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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神 ...

  •   琴声悠扬,珠帘轻晃。S市樱花大道,清风茶楼内茶香氤氲,与外面路上的车水马龙仿若隔世。
      林小忆捧了茶壶,缓缓向301烟雨阁走去。一向淡定沉稳的她,手竟有些微微的颤抖。

      店里的员工都穿着统一定制的淡绿色汉服,林小忆也一样。她梳着斜髻,鬓边插了一朵蓝色小花。花是从早晨刚刚送来的勿忘我上摘下来的,清新得仿佛还带着露珠。

      今日,清风茶楼的茶语是“永远的回忆”,每个店员头上都戴了一朵蓝色勿忘我。
      林小忆想,这实在是太合她今日的心情了,就像是特意为她定制的。

      301烟雨阁,盛令珩正等着她。昨天他走时说,今日有话要跟她说。
      穿行在摆满了勿忘我的走廊中,林小忆整颗心都不受自己控制,“砰、砰、砰”地跳动着,就像是回到了青涩的大学时代。

      那时,盛令珩是林小忆的暗恋对象,是她心目中的男神。
      盛令珩比林小忆大了两届。林小忆刚上大学时,他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冷清校草。

      英俊帅气的学生会主、席,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的学霸,踢得一脚好球,听说还是盛氏电子的大公子。年轻帅气,聪明多金,不管那个标签都足以让盛令珩成为许多女生心中钦慕的对象。他总是冷着一张脸,很少会笑,酷酷的模样更增添了他的神秘感,引得女生们热烈追捧。高岭之花总比触手可及更让人觉得高贵美好。

      林小忆第一次见盛令珩是在操场上。直到今日、她还记得那天的天气。
      那是一个春天的午后,天虽然有些阴霾,但风是暖和的,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特有的花香气息。
      林小忆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看书,因为是午休时间,操场上空荡荡的,没几个人。盛令珩的球飞到了林小忆身边,擦着她的胳膊,砸到了台阶上,发出了沉闷的响声。
      沉浸在书中的林小忆吓了一跳,轻叫一声站了起来。
      足球虽然没有直接砸到她身上,但昨日刚下过雨,操场上有些积水,球上的泥蹭到了她袖子上。

      那是一件白色的长袖休闲外套,袖口是别致的荷叶边,是她今日才刚刚上身的。虽说踢球的人不是故意的,可林小忆还是有些懊恼,只觉一天的好心情都被破坏了。
      林小忆正扯着自己的脏袖子看,男生捡了球过来,向她道歉,声音极富磁性:“同学,对不起。”

      抬头看到盛令珩的那一刻,既是林小忆最甜蜜的回忆,也是她最想深藏起来的尴尬时刻。眼前的男生长得极合林小忆的眼缘,比她最喜欢的偶像明星还要帅气逼人。林小忆呆住了,抱着书向后退了一步,却忘了身后是台阶了。
      她四仰八叉地摔倒在了台阶上,脸立刻红了起来,滚烫滚烫的。她用余光扫到,那男生嘴角上挑了一下,又转瞬而逝。他朝她伸出了手,身姿挺拔,彬彬有礼,倒在台阶上狼狈的林小忆觉得自己丢死人了。

      她无视了那双干净修长的手,自己爬了起来,抱了书逃也似地跑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男生就是C大的校草盛令珩,她从来不曾心动的少女心就像是春天的野草,悄悄地发出芽来,慢慢地疯长。

      她悄悄地关注他的一切,为了他,还特意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因为盛令珩不但是学生会主、席,还是文学社的社长。
      可惜,在文学社她也只见过他两次,说过的话一共也没超过三句。

      “喂,林姐。”突然的声音打断了林小忆的回忆。没来由的,她竟有些慌乱,就像与偷偷爱慕的同学走在一起,突然遇到了教导主任似的。
      “小杜。”林小忆朝小杜微微一笑,托了茶盘就想走,却被她一把拉住了。
      “林姐,301那位盛总,盛氏电子的董事长,”小杜挤了挤眼,“怎么有事没事儿往我们这么个小茶馆跑啊?不会是——那个,看上你了吧?你是不是从没在他面前,把面具摘下来过?”

      清风茶楼最有特色的就是,所有员工都穿汉服,脸上带半片精致的桃花面具。既古色古香,又充满了神秘感。
      此时,小杜的那双小眼在面具下闪烁,充满了八卦的熊熊火焰:“盛总他就没问过,为什么别人的面具都戴在上半边脸,独独林姐你的戴在左边脸啊?”

      林小忆知道,她们早就在背地里议论了,说盛令珩想包养她。说她故作姿态,吊着人家,等面具一拿开,只怕盛令珩恶心还来不及。
      林小忆坚信,她的男神是不会有那种龌龊心思的。她干笑了一声,“别乱说,盛总只是来喝茶的。”

      林小忆端着茶壶,绕过小杜上了楼,等走到301门前,脚步又停了下来。
      盛令珩应该是知道她毁容的事儿的,因为她被毁容的那一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跟盛令珩在一起的。

      林小忆以前长得很好看,从高中到大学都有不少追求者。
      大二那年春天,在一次社团活动中,她遇到了郑鹄。郑鹄是隔壁大学的,个子高高的,就是长相难看,脸上全是坑。他热烈地追求林小忆,有一段时间天天拿着玫瑰,在她宿舍楼前等。那时,林小忆满心装的都是盛令珩,自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

      谁知郑鹄怀恨在心,“送”给了林小忆一杯硫酸。
      那天,林小忆的奶奶生病住院了,林小忆下课后去看她。快到医院门口时,她看到前面有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盛令珩从里面下来,匆匆忙忙往医院赶。

      林小忆没有勇气上前去跟他打招呼,就悄悄地跟在他身后。突然见他身形一顿,停下了脚步。林小忆窘得脸都红了,以为他发现了自己,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往前走。
      等走到与盛令珩并排时,她看到路边树后闪出来一个人,虽然他带了墨镜,林小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是郑鹄。

      郑鹄手里拿了一个玻璃杯,不知里面装的是什么。只见他脸色阴狠,拧开盖子就朝他们泼了过来!
      林小忆下意识地推了盛令珩一把,自己也急忙扭脸躲避。

      盛令珩被推开了没事儿,林小忆的半边脸却是毁了。后来在法庭上,郑鹄说因为对林小忆因爱生恨,又看到他们俩人走在一起,一时冲动,就泼了他们。

      生活在那一刻转弯,林小忆的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色。她一直躺在医院,虽然整了几次容,可还是留下了难看的疤痕。
      林小忆痛苦不堪,她无法面对众人或同情或害怕的眼光,她退了学,每天躲在屋子里不出门,完全将自己封闭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她终于从痛苦中走了出来,才从朋友那儿听说,毁容事件后的第二天,盛令珩就出了车祸,去了国外治疗。

      盛令珩是知道自己毁容的,林小忆深吸了一口气,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他知道自己精美的面具下,是一张吓人的脸。残酷的现实让林小忆萌动的心沉寂下来,她举手轻轻推开了301的门。

      烟雨阁是清风茶楼的雅间,迎面挂了一张江南烟雨图,门口的博古架上放着一些古玩盆栽,虽说古玩都是仿制,却也别具情致。
      屋子正中摆了一张流云如意式八仙桌,盛令珩已经坐在那儿了。他穿了一件蓝色衬衣,西装脱了下来,随意地搭在了一旁的椅背上。
      见林小忆进来,他推开椅子站起身来,去接林小忆手中的茶盘:“你今日来晚了些,是店里有什么事吗?”

      “没有,没什么事儿。就是刚才在走廊里跟同事说了两句话。”林小忆任他接了茶盘,他总是这么具有绅士风度,每次都要替她放茶盘,她拦都拦不住。

      “小忆,听说你还没有男朋友?”盛令珩似是随意地问道。
      林小忆冲茶的手一顿,热水如断了线的珍珠一般,然后又缓缓流淌起来,冲出了一室淡淡的茶香。
      她没敢抬头看盛令珩,只伸手拿起了茶壶,缓缓转了转,让每一滴水都浸、润茶叶的芳香。

      林小忆表面上平静,心却早乱成了一团麻。他问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他还要给她介绍男朋友不成?突然,她心里无比的难过。
      面对曾经暗恋的男神,即使她的容貌已毁,即使她早就心如死灰,却也不妨碍在这灰烬里又生出一朵小花,一片小草。
      她始终是喜欢他的呀。

      “小忆,做我的女朋友吧。”盛令珩伸出手,包住了林小忆的手,还有她手里温热的茶壶。
      “你,你说什么?”林小忆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小忆,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突然,但我是认真的。你知道吗,在学校里,我就注意到你了,你曾经被我的球砸到,不知你还记不记得?”盛令珩握着林小忆的手,语气中竟然带着些忐忑。哪里像报纸杂志上那个成熟稳重的青年企业家。

      林小忆怎么会不记得?就是那一次让她深陷其中,那是她深埋在心中的美好回忆。只是她从来没有想到,盛令珩竟然也记得这件事儿。
      林小忆整个心都要化了,似是春天最温暖的风吹入了心中,吹得她的眼泪如春雨般簌簌而落。
      原来那并不只是她的单相思,原来他对她也有好感。

      如果,如果那时候她就大胆地去追求幸福,没准儿两人大学就在一起了。后面也就不会有郑鹄出现,毁了她一生的毁容惨案也就不会发生了。
      可惜这一切都晚了,世间没有后悔药吃。

      林小忆悲从心来,挣脱了盛令珩的手,一手捂嘴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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