于是便把自己关在屋里好几天都不出来。他完全漠视这个世界。就这样勉强混到大学毕业,他决定去南方闯荡,或许他觉得那样离你更近。之后的某一天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说他妈妈结婚了。他挂了电话有些伤心,却也彻底无牵无挂了。于是他放任自流地上了一辆车,任由车子拉他去向何处。我找了好多天才知道他来到了这个城市,他终于实现了自己古惑仔的梦想,他希望自己在撕杀中英雄般的死去。呵,我他妈竟然死心塌地喜欢这样的人。这几年我一直陪在他身边,可他除了喝醉了会跟我说几句话外,基本上当我不存在。我想他是恨我的,给他买的饭他不吃,给他买的衣服他不穿,我就这样看似很近却远到自己都看不到希望地的跟着他,这种痛没人能够体会”。
      她的语气愤恨,最后不知是说累了,还是自揭伤疤有些痛了,于是单手开车,拿出一根烟来抽。
      我不喜欢烟的味道,于是打开车窗,看向窗外。可是眼睛却莫名的酸疼,然后有泪滴落下。
      我心疼毛瞬,也被他对我的那份执着感动。可马上我们就要见面了,我以什么身份面对他呢。
      救世主?还是前女友?我是要把他追回来吗?
      可是时隔几年,我们还能回去吗?而且,我把他带走刘淑怎么办,就算她千般错万般坏,可她对毛瞬的情感确是真实可贵的。如果没有了毛瞬,她会不会也像找不到我的毛瞬那般难过?
      我倒吸一口气,看看刘淑,转念又一想:当年我连给他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就执意离开。现在他会原谅我,跟我离开吗?他又不是一个可以顺身携带的物品,怕是没那么容易。看来,我得做好打持久战的心里准备。
      好我决定要用我的笑容温暖他的心灵。然后执子之手,将子带走。子若不走,打晕拖走。
      好吧,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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