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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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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我才刚上初一,或许是因为老天爷也不忍心让我们开学,天上飘着毛雨,看着陌生的同学,陌生的教室,陌生的老师心情莫名烦躁,这可能就是青春期的躁动?大家拿着一个小本子走来走去,像迷妹看见自己的爱豆一样,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一个又一个名字写上了那个本子,最终走向了我,我看着本子上那些名字,有的龙飞凤舞有的小巧玲珑我接过笔写上自己的名字——陈向日。一个听起来就很阳光的名字,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的花。
教室门口突然开始骚动,我以为是老师来了便马上收起翘着的二郎腿乖巧的坐在座位上,就差没在我脸上写上我是好孩子了,可是走进来的不是老师,而是一个长发及腰的女孩子,我和她眼神对视的那一瞬间,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大夏天的披着头发不热吗!就算飘着毛雨也很热啊。但也许是我的忘带眼镜了而角度又刚好,这个女孩子,真是太好看了。
我是一个最普通的中学生,穿着一双布鞋,扎着马尾辫,成绩不好字也丑的像“鸡脚叉”,我是一个在南方出生在北方上学的人,既没有南方女性的柔美小巧,也没有北方女性的豪爽挺拔,我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的人窝在宽大的校服了慢慢地走向角落的位置,这个地方很昏暗,我喜欢。
我刚刚坐下就看着那个女孩子拿着一张便签纸向我走来,她把书包放下十分自然地就坐在了我的旁边,我接过她给的便签纸,上面写着——林慕兰。
我和她的相遇没有惊心动魄的过程,也没有一见如故的熟络,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我不会改变任何东西,我只想看看当时的我和林慕兰的相遇真的如此简单吗,感觉很不值,很不深刻啊。
我的左眼是远视眼,看远处东西那叫一个1080P可看近处的时候跟看小电影一样什么都看不见,我的右眼是近视眼,上课时我只能左眼右眼反复切换才可以看清楚黑板上的字,但由于老师并不知道我的情况就在下课的时候叫我去办公室让我上课时候不要挤眉弄眼的。现在想起也真是心情复杂。从办公室回来一脸冷漠的回到座位上其实心里已经有一万匹草泥马飞奔而去,上课的时候又是那个老师的课,我又想起在办公室的种种心里的不悦慢慢溢出,已经完全放弃了学习,我坐在靠近过道的一边,林慕兰坐在里边,这种好位置明明很适合上课睡觉摸鱼玩手机她却一直在认真学习,相比起来我就成了条大咸鱼了,我从小到大听“要战胜懒惰”这句话听到耳朵长茧,在我看来战胜懒惰是不可能的,因为懒惰是源于人类的天性,你都要把自己的天性战胜了你还想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