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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家的黄金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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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红袖,这个名字似乎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有点娘。可惜他长的却一点也不娘。不仅不娘,还非常有男子气概,是很多女人都会喜欢的样子。
他的眼睛很大,眉毛很浓,鼻梁很高,轮廓硬朗而线条流畅。待人又温和有礼,这让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江湖人,反而像是一个世家公子。
不仅仅是‘像’而已,他几乎就是了。
也正因为他的模样好看,人又非常有意思。所以天下人都喜欢和他做朋友,虽然是酒肉朋友。
就比如金三爷,晋阳金家的金三爷。虽然他叫金三爷,却不是排行第三,而是因为他的江湖名号就叫做‘三爷’。
若说天下最富,莫过于晋阳金氏。沈红袖向来很喜欢和这样的人交往,不是因为他势力,而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一定会准备上好酒好菜招待他。再没有什么比被大漠的风沙吹得皮肤都粗糙了之后,喝上一杯江南产的新茶更惬意的事情了。
“沈公子这次去大漠,是为了什么?”金三爷的肚子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于是穿的衣服也越来越宽大,幸而他长得并不丑,倒有几番魏晋风流所在。
“为了躲债啊!”沈红袖的茶杯擦着唇,温柔地道。
“躲债?”金三爷笑了起来:“什么时候,沈公子居然也会欠人债了?”
“我这个人,口袋里的钱从来都存不住。”沈红袖笑道:“每次一有了钱就得花个精光,当然得躲债了。”
“我看你是躲情债吧?”金三爷暧昧地笑起来:“这世界上,只有情债是还不清的。”
沈红袖没回答他,不可置否地耸了耸肩膀。
胖乎乎的商人老爷忽然暧昧的笑起来,他揶揄道:“这下好了,你来我这儿,只怕欠的债要一辈子也还不完了。”
“哦?怎么说?”沈红袖微微歪起了头。哪怕他的年纪已不小了,但这样孩子气的动作在他做来还是毫无违和感,甚至有点可爱得迷人。
“因为我呀!”屋子外忽然传来了一个娇美的声音,比黄鹂婉转,比夜莺动听。
“你?你是谁?”沈红袖站身起来,见到屋子外站着的粉色衣服的少女,挑起眉头道。
少女走进门,莞尔一笑,她叉起腰,脸上还带着笑意地详装怒道:“你认不出我是谁?”这话说的,你又不是天仙,别人第一次见你就能认出你么?
沈红袖翘了翘嘴角:“姑娘是谁?”
少女翘起鼻子,似乎是生气了。她道:“你居然不知道我是谁?!”你自己不说,别人又怎么知道你是谁呢?但女人,总是有无理取闹的自由的,虽然她的话一点都不讲道理,不过人是真的长得美丽又可爱。
这样的话说出来,整个屋子的气氛蓦地都静了静,场面实在是有些尴尬。沈红袖似是在思索着什么,沉默了一下。
金三爷刚想开口打圆场,那温柔的笑意就又回到了沈红袖脸上,他笑弯了一双眼:“都说司马公子玉,南宫美人金。南宫家的美人,可是比金子还值钱的,怎么就认不出来?”
他一语道破了少女的身份,让她的眼睛亮了亮:“你好厉害!”少女看着面前温柔的翩翩公子,眼睛里似乎发出了光。
被两个人一起丢在一边的金三爷用茶杯遮住了嘴角:所谓的司马公子玉,是指汴州司马家的儿子多,美玉也多。南宫美人金,则是指姑苏南宫家的女儿多,黄金更多。竟然能被他曲解成这样……
沈红袖不愧是流连风月的翩翩色鬼,嘴巴甜的像蜜一样。
少女眨了眨大眼睛:“我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见像沈先生这样英俊的男人。”所谓的活了这么久,也不过十几年罢了。十几年里,能遇见多少男人?
沈红袖轻笑一声,一双桃花眼看着少女,总是给人一种情深意重的错觉:“我活了这么久,也是第一次遇见像南宫姑娘一样漂亮又可爱的女孩子呢……”
若说少女说的话还是三分假带七分真,那沈红袖的这番话就完完全全是鬼扯了。可是女人,尤其是漂亮又骄傲的女人,是最喜欢听这样的话的。哪怕明知道是谎言,也能开心上好久。
南宫艳眨了眨眼睛,一双勾人的猫儿眼笑成了月牙儿:“你的嘴巴真甜!”她大大方方地拉起沈红袖的手,笑起来道:“你刚从大漠回来?”
她笑起来甜美而纯洁,处处散发着少女的天真和活力。沈红袖不由地微笑着点了点头。
“那你和我回家好不好?”少女眨了眨眼睛:“我家在姑苏,比这晋阳城漂亮多了。”
这还是第一次有女人一见他就邀请他去自己家的,往常的女子,见了他,可是绝不敢往家里带的。沈红袖笑起来:“姑娘还真是盛情难却。”他叹息道:“可惜……”
“可惜什么?”少女狡黠一笑,饱满的胸口轻轻蹭着他的手臂,她的声音就像野外流过的泉水一样动听。
“可惜在下家有恶妻,恐怕要辜负姑娘的一番好意了!”
沈红袖的声音低沉得很好听,带着温润的笑意。可与脸上的微笑不一样的是,他使劲儿把被少女按到胸口的手臂抽了出来。
一眨眼,少女脸上娇媚甜美的笑容就不见了,她冷冷看着沈红袖:“你真的不考虑考虑?”
沈红袖大概是见惯了女人的变脸,脸上温和而疏离的笑容变都没变一下:“抱歉。”
“好!”少女嘿然冷笑出声,她瞪着沈红袖,反手拔剑:“那你就去死吧!”
“额……呃?”纵使沈红袖已见过了很多古怪的人,可这种才认识两盏茶的时间就要对你以身相许,不从便拔刀相向的女人还是让他愣了一瞬。
他只向后退了一步,那毒蛇一样袭向颌下的剑光就落空了。少女的剑法很差,可是用的剑却很好。出鞘便闪着冰寒的冷光,划破虚空的声音如同寒鸦不详的啼叫。
这样锋利的宝剑,任你武功再高也是不敢硬碰硬的。沈红袖在心底默默可惜:美人配名剑,原本是极好的。只是美人剑法太烂,没得辱没了名剑。
面对这样的对手,退一步就够了,若是再退,那只怕要被人笑掉大牙了。
终于,沈红袖的手,动了!
江湖上很多人畏惧沈红袖的名号。其实,大家怕的不是沈红袖,而是他袖中的刀!哪怕那柄刀还不过三寸长,但从未有人见过那柄刀失手!
而现在,这柄普通无奇,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袖刀就从他的袖子里滑了出来!
剑光闪耀,挥舞得如同一朵莲花,一张一合,张合间就能要人的命!
莲花绽开的刹那间,刀光闪了进去,莲花合拢的时候,却又缩了回来。这一伸一缩,一张一合,只发生在一呼吸的瞬间!
一眨眼,沈红袖已坐回了椅子上,而那柄寒光厉现的刀也已回到了他的袖子里。
而南宫艳那身华丽得像舞裙一样的衣服,从领口开始,整个破碎成两半,露出了女子白皙丰腴的胴体。
“啊!”地一声尖叫,震得屋子外树上停着的鸟儿都吓跑了。
女人就是女人,衣衫尽碎的情况下,那柄寒光四溢的长剑‘铛’地一声掉到了地上。南宫艳双手抱胸,可破碎的衣裳根本掩不住那具充满女性魅力的身体。她眼泛泪光地看着斜靠在椅子上的沈红袖,扔下一句:“混蛋!”就匆匆忙忙地跑走了,连地上的剑都没捡。
等到少女粉色的裙角消失在转角。金三爷叹了口气:“你不该如此对她的。”
“不该怎么对她?”沈红袖倚在椅背上,一只手撑住脑袋,宽大的袖子顺着手臂滑下去,藏在袖子里的袖刀,似乎凭空就消失了似的。
“她总归是个女孩子。”金三爷看着沈红袖吊儿郎当的样子,只有无奈地叹息:把女孩子的衣服划破,恐怕只有沈红袖这种人才干得出来。
沈红袖淡淡道:“一个光溜溜的人至少还活着。但是如果是一个死人,就算脱光了,也不会觉得羞耻了。”他已算是好脾气了,若是旁人,别说是衣服了,连命都不会给她留下。无理取闹的女人,在江湖上总归是活不长的。
金三爷觉得有点好笑:“我说,南宫家好歹也是世家大族,你就不怕他们缠着你,非要你娶她?”红袖沈公子,也算是江湖上少有的青年才俊了,谁家不想把女儿嫁给他?
沈红袖轻飘飘地看了胖乎乎的商人老爷一眼,唇角勾起浅淡的笑容,他挑起眉毛:“那样也不错,反正那只母老虎实在是不太温柔,正好换个听话的。”
金三爷忽然想到江湖上那个出了名可怕的女人,一缩脖子,讪讪地不敢再说话了。他暗自腹诽:江湖上也只有沈红袖敢这么不要脸了,正大光明地看了人家女孩子的身体,然后还能推得一干二净。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敢顶着被灭满门的风险逼人家娶自己家的女儿的……
“好了。”沈红袖一口气将茶杯里的茶喝干净:“这茶也喝过了,人也见过了。”
“沈某该告辞了。”他掸了掸袖子就打算起身离开。沈红袖总是有一种动物一样的直觉,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直觉,他才能活到现在。
“且慢!”金三爷总算变了脸色:“约沈公子来此,是因为金某有一事相求。”
“哦?”沈红袖慢慢坐回了椅子上,似乎一点也不惊讶:“什么事?”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尤其做生意的更是如此。金三爷的脸上,总是挂着和善的微笑,哪怕他的背后正摇着狐狸尾巴。可如今,这个全天下笑得最和蔼的人,居然皱起了眉毛。
“沈公子,今日,我有一事相求……”袅袅茶香里,金三爷缓缓道来一个故事
四十年前,一场浩劫让名满天下的晋阳金氏几乎血脉断绝。这偌大的财富,都流入了唯一幸存的金家子孙手里。这个全天下最幸运的人,就是如今江湖上号称只进不出的金莫问金三爷。
但是……传闻,金莫问继承的财富,不过是金家的九牛一毛。几百年的商人世家积累了无数的财宝,都说这天下最富莫过晋阳金氏,就连那屋子,都是黄金堆砌而成的。金家的黄金屋,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传说。之所以说是传说,是因为,根本没有人见过那座用黄金铸成的屋子。
“所以,你叫我来,只是想让我帮你去找传说中黄金屋?”沈红袖软趴趴地窝在椅子里,重新给自己倒了杯茶。
金三爷的脸上依旧挂着商人市侩而狡猾的笑容:“江湖上都说沈红袖沈公子不仅武功好,更是顶顶的聪明。如果说有谁能找到金家的黄金屋,我想,那个人一定就是你。”商人的话,是最信不得的,若是信了,那你便离倾家荡产不远了。
“老金呀老金,你说的倒是好听。”沈红袖扬起头,看着高大横梁上雕画的龙凤呈祥,故意拖长了声音:“只是……我为什么要帮你?”他蓦地回头看向抱着胖肚子的金家老爷,任凭那一双桃花眼里清澈见底,却没人能看透里面究竟藏着怎样的情绪。
金三爷胸有成竹地拍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因为我知道,沈公子最是好奇。只有解不开的谜团,才最能吸引你。”
沈红袖淡然一笑道:“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年少无知。如今我可没有什么解谜的兴趣。”
金三爷的眼睛盯着他,他脸上的笑容散去,目光倒是有些逼人:“哦?难不成时间久了,老虎真的能变成病猫?”他说话的时候手心湿汗淋淋,毕竟沈红袖脾气虽好,但也不是随便能得罪的。
青年倒是不在意他这么说,撑起了腮帮子道:“年轻的时候快意江湖,可现在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了,怎么能再以身犯险?”
金莫问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明明有一百种方法能够拒绝别人,沈红袖偏偏要用这一种,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谈恋爱么?!
金三爷叹息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勉强沈公子了。只是……沈公子,你已坐了这么久,为什么还不走?”要是人家真的不想帮你,那只怕现在已经在十里外了,他能够坐下来,金莫问就有本事说服他。毕竟……谁能抵挡商人的甜言蜜语呢?
“我只是奇怪……”沈红袖挑起了眉毛:“以你现在的财富,十辈子也花不完。为什么还要去找那虚无缥缈的黄金屋?”
“或许说来你不信。”金三爷一愣,然后苦笑起来:“我这个人,虽然贪财了些,可还不至于连那些死人的遗产也要觊觎。”
“只是家父自幼便是旁支,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去老宅看一看。临了临了,居然想搬进去住一住。”金三爷叹息道:“那老宅子因为黄金屋的事情闹了不知多少年的鬼,这些年搬进去的人不是疯了、便是死了。”
“所以……”沈红袖皱起眉:“你不是想让我找黄金屋,而是想让我帮你抓鬼?”
“不是抓鬼。”金三爷摇了摇头:“而是求一个明白!”
“四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老宅子里的黄金屋究竟在哪,还有……为什么会闹鬼!”
“做这些不仅仅是为了我父亲。还有这些年来,莫名其妙就在我金家的宅子里丢了性命的人们!让他们的冤魂得以昭雪安息。”
“不瞒你说,之前我便请过高手去探查那宅子,可这些人……一个都没有回来!全部……都失踪在了那座鬼宅里!”金莫问直勾勾地看着沈红袖:“话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不知沈公子……还是不愿帮金某这个忙吗?”他倒是会拿捏人,知道沈红袖遇见这样诡谲的事情,必定是要去管一管的。
“若是一切水落石出,那么金家的黄金屋……金某就赠与沈公子了。”有钱人就是财大气粗,哪怕这座屋子现在还没个影儿,他说的却好像已经在他的口袋里了一样。
沈红袖面无表情地盯着金莫问。他这个人,一旦严肃起来,总有种令人不由自主屏住呼吸的气势,而金莫问也坦坦荡荡地回看他。
两个人互相瞪了好一会儿,沈红袖才收回目光。
“帮我传一封信到江宁,可好?”
金三爷一愣,他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江宁城外的惊鸿一瞥。他心领神会地笑起来,点头道:“这是自然。”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情人之间要见面……谁拦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