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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捧花 ...

  •   甫一走进四美塘街,靳恪便确切地感受到了何为“冰火两重天”。

      不下十个舞厅,稀疏地分布在街区的两边,一边是宾客满盈,人声鼎沸,另一边却是门可罗雀,惨淡经营。

      他心下称奇,不自觉地便望向最为热闹的那家,门前轿车来往络绎不绝,侍者吆喝间夹杂舞女的娇笑声,在同行间得意地叫嚣着。这店名……他莞尔,也是熟悉的,华清池。

      下意识地望向与其临街相望却恍如隔世的舞厅,不正是“不早朝”吗?清骨见他站定闷声打量了许久,说道:

      “这‘不早朝’日前曾传出过售假酒的消息,生意早就不复从前红火了,没想到近几日又是出了有宾客被扒衣扔街的丑闻,也只有部分熟客会赏脸光临了。没想到祸不单行,今儿个白日里的命案更是火上浇油,熟客都避之不及了不说,连周遭其他店的生意都被影响了。”

      二人说话间,“华清池”的侍者眼明手快地就小跑了过来,堆着笑脸躬身道:“先生女士们,里面请。”同时侧手指向店内。

      对面闲着没事干的“不早朝”的侍者们齐齐黑脸,今日已经历了无数次眼红的事了,他们早就疲了拉客的心,毕竟现在本店的名声真真一落千丈,心里都达成了共识:或许,只有脑袋不灵光的人才会来吧。

      可不,前面就来了一群不灵光的人……他们先是一愣,随即扬起久违的笑脸,迎了上去,同时还不忘横了一眼呆在原地的“华清池”侍者。

      靳恪靠近了“不早朝”的门口,才发现台阶上竟还坐着不少穿着白衫的妇女,眼眶红肿,神色悲戚,让人心头不由觉得一衰。

      本在嬉笑着聊天的妇女们,发现了有客将至,忙似变脸般地哭嚎起来,吓得清骨一跳,连靳恪也眉头微蹙,在原地驻足。

      苦情戏才刚刚开始,主角便上场了。一位妙龄女子瘦弱的娇躯上笼着宽大的白袍,面色惨淡,嘴唇干裂,发迹凌乱地从众女中坐起,哭得别样动人,却半丝雨滴都不落下,抽噎道:

      “我可怜的夫啊,你……你为什么就这样去了?偏这缺德的店还没有个说法,让你走得不明不白,呜呜……老天爷,您睁开眼看看吧,为我的爱人明明理吧。”

      哭到后来竟两眼一翻,往后倒去,众女子忙替她抚背顺气,一阵慌乱。本来刚刚迎到靳恪面前,一身大堂经理装扮的中年男子看到了这一场景,面露不善,“又来?这肖府的姨太太到底有完没完?”

      听到他的这一声抱怨,靳恪与清骨对视了一眼,因着早先的调查,瞬间明白了这演技颇差的女子身份。

      今早街头横尸的男子名为肖子霖,是纺织业巨头肖家的独子,身份显赫,却也不是个省心之辈,纨绔子弟的派头一样不缺,前阵子还玩起了“浪子回头”的戏码,与一个寒门女子打得火热,扬言非卿不娶,与反对的家里甚至闹了决裂。

      肖老爷子老来得子哪忍心逆了爱子的心意,最后做出让步,说他若执意要娶,可以,但只能是妾。而这正妻,必须是门当户对的大户家人女子。肖子霖听到自家老子松了口,哪有不应的道理。这门亲事算是落定了,只是这寒门女子倒不乐意了,最后闹了好一阵的别扭,终是放不下肖家的这口肥肉,妥协了。

      而这位哭到“昏厥”的女子,正是肖子霖巴心巴肝娶回去的姨太太,冯思卿。名不正言不顺的,本没有嚣张的气焰,不过是碍着肖子霖年幼丧母,又没来及娶正妻就上西天了,老爷子正因丧子之痛一蹶不振,家中没有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便来这里狐假虎威地讨说法。

      样似经理的侍者生怕靳恪等人被这仗势给吓跑了,忙招呼他们入店。妇女们又岂会放过这个机会,一窝蜂地涌了上来,挡住了靳恪的去路。

      一时间,僵持不下。似是听到外面的吵闹,穿着褐色马甲的中年男子大腹便便地走了出来。站在靳恪身旁的经理忙对其弯腰唤了声:“老板。”

      马甲男子只一眼就明白了外面的情况,笼络地对靳恪等人一笑,接着命经理好生招待。随后苦着脸对冯思卿好说歹说,“肖太太,您放心吧,我郑某人用性命担保,一定会给你们肖家一个说法的,您有什么话,咱们关起门来说成吗?您这样闹着,于肖家于我们‘不早朝’都不利,您说是不是?”

      靳恪越发肯定这来人的身份了,准是奉天城近来最可怜的冤大头,这“不早朝”舞厅的老板,郑嵩之。

      能霸上肖家独苗的冯思卿,又岂是这么好说话的,也不回答郑嵩之,只一味地哭闹。经理看自家老板吃瘪,忙用手肘拐了一下身边一名穿着白衬衫的青年,焦急道:

      “许衷初,那肖太太以前不是你的相好吗?你快去帮忙劝劝吧。”

      许衷初眼角有一颗痣,眉清目秀,身材挺阔,耳根因着经理的这句话红透,忙撇清道:

      “她就是我的老乡,您别瞎说了。”

      “成成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赶紧去啊!”经理推搡着他。

      看热闹的清骨摇了摇头,言语间颇有些沧桑的意味,“这人间情爱真是复杂。”

      靳恪却不由自主地将眼前的这白衫青年和那相貌平平的肖子霖做了番比较,白衫青年面上男儿的俊气是有的,就是动作间少了魄力,许是清贫的身份让他骨子里便是自卑着的吧。

      只见许衷初磨蹭地走到冯思卿地身边,弯腰轻言细语地说了几句话,那悍妇的哭声便戛然而止了。她抚了抚额,打着头晕的借口,虚弱地躺到许衷初的怀里,紧搂着他不放手,闹得他好不自在,只能向老板求救。

      郑嵩之见好不容易摆平了这大难题,绝不会允许他撂担子,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将冯思卿给抱到店内去。

      经理也忙松了一口气,这才想起手中带路的正事,赶紧给靳恪等人道了声歉,将他们往里面带去。靳恪也给了身后众女郎一个眼神,她们会意,呆滞的脸上扬起妩媚的笑意,大扭翘臀,对着清骨前呼后拥起来。

      清骨面露尬色,心下一动,对身边一肤滑似水的女郎做了个眼色,朝靳恪努了努嘴,“紧扒着我干啥啊?看不出我就是给前面那位先生打杂的吗?赶紧缠着他去,前途一片光明。”

      女郎眼里闪烁出希冀的光芒,她心知清骨定是受了前面那人的照拂,才能永保人身,着实让她艳羡不已。心里挣扎片刻,终是受不住他的诱惑,摇着细腰,不动声色地挽住了靳恪的手臂。

      靳恪身子一震,看向她。她绽放了一个自己认为最具魅力的微笑,不,是调笑。果见靳恪眼神迷离,凑近了她的耳边。只觉这位大人物的呼吸挠得耳垂发痒,他的语调轻柔:

      “突然间很想知道,蚯蚓身体若是断了,是不是真的还能再长出来。”

      女郎大惊,哪还管得了修人身的事,先保住自己棉条的蚯蚓身才是大事,当即讪笑几声,默默地站开了。

      清骨收到了靳恪警告的眼神,抖着腿,无趣地吹着口哨。可是还没走上两步,清骨瞧见靳恪又停了下了,正欲询问我,却发现他竟然在盯着门边的一个卖花女发神。

      靳恪确实是在看她,在看一个似乎不该出现在这种俗世场合的女孩。原谅靳恪刹那间的词穷,只觉这姑娘虽站在暗处,肤却若明珠般耀人,明眸善睐,琼鼻玉唇。一条最是普通不过的石榴红格纹棉布旗袍,都能在她身上穿出玲珑有致的味道来。

      她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手上捧着开得极艳的玫瑰花,衬着她的面容愈发地娇嫩欲滴,连脚上沾泥的破旧皮鞋都发起亮来。可是,她的神色却怏怏,顺着她鄙夷的眼神望去,发现被她盯着人竟是冯思卿。

      卖花女似是极为看不爽冯思卿强占许衷初便宜的行径,大大地翻了个白眼,索性眼不见为净撇开头,却不想对上靳恪探寻的目光,先是一怔,随即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看了下他身后百媚的娇娘们,随后又灼灼望回向他。

      靳恪顿时觉得及脊背有些发凉,他怎么忽然觉得这小姑娘没有初见时那么可爱了,有一种自己就是一盘撒上了孜然的烤肉,被端上了她的桌子似的。看来这姑娘做生意的心切啊。

      唇角微扬,靳恪终于进了舞厅,与店招牌擦肩而之时,他瞥到灯泡闪烁的“不早朝”三个字,心里百转千回。

      说到底,终究是这店名起得不好,来到这家店的客人们确实是不早朝了,直接被抛到街边睡到三竿才能转醒,更甚者,为了不上这早朝,已经在太平间里挺尸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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