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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叶稚曾经是后羿射日的那九个太阳之中的一个,没想到自己居然没有魂飞魄散,还有第二世。叶稚就是第二世时取得名字。
      第二世他是藏剑山庄的弟子,生活在唐朝的西湖。那时他还没有觉醒,后来安史之乱爆发,他上了战场,被围攻致死,死时觉醒了前世作为金乌的记忆。正想感叹一下自己两世都是英年早逝,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没死。
      感觉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像是第一世时在蛋壳里的感觉。看来自己又成了一只鸟。只是不知道是什么鸟。叶惟稚希望仍然是金乌,毕竟两世了,对做金乌啊,小黄鸡啊有经验了。
      叶稚感觉自己还没到出世的时候,就静静的吸收能量,在这过程中,叶稚不由得想起了第一世作为金乌时快乐的时光,那时他们十个兄弟,每天除了有一只巡日之外,其他的就是打架玩闹。
      闲下来的时候,他们就想外面的世界有多好玩,每次巡日的时候,都只在天上飞,从来没有落过地,天上是很美,但十个小金乌却非常的向往大地。所以在那一天,那个小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出去之后,十个小金乌短暂的讨论了一会儿之后,就离开了扶桑岛。
      飞得离大地很近,很开心。那时他们还是孩子,从没接触过除父母叔叔的人。不懂什么叫伤害,不懂什么叫死。只是看着大地上的人跑叫很有意思。
      没想到,他们的行为却开启了巫妖终战,开启了巫妖二族衰落的开始,也开启了他们生命的末路。
      他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一个叫夸父的大巫追着他们跑,他们嘻嘻哈哈,觉得有意思极了。后来夸父死了,他们还开心的讨论回去之后向父皇讨奖励。
      在之后,就是一只只飞向他们的箭,随后,一个个兄弟下坠。很快就只剩自己和小十了,他做出了决定,狠狠地顶飞了小十,自己迎向了后羿的第九之箭。
      最后的画面不是那只夺命之箭,而是小十被叔叔东皇太一护在怀里,那时自己的心里想的是真好,小十活下来了。
      然后就是作为藏剑山庄的叶稚的第二世,那时自己穿着黄色的衣服,背着轻重双剑,鲜衣怒马,游走在江湖,好不潇洒。可是还没等他十八岁,安禄山反了,庄里的兄弟姐妹毅然上了战场,而他为了给其他人争取撤退的时间,死在了乱箭之下。
      而偏偏就是那时,他想起了自己的第一世,同样是死于箭下,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两世自己都不曾后悔自己赴死的决定。因为他的死,小十活了下来,藏剑山庄的兄弟姐妹活了下来,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两世都没有成年就死了,真的好想长大啊。
      叹了一口气,叶稚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成型,能量越来越少,他知道自己要到出壳的时候了。
      这几天他已经能够听到外面的声音,显然他被一个人买了下来。而这时叶惟稚也确定自己仍然是金乌了,因为他感觉到了自己的第三只脚,最重要的是他得到了传承记忆。
      原来,自己的真灵犹在,父皇母后和叔叔花了极大的努力他送入时空隧道,希望日后他能有觉醒的一天,觉醒之后他将仍然是金乌。他们也没想到叶惟稚第二世就觉醒了,第三世就重回金乌之身。重回金乌之身之后会到一个跟洪荒差不多的一个世界。
      在记忆中,父皇第一次不在严厉,反而是出其的温和,对他说想起了一切之后,就好好活着,不要想着回来了。妖族的事有小十,他只需要好好活着就行了。快乐的活着,就是他的亲人唯一的要求。
      看着温和的父皇,叶稚泪如雨下,记忆中父皇很少来看他们,就算是偶尔来扶桑岛也只是匆匆就离开,少有的和他们的相处的经历,都板着脸。现在想来,父皇当时是紧张的不知道该如何才好。
      渴望和他们接近,但不知该怎么做,而那时的他们对父皇只有满满的惧怕,就算想飞到父皇怀里,但也只是静静的站在扶桑树上,看着父皇失望地离去。那时的他们最想要的就是父皇的表扬。那次十日齐出,也未尝没有帮着父皇消灭巫族,得到父皇表扬的想法。
      不过前程皆休,平息了心中的情绪,叶稚准备出壳了。找准一个点用尖尖的鸟嘴不断地啄。蛋壳外,一个男孩正目不转睛的盯着金色的蛋。那男孩虽小,却不难看出日后的风华绝代,像个小仙童。
      这男孩是修仙家族莫家族长的儿子莫央,莫央是天系冰灵根,这么好的天赋,再加上莫族长和妻子成婚九百年才有了这个孩子,可以说莫央从出生以来是受到了身边所有的人的宠爱。
      这是个修仙世界,世界里家族、宗门林立,莫家就是修仙界三大家族之一。每个修仙家族的孩子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宗门进入。
      而莫央则是一出生就被第一宗门道宗的太上长老收为了弟子。可以说莫央是天之骄子。但没有人知道这个天之骄子是个重生的,而且重生之前不仅死的很惨,家族也被毁了。而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一个主角。一个自称是穿越者的主角。
      在死前莫央知道了那个叫做李斐淮的人灵魂来自另一个宇宙,那个人说自己是天命主角,其他的莫央都没注意听,但天命主角四个字他却牢牢的记住了。天命主角,如今我重生了,你还是天命主角吗?如果还是,那我就要逆天而行,决不能让莫家重走老路,也不能让自己死得如此不堪。
      这颗蛋是莫央专门去寻得,想起上辈子,这颗蛋中孵出了一个惊才绝艳的妖。就像是太阳一样耀眼,不,他就是太阳。他叫做叶稚。上辈子,叶稚一身黄衣,背着轻重剑,耀眼的让人即使明知道会刺伤眼睛,仍然移不开目光。是唯一不输于李斐淮还活的逍遥自在的存在。也是他求而不得的妖。
      是的,上辈子所有比李斐淮优秀的人,不是变成他的小弟,就是死。变成小弟的会变的不像自己,而自己就是心高气傲,所以死了。还记得自己拒绝李斐淮的招揽之后,李斐淮俊朗的脸狰狞的向鬼一样,大喊着:“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他当时觉得好笑极了,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想要收服他,失败以后,居然一副被他侮辱的样子,实在是太不知所谓了。
      现在他只觉得那所谓的“天”实在是太没眼光了,居然看中那样一个人,若是以前他可能会觉得无力,因为对方是“天”。而自己重生以后,想法就变了,既然我没死,那就一定要跟那“天”斗到底,反正这一次生命也是赚来的。
      想到这里,莫央眼神变得更加幽深。这时蛋壳有了裂口,莫央立刻收拾了情绪,等待叶稚出壳,
      只听“啪”的一声,蛋壳破了,一只羽毛湿漉漉的金色三足乌鸦探出头来。莫央看着乌鸦同样为金色的眼睛笑了。这个人略奇怪啊,但很快叶稚放弃研究这个人专心钻出壳。
      终于钻出来了,叶稚兴奋的叫了一声,“出来了,我专门为你准备了一棵树,你一定会喜欢的。”莫央小心翼翼的捧起短时间飞不起来的金色三足。
      叶稚早就做好了被当做宠物的心理准备,但是这个人对他的态度怪怪的,一定都不像是对待宠物,实在是太珍爱了。奇怪,真奇怪。这个人一定有问题。
      当看到自己以后栖身的树之后,叶稚的眼睛就再也离不开那棵树了。那时一颗火属性的红色树木,长得很像扶桑树。似乎又看到了十只三足金乌在一棵遮天蔽日的红色树上蹦蹦跳跳,叽叽喳喳。
      父皇,母后,叔叔,哥哥们还有小十,不用为我担心,我一定会快乐逍遥的活着的。“谢谢,我很喜欢这棵树。”叶稚因为血统高贵,所以他的横骨一出生就已经被炼化了。“你喜欢就好。”
      莫央用最大的努力才稳住自己,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三足金乌眼里的怀念。为什么怀念,你还是叶稚吗?你也被穿越了吗?如果是这样,我……莫央的眼神变得幽深。“你叫什么名字?”莫央听见自己这么问。
      “叶稚,我的名字叫做叶稚。”名字是对的。“你姓叶?你知道你的父母是谁吗?”莫央再一次试探。“对,我姓叶。但我的父母不姓叶,他们没有姓氏。对了,我还有个叔叔和九个兄弟,但现在他们可能都不在了。”叶稚语气低落下来。
      与叶稚低落的情绪不同,莫央此时非常的激动,因为他还是他,还是那个叶稚,那个像太阳一样耀眼的叶稚。此时此刻,莫央竟然有一宗想要落泪的冲动,真好,你还是你。还是那个我爱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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