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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国庆假期转瞬即逝,乌杨镇又恢复了以往平静无澜的调调,小镇的人们晨兴夜寐,悠闲而不失忙碌的过着小日子。
      周妈妈和两个小孩是在七号的早晨坐车回来的,带回了不少东西,还有两只咕咕叫的母鸡。
      “妈,我让你带的泥鳅干你带了吗?”周矜凑到沈秋兰边上,伸着脖子瞧着七八个五颜六色的塑料袋。
      “带了带了,有好几斤呢,在这个黑色的袋子里装着呢。”沈秋兰提过装着泥鳅干的黑色塑料袋,打开袋子瞅了瞅,确定无误后递给了周矜,周矜在电话里说是周至冬的一个朋友想要这东西,让她多带一些回来。“你至冬哥的朋友现在还在这住着不?”
      “还在呢,就是专程等这袋子东西,他们又多留了一天,明天早上再走。”
      沈秋兰一听他们是专程为了等这东西的,拍了一下大腿,“哎呦,那不是耽误他们事了嘛!你至冬哥的朋友,大概也都是正经上班的,这为了一袋子野货耽误他们一天功夫,那他们的领导可怎么看的过眼唷!你要是早和我说,我这头天晚上回来也成。”
      “妈,您就别瞎操心了,他们自己就是老板,大公司的,哥就在他们公司工作呢。”
      “嚯!”沈秋兰一听还是周至冬的上司,当下就受了一惊,她活了大半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儿是镇长,见过的最有钱的人是镇上做买卖的一对夫妻,听说一年能净赚二三百万,只是这样听听就觉得很遥远了。别说是周至冬的顶头老板了,她可是问过周至冬的薪水了,一个月能有十来万呢,这要是他的老板,来头那肯定是不小的。不过人家是大老板跟他们也没什么关系,钱多钱少,日子都还是照样过,一天一天的,不多不少。
      “妈,你怎么了?”
      沈秋兰缓了缓情绪,摆手说道:“没事儿,没事儿。既然是你至冬哥的老板,咱们做东道主的,也要好好招待一下,你说你让人家吃泥鳅干成什么样子。”
      “这是地方特产么,而且我看他们也很爱吃啊,要不然也不会特意迟一天就是为了等这个了。”
      “那可不一样,我听你的语气,至冬和他的老板关系应该是处的不错的,你大伯父大伯母走的早,至冬前些年一个人在大城市里打拼,想想就知道非常不容易,这老板肯定是有帮衬着的,要不然不会以朋友相称。我若是不在家也就罢了,我既然在家,于情于理都是要好好款待他们的。”
      “唔,好像是哎,还是妈你想的周到。”听着周妈妈有条不紊头头是道的言辞,周矜只剩下了点头,感慨他妈妈实在是懂得真多。他想事情好像从来都想不到更深一层的意思,也难怪那么蠢拉!
      “你去和至冬说一声,让他们中午上我们这吃,我先去菜市场买菜。”
      “嗯,行,那我就去了。”
      周矜走前伸手在一个袋子里摸了一个咸鸭蛋,在手上摇了摇,确定是熟的,就搁一边的石板上磕开了,剥掉蛋壳,嗷呜咬了一口蛋白,果然并没有太咸,他外婆腌的鸭蛋简直就是他的最爱。
      周矜一路走到他哥家,刚好柳明澄和杨季雪已经在了,他便把中午吃饭的事情一说。柳明澄听说周妈妈的厨艺比周矜还要好,腆着脸欣然答应了。
      中午是沈秋兰掌勺,周矜在一旁切切菜打打下手。洗菜的时候,周矜想起了一个事儿,现在他妈和他弟都回来了,他小姨一家也都回县里了,房间空下来,他似乎没有理由赖在他哥那边了啊!
      周矜咬着下唇,皱眉思索该用什么理由留在他哥那里,又不会显得很刻意。
      “想什么呢你,菜叶子都要洗烂了!”沈秋兰得闲往周矜那儿一瞅,却看见他不知道在发什么愣,不由出声提醒。
      “呀!没什么。”周矜赶忙关了水,把菜捞起来放在一边沥水,“我就是打算在至冬哥那边多住几天。”
      “住就住呗!用得着费那么大脑筋?”沈秋兰不以为意,觉得周矜实在太大惊小怪。
      唔,他妈难道都不问为什么的吗?不过周矜转念一想,是了,就是因为他自己心里对他哥存着想法,所以才会这样小题大做,一点儿动静就风声鹤唳。其实在别人眼里,不过就是弟弟喜欢黏着哥哥。
      中午吃饭的时候,加上柳明澄和杨季雪两个人坐了满满一桌,沈秋兰做了几个她拿手的好菜,菜色虽不多,但分量却都是实打实的足。
      周矜还开了几瓶啤酒,但是除了他和柳明澄,他哥和杨先生竟然一滴都不沾,真是太不够意思了。
      周矜酒量虽说不是很好,但是两三瓶啤酒却是怎么也醉不倒的。他看柳明澄喝酒那豪迈的架势,便以为对方很能喝,结果只喝了一瓶多一点儿的啤酒,他整个人就往杨先生身上靠去了。
      “杨杨杨…杨季雪……”柳明澄大着舌头,叫了一声杨季雪的名字,杨季雪答应了一声,不过柳明澄不知是醉糊涂了还是没听见,嘴里又接着咕哝杨季雪的名字,到后来,什么雪儿的都出来了。
      想到两人不太寻常的关系,周矜小心翼翼的往他妈那边看去,生怕他妈瞧出什么来,对柳明澄好杨先生的印象改观。
      不过沈秋兰倒是一脸的从容,见柳明澄醉倒了,还笑着和周至冬说了句:“小柳这酒量比我都还要差些。”柳明澄嘴甜,虽然沈秋兰是今天刚认识的他,不过已经被哄的张口闭口就是小柳小柳的,那言语间的亲昵是不用说。
      一顿饭也吃的差不多了,杨季雪就提出先带柳明澄去醒醒酒,沈秋兰自然是同意的。过了一会儿,周清缠着周至冬要去镇上的超市买玩具,于是周至冬带着两个小孩也出去了。
      周矜自然是走不开的,他要留下帮忙收拾碗筷,不过他也没地方去就是了,自从他哥来了之后,他在两个小孩眼中的威信那是一天比一天低,就快退化成和他们两个同一等级的了。
      哎……
      转天早上,柳明澄和杨季雪便离开了,走时还带了不少当地特产。
      送走他们两个,回去的路上,周矜侧头看了看与他并肩的周至冬,要不了几天,这样离别的场景还会再现,他依旧是那个送别的人,将他哥送回那个他不曾去过的繁华大都市。
      周矜私心的希望时间过的慢些再慢些,恨不得把一天当成一年来用,可就算那样,也还是觉得不够。
      “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开花了?”周至冬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挑眉疑惑的看向周矜,这小家伙瞅了他一路了,脖子都不酸的么?
      被发现的周矜默默的低下头去,脚尖一下一下的踢着小石子儿,什么也不说,就在周至冬以为他们要这样一路沉默着回去的时候,周矜冷不丁冒出了一句话,让周至冬张着嘴却半天说不上一个字来。
      “哥,我舍不得你走。”
      这是周矜这么多天以来,说的最出格的一句话,他胆小的连一句喜欢都说不出口。
      可周至冬不知如何回应才能不让眼前这个小小少年受到伤害,却也知道他必定会让眼前这个小小少年受到伤害。
      心脏的某处有些不受控制的紧缩起来,很像那时候刚得知柳明澄和杨季雪在一起的消息的时候的那种感觉。
      “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周至冬安抚的摸了摸他的后脑勺,“现在交通这么便利了。”
      “那也要一年,或者两年才能回来一次吧。”周矜抬眸望着他,怔怔的似是想等一个答案。
      周至冬给不出一个确切的答复,因为心中的那个答案已被周矜说了。他只好说:“想我的时候可以给我打电话。”
      “如果说我天天都想呢……”想的让你都不耐烦了怎么办呢,哥,那时你还能这么温柔吗?
      “嗯?什么?”
      “没什么。”周矜摇了摇头,突然就笑了起来。好像大多数狡诈的人都会这样,不想听的话就会当作没听见,他懂的。这个时候,再重复一遍就没意思了。
      不过,还好,他说的话也并不算无法挽回,他还能站在他哥的身边,晚上的时候,也还能蹭蹭他哥的被窝。
      看吧,其实,他也是个相当狡诈的成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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