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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尴不尬 ...

  •   叶庭兰躺在大花梨木床上,缩成一个茧形,闷闷地对梁妈说:“他明天大概不会再来了。”
      梁妈赶紧竖起耳朵,叶小姐说这种话,倒不像是平时的她了。一向习惯扬头走路的叶庭兰居然也会露出有点寂寞的表情,这是热衷于谈论八卦的人们所不知道的。
      “可是既然不会来了,为什么姐儿还要在门口栓只狗?”
      “......怕他再来啊,干脆让他死心好了。”
      “姐儿就这么讨厌小朝?”梁妈有些同情那个总是在街上帮他提菜篮子的少年。
      那边的茧形没了声音,一直沉默。
      “小朝是怎么认识姐儿的?”梁妈忍不住问道。
      “呃,也不算认识,就是跟他说过几句话而已。”叶庭兰道。
      “说了什么呢?”梁妈好奇,到底是说了什么,让小朝总是一根筋地跑来叶公馆找兰姐儿?
      叶庭兰不语,梁妈只好没趣地走开了。
      那是初春的一个下午,春寒料峭,大街上的行人的棉袄还没有脱尽。柳芽却早早冒出来,垂在湖面上迷惑了湿冷的空气。
      叶庭兰在湖边驻足,看着辽阔空寂的湖面,突然就哭了起来。
      有时候人哭是不需要理由的,触景伤情,感时伤物,在某些时候就像洪水猛兽一样难以阻挡。
      既然阻挡不了泪水,就让它放任自流好了。
      叶庭兰从华安女校溜出来,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其实也没什么想去的地方,她仅仅是不喜欢待在那死气沉沉的学校里罢了。
      那些张口天主闭口羔羊的老修女们给叶庭兰的感觉非常恶心,她就是看不惯那些自称“上帝的仆人”的人们嘴脸。仿佛世间万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非天主不能解救似的。
      天主爱的,只有服从爱戴他的羔羊们。不服天主的异教徒们,就算无罪,也会被降下惩罚。叶庭兰固执地坚守这个想法,所以实在对那所洋人开的教会学校,没什么好印象。
      这种感情在某日决堤了,叶庭兰没有跟任何人打过招呼,书包课本被遗留在学校里,她就像了无牵挂的仙者一样,什么都不想就来到了这里。
      湖边一座破庙年久失修,佛堂半边已经倾颓成废墟了。但伫立在湖光山色中,云雾缭绕,也略有仙气。
      她料到里面没人,踌躇了一会,推开门就进去了。
      观音菩萨的塑像还是挺端正的,只是上面的漆剥落斑驳。杂草丛生的宝殿,干枯的古井,就像不属于这个时代般,独自被遗弃在世界一角。
      没有人在意这座庙。
      叶庭兰想,若她能变成一座庙,最好也能像这座庙一样。不热闹,很冷清,没香烟,无信徒,遗世而独立, 没人在意它,它却还偏偏存在着。
      叶庭兰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濡湿了学生服。她坐在观音神像旁,喃喃自语:“我为什么要存在于这并不需要我的世界?”
      “因为有人需要你呐。你不仅是为自己而活,更是为爱你的人而活呢。”一个声音响起。
      “没人需要我。”混混沌沌中,叶庭兰顺着那个声音说了下去。
      “可是,就算是为了你爱的人,你也有存在的理由。”那个声音继续说道。
      “错了错了,从来就没人爱过我,我也没有爱过别人。 ”叶庭兰回答那个声音,“我从来就是自己一个人......”
      “可是就算是孤儿,也会有朋友的。你没有朋友吗?没有的去交一个不久好了?”
      “一个地窖,就算上面四季温暖如春,地窖里面还是冰冷彻骨。”叶庭兰淡淡地说。
      “......”那个声音沉默了。
      过了一会,突然“吱嘎”一声,叶庭兰身旁一扇不能再旧的门被推开了。
      阳光泼洒在昏暗的神殿,线条生硬的佛像,面无表情的罗汉,竟好像变得祥和了一些。阴冷的神殿升起淡淡发黄的光辉,一人背光而立,身影曚昽。
      叶庭兰一惊,正要起身,泪眼婆娑中却看到一位穿着竹布长衫头发剪到耳根的俊俏少年,在对着她笑。
      那少年一双桃花眼似乎本就带着笑意,就像两潭春水,映着暖暖的阳光,温度直入人心。少年比叶庭兰略高,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却看起来有些孩子气。
      他道:“姑娘你这么好看,难道还没朋友?”
      叶庭兰感到大事不妙,这地方还有人!她刚才怎么没发现,还跟他啰嗦了半天?像被人揭了伤痂似的窘迫,叶庭兰连眼泪都忘了擦,一句话都没和他说,转身就快步离开了破庙。什么鬼地方!
      “哎,别走啊,姑娘你缺朋友吗?要不咱交个朋友认识认识?嗯,我叫朝子霖!”那少年在后面说道。
      叶庭兰没理他,越跑越快,只想远离那个让她软弱过的地方。
      她骨子里就是个爱逞强的人,不愿让任何人触碰她的内心。
      跑出破庙,跑出小道,跑到渐渐热闹起来的大街上......
      市井百姓,芸芸众生,说话的人,大笑的人,沉默的人,骂架的人.....
      每个人,每个表情,哭也好笑也好,就像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展示着这个世界平凡的,却又有些怪异的千姿百态。
      刚刚那个破庙,与她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格格不入。叶庭兰竟有种恍若隔世之感。
      可是那个少年,到底是什么人?是谁又如何?和她又有什么关系?
      大概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了。叶庭兰想道。
      不知为何,她心中徒然一空。
      人,原本就不习惯藏匿于冰天雪地中。
      光明与温暖,是所有的心所向往的。
      但是,习惯了黑暗的眼睛,在接触到光的那刻,总是会被刺痛的。因此,就算想迎接光,也没有勇气再迈出一步。
      叶庭兰停下脚步,想再回去看看,最终却还是没有回头。

      叶小姐默默又恢复成了人们口中“面冷心硬”的冷小姐,那短暂的懦弱,荒诞的破庙,就像一个不真切的梦。
      只是从那天以后,叶公馆每天清晨,总是有个少年的身影在晃荡。他是怎么找到叶公馆的?叶庭兰愤愤地不得其解。
      那少年如朝霞一样灿烂的笑,一声比一声响亮的“叶小姐”,纯净清澈的眼睛......
      叶庭兰睁开眼睛,脑中的幻影顿时化为泡影。
      眼前只剩了雪白的天花板,白的发冷。

      汽车碾过道路的声音呜呜作响,一辆漆黑发亮的洋车低调地驱散人群,慢慢停在叶公馆门前。一位穿着笔挺西装眉目含笑的高挑青年,风度翩翩地整理了下领带,打开了车门。
      叶庭树刚从车上下来,脚还没沾地,就一动不动地僵住了。门口一条目露凶光的藏獒堵在叶公馆门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那是一只雪獒,毛色纯白,体型庞大,在中原很少能见到这样纯种的藏獒。而且还是雪獒,浑身白的一根杂毛都没有,足见其价值之高,估计在拍卖行里炒作一番,卖得的价钱打它那么一只银狗都还宽绰。
      雪獒蹲坐在叶公馆门前,专心啃着叶大小姐喂它的一块牛肉。
      叶庭树俊秀的剑眉已经皱起来了,就跟西施心口疼似的。
      虽然他很讨厌狗,但他并不怕狗,他只是,觉着好心疼......
      虽然叶家钱多,但也不带这么挥霍的呀!
      叶庭树向左走,打算绕过雪獒回家,雪獒也慢慢踱步向左;叶庭树向右绕道,雪獒也向右,还伸出爪子伸了个懒腰。
      “喂,好狗不挡道。”
      “汪!”
      ......
      其实就单说叶庭树的长相吧,平时很少有人会对这种气质风雅脸又长得俊俏的人产生不良印象。
      叶庭树把叶家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除了天赋使然,生来一副好皮囊的功劳的也不可小觑。一般那些商友家的从太太小姐姨太太再到老太太,基本上个个看了叶庭树都移不开眼睛。脸一红心一跳就开始明着夸叶公子年少有为一表人才,暗里都纷纷打听人家年岁几何可有婚配。恰好问明白叶庭树还是个孤家寡人无妻无子,于是又都开始野心勃勃跃跃欲试,为了能和这位叶少爷喝喝茶吃吃饭,少不了都对他的生意使点儿推力,好借商榷各种鸡毛蒜皮大事小事的缘故,希望这个人的目光,能在自己身上停留片刻。
      但叶庭树都二十五了,要身家有身家要名声有名声,才貌双全品行优良,那能在商场上左右逢源的脾气不知道比其妹叶庭兰好多少倍,可到现在都还没成亲,连订婚都不曾,真真是有点诡异。叶庭兰面冷心硬是出了名的,人们都说,就算叶家小姐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他们也不会奇怪,可叶庭树......唉唉唉,谁知道他那俊雅的外表下藏了颗什么心!眼力好的人早看出来他和林家少爷那复杂无比的关系不一般,但到底怎么个不一般,碍着叶家的脸面,还真不敢明说。
      然而,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浮云,现实是眼前关于狗的问题,传闻中不可一世的叶少爷咔壳了。
      十犬一獒,藏獒本就是犬中最凶猛的一种,被赞誉为“东方神犬”,甚至还在欧洲的古罗马时代斗技场中因斗 虎、狮、豹等凶猛动物而驰名。
      “小王——”叶庭树回头看司机小王。
      “得嘞,”小王猛地一转方向盘,汽车“嗖”的一下掉了个头,消失在街头。刚当上叶家司机的小王此刻正得意于自己的狗腿,多好!少爷就叫了一下自己,他就马上体会到了那一声“小王”中包含着的千万重深刻意义——不就是要自己去把车给停到后院嘛!
      叶庭树: ......小王月钱多少来着,这个月是不是得给他扣点?
      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人们看见,叶家大少爷眉头紧锁,目光纠结地注视着自家大门,或者说是门前那只大的不像话的狗。
      直接走过去?不行,太危险,犯不着。
      叫兰妹来?不行,当哥哥的还不得威严扫地?本来兰妹说话就跟带着倒刺似的呛人,经此一回,她还不得说上半年。
      叶庭树的目光落在叶公馆并不高的窗户上。
      不行不行,大庭广众的,叶家大少爷回家还得爬墙?不够丢人的!
      叶庭树沉默了。
      “吱嘎——”,大门被一双纤纤素手推开了。
      叶庭兰出现在门后,对着叶庭树微微一笑。她穿浅蓝色斜纹哔叽高领中袖旗袍,双手扶着汉白玉门框,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真是当得起“气质如兰,清新脱俗”一说。其实,我们的叶小姐也不是个面瘫,她开心而笑的时候还是很多的,比方说捉弄人的时候,譬如现在。
      叶庭树指了指这只雪獒,“兰妹什么时候喜欢上狗了?”
      叶庭兰呸了一声,道:“哥你喜欢上的才是狗!我是看咱叶家就一个门房,还是八十多岁了的李大爷,怕梁上君子拜访,这才买了它回来看宅护院。”
      “所以呢?花了多少钱?”叶庭树终于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
      “呃——”叶小姐低头不语。不过她低下头的样子倒是乖巧的很,犀利的眼神平锁秋水,总是带着讥诮神色的脸庞被刚到耳根的“摩登短发”遮掩了半片,倒比平时更温婉可亲些。
      “多少钱?”这毕竟不是小事,叶庭树还是打算好好盘问。
      “......一块大洋。”
      “啊?才一块?兰妹,说实话,你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咱家可还没到恃强凌弱的地步!”
      “呵,说实话就说实话,我从赌场赢来的嘛。”叶庭兰冷哼一声,甩甩头发转身就回去了。
      叶庭树叹了口气。叶家的遗传是好,他自从接了叶老爷大半个商行后,兢兢业业稳扎稳打,生意几乎盖过同期所有同行;可叶庭兰.....为什么到了她那儿就成了赌博天赋?叶庭树知道,叶庭兰的直觉非常敏锐。平日里她倒也有分寸不常去赌场,今儿个她怎么就去了?
      叶庭树一抬腿,目光又扫到那只雪獒。
      “兰妹——”把狗给我叫开呀!
      叶庭兰吹了声口哨,雪獒谄媚地摇了摇尾巴,钻回狗窝里了。
      叶庭树这才松了口气。一进门就叫梁妈:
      “梁妈,把德律风接到林公馆。”
      梁妈道:“又是去找小林少爷?”
      “嗯,”叶庭树笑道。
      “喂?秋迟吗?”叶庭树拿起听筒,修长的手指一圈圈缠着电线。里面传来一阵脚步声,接着一个平静清冽的声音道:“庭树,干嘛?”
      叶庭树一贯略带郑重的语气此刻却变得轻佻了起来:“秋迟啊,明天大兴商行在百乐门有饭局,他们一个个有太太的带太太,没太太的带姨太太,没姨太太的也从堂子戏院里带了人来,你说我孤家寡人一个,这可如何是好?”
      林秋迟戏谑道:“你堂堂叶少爷还愁找不着人?我看就算是倒贴钱也有人想陪你。”
      叶庭树笑道:“秋迟,要不你陪我?”
      听筒那边没了声音,过了一会,嘟嘟声连成了一片,好像某人急促的心跳。
      林秋迟真想顺着电线爬到叶庭树面前,然后揍他一顿。

      “哥。”叶庭兰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叶庭树背后。
      叶庭树有点尴尬,忙扯开话题:“兰妹,听说你今天把周太太气跑了?她可是跟我抱怨了半天呢。”
      叶庭兰道:“哦,你是说那个头发烫的跟一排香肠似的,嘴巴红的跟吃了辣椒似的那个?要不是你先前关照说那是周局长的太太我们惹不起,我早三句话把她挤兑走了。”
      叶庭树像个老妈子似的劝说叶庭兰:“人家好心好意地到咱家来,就是想跟咱搞好关系,你把她轰走了,人家免不了又要说你的不是。”
      叶庭兰一笑,轻轻道:“我杀人了还是犯法了?虱子多了不怕痒,谁管那些俗人俗事!”
      叶庭树道:“所以在你看来,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也是俗事?”
      “呵,不止俗,还俗的令人恶心呢。一个人只要结了婚,生了孩子,这个人的人生就算完了。从前他们是为自己为梦想为自由而活,之后他们在为老婆孩子公公婆婆一块钱两块钱而活,原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逐渐被各种所谓三纲五常夫唱妇随等凌迟下一块块血肉,打磨成千千万万个俗人中的一员,慢慢地等着死亡降临,自己却已先成了座坟墓,不仅盛着自己的尸体,还慢慢把别人也拉进棺材。”叶庭兰露出一丝鄙夷的神色,冷冷道。
      “兰妹啊,你现在这么想还不要紧,可等你再过上十年八年,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叶庭树突然觉着,别人叫自己妹妹“冷小姐”,也不是太过分。
      “A Doll's House,对么?”
      “Nora就是个傻子。”叶庭兰讥道,“一个人要是从一开始就能看清这个世界,又怎么会抱怨这个世界欺骗了自己?可惜了,插在花瓶里的玫瑰想奋力脱离花瓶的禁锢,成功后没了花瓶的供养,最后很可怜地枯萎了呢。”
      “最可怜的是花瓶从始至终爱的都不是玫瑰,它爱的,只是被玫瑰装扮的更加漂亮的自己。”叶庭兰淡淡道。
      “你说的那是坏花瓶,这世上总还有热爱玫瑰的好花瓶存在的。”叶庭树想,他妹妹或许应该多看些西厢记牡丹亭之类才子佳人琴瑟和谐的作品,而不是一有空就翻那些大部头砖块洋文书。
      “子霖来过了么?”叶庭树问。其实他对朝子霖的印象还算不错,那个总是精神气儿十足的少年比叶庭兰活泼多了。虽然叶庭兰才比朝子霖大一岁,但却过分冷静,明明该是充满罗曼蒂克梦的年纪,却活像个犀利的老道,仿佛早就看透了世间万物,就差白日飞升了。
      “嘁,他来不来关我什么事?”叶庭兰一扭头,把哥哥撂一边,径自走去找雪獒玩。叶大小姐本想再说点难听的话,但是那少年纯正的笑容刚浮现在脑中,所有用来损人的词都飞到印度洋去了——她竟不想再说什么了。
      是叶小姐懒得说?
      还是她觉着朝子霖其实也没什么坏处?
      叶庭树试探说道:“咱商行还缺个文员,要不把小朝填上?”
      叶庭兰头也不回,只是道:“我这比马路上电线杆子还正直的哥呀,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搞裙带关系了?”
      叶庭树哑口无言,梁妈正好走过来,善意劝道:“树哥儿,你别看兰姐儿的脾气这样,但她还是把你当哥哥的,有些话,别往心里去。”
      叶庭树笑道:“她八岁的时候还天天缠着我叫我大哥给她租连环画,我就不信她现在十八岁,就成了三头六臂铜墙铁壁刀枪不入的大人?”
      “不过兰姐变成这副呛人脾气,也不是生就的。”梁妈叹道,“要是太太还在——”
      叶庭树一听此言,好像被人锤了胸口似的痛苦,声音细若游丝,“梁妈,你忘了我爸之前怎么嘱咐的了?叶家,没有叶夫人,从前没有,今后也不会有。”
      梁妈惋惜地说:“可是你们俩,也实在不是从石头缝里里蹦出来的啊。”
      都是陈年烂谷子的事儿了,梁妈却还是念念不忘。
      但叶家的伤疤,从来都只是越埋越深,却永远不会消失。
      ————————————————————————————————————————————————————————————————最萌分割线————————————————————————————————————————————————
      小剧场

      朝子霖:凡爹,我要抗议,明明我是主角啊,出场也太少了吧?你看这都快六千的一章,我才占了几行???
      某凡:什么?你叫我什么?
      朝子霖:凡哥。。。
      某凡:这就对了。至于你的出场嘛,说不定下章会多一些吧。。
      朝子霖:......我等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不尴不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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