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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阿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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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华,你吃过素斋吗?”花满楼骑在马上,笑问着身旁的万华骨。
“素斋?”万华骨沉默了一会,才回答,“没有。”
花满楼说道,“苦瓜大师的素斋,可是非常有名的,阿华精通六艺,想必苦瓜大师不会将你我拒之门外。”
“那在下可是一定要品尝一次的。”
两人对视一笑,快马加鞭赶往寺庙。
……
禅房里燃着香。花满楼已沐浴薰香,静坐在等候。
要想尝到苦瓜大师亲手烹成的素斋,不但要沐浴薰香,还得要有耐性。苦瓜大师并不是轻易下厨的,那不但要人来得对,还得要他高兴。今天的人来得很对,除了花满楼和万华骨外,还有黄山古松居士,和号称围棋第一,诗酒第二,剑法第三的木道人。
这些人当然都不是俗客,所以苦瓜大师今天也特别高兴。苍茫的暮色中,终于传来了清悦的晚钟声。花满楼走出去的时候,古松居土和木道人已经在院子里等他。晚风吹过竹林,暑气早已被隔绝在红尘外。
花满楼微笑道:“要两位前辈在此相候,实在是不敢当。”
木道人笑了,这位素来脱略形迹,不修边幅的武当长老,此刻居然也脱下了他那件千缝万补的破道袍,换上了件一尘不染的蓝布衫。
就为了不愿受人拘束,他情愿不当武当掌门,可是要尝苦瓜大师的素斋,他也只好委屈点了。
苦瓜大师的怪脾气,是人人都知道的。
万华骨此时也沐浴熏香完毕,正准备走出去的时候,一个人拦住了他。
“谷主请留步,我有一事相求。”
……
“抱歉,耽搁了一会。”万华骨走了出来,身上依旧是那套服饰。
“这位小友是……?”木道人看向花满楼请他解惑。
“万华骨,是陆小凤和我的一位朋友。”
交谈时,禅房里竹帘低垂,隔着竹帘,已可嗅到一阵阵无法形容的香气,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食欲来。
古松居士叹道:“苦瓜大师的素席,果然是天下无双。”
木道人笑道:“他自己常说,他做的素菜就算菩萨闻到,都会心动的。”
古松居士道:“看来现在菜已上桌了,我们还等什么?”
他们掀起竹帘走进去,忽然怔住。菜不但已摆上了桌,而且已有个人坐在那里,开怀大吃。
这不速之客居然没有等他们,居然既没有薰香,也没有沐浴。事实上,这人的身上不但全是泥,而且全身都是汗臭气。苦瓜大师居然没有赶他出去,居然还在替他夹菜,好像生怕他吃得还不够快。
万华骨皱了皱眉,无奈道,“陆小凤,你以后可以改名了。”
“唔唔唔唔???”满嘴菜的陆小凤转头看着他。
“一身泥巴,还有臭味。”万华骨笑道,“看来你是挖蚯蚓还是挖什么去了,不如就叫你陆蚯蚓如何?”
“陆蚯蚓!这名字好!”木道人大笑,坐了下来,一边说话一边夹菜。
古松居士带着笑容飞快夹菜。
花满楼坐下来,刚准备夹菜就发现自己的饭碗已经满了。
原来万华骨在调侃陆小凤的时候,早就开始夹菜了,并且动作飞快的将他和花满楼的饭碗装满了。
万华骨:感谢我有一个纯阳好友。
“万华骨,你不是最讲究的吗?竟然能夹菜这么快。”陆小凤目瞪口呆,万华骨吃饭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细嚼慢咽那一套,每次跟他坐在一起吃饭,陆小凤都觉得这是一种折磨,如今却……
万华骨微微一笑,抬手就点了陆小凤的穴道,“你还是看着我们吃吧。”
其余几人看着陆小凤保持着目瞪口呆的表情,全都不厚道的笑了。
木道人大笑,道:“想不到陆小凤也有这么样一天,这实在是大快人心!”
陆小凤眼珠子一转,道:“你是不是也想跟我赌一赌?”
木道人道:“赌什么?”
陆小凤道:“赌酒。”
木道人笑道:“我不上你这个当。”
陆小凤眼角瞟着他,道:“你难道认输了?”
木道人道:“我早就认输了,喝酒我喝不过你,剑法我比不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你若真的要赌,我就跟你赌围棋!”
陆小凤大笑道:“你以为我会上你这个当?”
木道人傲然道:“别人都知道我围棋天下第一,却不知除了围棋之外,我还有件事是谁也比不上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木道人道:“吃饭,你敢不敢跟我赌吃饭?”
陆小凤叹道:“我本来是想赌的,只可惜我不是饭桶!”
木道人也叹了口气,道:“想不到鼎鼎大名的陆小凤也会认输,真是难得的很。”
苦瓜大师忽然道:“其实近来江湖中最出风头的人,早已不是他了!”
陆小凤道:“不是我是谁?”
苦瓜大师道:“你猜呢?”
花满楼问道,“可是那绣花大盗?”
“没错!”苦瓜大师点点头,“据说他最近至少绣出了七八十个瞎子!还盗走了王府的十八斛明珠加上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镇远的八十万两镖银、镇东保的一批红货、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
陆小凤也不禁叹道:“这些事我怎么没有听到过?”
万华骨叹气,“你一直在泥土里钻来钻去,如何得到这些消息?我和七童从秦岭往这赶的时候在路上听到这些消息。”
花满楼放下筷子,“而且这些人里还有一些你也认识的,六扇门已经接受此案了。”
陆小凤听出来了一些东西,赶忙道:“但这次我却说什么也不干了,管他会绣花也好,会补裤子也好,都不关我的事,这件事说出大半天来我也不会管的!”
苦瓜大师淡淡道:“他并没有要你管这件事,你何必自作多情!”
陆小凤怔了怔,道:“他没有?”
只听一个人微笑道:“我真的没有!”
这个人当然就是金九龄。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穿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但他却并不是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第一流的日子。
何况他还是个很英俊、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年纪看来也不大,这使得他在最容易花钱的一件事上,省了很多钱。别人要千金才能博得一笑的美人,他却往往可以不费分文。
所以他生活一向过得很优裕,保养得一向很好,看来绝不像是个□□上令人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然后他就开始忽悠陆小凤了,最终陆小凤答应帮忙。
万华骨摇摇头,“陆小凤是真傻还是假傻啊。”
“他啊,喜欢装傻。”花满楼回答道,“但是装着装着,就真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