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小事 ...

  •   大学生创业是很有吸引力的,能挣钱,能积累经验,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我们应该去学习,但是呢,先看一下成功的比例,这很重要。
      2014年被称作啥啥元年(忘了,好像是微商元年,又好像是O2O元年),网络上各类大神的崛起让人看到了存在于虚拟世界的机会,创办网站一夜之间仿佛成为了大学生创业的首选。
      创业是一件不那么简单的事,成功是很简单的事!成功这件事是个人的心理期望值决定的,达到了期望就是成功,如果期望太高,那么祝贺你,成功好比逐月摘星!
      昨天早上八点是大三第二学期第一星期第一次上课,没去!听说老师点名了,哦卖糕得!那心情,不言而喻!
      我属于典型的大学起床困难户,睡多久都不够,能睡是福啊!大学里没几个人上课睡觉的,都在玩手机,睡觉只是因为手机没电,真正困了的都在寝室。
      大学真没什么可说的,学习的人在学习,睡觉的人在睡觉,玩游戏的人在玩游戏,爱社交的人在酒桌……
      还没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大学的朋友对我说:大学真正熟络的人,只有你们宿舍的那几个,其他人见面都不一定会打招呼。
      听过后很惊讶,我说:不是吧?
      他说:真的!等你上了大学就知道了!
      大一军训,我们很无聊的练了二十多天齐步走,班级里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形成了以寝室为单位的小团体。我没感觉到大学和初高中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除了年纪长大了,上课会逃课了,教室来回折腾外,大学还不是产业化的一个小车间?对了,大学谈送礼不再成为禁忌,这是大学不同于其他年级的事。
      有人说,还有谈恋爱,开房!这种事不需要讲,不需要评论,意会就好!
      大学第三年,和班级里同学处的还可以,见面不至于假装不相识,也没太熟络。熟悉的虽然不只是宿舍那几个,但也差不多,大学真的跟初高中不太一样。
      大一经常去喝酒,以至于每每和家里的朋友聊天,他们都会问我是不是又喝酒了?我说不是他们都不信。后来不太喝酒了,变成宅男,本就是宅男倒也称不上变,只是宅的更久。没必要是不出寝室的,有必要也要堆许多事才会一次性出去办完,太懒。
      大一那年,我也是个有豪言壮志的人,可惜,没能坚持几天,豪言不再,壮志成空。多方面原因造就了如今的我,主要原因还是本性慵懒,看来平庸才是我的归宿!
      前两天看到一句话:出类拔萃和芸芸众生你选哪一个?就像小明说的:我要成为一名老百姓!我可能就是活着来浪费空气的那个人!
      我觉得每个人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只是个人不知道而已。人都是很矛盾的,否定肯定,说不清楚,神经病或许才是真实吧!
      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让人明白了凡人和神其实是一样的!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天才在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太多的半句名言被老师提及,然后告诉我勤能补拙。这是大学之前,是属于小孩子的童话时代。
      这是一个追求自由个性的时代,也是一个集体意识强盛的时代,意识形态的碰撞往往会产生很糟糕的结果,于是,九零后被称作垮掉的一代。有人说:你的眼睛里要有活,工作时间不能让你的手闲着。我不能说这是对的或错的,我不喜欢这种工作方式,工作就应该分工明确,是你的活咋都逃不了,不是你的活凭什么去干?工人不是奴隶,完成了分内事再去帮别人不是不可以,只是有人就是喜欢用感情去约束别人,道德绑架这种本领是贱人才能“融会贯通”的事。
      今天上课的时候听同学说,韩国总统被弹劾辞职,因为后宫干政还是什么的,去年新闻里有个闺蜜干政的,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大三第一学期没什么值得记住的事,平平淡淡就过去了,倒是到这个学期,一下子就来了一件大事,反韩。高□□日,大□□韩,不知道今年他们又要怎么反?
      反日的时候砸了同胞的车,砸了同胞的店,我们班同学说:那就是一帮白痴!自己买不起车还要去砸别人的车。老师表示赞同,我也赞同。
      老师说:反对日货,日货可不只是有车,还有各种货,你穿的鞋,用的笔,敢说没有日货?
      同学说:我们穿布鞋用毛笔!
      老师呵呵一笑:扯淡!
      反日□□的时候,市里的日系车都跑到了我们县城,有些还是从外省来的,就怕被砸。那时候几乎每家店都插上了国旗,仿佛不插国旗不爱国似得,可惜国旗法都没几个人看过。
      法律教育是我们这一代教育的短板,我们接受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过马路和红绿灯上,其他法律条文我们根本不学。未成年的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只知道一个名字,二十三年光阴,十六七年学习生涯竟然连国家根本大法《宪法》都没见过。虽然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有道德的人不会踩着底线做事,但是不知法懂法总有一天会吃亏,毕竟踩着底线做事的人在这个时代并不少见。
      法制节目里常说: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可惜,人们的法律知识还是很浅薄,法制意识还是很淡薄的。封建思想的糟粕还在影响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上一辈人,还有人迷信封建。
      法律知识变成了律师的事,这是什么逻辑?我认识的人里,除了学法律类专业的同学,没一个人看过《刑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一些基本的法律文件。
      近几年流行刷单,这是违法行为,应该属于商业诈骗,是诈骗罪。我不是学法律的,所以不太懂,大概是这个意思。
      我跟同学说:这是犯法的,诈骗罪啊!
      同学都说:没关系,他们都在做,这是灰色地带。
      灰色距离白色近一点,还是黑色更近一点?
      同学之中有几个刷过单,一单多少多少钱,很轻松就把钱挣了,我只是看看,这种事情个人是难以阻止的,大环境就是这样。
      灰色,总不是太漂亮的颜色。也许以后,会有人把灰色染黑或洗白,只是时间上,又是一个漫长的等待吧!
      前天去城里,过马路的时候,红灯,一堆人就冲过去了,这是被世界人民诟病的行为之一,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这个词被创造出来就注定它不会是一个褒义词,为什么不是别的某国式而偏偏是我国,等你那天闯红灯做鬼了你就知道了。
      我最讨厌的行为之一是横穿马路,尤其是看到车来的时候穿越,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死亡从来都不是一件大事,只是后续的事让死亡这件事变大了。同样,被车撞死并不是一件大事,但是对你的亲人朋友,对司机的亲人朋友来说,你的死就变成了天大的事。
      《交通法》也是法,闯红灯是不文明,也是违法!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