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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北方再起战事,有天跟随大部队向北迁移,混乱中,一张淡然的脸入了有天的眼,故意让俊秀看到自己,却没有机会接触,俊秀无奈,只有

      牵着马一直跟随有天的军队到达驻扎的地方,随便找了一处干净的空地准备歇息。俊秀累了,见到有天前,他已经走了1个多月,听说北方发动

      战争,便想去看看,无论如何也算为这个即将没落的国家出一份力。只是没有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

      一连几天,军队都在休整,俊秀没有想到这支军队是要推翻东汉腐朽统治的黄巾军,却也毫不犹豫的请命要求加入,有天是他唯一加入的

      理由,当战争结束的那一刻,就是有天跟随俊秀回去,和锦瑟团圆的日子。这样想着,便觉得前途光明。

      “手无缚鸡之力,还要杀敌,你想让锦瑟成寡妇么?”当俊秀在军帐里找到有天,有天毫不客气地数落俊秀,全当不知道他们的婚礼已取消。

      “没有你,她才真的会成为寡妇,如果她成为寡妇,也是你造成的”俊秀怒视有天,奇怪,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没有了当日的寂寞与悲伤。只

      是单纯的映着一张脸。

      “我说过,她始终是你的”

      “可她爱的是你”

      “你以为我会跟你回去?做梦!”

      “必-须-回-去,道歉,祈求她的原谅!”俊秀有坚定的语气,狠狠地把有天似笑非笑的脸刻在脑子里。

      “我-不-爱-她!所以,不-回-去!!”有天从没见过俊秀一向平静的眼睛竟会掀起波澜,语气也夹杂着生硬,看见此刻的俊秀,有天竟怀

      念曾经即使失去爱人也波澜不惊的俊秀。“你该好好爱她”

      “我以为我爱她”俊秀恢复以往的平静,坐在床榻上替有天擦拭磨得铮亮的刀。

      有天看俊秀轻巧的动作,眼波流转,竟有些许湿润,走过去,坐在俊秀身边,“她不属于你,我不属于她。为什么大家不能寻找真正能属

      于自己的人呢?别擦了,再擦就断了”

      “她可以不属于我,但你一定要爱她”停下手里的动作,把刀放在原处。

      “为什么?就因为她爱我,所以作为回报,我就要爱她?俊秀,你为什么不亲自问问我到底喜欢谁呢?”有天咄咄逼人的看着俊秀。

      “你的眼神告诉我你爱她,为什么不敢承认?就因为她是将军的千金,你高攀不起?还是你这么轻视自己的魅力?”俊秀看准有天的眼睛,

      他以为这是他见过的最纯粹、最诚实的眼睛,里边有爱,却盛满忧郁。

      有天不得不承认,将军的千金是高攀不起的,那幸福是无福消受的,可是真正的原因又该怎样告诉俊秀呢,“哈哈,俊秀你还真是了解我,

      我不在乎自己的魅力多或少,只要我想的那个人愿意爱我,就知足了。还有,锦瑟,我的确高攀不起,也不想高攀,所以我不曾爱她,所以请

      你不要再说什么让我回到她身边,或让我爱她的话,否则你会后悔的。”

      “你说我为什么长途跋涉找到你?就为和情敌见面,然后听你说你不再与我为敌,只为履行你曾经在雨中的承诺?”

      “俊秀,我不曾想过与你为敌。我相信你也不曾把我当敌人。俊秀,你不能眼睁睁地毁了我的幸福,只为成全你的青梅竹马,你不能这么

      残忍的,我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你不能擅自替我做主,明白么?”有天有些心灰意冷,是,他了解俊秀,但却不想把对他的了解作为筹码,

      明明心里比谁都清楚,为了锦瑟眼前的男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可以心里像堵了棉花,柔软的透不过气。“俊秀,你何必这么固执呢,你有

      没有想过,我要跟你回去,只有锦瑟是幸福的,如果我的离开能换来你与她的长相思守,那么,我想总有一天锦瑟会发现你的存在的,并且爱

      上你,成为你名副其实的新娘,难道...你并不想娶锦瑟?”

      “有天,不要考验我的耐性,等仗打完了,如果那时你还执迷不悟,最好不要怪我到时对你不客气。我是不发脾气,但不意味着没有脾气。

      还有如果你认为我手无缚鸡之力,那战场上见,我会让你大吃一惊的。好好想想,跟我回去,我们还是朋友。”有天忽然感觉俊秀是陌生的,

      以前认识的那个万事都以静制动的人不见了,他的气势是令有天凛冽的,不亏是大将之子,随即有天便笑了,因为在他看来,游戏似乎越来越

      好玩,他想赌一赌,就赌在战争结束前,让俊秀彻底爱上自己,怪只怪俊秀让有天赔掉了整颗心,却还不自知。

      锦瑟5岁时,俊秀陪她去湖边放风筝,风和日丽的天气,风筝线却断了,那是锦瑟最喜欢的风筝,是父亲带她外出踏青买给她的。看着风筝

      飘飘扬扬地落下来,俊秀赶忙去找,就在俊秀离开不久,锦瑟失足掉进湖里,她想呼救,却无能为力,就在她以为再也见不到父母,见不到奶

      奶,见不到俊秀的绝望时刻,一双手让她与死神擦肩而过。迷糊中,有一股不算强大的力量将她打横抱起,好冷,明明意识那么清晰,却睁不

      开眼。有人在喊醒醒,是俊秀哥哥么?可是俊秀哥哥不是去捡风筝了么,那会是谁呢?努力地试图睁眼,终于无能为力。

      经过一路颠簸,终于躺在柔软的床上,有大夫在诊脉,说没什么大碍,就是过度惊吓,修养几日便可。锦瑟想看看救命恩人,她不知道,

      此刻的俊秀正发疯地寻找锦瑟,呼喊她的名字,几乎声嘶力竭,所以当她冲进锦瑟的房间看到可人脸色苍白的躺在床榻上时,竟有种恍若隔世

      的感觉,仅仅是短短的几分钟,他差点失去她。从此决定好好保护她。

      那时的有天几乎穷的一无所有,衣食无着,锦瑟的母亲看孩子舍命救女,又长得玲珑,不讨人厌,便觉得把有天留在府中做锦瑟亲哥哥的

      书童,也算报答救命之恩。有天想拒绝,他习惯没有束缚的生活,即使餐风露宿,也想潇潇洒洒的行走江湖。就在他打算拒绝女主人的好意的

      时候,他看见一个惊慌的男孩死命的握着手里的风筝发疯地跑向锦瑟的房间,那表情里有对一个人的珍惜和爱,就是那一面之缘,有天决定留

      在府中,他想证实这种爱能持续多久。那时,有天10岁。俊秀9岁。

      锦瑟知道有天就是那股力量之源,便整日的跟着有天,而锦瑟的后面总有一个男孩,很多年过去,在有天的记忆里,除了第一次见面,其

      余的俊秀总是一副与己无关的无谓模样。有天无法理解,明明这么小的年纪,却有着比实际年龄大的心理年龄,一股作祟的心理主导了有天的

      思维。他在俊秀面前隐藏起对他的探究之心,和锦瑟尽情玩耍,看俊秀悄无声息地跟随,和锦瑟说笑聊天,看俊秀插不进话题,有天很高兴,

      觉得有种盗取了他人财宝的畅快淋漓。但是时间久了,俊秀对锦瑟的保持距离的爱让有天看不顺眼了,他知道锦瑟已经离俊秀越来越远,可是

      那个男人对锦瑟的爱始终不变,有天开始试图了解俊秀,看清楚他的心到底在想什么,用了3年时间,有天确定已经足够清晰地掌握着俊秀,便

      觉得是时候离开了。

      终于开始打仗了,战场上,俊秀像一名勇士一样,奋勇杀敌,手里的刀染上无数人的血,顺着刀刃滴入已经被血染红的地里,有天在心里

      为俊秀竖起了大拇指,认识了那么多年,却不知道俊秀如此英勇,看来如果不好好考虑他的意见,或许他真的会说到做到。但是俊秀还是负伤

      了。有天在俊秀的帐里看军医为他换药,胳膊上的伤口已经皮开肉绽,可他仍然一脸镇静的目视前方。

      等军医交代了病情,出了帐子,有天坐在俊秀身边,“你就是在我面前逞能吧,都伤成这样了,还一声不吭。疼吧,疼就吼一嗓子”

      “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咝...有天!放手。”有天看俊秀仍在逞强,就碰了刚包扎好的伤口。俊秀深吸一口气,声音也变得痛苦。

      有天想,这和失去爱人的痛无法相提并论。好整以暇地把手放在伤口上,并不打算拿走,只是淡淡的看着皱眉的俊秀渐渐舒缓了难过的表

      情。“俊秀,你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那时的你手里拿着一个断了线的风筝,疯也似地奔向锦瑟的房间,你当时的表情就像失去了无比贵重

      的珍品。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你的眼睛里有掩盖不住的悲伤。可是从此之后,那种惶恐不安的眼神再也没有出现过。”

      “无论锦瑟如何拒绝你,你总像一尊雕像一样维持着最平淡的笑容,仿佛谁都无法再伤害你。我一直在想能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波澜不惊的

      俊秀也能如弱者一样低下高贵的头。我做不到,只有锦瑟。”

      “有天,我的伤口好疼。”俊秀已经被着伤口抽走太多的力气,不再费力挪开有天的手。内心有些忐忑,似乎就要揭开一个天大的秘密一

      样,俊秀变得安静。

      有天的手还是没有移开,但落在伤口上的力度明显小了。“所以我选择了离开锦瑟,用对她的伤害换取俊秀10年前的惶恐......”

      有天还没说完,已经翻身倒在地上,右脸上泛红了五条指印,随即窜上火辣辣的疼。有天看俊秀几乎用尽所有力气甩出一巴掌,整个人瘫

      软在床上,愤恨的盯着有天,仿佛要拆他入腹。

      “混蛋,你混蛋。你现在满意了么?你的目的达到了。滚!给我滚,你这个恶魔,滚!”俊秀歇斯底里地吼着。这要他如何接受?10年来

      努力维持的美好化为轻烟,那双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里盛满欺骗,自以为很了解的那个人此刻撕碎一切,露出血淋淋的事实,原来一切看似完

      美。眼前的人要将自己也变得罪恶。原来锦瑟所有的痛苦都源于自己。有了这个想法俊秀变得无法理智,使劲捶打受伤的胳膊,嘴里不停地念

      “都是你,都是你”。

      有天不顾俊秀的扭打,试图让他停止发疯的行为。

      是我不好,是我不好,要打就打我,不要伤害自己。

      俊秀别这样,胳膊会废掉的。

      别发疯了,这与你无关。

      俊秀什么也听不进去,耗尽了体力,伤口开始大量出血,意识渐渐变得模糊。有天赶紧叫军医来替俊秀重新包扎伤口,显然伤势更加严重,

      并伴随着发烧,脸色愈加苍白,眼睑微闭,偶尔会皱眉,好像做了噩梦。

      有天一直在旁边帮俊秀换毛巾敷额头,以保证温度不再升高。一整夜俊秀睡得都不安稳,隐隐地说着呓语,有时也会从眼角滴落几滴晶莹,

      有天用手指接住,舌头舔舔,有浅浅的苦涩。

      有天不停地说“对不起”,像说给俊秀,也像说给锦瑟。

      俊秀整整昏迷了两天一夜,体温缓缓降下来,意识慢慢恢复,耳边有一声声的“对不起”。俊秀仍闭着眼,感受身边的人洗毛巾、敷毛巾、

      试体温、再洗毛巾。蓦地,俊秀竟有种想哭的冲动,然后就真的有滴泪乖巧的流出。

      “俊秀,醒了么?”有天试探地问,“我知道你不想见我”说着,起身离开,脚步轻到俊秀以为有天还在身边。

      “小夏,去请大夫,俊秀醒了。我去煎药。”隐约地听见有天交代着什么,这一走,仿佛此生的终结,诀别的悲苦。俊秀想挽留点什么,

      却发不出声。

      一会儿,军医进来为他诊脉,查看伤口,并嘱咐旁边的人好生照料,不要再引起并发症。痛快地答应,俊秀知道这人不是有天,被照顾的

      感觉令俊秀感到陌生。努力睁开眼,看清眼前人,是个还算清秀的青年。

      “你终于醒了,知道昏迷了多久么?自己的身子这么不在乎,怎样上战场?害得别人也死掉一样。”

      “有天呢?”俊秀虚弱地问。

      “在给你煎药。你啊,有这么个好兄弟,还说梦话骂他,小心遭天谴。”

      俊秀想笑,好兄弟?什么时候和那个男人成兄弟了呢?即使认识10年,自己可连朋友都没想过。这位“好兄弟”将自己与锦瑟欺骗到此等

      地步,真是情谊深厚。

      青年端着一碗粥,扶俊秀起来。俊秀说没有胃口,不想吃。青年说有天让我转告你,把身体养好,他就跟你回去,听你的安排,只希望你

      别作践自己的身体。

      俊秀身体一僵,听话的任青年喂他喝粥。这粥怎么这么难以下咽呢?勉强地喝了几口,重新躺下,俊秀让青年出去,想自己清净清净,被

      青年拒绝,你的身体还太虚弱,我有义务照顾你,你想你的事,我不会打扰你。

      俊秀无奈,翻身朝里,想着有天的话,愿意跟自己回去,听我的安排,好好爱锦瑟,越想越喘不过气。有天的话不停在耳边盘旋,有天的

      容貌在眼前掠过。

      “有天,我们去骑马。”锦瑟兴高采烈地建议。

      “好,俊秀也和我们一起去吧。”

      于是,有天牵着“策风”,俊秀牵着“望白”,和锦瑟一同去他们的湖边。有天会和锦瑟策马扬鞭,十里芦苇荡,满是年少轻狂,连俊秀

      都会莫名地感动。大部分时间,有天总是跨坐在望白上,漫无目的地任望白把自己带到陌生的地方。有天并不急,他知道望白的主人始终会找

      来,夕阳西下,两个俊美的青年,两匹良驹奔向共同的目的地。

      俊秀总会送锦瑟一大束金黄的鸢尾,他喜欢鸢尾,喜欢它明艳的色彩,和强大的生命力。可锦瑟只接受有天随手采摘的野菊。于是俊秀将

      鸢尾种在锦瑟的花园里,第二天却发现鸢尾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大朵的牡丹。直到一天,俊秀亲眼看见有天将鸢尾植入后山隐蔽的树林里,

      当俊秀看见那一大片花海的时候,恍惚进入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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