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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 你不懂,你 ...

  •   “中原人都只叫林兄玲珑刀客,原来是林珑刀客。”
      “你背后双刀上的铃铛,为何入鞘后就不响了”
      “你到底师从何处啊?”
      “你换了身黑衣显得更加高大英武了!”
      “昨天我怎么没发现你话这么多?”林珑看了一眼身侧的易水,驱马向前奔去。
      易水也觉得自己有些话唠,但是无奈林珑这一路上少有话说,周围又是一片荒漠景色,易水年轻心性,不免觉得有些无聊,想与林珑聊天,顺便套话。
      无奈,这是一个精明的闷葫芦,根本套不出话。
      易水夹了下马背,又追在林珑身侧,笑着说:“昨日尚有求于林兄,自然是不敢多话。今日与林兄就是同伴朋友了,互相了解也是应该的。”
      林珑扫了易水一眼,还是沉默。
      “谁能想到名震江湖的玲珑刀客竟然随我从边疆向中原了,嘿,这下子,我在江湖可有名气了。”易水笑得飞扬,“林兄快点,这日头太劲,咱们前面找个地方休息。”
      “原以为你是个老实的,原来和邱任东一个性子。”
      “林兄认识行之?”易水眼中亮色一闪而逝,拽了拽缰绳,歪着脑袋问道。
      “行之?行之是谁?”林珑转头看了易水一眼,“邱任东吗?你不是说我名震江湖吗?你可知我因为什么‘名震江湖’的?”
      “哈哈,自然是杀人如杀鸡…咳,消息灵通。”易水又甩了甩缰绳,这使得他超过林珑一段距离,这下林珑只看得见他的背影。“想不到你连行之是什么性格都知道,却不知道他的表字。”
      林珑目光沉了下去,复又若无其事道:“我有一个熟识,十分欣赏扬州城内一个叫如翠的名妓,便几番帮助。岂料被邱任东油嘴滑舌勾回去做了少夫人。如翠虽为妓子,但绝顶聪明,又受我那熟识资助,从不接客。能把她骗回家,这邱任东的嘴,真有几分本事。”
      易水回身笑道,“翠姐,那可真是厉害,行之被她管的服服帖帖,后来翠姐还怀了行之的孩子,七个月了,走路像捧了个球儿似地,还能叉着腰教训行之,哈哈哈,真是,想到行之那个样子我就想笑,”易水捂着肚子笑个不停,一个坐不稳,差点掉下去,林珑正要伸手把他拎回来,他自己又坐稳了。
      “刚开始,翠姐还吃我的味儿,说我把行之拐去喝酒,她自己憋在院子里,剪坏了行之最宝贝的两盆兰花!”
      “可是最终这一切全都没了……我本和他们商量好,下个月我回来,给他们未出世的孩子削把漂亮的木剑。等我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了。”声音里带了丝哭腔,易水坐在马上,只感觉视线一片模糊,连耳朵也似从内封闭了,整个脑袋嗡嗡作响。
      “你别笑我,行之和翠姐,还有邱伯父,真的都是很好的人,我不过离去一月,回来…我不甘心。”
      “我笑你?”林珑勒了马拦在易水马前,他高大的影子落在易水头上。“一些旧事就让你失了心性。”
      “这不是旧事,行之和翠姐,两月前还在世,算起来,这时候我那小侄子也落了地,可是我看到的是什么,我看到的是翠姐腹部中剑,被刺了对穿,手指都烧成了焦炭!你不懂,你懂什么!你不过是逍遥江湖的一个刀客,你那管得了这么多!你说你帮我,可是你却连我仇家是谁都不曾告诉我,你教我怎么信你!你教我怎么办!”到底还是太年轻,易水脑袋里那根紧紧绷住他的的弦断了,本应顾盼神飞的眼睛红通通的,整张脸纠结在一起,泪水抹得到处都是,一片狼狈。
      林珑看他这样子,抿了抿唇,一个飞身落在易水马背上,坐在了易水身后,一个果断的手刀,直截了当的把情绪激动的易水迅速劈晕。
      此时的易水又恢复了那副安宁模样,只是眼皮还红红的,透着股可怜。
      林珑下马,把易水扛起来放到自己马背上,发现就算用缰绳也不能把易水固定在马背上之后,只得上了马,怀里搂着昏过去的易水,揽着缰绳牵着马向前行去,易水的马则乖顺地跟在后面。

      出疆的一路并不算安逸,此时是下午最热的时候,日头高悬,火辣辣的日头打下来,被林珑的影子遮住的易水,额间也隐有薄汗。
      突然,天边传来一声响亮而悠长的鹰鸣,林珑将双指放在唇边吹了个口哨,回应了一声。就见到天空中一个黑点带着风声俯冲下来,离近了才发现那是一只猎鹰,金喙黑羽。
      直到快撞上林珑肩膀的时候,猎鹰才收翅,鹰爪抓在林珑肩上皮料处,刺进稍许。看到林珑怀里的易水,它歪了歪脖子,金色的眼睛敏锐地眨了几下。
      “他以后算你半个主人。”林珑转头对它说道,然后又从它脚上取下来一只小桶,拆出其中的纸条,上书:血灵中阁二人,一勾一匕,目标易水。
      只扫了一眼,林珑就将纸条扔给猎鹰,猎鹰将纸条咽了下去,突然冲着易水发出“咯、咯”的轻叫声。
      “想吃东西自己去抓,他现在还不认识你。”林珑从背后的包袱里摸出一块牛肉干,扔到鹰嘴里。猎鹰三两下吞了下去,便飞走了,很快,天际就连它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起来吧,我知道你醒了。”
      易水睁开眼睛,慢吞吞地在林珑怀里伸了个懒腰,才飞身落到自己的马背上:“你怎么看出来的,是我内息不对?”
      “我家的鹰,会向主人要吃的。你清醒着,它才会向你要,谁能想到你装昏,它叫也没用。”
      “……哦。”易水心里想,那只鹰看到自己宁可装昏都不给它吃的,心情一定非常复杂。
      其实有点尴尬,无奈鹰不会说话,而且他刚醒来没多久,鹰就被打发走了,他什么也没听到知道,装昏装得毫无意义。
      易水曾推断出锁狼潭里的狼群听命于林珑,想不到,林珑还会驭鹰。
      易水明白过来,原来林珑是靠猎鹰来往传信的,这大漠气候磨人,距离也遥远,信鸽只怕还没飞到地就被累死了,猎鹰速度极快,耐力也好,难怪他能这么快地知晓江湖消息。
      不过…半个主人?
      “你说我是你家鹰的半个主人?那岂不是你家鹰带回来的消息,我也能看一半”
      “可以,你要看前一半,还是后一半?”
      “当然是后一半,我的经验,信件的前一半都是嘘寒问暖,后一半才是比较重要的信息。”
      “后一半的确很重要,易水。”林珑万年不变的脸上透出一丝笑意。
      “恩?叫我干嘛?”可能是林珑不轻易做出什么表情,易水见他露出笑意,竟然觉得哪里不对。
      “后一半的内容,只有两个字:易水。”
      “恩?哪两个字?”易水猛然反应过来,“不会是易、水两个字吧?”
      “恩,就是易水二字。”
      林珑轻轻地笑了。
      林珑长了一双灼灼的笑眼,但是眼珠颜色非常深邃,面无表情的时候看起来非常冷漠,视线里仿若含着冰雪,拒人于千里之外。
      但他笑起来,那紧紧抿住的嘴角便微微弯起,弯弯的眼睛里也流露出一丝缠绵味道。
      这一刹那的温柔色气,与他冷漠疏离的气质糅杂在一起,透露出一种欲说还休的风情。
      非常,非常惹人。
      易水竟是看呆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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