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觉得童养媳这是违*法的,李老头和李老三应该坐牢,赵小红是个傻子等等;
作者君解释一下:
读者的说法没错,这是违法且该坐牢,赵小红她不是傻,她纯粹是文盲,没有一丝一毫法律概念。
背景是六十年代,距今56年,经过国家大力发展教育,还有网络发展,信息方便交流和输入,大力宣传法,才有大家现在的知法懂法;
像赵小红这辈基本是建国前就出生的,那时候人民的识字率不高,甚至连扫盲班都不多;没有方便的智能手机和网络,信息不流畅,愚昧的人很多;警察的行事作风也和现在有所区别;
还有重男轻女等,就算现在,这种事也没断绝;譬如前阵子看的新闻,女儿才十个月打就被婆婆送人,女子苦寻十四年,大家可以搜搜,这就是2010年左右的事。新闻中的公婆丈夫一家还活的好好的,这女子好歹还读过书。
这个背景和故事发展是我询问了老一辈才这么写的,像作者君的外婆,六十年代才五岁,就被舅舅赌博抵债出去,然后被养母虐待,挨打挨饿,有两次差点死了;最后是养父的兄弟看不下去,抱去养才活下来。
我们这一辈一旦受了这种罪,早就报警闹起来了,或者跑了。但是时代背景,见识限制了人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