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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8章 林路目光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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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路目光在众多宾客之间逡巡,如她所料,没有父亲林寿康的身影。没错,当初林寿康为了一个红颜知己抛弃妻女,净身出户,带着红粉佳人远走他乡,这么多年音信皆无。听叔叔伯伯说,林父也从不跟他们联系。
所以林林结婚,林寿康不出现也是意料之中的。
林路很久没见堂妹,披着婚纱的她比学生时代要瘦了一些,脸上的婴儿肥没有了,显得更加漂亮。她含羞带怯站在新郎身边,由于身材娇小,更显得小鸟依人。
赵女士说,男人就喜欢林林这款的,不像林路大咧咧的一点儿不像个姑娘。
林路在心里反驳赵女士,您才见过几个男人呐?听语气好像研究半辈子了似的。
堂姐林菲到的比较晚,但也没有错过典礼。她现如今是保姆车接送,助理陪同,派头十足的模特。
说起来,三个姐妹差不过一两岁,先后毕业于C大。之后同在一个城市,却不常见面。
林菲有大大小小的商演、代言,通告排满整年,常常全国各地飞。林林一心只顾心上人,邹向南云游归来,两个人应该是每天黏在一起,补偿错失的岁月。而林路,是个恨不得四海为家的人。
林路再理理自己身上的衣裙,也不全怪赵女士说她,她确实很不让人省心。
林菲和林林小时候经常玩在一起,长大后关系也更为亲密。林路不然,她从小野惯了,跟她们两个亲近不起来。长大后,三个人的关系也没有多大改变,林路也已经习惯了。
林菲跟林路打了招呼,就直奔林林和邹向南去了。三个人站在一起,有说有笑。
林路突然想起了之前的传闻,据说在林林之前,林菲和邹向南在学校时还谈过一段,至于邹向南和林林怎么走到一起的,各种传闻都有。以堂姐林菲今时今日的名气,这段历史如果被媒体知道了,娱乐版恐怕要炒翻天了。诸如“神秘公子、当红模特以及灰姑娘纠葛三角恋”等此类话题一定能深得广大网友喜欢。
林路喝了口水,觉得自己真是块当娱记的料,下回换工作倒是可以试试。
婚礼进行的很顺利,并没有发生电视剧里常出现的抢亲或者闹场桥段,司仪幽默风趣地主持完全场,一众宾朋也送上最诚挚的祝福,现场一片喜庆欢乐。按着林路的设想,再有一小时,她就可以功成身退。
可有句话说的好,这世界永远不缺奇迹。就这么不经意地一回头,看见了一位故人。
她与这位故人多年未见,即使同在C市,也从未偶遇。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已尽。
是李欧。好久没见,他似乎没什么太大变化,只不过看起来比当初成熟稳重了些。他依旧面若冠玉,眉目如画,一副让人百看不厌的模样。
如果说得到回应的爱情才算完整的话,林路唯一的一次,就是和李欧吧,因为每一分付出都得到了最热烈的回应。学生时代里的爱情,最偏执、最坦率,却也最脆弱易碎。说好的轻拿轻放,可脾气一上来,谁也不让着对方。只怪当初懂的太少,却要的太多。
其后的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经历告诉林路,运气这种资源是极其有限的,请勿随意挥霍。
坐在李欧身边的女孩子,大概是他的女朋友。林路刚想挪开目光,李欧却看到了她。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达成了一次完美的久别重逢,一如多年未见的老友,仅剩下的也就是点头微笑。真是礼貌的不像话。
婚礼尚未结束,林路已经坐不住了。趁林林有了空闲,她把预备好的结婚礼物送了出去。
林林说她很喜欢这对软陶娃娃,虽然捏的不太像,尤其那眼神像极了林菲姐。
林路捏了把汗,暗想这堂妹心真够大的,她呵呵干笑,“你和林菲姐本来就相像啊。”
小时候两个人的确很像,中学以后,林菲的身高和林林拉开距离,直奔模特标准,两姐妹也就没有那么相像了。
跟堂妹转达了赵女士对侄女的新婚祝福后,林路又跑去跟叔叔婶婶告别,说第二天要上班,不能久留。好在婶婶正忙着女儿的婚礼,无暇给林路介绍男朋友。
普罗庄园以位置偏远著称,地广人稀,打车难是必然的,尤其又赶上用车高峰时段,林路用打车软件叫车,十几分钟还是没人接单。
一个人踩着三寸高跟鞋傻站在马路上,可想而知是多么煎熬的一件事。尤其天气酷热,虽然太阳西斜,但是马路上热气腾腾,大有把人蒸熟的势头。林路急得跳脚,一辆宝马七堪堪停在她身边。
林路一看,嚯,有钱人!
对方要下车窗,朝她打了声招呼。
林路低头望进去,是安臣!
“是你!”林路难掩兴奋地朝他打招呼。
两个人能在偌大的C市不期而遇,就已经是不小的缘分了,何况还是在郊区。
安臣笑了笑,“真巧。林小姐是回市区?”
林路点了点头。
“正好顺路,上车吧。”
林路也没多客套,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位。
上了车,林路才发觉气氛有一点儿尴尬,两个只见过一次面的异性男女坐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聊点儿什么好呢?
她发觉安臣也是从普罗庄园出来的,“你是来参加婚礼的?”
“嗯,一个朋友结婚。你呢?”
“我来参加堂妹婚礼。难道你是邹向南的朋友?”
“嗯?”
“邹向南是我的堂妹夫。”
安臣笑着摇了摇头,“我参加一个女性朋友的婚礼,不过她应该不是你的堂妹。我猜她的婚礼场地大概在隔壁草坪。”
林路欣然发现,安臣竟然还是个幽默风趣的人。
两个人相谈甚欢,直到回到市区,林路下了车才想起来,之前把他错认成相亲对象的误会还没解开。
晚上,林路拎了一整行李箱的衣服按响了方寻家的门铃。
方寻睡得迷迷糊糊,闭着眼睛摸到门口。打开门一看竟然是林路这个活祖宗,“我记得刚刚你打电话过来,我说我不在家。”
林路不等他请,自行进门,一边换鞋一边道:“我打的是你家座机。”
留着座机这种古老玩意儿在家里,看来不光占地方,有时候还耽误事儿,方寻决定把座机拆了。
林路钻进屋子,“借你家洗衣机用一下,我的那个貌似出了点儿毛病。”
方寻眼睁睁看着她给他的洗衣机消了三遍毒,才放心把衣服塞进去。
他气的不轻,“别的女人给洗衣机消毒就是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到了你这就变得异常丑陋。当着我的面,你这满脸的嫌弃能不能稍微遮遮?”
“好好好,我遮遮。”她倒完洗衣液,盖上洗衣机盖子,转过身靠在洗衣机上,“怎么今天这么早睡?”现在还不到八点,搁在平时,他的夜生活恐怕才刚开始。
方寻搓了搓脸,“有点儿热伤风,头疼。”
“最近玩的太High了吧?”林路促狭地笑,“还当自己二十几岁小伙子呢?不是我说,方大爷,你也该有所节制。”
方寻知道她讽刺他,故意捉弄,“依旧宝刀未老,不信你可以试试。”
林路横了他一眼,跟一个不要脸的男人吵架,永远别指望能赢。
方寻随即窝到沙发里看电视,手里拿着遥控器,指挥林路端水送药。
这是造了什么孽,非要送上门给人当使唤丫头,下回出门前一定得起个星盘看看运势。
方寻吃过药,她又负责把药放好。终于闲下来,腿已经累的酸疼。
林路暗暗叫苦,高跟鞋是谁发明的?简直是禁锢女性自由的一大杀器。她不禁佩服脚踩十五厘米恨天高,站了几个小时依然面不改色的林林。她一直坐在席位上,回来发现脚踝都肿了。果然,这天下应该属于林林这样的美少女。
林路哭丧着脸在一旁揉腿,结果冷不防被方寻抓过脚踝,一条腿就搭在他腿上,“就你那点儿蚂蚱劲儿。我帮你。”
林路本来想抽回来,方寻却扯住她的小腿,头都没抬,“别动!”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迷人。方寻低着头替林路揉小腿,那姿态像是一个工匠面对亲手烧制的瓷器。他手劲儿恰到好处,林路没什么可做的,就盯着他看。她本来觉得到二十几岁早已经过了迷恋长相的年纪了,可是看着方寻的侧脸,还是觉得很帅。他头发有点儿乱,刘海微垂,看起来带着一种慵懒的姿态。
此情此景,还真是容易引人遐思。不过林路率先想到了某次早餐会上,几个同事说有实习生妹子给方寻送早餐的传闻。他这一款,大概是真的很招年轻小女孩喜欢。
林路深吸一口气,这一批剩女还未嫁,下一茬学生妹子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叫她如何不恨?
“该换腿了。”
林路回了回神,见方寻哈哈大笑,“口水快擦擦!大爷我才用了多少功夫,就给你伺候的这么神魂颠倒的。能不能有点儿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