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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荷风 荷风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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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风是谁?
“血魔女”荷风。
虽然孤方城近十多年来关城不出,但是“血魔女”荷风的名字却是江湖之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十五岁出山,十六岁一战成名。
荷风善使蝴蝶锥杀人,更精通于暗器之道,所以让人防不胜防。由于荷风在使用蝴蝶锥刺杀对方之时,总是造成对方身上血流不断,故而荷风有了“血魔女”之称。
荷风如今只有十七岁岁,却已经名动江湖。只不过这名却是“恶”名。
当年孤方城与千机门之战之时,荷风就是孤方城大长老的关门弟子。虽然她当年只有差不多两岁。
荷风入孤方城是因为她的母亲是孤方城的人。当年她母亲嫁给了城外的一个农户,却因为被人寻仇,一家人除掉嗷嗷待哺的荷风之外无一生还。大长老是个女人,心疼这个不足月的孩子便收她为徒弟了。
其实荷风一开始也不是魔女。虽然她从小就喜欢没事情撕一撕孤方城城主的字画,放火烧一烧城里厨房,打碎师父最爱的花瓶,喜欢掏鸟蛋,逗逗狗,拔拔鸟毛……也没有其他什么劣迹。
不过即使每天喜欢做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恶作剧,但是荷风依旧是她这一辈的孩子王。
因为荷风每日从不缺席早课晚课,更是每日早起晚睡练功,师父交代的事情从来没有怠慢过。所以在同门师兄姐弟之中都非常出众。
而且最重要的是荷风从来不去撩逗自己的同门,更不会欺负比她小的孩子。对于年轻的弟子,荷风更是拿出了耐心和用心教育着这些孤方城未来的“中流砥柱”。
当然荷风的师父不这么想,她徒弟也不这么想!
是的,荷风还有徒弟。
十七岁的徒弟有一个十五岁的徒弟。
这虽然像个笑话,但是确实是真的。
阿楠,荷风的徒弟。
他原本不该是荷风徒弟。因为荷风的师父是个喜欢到处捡孩子的人。阿楠原是荷风师父捡回来做徒弟的。
孤方城和千机门大战之后的不到几个月,就遇到了几十年难见的大旱。
这场大旱持续了很久,久到很多人都学会了吃人。
这个孩子就是在孤方城不远的一个村落里捡回来的。
当时不过六岁的荷风看着这个软糯的少年,做出了一个决定。
“师父,这是徒儿的徒弟吗?”荷风扯着师父的衣角。
“风儿想收他做徒弟吗?”师父抱起了荷风,问着。
“恩啊!”
“行啊,那从今天开始他就是你的徒弟了。风儿要好好保护他,好吗?”
从师父怀里跳下来的荷风,跑到那个看上去瘦弱但是很好吃的小孩边上,牵着他的手说“好!”
从那天起,荷风居然开始不喜欢掏鸟蛋,逗狗,撕纸,拔鸟毛这些活动了。因为她有了更好玩的“玩具”,号称她徒弟的阿楠。
荷风的开始喜欢逗阿楠。似乎每天你都可以在孤方城里看到阿楠嘟着嘴,小眼睛通红的扯着“师父”荷风的袖子要糖,要玩具。
所以每每看到荷风只喜欢“欺负”自己的小徒弟的时候,荷风的师父时候总是觉得头疼。
其实荷风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好师父。因为在她的“教育”之下,阿楠是越来越“亭亭玉立”,不对是“温润如玉”了。虽然荷风也时常嫌弃阿楠太羞涩,也总是喜欢躲在自己的身后,还老是扯着她的袖子用一副“师父,你不能做坏事”的眼神看着她。但是荷风并不否认自己对这个徒弟是喜爱的。
这个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少年,就像是自己的弟弟一样。荷风除掉偷吃阿楠的糖之外,就没有做过什么让他难过的事情了。
荷风教导阿楠用剑,教导阿楠打坐,教导阿楠念书识字……
当然如果荷风只是一个喜欢逗狗玩鸟的人,那么她一定不可能名扬江湖。
长大了的荷风也不免开始想一些孤方城以外的事情。
都说少女的心思如那春天的雨,让人看不清,也弄不清。荷风虽然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称职的徒弟,称职的师姐,称职的师父,可也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
荷风在自己十五岁的时候,突然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她不在靠着自己的想象,不在靠着孤方城中藏书阁,更不在靠着城里的老人们的诉说。她准备自己出去闯一闯。
孤方城是一个很开放的地方,你可以随时离开,你也可以随时回来。
在荷风十五岁的时候,她告诉了自己的师父和自己的徒弟还有她的同门们,自己要下山了。于是在师父和徒弟的不舍之中,荷风带着自己的蝴蝶锥出城去了。
没有荷风的日子,孤方城里狗都觉得自己有些寂寞。毕竟没有人愿意和自己玩,对于狗来说也是十分难忍的。
不过这两年荷风却一点也不寂寞。
最好的年华,送给了这个风雨迭起的江湖。
十六岁生日,荷风给自己送了一份大礼。她屠杀了叶家核心弟子三十六口人,使得江南四大家突然就成了江南三家半了。原因是,叶家二当家的第五个儿子居然当街调戏她看上的人。虽然那个女人荷风只见过一次。
对于荷风来说,我看上的人就等同于我的人就等同于我。所以叶家被屠了之后,谁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得罪了荷风。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那个女孩颇像自己最小的师妹荷絮。那个看上去和小兔子一样的师妹。
十七岁的时候,荷风又一不小心单挑漠北第一大帮金钱帮。其实荷风也很冤枉,因为她没有想过那个在茶馆里说孤方城都是废物的居然是金钱帮的人。等她杀上山的时候,看到了金钱帮的标志之后,她才知道的。
其实荷风还觉得很冤的是,她就杀了那么几个人,可是似乎江湖上的人都喜欢把一些惨案,悬案扣在自己的头上。等她回过头,荷风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荷风了,成了“血魔女”荷风。
对于“血魔女”这个称呼,荷风其实是不喜欢的。她不是一个喜欢血的人,也不是一个鲜红色的人。但是蝴蝶锥就是一个不见血不封喉的武器。特别是师父为这把武器加了凹槽,使得人血可以顺着蝴蝶锥而下,所以现场才会如此血腥。
不过江湖就是江湖,当传言多了,就成了真。
十七岁,荷风突然后悔来到了江湖。
如果荷风当时后悔便回到了孤方城,也许之后的江湖人只会将这个人当做惊鸿一瞥,就这般淹没在江湖里。
这个江湖从不缺这样一战成名的人,也不缺这种突然消失的人。
可惜,她没有。她没有回去,也不再杀人,她向来不爱杀人。
荷风学武是为了自保。
你不杀人终被人杀,若是死了便是你学艺不精,怪不得谁。即使上了阎王殿也只能怨自己为何不每天多练个几个时辰罢了。
孤方城的教育便是如此,弱肉强食胜者为王。
荷风没有回去,她呆在了漠北。
喝酒,吃肉。吃肉,喝酒。
荷风却不知道呆在漠北将是她这段人生最后悔的一个决定。
错误的相遇造就错误的人。本不该遇到的两个人,在漠北,惊艳了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