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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大盗 ...

  •   真是一场秋雨一场寒,从前天傍晚开始,持续了半个月的万里晴空,便被连绵不绝的雨丝取代了,就这两天的光景,温度显见的降低,从盛夏酷热转入了初秋的微凉。

      我不是那种为了美丽可以牺牲健康的人,因为天气变化,我下午出门的时候,适时的给自己换上一件米色的长袖卫衣。

      我会有这种像极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正是因为我经过残酷的生存训练,其实我在生理上已经可以做到不惧寒暑了。

      但我的心理上始终在寻找让自己最舒服的生活方式。

      尽量让自己感觉舒适一点,这是我现在唯一能由自己控制的事情。

      因为我知道,就算是这微薄的确定性所带来的安全感,也可能会同时给我带来致命一击。

      身体的舒适会使得感知力会下降,当真正的致命危险降临的之时,我很有可能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会丧命。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现在还存活于世上。

      因此存活在世上的每一刻,我心里都带有偷生的喜悦。

      三十分钟后,我下了出租车,我撑开一把文艺气质十足的透明雨伞,感受着到随风而来的凉意,这使我的精神为之一震。

      再一抬眼,透过日暮咖啡厅的落地玻璃窗,看看我眼前这位美丽的少女,她依旧固执的穿一件淡粉色的薄纱公主裙,两条精赤条条的长腿,可怜兮兮的依偎在一起。

      这外面又是刮风又是下雨的,咖啡店里又没有开空调,这可害苦了我们这位穿薄裙子的周梦蝶大小姐。

      她瑟缩的坐在奶茶店的单人沙发上,水滴形的粉色珍珠耳坠因为她时不时的抖动也跟着摇晃。

      这楚楚可怜的模样,真是惹人怜爱,我觉得我此时的眼睛里一定满是赞叹的精光,我觉得我天生有发现美的天赋。

      梦蝶小姐一直抬眼看着窗外,当我出现的时候,她也第一时间发现了我。

      于此同时也发现我不是她真正想等的人,略微显得有点垂头丧气。这种将所有表情放在脸上的样子,也让我觉得一种羡慕的天真。

      因为正是她约我来陪她的,所以她当然也不会做出什么太过失礼的举动,丧气一瞬间之后,她有从新兴奋了起来,她一只还是手紧紧的抓着装奶茶的漂亮玻璃杯,一只手则用力的挥动着向我昭示着她的存在。

      我收了雨伞,放在门边的藤编篮子里,也只得兴奋的向她挥了一下手示意我知道她的存在。才缓缓的向她所在的位置走去,然后向吧台的服务员小姐要了一杯柠檬水。

      互相挥手致意,本来就是多余的举动,因为这家店只有我们两个客人。不过这是梦蝶的喜好,做任何事都显得浮夸做作,像是在拍电影。

      不过我也不怪她,因为我也一样,做任何事都需要力求显示自己的优雅从容。

      也许是天气的原因,这家位于中学旁边的咖啡店,今天生意异常的冷淡。

      本来不大的店面里,只闲闲的坐了我和梦蝶两个人,反而使这原本不大的空间显出几分空旷来。

      我尽量的保持优雅的坐姿,摆出一副用力倾听的模样,脸上的表情的幅度也不能太大。

      至于而我要倾听的类容,当然是眼前这位一眼望去全身无处不粉红的少女的感情烦恼。

      虽然我本人对她所说少女的爱慕故事毫无兴趣,我觉得与其听讲述这些我早已烂熟于心事,还不如掏出手机来玩一局连连看来得有趣。

      虽然我同样觉得玩这款手机游戏,等于浪费生命。

      不幸的是,我必须得在合适的时候回应她,因为这是我过去一年的工作类容,并且还将继续一段时间。

      梦蝶小姐用她那特有的,娇滴滴的声音对我说,“小蛮,你说许平安今天会来吗。”

      然后把抓在手中的玻璃杯放在桌子上,做出一副双手托腮的姿势。

      她可能是想故作可爱,但是我觉得她不装腔作势的时候,反而最可爱。

      她把玻璃杯放在桌子上,由于力度太大,玻璃和玻璃相撞发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声响。

      虽然她这个人浑身上下都在诠释何为娇气,但她做一些简单的动作的时候常常会出现力度过大的情况,害我要常常担心她身边的物品会随时遭到毁坏。

      而她的确不负我望,常常破坏身边的小物件儿,幸得她老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土豪,她并不把那些小玩意儿放在眼里。例如,杯子,碗,手机,诸如此类。

      我用吸管搅动杯子里的柠檬片,用略微冷酷的声音回应她道,“他怎么可能不来呢,这可是他的工作。”

      这是我所扮演的角色所表现出来的性格应该说的话,一个表情冷酷但其实内心柔软,无法拒绝别人要求的女同桌。

      目前为止,我感觉自己的表演无可挑剔。

      但实际我觉得我既不冷酷也不心软,我心里只是世俗的逐利和贪婪,只有这些了,再也装不下其他东西。

      她没有察觉出我对她说这句话其实另有深意,因为那个自称叫许平安家伙接近周梦蝶,显然是跟我抱有相同的目的,《秋天》。

      《秋天》,是一副充满传奇色彩的世界名画。

      当然有关它的传说,原本已经沉寂了半个世纪。可是有关这幅名画的消息,近日又在一定的圈子里开始流传,并且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一位美国的金融大亨在暗网重金悬赏,希望能得到它。

      关于这幅画的传言比比皆是,但最普遍的说法是,每一个得到它的人,都能获得无尽的财运。

      相传在中世纪的时候,它一直被挂在历任教皇的卧室里,直至文艺复兴后期,它才在一次火灾中意外中遗失。

      据说最初得到它的犹太人因此发了大财。

      之后这幅画几经易手,最后在二战时期,被一个逃难的犹太人带到中国上海。

      从此这幅画销声匿迹,再也没有重新登上过历史舞台。《秋天》是中国人根据它所描绘类容,所体现出的意境而取的名字,西方人叫它《Gold Wealth》,而它原本的名字以不可考了。

      我的养母是个白俄妓女和当时上海的□□小头目逃到香港之后生的杂种女人,我与她有着几乎近似的身世,关于她做文物大盗的原因,她没有告诉我。

      我只知道她是在一次任务发生爆炸事故后退役,她应此右臂截肢右脸毁容,当然她那副中年发福的身材,已经没有什么可毁的余地了。

      她在八年前收养了我,希望把我培养成世界顶级的文物大盗。

      在此之前,我是个孤儿,而我成为孤儿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两个月。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选中我,也许是相近的身世也许其它,我也并不十分想知道答案。

      因为我从小的生存经验告述我,多吃饭,少管闲事。

      我生来就父不详,而我妈在我九岁的时候死了。

      她是社会最底层的妓女,俗称站街女。我从小生活在上海的城乡结合部。

      我对母亲的全部了解,只有她是个说话有严重的东北口音,皮肤很白的高个女人。

      因为她时常更换住所,甚至更换姓名。在我的记忆里,她一直是个年轻的女人,但那张总是被浓妆覆盖的脸上却有一双过分苍老的眼睛。

      她死的那个夜晚我就在她身边,我看着她的脸被厚厚的粉底覆盖,嘴唇上涂着鲜艳似血的口红,加上迷糊成一团的眼妆,这犹如面具似的浓妆遮盖了她当时所有的狰狞表情。

      我看到当时和她在一起的两男一女惊慌失措的四散逃走了,那天我和以往的时候一样,躲在房间的角落里,尽力减低自己的存在感,我那时一定比她更像一个幽灵。

      也许是为自己今后的命运感到忧心,也许是最原始的血缘作祟,我只是感到一种不由自主的悲伤,但并不觉得害怕。

      她本来的收入就相当微博,再加上染上毒瘾,赌博,等等恶习,即使出卖身体赚钱比旁边的普通厂妹多很多,可是我从小就生活在饥一顿饱一顿的煎熬中,甚至从没有上过学,还要承受她随时可能爆发的怪异脾气。

      所以当我的养母看到我的时候,我是个面黄肌瘦眼球突出,身上有很多伤痕的小姑娘。

      她在第二天,把我偷出了孤儿院。她扛着我越过高墙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鸟儿。

      一个孤儿的失踪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关注。在相关责任人的刻意掩盖下,这件事很快就被人遗忘了。

      而我的养母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看起来都是一个有修养的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我一直对她表现出来的模样,进行粗劣的模仿。

      其实幼年的一切,在我的记忆中已经逐渐淡忘,变得虚幻的犹如毫无逻辑的混乱梦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些满怀恶意的手,和奸笑的脸,出现在我无知懵懂的生活里,他们肆无忌惮的来捏我的脸,或者是屁股,它们有的肥腻的犹如泛着油光,有的枯瘦的犹如干尸。

      它们变成了我的噩梦,令人恶心,却始终无法遗忘。

      我在一年前成为梦蝶的同桌,这是为了完成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任务。

      在十八岁之前把《秋天》弄到手,不论方法只看结果。

      我不知道养母是如何通过蛛丝马迹得知梦蝶的老爸手里有她想要的东西,因为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文物大盗。

      那个自称许平安的家伙,是在两周之前突然出现的,我看到他的那一刻,立即就明白他和我怀有相同的目的。

      而且幸运的是我发现了他的真实面目,他显然没有发现我,这是我占了自己是新人的便宜。

      他是一定曾经见过血的,这一点我一望即知。

      而我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任何事情都得不到保证,不管是杀人还是被杀 。

      我想我已经在这件事上占尽先机,他在明我在暗,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可以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原本的计划是,让梦蝶认为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后,然后去她家留宿,从而伺机盗取那副画,以我对周多福的了解,
      只要在同样的位置换上一副赝品,他也不会有丝毫察觉。

      这样做需要冒的风险很小,而且距离成功其实已经不远,因为我已经去过她家,周梦蝶还向我介绍过那幅画。

      在她口中,我得知了关于那幅画到周家后的一些故事,但从她不以为意的口吻中,我知道她对那幅画的神秘传说都并不当真。

      其实周多福也并不把那幅画当一回事,他不止一次的向他的朋友炫耀它,所以《秋天》在周家的消息才会不胫而走。

      那天是我第一次去周梦蝶的家。

      首先引起我注意的,并不是毫无品味到犹如娱乐场所的金属色欧式装潢里安放着不合时宜的中式硬木家具,而是周梦蝶的爸爸周多福。

      他悄无声息的坐在那里,在一个很容易让人忽略的角落里,他非常正式的穿着西服,发胖的体型穿西服也并不显得好看。

      他的年纪比我想象的要老很多,虽然看得出有精心保养的痕迹,但以我所学的经验来看,他起码有六十岁以上。

      他努力摆出一副很和善的面孔,笑眯眯的对我说,“你就是小菲吧。我们梦蝶经常提起你。”

      我低着头,躲避他看似随和,实际锐利和探究的眼神。我已经意识到,这样的锐利绝不是一个正常商人应有的。

      我只得装作羞怯而腼腆的低着头,不敢大声说话的样子,尽量减低自己的存在感。

      我盯着自己的脚尖,用微弱的好似只给自己听到声音说,“叔叔好。”

      梦蝶从我身边走到周多福身边,拉着她的衣袖,用撒娇的口吻说“爸爸啊~~,你吓到小菲啦。你不是有事要出去吗。我自己的朋友,我会照顾好的。”

      他似乎也缺乏和我这种小屁孩说话的经验,而且我的身高168cm,换个场景换身衣服的话,情况就不好说了。

      但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我是周梦蝶的朋友,就只能算是小孩。

      周多福最后也只是尴尬的冲我笑笑,然后把家里的阿姨叫来,吩咐待会儿做顿大餐来招待我。然后说,“我有事儿,先走啦。你们自己玩儿。”然后就急匆匆的走了。

      他不放心女儿新交的朋友,他的出现好像是专程要盘查审问一下我,才特意抽出时间回到家中。

      我终于知道梦蝶浮夸的性格是怎么来的了。因为在一个没有母亲的家庭里,父亲又很忙,她又是独生女,如果动作幅度不大有点,根本很难有人注意到她吧。

      等周多福走后,梦蝶调侃我道,“小菲啊,想不到你还有这么胆小怕羞的时候。”

      而我却在想,终于让我解开了一直以来困扰我的谜团。不管那幅画在传说中到底多么神奇,说到底它也只不过是一个艺术品。

      用不着大张旗鼓的在暗网上发布任务,只需要找一个真正的小偷就可以手到擒来。

      直到接触到周多福本人,我才知道他大概也不是做正常生意的人。

      他身上弥漫着独属于黑暗世界的气息,就像我的养母。

      而他身上也有一些我刻意在影藏的东西,那些幼时生活在贫苦而且低贱的环境中留下的残迹。

      就像我所刻意保持优雅的姿态时的心态一样,他的一切行为也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堪过往。

      这甚至是趋于本能的反应,自己都无法控制。

      那天回去以后我特意调查了他的背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他表面是房产商,实际靠九十年代的时候大肆倒卖文物发家,而在此之前他不过是一文不名的小人物。

      而且他至今仍没有洗手上岸的意思,同时与多个盗墓团伙,盗贼团伙有来往。而他家祖传的当铺在建国后遭受查封,以他的家庭环境幼时的经历可见一斑。

      就在那一天,梦蝶给我讲述了关于《秋天》到她们家后的经历。

      因为他们家把那幅画挂在客厅的墙上,我只需要随口一问,没想到这个毫无防备之心的傻姑娘,就什么都说了。

      时间是二战前期,由于某个外交官大发慈悲,不断发放签证,所以有大量的犹太人涌入上海的租界,而这一切对于同样生活在战争阴影下的上海人来说,只是一件无干紧要的小事,苦难的生活让他们自顾不暇。

      那一年梦蝶的爷爷已经三十三岁,父母都已亡故,独生的女儿也在三年前早夭。

      由于战争的局势,破产的人很多,需要购买旧货的人同样很多,这非常有利于当铺的发展,所以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已经给自己娶了四房妻妾了。

      对于别人来说他的生活可谓春风得意,但是他却并不感觉顺心,也四个女人都没有养下一男半女。

      周老爷的子女缘太薄,好不容易盼来一个女儿,也在三岁的时候夭折。

      那天是一个十分平常的初冬早晨,周老爷刚用过早饭,在铺子后堂的火炉边烤着手喝着武夷山的岩茶,听店里的小伙计读报纸。

      这时候店里的另一个伙计阿福急匆匆的撩开厚门帘子走进来。
      他恭敬的站在门边对周老爷说,“东家,有个洋人来典东西。掌柜的让您出去掌掌眼。”

      周老爷拿起青花茶盏缓缓的喝了一口,问道,“什么样的洋人。”

      阿福不慌不忙的回道,“这我是看不出来的,左右不过是落魄的。”

      周老爷冷谈的发出一声,“恩。”了一声。

      他得意的心想,这阿福小子越来越稳重了,对得起自己这几年的管教。

      便起身叫刚才给他读报纸的小伙计阿祥给他拿个手炉,阿福见机的率先撩开帘子。

      周老爷这才迈步走出门,刚一出来又猛然吹来的一阵寒风,他被吹的一哆嗦,阿福见状赶紧对阿祥说,“给东家拿件大衣来”,见此情形周老爷越加满意了。

      他穿过院子里的小花园时候,阳光从枯树的枝条上照下来照在他脸上,这阳光似乎有撕破一切阴冷和黑暗的决绝。但他的心情却突然阴霾起来,因为战争一直在进行,冷风中都像是沾染了血腥和阴魂似的般阴寒,阳光照在身上实际也并不温暖。

      周老爷走到前面的铺子里,看到那是一个棕色头发的中年洋人,他站在当铺的柜台下面,神色十分阴郁冷漠。

      当铺的伙计们都很会看人下菜碟,看这位衣着实在破旧,就没有让茶叶,也没让座。

      这洋人身高大概和周老爷差不多,瘦得几乎皮包骨头,他这身材,在普遍高大的西洋人里着实是个另类。

      不过伙计们都知道,近期上海涌进了大批的欧洲难民,所以对眼前这位的寒酸样子也没表现出太多的惊奇。

      但听说是一回事,亲眼看见是另一回事,因为前几年经常接待那些落难的俄国人,所以店里的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已经恢复了平常心。

      不过这么多天来,在这次的难民中,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典当东西。

      不是因为他们都富有的不需要当东西,恰恰相反他们能逃到中国来,基本已经倾家荡产,身上还保留着一星半点儿财产可以典当,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而更有能耐的人,当然不会逃到中国来,他们的最佳选择会是没有战火肆虐的,朝气蓬勃的美国。

      掌柜的觉得那东西新奇,因此叫那洋人等等,好让周老爷出来看看西洋镜儿。

      阿福帮周老爷打开柜台后面通着后堂的门帘子,他走进前厅站在柜台后面,居高临下的大量那个洋人。

      大冬天的穿着西装和脏兮兮皱巴巴的衬衣,西装的袖口因为磨破而掉出长长短短的线头。

      因为寒冷,无意识的蜷缩着身体,胡子长得乱七八糟,头发油腻腻的,皮鞋也破了。

      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个反过来的方框,应该是画之类的东西。

      在周老爷打量他的时候,他也肆无忌惮的打量着周老爷,这个精明的犹太人,似乎看出周老爷是这家店的大老板,于是用生疏的中文打招呼到,“你好。”

      但看得出他实际不会说中国话,之后的交易过程也证实了这一点。

      他并没有把手中的东西递上柜台,而是自己小心翼翼的把画翻过来给周老爷看,随即万分不舍的翻过来继续抱在怀里。

      不出所料那的却是一副画,一幅只有半尺的小画。画面所描绘的类容就是一棵树,虽然辨别不出西洋画的好坏,但所有见过这幅画的人肯定会一致的认为这画是好的。

      因为这棵树上的黄色叶子和地上的落叶,都似乎在随风而动,依我所见,这幅画超前的运用了三D效果。

      简直让人怀疑,古代是不是真的有人穿越。

      周老爷不愧是老江湖,只露出一秒的震惊,就淡然的对掌柜的说,“西洋画咱们看不懂,不过画框子是上好的桃花心木,收下吧。”

      掌柜的会点三脚猫的英语,周老爷出来前已经和这位说过两句话了,不过显然英文也不是这位犹太人的母语,所以他的英语也不怎么好。

      最后连猜带比划以两根小黄鱼的价格买下了那副画,交接的时候那洋人对那幅画表现出十分的不舍。他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嘴里一直用母语念念有词。

      但他对这幅画的来历只字未提,只说是祖上传下来的珍宝,最后走的时候甚至恶心的亲了画框上的玻璃一下。周老爷在见到那幅画的时候就起了心思,想要把它占为己有,可那洋人只当了一个月的活当。

      他起先的意思是,抓紧时间召集能工巧匠,造一幅赝品来调包。可画工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最后临摹出的成品只五分像,僵硬的感觉,全无气韵可言,那无风自动的奇景更是无从谈起。

      在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晚上,周老爷也只能偃旗息鼓的让人把画原封不动的装了回去。可第二天那人始终没有出现,之后也再没见过他。

      周老爷想在这个动荡的年代,这人大概是死了。然后他还假惺惺的给那人烧了一刀纸钱。

      周老爷虽然很喜欢着副画,但是更喜欢这幅画能够带来的价值,想要做地起价,所以很郑重其事给这幅画取了一个名字,叫做《秋天》。

      虽然名字很质朴,但是《秋天》在上海引起了轰动。

      周老爷带它去掺加过很多同行之间的交流会,同行们无不对这幅画表示啧啧称奇,于是这幅画也渐渐声名鹊起。

      此时的欧洲正陷入战火的泥沼中,大人物们谁还有闲心去关心一幅画的归属,正因此这幅画才能在周家保存到今天。

      所有一切的奇迹,多出于巧合,而周老爷没有把画转手卖掉,正是因为另外一个巧合。

      在周老爷得到这幅画后的第二个月,他多年无孕的第三房小妾竟然怀孕了。他因为子女缘薄,所以为人很迷信,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幅画。

      因为,他家中所以的东西都和往常没什么不同,小妾进门三年多都没怀孕,偏偏在得到这幅画两个月后怀孕了。

      因为画是新进的希奇玩意儿,所以他天天带在身边。

      其二是因为,那个外国人在当东西的时候,为了抬高价格,反复但又闪烁其辞的说,这幅画会给人带来好运。

      最后又表现的那么恋恋不舍,比人家卖儿卖女的表现的更有甚之,这点实在令他记忆深刻。

      之后周老爷一直把画带在身边,他又有了一个女儿两个儿子。虽然这些孩子在建国之后都陆续死了,但周梦蝶的老爸却活了起来。

      周老爸是周老爷在建国后生的,那时他所以的孩子都因为各种原因夭折了,变成一个清洁工的周老爷又偷偷从树洞里把藏匿的画拿出来,不管天气冷热天天绑在肚子上,幸好着副画只有半尺,他每天倒垃圾又脏又臭,竟然没有人发现他的猫腻。

      之后就真的有了周梦蝶的爸爸周多福,所以周老爷对于画有神奇的送子能力深信不疑。

      周梦蝶难得发出感叹的语气说,“这些都是爸爸跟我说的,老年人总是喜欢回忆往昔,一件事情总要反反复复的说。”

      我虽然点头表示赞同,内心实则非常的羡慕她。

      这是我接近她之后,常常无法自控的情绪,她的人生犹如被呵护的珍宝,而我似乎永远是路边肆意生长的杂草。

      话又说回来,如果可以,谁不愿意做周梦蝶能,长得漂亮又有钱,活泼可爱,天然纯真的长大,真是一个城堡里的公主。。

      “小菲,你说我今天的衣服好看吗。平安他会喜欢吗。”直到梦蝶叫我的名字,我才意识到我刚才走神了。

      这可不是好习惯,一个在黑暗中行走的人,怎么能走神呢,你会因此丢掉性命的。

      不过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离任务的期限越来越近,所以心中焦虑的关系。我在心中告诫自己,忙中容易出错,所以一定要平心静气,不能自己乱了阵脚。

      我依言上下打量着原地转了一圈的梦蝶,她于是撩起裙摆想让我看得更清楚一些。

      我缓缓的点头说,“嗯,你很漂亮。”

      她这才坐下来撅着嘴不满的说,“小菲你个坏蛋,老是喜欢敷衍我。”我只得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她斜睨了我一眼说,“算了就知道你最狡猾了,那你说说,怎么能让平安喜欢我呢。”

      我想,他也是这么想的呢。

      转念又想能不能将计就计,真的让平安爱上梦蝶,会是什么结果呢。然后把画拿走,嫁祸到他身上。

      我于是真的在思考,关于让平安爱上梦蝶的方法。

      而此时梦蝶看我在沉思的样子,以为我真的在帮他想计策,也就没有打扰我。

      我有点腹诽的想到,历尽尘世沧桑的人最容易爱上单纯憨厚的少女了,看来梦蝶的机会很大嘛。

      说不定能够见证一个性别装换版的《色戒》故事,真是越想越让人兴奋啊。

      但这其中还有一个最大的难题,要怎么确定他的爱是真的,而不是假装出来的呢。

      这只能在最后死亡的那一刻才能证明出来啊,看来胡思乱想果然要不得。

      我不可能真的系希望用真情打动他吧。正在我伤脑筋的时候平安就进来了,我立时浑身警铃大作,这是在我自身感应到危险时的应激反应。

      每个人都会有这种反应,可惜他们通常对危险的预见敏感度不高,而这种反应需要一点天生的灵性和后天大量的训练。

      这时梦蝶才拉着我的衣袖,冲平安所在的方向努努嘴,然后红着脸压低声音对我说,“他来了耶”

      她把眼睛眯成一个可爱的月牙形状,满满的情意都快喷涌而出了。

      关于这点我实在不能理解,明明梦蝶已经爱平安爱的死去活来的了,他为什么迟迟没有下手呢。

      他打着一把黑色的长柄伞,穿着白衬衣搭配深蓝色的休闲裤和休闲鞋,但衣着并不十分严谨,袖口随意的挽起来领口开着两颗扣子,鞋子和裤腿上有泥水的印记。他把头发剃的很短,五官也很立体同时又有一些粗粝的感觉,皮肤也是野性的小麦色。

      平心而论,我觉得他并不是容易被小女孩子喜欢的类型,这种英俊的硬气的神秘的味道,太过有侵略性了,并不是少女能够欣赏的味道。

      少女们通常还是比较喜欢那些,秀气的,白净的,温和的男孩子。

      他把伞放在门外,并没有带进来。等他和上午班的女孩子交班之后,就开始放起了音乐,是古琴曲《普庵咒》。

      而在他出现后,梦蝶就自动跑到吧台坐着等他了。之后他们开始聊天,准确的说,是梦蝶叽叽喳喳的说上三五句,他偶尔回答她几个字。

      按照梦蝶的话法,就是他好酷哦。

      我实在不能理解他是如何让梦蝶爱上他的,因为我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的时候,梦蝶已经爱上他了。

      许平安的出现是完全在我意料之外的事,我的不曾察觉是一个严重的失误,仿佛生生在嘲笑我,你很不合格,很不专业。

      许平安的出现打乱了我以前的一切计划和准备,只有在这些时候我才能深切的意识到,我以前的想法有太多的疏漏。

      因为它完全没有设想出,在意外出现的情况下,我将如何做出应对。这使我在一种措不及防的状态下,遇见了他,这同时也是把自己置身于极度危险之中。

      如同他现在放的曲子《普庵咒》就是完全在我意料之外的事,看他年龄,决定不超过二十八岁,我完全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会有这么清奇的品味。

      又或许是他想要借此曲,来隐晦的表达他身体里隐藏的杀伐之气。

      而想要通过的他的面部表情来探明他的深浅,是完全不可能的了。

      他正漫不经心的和梦蝶说话,而梦蝶正因为他只言片语的回应而笑得花枝乱颤。

      真是让人讨厌,难得这就是所谓的性别福利吗,不费吹灰之力,就窃取了一年的劳动成果。

      即使他们的话题只是关于花的名字和花语,或是宠物星相之类的。梦蝶可能都觉得那是两个人灵魂舞蹈和交缠。

      其实这些只是适合聊天的安全话题,但梦蝶已经完全沉迷其中了。

      所以她在不知不觉中透露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和隐私,虽然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得到。但这些话经由她本人的口说出,实际上也是获取她信任的最佳方式。

      我借着喝水的机会望向吧台,看到许平安在和梦蝶聊天同时,像是用大部分的精力在专注的擦着杯子的样子。

      可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截然不同的情绪,因为他的神情是飘忽的,我知道许平安遇到了和我之前同样的困境。

      经过长时间的考虑和精心准备之后,却始终没有找到动手的最佳契机。而且在长时间的等待中,逐渐失去了耐心,不可抑制的变得焦躁,情绪处于失控的边沿。

      我当时是多么的渴望有谁能帮我打破僵局,这时候平安的出现,暂时的帮我化解了急于求成的焦虑情绪。

      他的出现极大的提高了我的警惕心,并且让我对于周遭的一切都变得十分敏锐。

      他迟迟不进一步发展和梦蝶的关系,保持暧昧不清的态度,把个小姑娘的胃口钓的奇高。

      我始终没有看透许平安这个人,这使我也不敢轻举妄动。

      所以我反思到,是不是因为我一心想要得到梦蝶的一手情报,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

      我要制造一些机会让他们单独相处,所以我在玩手机的时候设置了闹钟,它将会在十分钟后响起来。

      至于会不会因为我没在场而显得气氛尴尬,我是完全不担心的,关于如何引导人的情绪,可以说也是一个人行走江湖的必修课。

      果然,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梦蝶看着我的样子就是一副,欲言又止又忍不住开心的模样。

      我已经在心里欢庆计划成功了,我相信只要徐平安多跟梦蝶相处,那饱经风霜的心灵,一定会被软化。

      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她终于悄悄的告诉我,“平安昨晚在微信上说,请我们下周一起去玩儿。”停顿两秒,掩藏住嘴角眉梢泄露出的偷笑。

      我微笑着说,“你终于舍得向他要的话号码了吗。”

      她顾左右而言他的说道,“他也叫你一起去哟。”这一次她正大光明的面向我把笑容挂在脸上。

      我心里的欢庆停止,这太奇怪了。

      这种时候瞒着众人,单独出去幽会所带来的禁忌感,不是更能让梦蝶感到兴奋吗,他为什么会在这种不合时宜的时候提起我。

      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得用调侃的语调试探道,“你如果是想要用我的名义在你爸爸那里当挡箭牌的话,我是不会有任何反对意见的。至于,让我去看你们俩秀恩爱,我怕我会被闪瞎眼。”

      她赶忙拉着我的手解释道,“不是的,是平安说要不要也叫经常跟我在一起的那个女孩一起来的。”

      她这样脱口而出的回答,和整个生动的面部表情都告诉我,这就是事情真相。

      这反而使我不安起来,这个许平安到底在打什么主要,难道他发现我了吗。还是只是试探。

      我不想因为一瞬间的不理智行为在别人面前留下疑点。于是我果断结束这个问题,并装作淡然的语气说道,“好啦,我不会去的。你放心吧。”

      说完话,我不顾她急切的表情,淡定的吃掉最后一颗西兰花,用纸巾擦擦嘴。

      我擦嘴的时候刻意把背挺得笔直,吃饭时夹菜时也极力做出优雅的姿态,咀嚼的幅度也要格外的讲究。

      我维持这些都是表面的优雅,并不是真正的工作上的伪装需求,而是由于一种不由自主的病态心理,我就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想一个生活优渥的淑女。

      而另一个真相是我面前的餐盘全部被清空,连剩余的米饭和菜的残渣都没有。我虽然没有对食物产生超出正常范围内的渴望,但绝不容许送到我面前的食物还有残余,这已经变成了一种超越习惯的本能。

      这很好的说明,我并不是淑女,而是深入骨髓的贫贱。

      值得庆幸的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因此而遭受肥胖的困扰,我的身材还是像八年前养母遇到我的时候一样干瘦。

      虽然身高已经168CM了,身材却还是像没有发育过的样子,像被永远定格在了童年。

      如果说梦蝶的身材已经是一个吐露芬芳的少女,我则显露出一副完全幼童式的滞泻和干瘪。

      因为我嘴巴里有东西的时候是不会和人说话的,她看我终于吃完了。连忙说,“可是,我都已经答应他了啊~~”最后她的声音几乎弱不可闻。

      她因为急切产生的气势在这句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就用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少女式的羞怯。之后气氛一度陷入可疑而尴尬的沉默。

      最终我还是答应了这一次同行的要求,因为我找不到一个合理的拒绝理由。尤其是面对梦蝶的哀求,我要扮演一个合格的朋友,心软不懂得拒绝。

      梦蝶的确把我当作一个可以独自出门的借口,对此我也甘之如饴,可以说她对我的信任是我目前绝佳的筹码。

      我在约定的时间,在学校边约定的地方看见梦蝶的时候,她依旧穿着一身她标配的粉色系连衣裙。

      她走近我的时候我闻见她身上甜腻香水味。是充满果香气味的菲拉格慕,是小女生们喜欢的调调,可对于梦蝶的身价来说多少显得廉价。

      不过与她而言,又是那么的合理,她是一个廉价的公主,土豪的女儿。学校里的孩子其实都不愿意跟她玩,只有我愿意理睬她,一个目的并不单纯的朋友。

      今天似乎老天爷都十分的赏光,气温维持在使人感到舒适程度,阳光温和,清风徐徐。

      一阵微风吹的头顶的树叶沙沙作响,同时也吹散了梦蝶的头发,她一边把头发碎发撩向耳后,一边低着头看看手机对我说,“平安说他借了来车载我们,让我们就在这里等他。”

      过了短短三分钟,一辆白色的大众车就停在我们面前了。

      这使我不得不怀疑他一直在暗处观察我们。许平安摇下车窗,他今天穿了一套黑色的运动装,他在表演一个不善言辞的人,所以他只说,“上车吧。”

      未免大家陷入沉默的尴尬,待我们上车后平安拿出饮料和零食让我们吃。我象征性的拿了一颗苹果攥在手里并不吃,梦蝶拆开一包薯片小心的吃起来。车载音乐放的是小野丽莎版的《玫瑰人生》,伴随着音乐和梦蝶时不时发出的卡嚓声,我闭上眼睛假寐起来。

      梦蝶以为自己尽力的收敛了自己情感,许平安不会知道她的小心思。

      此时看看貌似熟睡的我,心中会不会泛起委屈。
      她肯定会暗暗想着,明明可以独自和平安一起出来的,为什么要戴上小菲呢。

      想想她又泄气了,她不敢单独跟许平安说话,我感觉她也轻轻的歪倒在了我的旁边。

      在许平安面前梦蝶是全然不设防的,这意味着她在面对许平安的时候会有说不完的话,或是突然的傻笑,又或是突然莫名其妙的哑口无言。

      这同样意味着在随时随地想起许平安的时候,她会莫名的傻笑,或是莫名的流泪。她想,这时候还好有小菲。

      车子开进了远郊的一家农家乐,这里已经临近江苏。

      农家乐位于一座清秀的矮山下,从农家乐旁边修一条石板路可以直接上山。即使到了秋天,江南的山看起来依旧是翠绿的。

      农家乐后院靠近山的地方有一个小小果园。果园里种着几株高大的柿子树,此时正是柿子成熟的时节,黄澄澄的柿子压满了枝条,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显得格外喜人。

      另外有几株石榴树也零零星星挂了几个果子,只是显得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使人提不起采摘的乐趣。

      此外一路来到时候沿途有成片的荷塘,此时正是吃莲蓬的好时节,许平安向路边卖莲蓬的老爷爷买了一把莲蓬,拿给梦蝶同我分吃。

      我们在农家乐里吃完午饭后,气氛明显欢快起来,于是梦蝶兴高采烈的提议要去摘柿子。我们问过农家乐的老板了,果园对吃饭的客人免费开放,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他们不提供任何工具,客人也不能把果子带走。

      想想也是,果子是吸引客人用的,不可能让你一个人摘光了。

      起先许平安站在一边并不上前帮忙,看着我们两个围着果树打转的样子也无动于衷。其实我是可以轻松爬上树的,不过我明显不能那么做。

      起先还索然无味,看着梦蝶皱着眉头的样子,我忽然来了兴致。

      我先是故作生气的踹了果树一脚,看着纹丝不动的果树梦蝶不顾形象的笑了起来。

      她一边笑一边说,“小菲你不是号称自己的淑女吗,为什么会突然这么粗鲁啊。”

      我回答说,“我可不是什么淑女。再说,就算我是淑女,柿子也比淑女重要。”同时我捡起地上的石块,作势瞄准树上的柿子姿势,然后把石子扔了出去,眼睛跟随石子在天空中划过的弧度,直到它砸向树枝发出砰的一声,然后改变方向掉在了地上。

      我低声说了一句,“没中。”显然我放水了。

      看到这一幕梦蝶又不可遏制的笑了起来。其实在梦蝶的眼中我一直是有些野性的,这是性格中天然的部分,在交际中我并没有选择隐瞒。

      毕竟全然的假就没有了生气。

      我又连续的投了几颗石子,终于击中来了一颗柿子。

      梦蝶先是欢呼一声,然后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第一时间跑过去把掉在地上的柿子捡起来。先是和柿子拍了一张可爱的自拍照,才把手里的柿子递给我。
      她嘟囔着说,“好小哦。”

      我把柿子接过来擦擦黏在上面的尘土,故作得意的说,“我反正不嫌小。你这种嫉贤妒能的小气鬼,不跟你一般见识。”

      这时许平安一改之前袖手旁观的姿态指着果树旁边的的小凉亭对梦蝶说,“你们先去那边休息一下吧,我来帮你摘一颗大的。”

      说完他走向树干,只看见他轻轻的一跃而上,就蹿升了一米多高,再脚蹬树干借力继续上升,然后双手抓住高处的树枝用力一提,他整个人已经站在三米高的树顶了。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而且动作非常的迅速,甚至在梦蝶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树顶上了。

      看着悠悠闲闲的站在树枝上的许平安,梦蝶瞪大眼睛疾呼道,“想不到你竟然是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啊~。”

      我心中不屑,什么武林高手,这么简单的事情,我也能做到。

      平安状似腼腆的笑笑,但并不搭话。他转而指着手边的柿子说,“你想要那颗。”

      梦蝶说,“你多摘几颗嘛,分一些给小菲这个真小气鬼。”

      当许平安用同样敏捷的身手从树上下来的时候,他一共带下来了四颗柿子。

      然后许平安又去摘了两颗石榴。梦蝶把几个着几个果子放在凉亭中间的石桌上挑挑拣拣似乎做着精确的对比,她拿出两个较小的柿子和一个石榴堆到我面前,然后挑了自己面前最大的一颗柿子剥开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之后的情形可想而知,刚才树上摘下来的柿子不管多大多红,都生涩难以入口。

      我准备去拉住她的手,但她已经咬了下去。

      口唇麻木的梦蝶只能扶着凉亭的栏杆不停漱口,面对如此不雅和尴尬的时候,许平安却是十分自然而绅士的递给梦蝶一瓶矿泉水让她漱口,我在旁边拍她的背。

      而我显得就很不厚道了,一边拍背还一边笑出了声音。

      生涩的柿子不能吃这件事我不是故意没有提醒她的,采摘只是一时兴起的玩乐,然而梦蝶是一个有求必应的大小姐,谁能预料她真的会吃这些刚才树上摘下来的不干净不卫生的东西呢。

      我在内心感叹一声爱情迷了眼,又不禁有点羡慕她,毕竟我是不可能拥有爱情的,我对这个世界缺乏最基本的信任。

      等到梦蝶心情平复下来,她又提议要去爬山,我看她今天情绪真是异常的高涨,便没有不识趣的打击她的自信心。

      这座山的确不高,但也有近三百米的高度,爬上山需要走近一公里的山路。但以梦蝶的糟糕体能,还有脚上这双粉色粗跟凉鞋,依我看挺玄。

      果然。

      起先她还精气十足,时不时东望望西瞧瞧,或是偶尔停下来休息让我帮她拍几张俯瞰山下的照片。

      当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她只能扶着栏杆喘着粗气沉默的走路了。

      等走到三分之二的时候有梦蝶已经彻底走不动了,非要停下来休息。

      我坐在她旁边的石阶上说,“爬山要一鼓作气爬到顶,休息过后腿会疼的,再想爬上去就更不容易了。”

      等她好不容易站起来,又扒着栏杆站着就是不走了,并且苦兮兮的说,“我脚痛,我走不动了。不然小菲你背我吧。”

      我刚要答应,许平安就停下来说,“那我背你吧。”

      听了这话,梦蝶连忙摆手说,“不要啦,我是和小菲开玩笑的。”

      是吗,我差点就答应了。

      最后我看她实在有些勉强,还是上前去扶着她。在我这种半扶半抱甚至是半拖行的帮助下,梦蝶终于勉强的爬上了山顶。

      我们安静的欣赏远处的田野,俯瞰山下的风景,拍过照片,休息足够之后,准备下山。

      可问题出现了,梦蝶的脚肿了,脚后跟还起了水泡,脚完全沾不了地。最后的解决办法就只得是许平安背她下山。我在心里腹诽到,真是把韩剧的全套戏码做足了啊。

      经过在山上的几经耽搁,回到市里的时候已经入夜了,又因为是周末,所以遇上堵车。

      周梦蝶的爸爸几次三番打电话来催促,只得由我出面解释,说会一直陪着梦蝶她回到家。等到了周家附近,梦蝶就吵着要下车,说她会叫她家的司机来接她。

      等到了周家,周多福又坐在那张阴影里的沙发上,阴沉着一张脸。梦蝶一看她老爸一副要发怒的表情,立马放开我的手臂,跑到她老爸身边。

      然后她就开心的跟他讲起了今天发生的一些事,什么到郊区去摘柿子啦,爬山啦,在路边的小庙烧香祈福啦。

      然后又哭丧着脸撒娇说,“爸爸我的脚好痛。”

      这时周老爸脸色才缓和了,赶紧吩咐家里的阿姨道,“快拿热水来,让梦蝶泡脚。”
      然后转过头来看着我,像是才看见我一般。我也状似不以为意般大了声招呼,“伯伯好。”

      他又客气的说,“小菲你站着做什么,快坐下。不要太拘谨。还没吃饭吧,我已经叫人在准备了。”

      我知道他是有点怪罪我的意思,把梦蝶带出去那么晚才回来。我回绝说,“不了,这么晚了,我该回家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他看看手表说,“快十点半了,太晚了。你就在我们睡吧。你上次到我们家来,你妈妈也是知道的,你打电话给她说一声就是了。我明天让司机送你和梦蝶一起去上学。”我像是不好推拒的样子,点点头答应下来。

      今天周多福在家陪梦蝶吃饭,泡脚,洗澡之后就让两个孩子去睡觉。

      在十二点之后这个房子里已经听不到任何的动静了,我坐在床前睁大眼睛默默的等待。

      等到一点半,我用一直装在背包里备用的绳子系在床角,从客房的窗户翻了出去。我要去取回被我秘密放置的假画。

      只要动作够快够精准,就不会触碰警报。

      以这所房子只有正门安装了监控的疏忽防御,明天早上我就能正大光明的从哪里出去,从此世上再没有小菲这个人了。

      取回假画后又等到夜里两点,据说这是人陷入深度睡眠的时段。

      这时候我的眼睛早已习惯了黑暗,我弯着腰缓缓的从二楼的客房走出来,轻轻的关上房门,顺着楼梯来到一楼的大厅。

      我手扶着栏杆抬头看向那副画的位置,这时候我身上的冷汗瞬间就下来了。有个高大的男人站在那里,他正背对着我,抱着双臂像是在欣赏那幅画的样子。

      他似乎立即擦觉到了我的目光,转过身来看着我。大开的窗户里投射进外面路灯的光,透过这光线我看清了他的半张脸,是许平安。

      他朝我露出不屑的笑容,并做了一个口型说,小菜鸟。

      说完他粗暴但迅速的扯下墙上的画,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包里,手上动作不停的同时脚下也不停,他早已从大开的窗户跳了出去。

      此时警报响起,我瞬间从惊慌中找回了理智。

      我完了,周多福就睡着一楼的主卧里。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逃。只有逃。

      把手里碍事的假画扔掉,系紧背包,这是我能逃出这座城的唯一依托。

      当我跳出窗户的时候许平安已经从树上跳过墙上的电网了。
      我依着他的路线爬上树,当我跳下墙头的时候,我看见周家的灯全部打开了,还听到了枪声。

      我躲躲藏藏跑进座城中村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五点了。我找了一栋写满了拆字的废弃房子暂时躲藏。

      我成了许平安的替罪羊。其实周家的防备松懈,想要弄到那幅画并不难,难的是怎么从这座城市逃离出去。

      得罪了他那样的地头蛇,黑白两方都会是你的敌人。

      现在我成了明面上的挡箭牌,许平安肯定早就逃了,其实仔细一查很快就会发现他。

      他要的就是这个时间差。我不得不逃,像我这样没有正式身份的人可以随时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画已经被人拿走了,养母也不会放过我,我从不怀疑她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毕竟在这件事上她也花费了不少的心血。但现在我要休息,我又惊又累又饿。

      我靠坐在不满灰尘的墙角闭上眼睛休息,我要尽快的回复体力。

      等我醒来我一定还有机会逃离这座城市。他们昨晚没有抓住我,我就一定还有机会逃离这座城市。

      我睁开眼睛都时候,天空还是一片漆黑,看看时间,我只睡着了二十分钟。

      在刚刚的二十分钟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梦蝶,我看到她在坐在自己梦幻的梳妆台前流泪。

      因为有一个男人偷走了她的爱情,有一个女人偷走了她的友情。

      我也想要流泪,因为我似乎也丢掉了自己的初恋。

      可是我没有眼泪可流,因为泪水会弄花我脸上的妆容,一个瘦小的男人骑着电瓶车穿行在晨雾中,在太阳没有出来之前,我要逃离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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