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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深夜面条 ...


  •   殷乐震惊地后退两步,捂着嘴,道:“你在吃……”
      费玄快速嚼两下,把地鼠咽进肚子:“地鼠,尾巴给你吃。”
      殷乐颤抖着没出声,良久之后才道:“你为什么要吃……吃老鼠呢?那个很……很脏……”
      费玄奇怪地看着殷乐:“饿呀。”
      殷乐道:“饿了你为什么不说?”
      费玄沉默了,他是忘记这岔了,野狼一生之中,几乎永远饥饿,他都没意识到身为王的配偶,他可以管其他人类索要食物,索要到吃撑为止。
      殷乐走过来,把老鼠尾巴扔在地上,拉着费玄往鹿台走,说道:“是我不好。我给你做饭。”
      然后,他们回到了鹿台。
      费玄坐在餐桌上,两腿盘在屁股下面,两手撑在身体前面,蹲成一个狼样,然后目不转睛地观察殷乐。殷乐钻进厨房忙碌了,把麦粉倒在大碗里,又往碗里舀水、打鸡蛋、加盐,不停地揉啊揉,把麦粉揉成光滑的面团。然后他用木棍把面团擀薄,切成细条,加进炉子上的沸水里。然后他又开始切葵菜、野葱、梅子;把鸡子打进碗里搅拌。
      很快,殷乐把面条和菜都盛在一个大碗里,端到餐桌上了。费玄俯身把脸埋在碗里吃。殷乐就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看。
      那面条非常好吃,费玄很快吃完了,意犹未尽地舔嘴唇。
      殷乐道:“饱了吗?”
      费玄摇头。
      殷乐就又钻进厨房,重新揉面、炒菜、又端出一大碗面。
      费玄照旧吃光了,不等殷乐问,就主动道:“没抱。”
      殷乐再次钻进厨房做饭,做了一大锅面。这一回费玄终于吃饱了,肚子鼓起来,仿佛怀孕了。他躺在餐桌上,抚着肚皮。殷乐坐在旁边说道:“以后你要是饿了,就叫我,我给你做饭。”
      费玄道:“你在睡觉啊。”
      殷乐道:“你叫我,我就不睡了。”顿了顿,又道:“等那六匹狼学会捕猎,就把他们放到西山上。你可以和他们住在一起,要是想我了就回来,我给你做饭,和你□□。”
      费玄听了这话,一骨碌坐起来,端端正正地盘好腿,打量殷乐。这些日子,殷乐天天用掺了鹿乳的水泡澡,用生姜擦头皮,还在脸上手上擦珍珠粉。这一切都没效果,殷乐还是丑唧唧的。但是费玄就这么看着他,在鹿台昏暗的灯光里,在灶台的余温里,在面条的香气里,忽然觉得他不丑了。
      费玄想,殷乐比母狼好多了。母狼不会在他半夜饿的时候出去打猎,猎到他吃饱为止。而且母狼四脚走路,浑身长毛,长得和自己也不像。而殷乐除了病点、瘦点、丑点,和他是很像得了。
      于是费玄道:“你是我的配偶,我要和你住在一起。狼是我的朋友,我可以去看他们,但是不会和他们住在一起。”顿了顿,又道:“以后有谁欺负你,就告诉我。我去打他。”
      殷乐很高兴地笑起来。费玄就凑过去,在殷乐的嘴上亲了一口。
      这就是费玄和殷乐定情的全部经过。和殷乐生活在一起后,他每一天都更加爱殷乐。殷乐因为不敢打仗,一直被手下的人类轻视。费玄就替殷乐去打仗。打仗真好玩,比打猎还有意思。乌泱泱的猎手和猎物覆盖了平原,费玄指挥着猎手,追捕猎物,犹如指挥巨大的狼群。他汗毛竖起,姿态骄傲,用战鼓和战旗代替狼噑发号施令。他总赢,这很正常,如果一匹头狼不能总赢,他的配偶和崽子就会被敌对狼群咬死。
      但两脚兽们惊奇非常,深信他是祖神派来的战神。
      每次费玄打仗回来,殷乐都不停地问:“你有没有和别人上床?你没有给别人打兔子吃?给母狼呢?”
      费玄不耐烦,就把殷乐按到身下肏一顿。这么一顿后,殷乐就非常老实,再也不张牙舞爪地审问他了。
      殷乐对自己的长相十分介意,搜集各种偏方改善。费玄看来这些都没用,殷乐丑,完全是因为病。一个动物,当然是健健康康、开开心心的时候最美喽!于是不打仗的日子,费玄带着殷乐上山打猎。殷乐每天都在山上跑,跑得气喘吁吁,一身大汗。于是他的头发茂密了,骨骼长开了,肌肤也从病态的蜡黄变成健康的红润。
      健康的殷乐一天比一天美,像明珠被擦去了灰尘,光彩夺目。他的脾气也与日俱好,不再动辄打人骂人,加上费玄战功赫赫,忠心耿耿,他就积累起了真正的民望。
      看着殷乐一点点变好,费玄非常欣慰,仿佛亲手拉扯大了一头病小狼。病小狼还能□□,这又是双倍的成就。
      有一天,费玄正在河边玩耍,心血来潮,把手放在嘴边嗥叫起来。忽而和对面传来回应。费玄很兴奋,用狼语让那狼出来。于是灌木丛窸窸窣窣,钻出来的竟是手提野兔的殷乐。殷乐头顶沾着枯树叶,袖子和膝盖都有泥土,是追兔子时蹭上的。他提着兔子,挽起裤脚,露出白`皙健康的小腿,对着费玄短促地嗥两声,便把脚伸进河水里,涉水走过来了。上岸之后,他把兔子塞进费玄怀里:“我打的,送给你。”
      病小狼亲手打了第一只猎物,送给了配偶。
      费玄高兴坏了,搂住他的病小狼一顿亲,然后把人按在河边□□了起来。
      他们的生活大概就是如此了。朝歌还是朝歌,但有了病小狼,他就如同和在山林中一样快乐了。
      他的确按照山林的法则生活着。天邑商是领地,殷乐为配偶,士兵是臣服于他的外族公狼,其它方国为麋鹿野兔,而东夷劲敌,是危险的敌对狼群。这样看来,人类世界就简明易懂,清晰了然了。
      他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继续,最大的危机是殷乐身体不好,会死在自己前面。他没意识到殷乐掌权了、变美了就会贪心,会想要一个懂规矩的人类而不是不服管的野狼做配偶了。
      他记得很清楚,变化发生在六年前。
      六年前,殷乐巡幸诸方国,有一次从西边回来后,就异常兴奋,说他碰到了一位十分可爱的小公子。殷乐这人,对自己的人类同伴戒心颇深,任何人在他眼里都“居心叵测”、“装模作样”。能让他精神亢奋夸一宿的人,实在不多见。费玄很感兴趣,就问那小公子为何可爱。殷乐抓住费玄的胳膊,道:“他劝我废人祭啊!他自己都活得朝不保夕,还劝我废人祭啊!我以前废人祭,太天真了,想用自由平等代替杀戮。不行,生产力太落后,根本不行。适合这个时代的果然是周礼!用周礼代替人祭,一定行的!”
      费玄道:“你要废人祭?”
      殷乐道:“是啊。”
      费玄不说话了,他觉得人祭挺好。有人祭,他才能够在人类的世界打猎。没有人祭,他就只能在西郊的山上打猎,打几只兔子野鸡,连喂饱自己和殷乐的肚皮都困难。而且一旦他去打猎,狼朋友就会是他为竞争对手,他们就只能互相撕咬,不能并肩玩耍了。
      况且……一头不能狩猎人牲、不再战功赫赫的头狼,还能令人类的王忠贞不渝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深夜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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