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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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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殇一踏进夜郎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一种不详的预感袭上心头,她加快脚力,向前飞去,眼前的一幕却深深地震撼了她。
哪怕风风雨雨十年,她手上也沾满了鲜血,但是却没有见过如此惨状。
地上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男人、女人,孕妇,小孩,有的少了四肢,有的少了躯体,有的少了头,个个怒目圆睁,似是不甘,似是愤怒。
芙殇用手去摸,发现他们的尸体还是温热的,显然是刚被杀不久,芙殇急忙进去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一个活口。
忽然她听到一声闷哼,冲进一个屋子,看见一浑身是血的白衣男子躺在血泊中,筋脉俱毁,浑身上下有几十道伤口,用手一探,还有脉搏,芙殇扛起白衣男子,急速离去。
‘人来人往’客栈。
白衣男子一觉醒来,头痛欲裂,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张床上,看房间的摆设,显然是一间客栈。他挣扎着想起身,却发现浑身锥心的疼,动弹不得。
“你受了很重的伤,暂时得卧床休息几天”一个红衣似火的女人走了进来,长长的头发随意披着,肌肤似雪,集妖孽与清纯一身,美的不似凡人。
“是你救了我?、、 、、像、、你跟她可真像、、”白衣男子定定地看着芙殇说道。
“是,我本来打算来找你讨要一株‘夕颜醉’,不曾想、、、,你们夜郎山庄究竟是得罪了何人?竟然招来灭门惨案”
“我们夜郎山庄十年来与世无争,能得罪什么人?前些日子,有几波朝廷官兵闯进夜郎山庄,胁迫我们为他们效力,我严词拒绝,没想到他们竟然怀恨在心,因此灭我满庄”白衣男子愤愤的说道。
“无凭无据,你怎知那些杀害夜郎山庄的人就是朝廷官兵?”
“怎会不知?他们杀人的手法和兵器与十年前一模一样”白衣男子愤怒的说道,他把手放耳后,往前一撕,另外一张清秀俊逸的脸显现出来。
“你、、、你是玉子墨?你还活着?”芙殇惊喜的说到。
玉子墨,前朝丞相之孙,芙曦公主伴读,亦是飞天骑的军师。
“你认得我?难道你果真是她?你不是?、、难怪你的气质与她如此相像”玉子墨不可置信的问道,然后欣喜若狂的说道“苍冥王朝有救了!天下苍生有救了!我的血海深仇也可以报了!”
“苍天有眼,不忍折我大将,时隔十年,没想到还能找到你”芙殇喜不自禁的感叹道。
“你可还有其他故人的消息?”
“有,蓝宇,苏洛衡、宫翎等等,他们都在烈火宫,加上你,当年的享誉天下的飞天骑大将已齐了,前几天还见到了白薇,可惜她中了‘同心绵’”
“烈火宫?江湖中传闻最神秘的烈火宫?难道?”玉子墨震惊的问道。
“是”芙殇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原来他们都还活着,真好!真好!失散了这么多年,没想到我们竟然还能聚齐,我们的希望来了,白薇中了‘同心绵’?‘夕颜醉’可解人间百忧,但是却需要她心头之人的心头血做药引,才能压制住同心绵的毒!”
“那就好,夜郎山庄这一趟我来的真值”芙殇由衷的说道。
“只是您、、、、当年您不是已经、、、”玉子墨不可置信的问道,他当年在城墙下可是亲眼所见,只是为何、、?
“当年之事,有许多我也不明白,只记得国破之时,父、、父亲的死士拼死护我、、、我一路被追杀逃到了画眉山,被琅轩公子所救,所以得以苟活至今。”
“琅轩公子?那你可是十年来与他同名的红芙殇?果然,不管身份如何变幻,命运如何坎坷,你,至始至终都是风华绝代!”玉子墨赞叹道。
“你呢?当初又是如何逃脱的?”芙殇悲戚的说道。
“那时您虽然被无故圈禁,然战乱时,我们几人率领飞天骑拼死抵抗,没想到还是、、、我因失血过多,又急怒攻心,昏死战场,醒来后却是在夜郎山庄,那时大局已定,家破国亡,无力挽回,又听闻您、、我心灰意冷,本欲自我了断,忽然一个头戴面具的的中年男子击断了我的剑,他说‘大丈夫活着一世,定当快意恩仇,手刃仇人,岂能做懦夫,自我了结?’,他的话如酊湖灌顶,惊醒了我,从此我隐姓埋名,在夜郎山庄住了下来,做了庄主的义子,前几年义父去世,我继任庄主,没想到夜郎山庄却毁在了我的手中,酒泉之下无脸面见义父”玉子墨痛苦的说道 。
“一个头戴面具的中年男子?他可会是你义父?”芙殇震惊的问道。
“虽然我没看见他的脸,但是我确定他绝不是我义父,且我义父说他当年远游回来,在山庄外看到昏迷不醒的我,才把我带回庄的,我怀疑当年从战场上救我的也是那个面具男子,只是后来我再也没见过他”
“他会是谁呢?为何要救你们?为何却又不露脸?”芙殇沉思道。
“救我们?他还救了谁?”
“加上你,飞天骑六大将皆为他所救,他可是保存了飞天骑的种子,日后这颗种子定会日益壮大”。
夜郎山庄之所以名传天下,就是因为夜郎山庄的药都是治病救人的灵丹妙药。但是却有三大原则:
1:大奸大恶之人不救。
2:达官贵人不救。
3:看不顺眼的人不救。
故众人云:千金易得,夜郎山庄一药难求。
许多当朝的达官贵人,为了得到夜郎山庄的药,故意化身穷苦百姓。在青冥王朝,不管是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非常敬重夜郎山庄的人。
然而这次,夜郎山庄不仅遭到灭门惨案,夜郎山庄的所有药物更是被洗劫一空。
芙殇在玉子墨的告知下,终于在夜郎山庄的一个偏僻的地下室里,找到了珍贵的‘夕颜醉’和一些伤药。
夜郎山庄的药果真名不虚传,玉子墨虽受了如此重的内伤,外敷加内服,没几天,竟然就恢复如初。
一袭白衫,神采飞扬,三分狂放,七分不羁,没几天功夫,玉子墨又恢复了曾经的模样。
芙殇一拢红衣,妖孽随性,两人都是人中龙凤,走在大街上,路人纷纷侧目。
“求公子和姑娘行行好,赏我们口饭吃吧,我们好多天没有吃东西了”街上的流民看到两人穿着不凡,纷纷跑到两人身前哀求道。
夜郎山庄刚刚经历洗劫,玉子墨自然身无分文,芙殇身上所带的银两并不多,看到百姓哀求的眼神,将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分给了流民,流民道谢后纷纷散去。
青冥王朝建立以来,战争不断,加上近几年干旱,农民颗粒无收,食不果腹,流离失所。
“十年前的冥国民富国强,接受众国朝拜,百姓安居乐业,而如今冥国满目疮痍,百姓流离失所”芙殇感伤的说道。
“世间飞禽走兽,都有其固定的位置,一旦脱离各自正常的轨道,便会天下大乱,何况是人?十年前,冥国文有白皇持笔安天下,武有萧弘毅挥剑定乾坤,两人一文一武,共创苍冥王朝辉煌典盛时期。萧弘毅虽是苍冥王朝的战神,是难得的将帅之才,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王。”玉子墨分析道。
“萧弘毅建立青冥王朝后,不懂治国之道,不懂安抚百姓,重武轻文,年年作战,企图用作战的方式来转移国内矛盾,却不知这尤如雪上加霜,自毁根基”芙殇嗤笑道。
“多行不义必自毙,十年来,萧弘毅穷兵黩武,虽然打了胜仗,却是劳民伤财,朝中奸臣当道,忠臣落泪,再加上这几年旱灾,百姓食不果腹,怨声载道,民心思古,都开始怀念苍冥王朝时期兴盛太平的生活,只要您一声令下,振臂而呼,这天,就变了、、、”玉子墨殷切的说道。
“鸠占鹊巢,且能让他占太久?这天,始终是我们的天,我们现在只需要一个时机,一个改天换地扭转乾坤的时机”芙殇一字一句的说道,脸上尽是一个王者的气势。
“我信你”玉子墨笃定的说到。
“你若是想念故人,就先回烈火宫吧,他们肯定也都想你”
“那你呢?你什么时候回去?”
“等我找到他了,就回来”芙殇悲戚的说道。
“好,我先回去,我们在烈火宫等你们回来”
两人依依惜别,他们坚信,分离,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萧冷宇跟杨执在画眉山一连住了四五天,却连芙殇的影子都没看见,琅轩每日会定时去与萧冷宇品品茶,两人倒颇有些惺惺相惜之意,萧冷宇倒也沉得住气,不骄不躁,耐心的等候着。
“红芙殇黑琅轩的威名在江湖上十年不衰,琅轩公子可愿与在下说说你与芙殇姑娘的故事?”
这日,天朗气清,萧冷宇与琅轩再一次一同品茶,萧冷宇终于没有沉住气,问出了这个问题。
“十年前,一个冰天雪地的夜晚,听到门外有异响,打开门一看,竟然发现屋外一头金毛虎嘴里叼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子,金毛虎看到我出去后,默默的退到一旁,我走近一看,才发现她伤的极其重,十二根肋骨尽断,筋脉俱毁!一袭白衫被鲜血染透!奄奄一息,虽然后来救活了她,只是、、、唉”琅轩深深地叹了口气。
“只是什么?”萧冷宇心中一痛,问道。
“她在画眉山养了半年的伤,那半年,她完全是个活死人样,每天以酒浇愁,一句话都没有说过,我当时还以为她是哑巴呢,后来虽然她慢慢的调整过来,然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穿过白衫,永远一袭红衣”
“她说‘那是用鲜血染成的颜色’,那一年,她看起来顶多十六岁,却像是走完了她的一生”
“江湖上都说,红芙殇酷爱红衣,风华绝代!其实一尘不染的白衫更加适合她,纯洁如九天玄女!”琅轩微微叹息道。
神情悠然,似乎又回到了十年前。
“那公子可知芙殇姑娘是何来历?为何小小年纪却受如此重的伤?”萧冷宇期待的问道。
“不知,十年来,我们都默契的的不问对方出生和来处,半年后,她养好伤就离开画眉山 了,十年来,她行踪诡计,我们也只有每年来画眉山一聚,平常能否见面也就只能看缘分了。萧公子似乎很关心芙殇?”
“琅轩公子说笑了,闻名天下的红芙殇谁人不好奇?”萧冷宇轻笑道,然微皱的眉头却没能逃过琅轩的眼光。
琅轩也跟着笑道“的确是,红芙殇,天下仅此一人,百年难遇”却笑的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