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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入侯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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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携着棉粒似的雪钻入楚孟的衣领,他用冻僵的双手摸了摸脖颈,隐约觉出来一片湿润。只听到自己的牙齿在上下打着颤,发出“咯噔咯噔”的声音,和着身体中骨头的颤响,格外带感。
楚孟抬头望向灰蒙蒙的天,双眼中流露出沧桑神色,什么叫做流年不利,这便是了。
楚孟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本是一名学设计的在读大学生,可命运就是这么奇怪:楚孟在上网浏览古代发饰时,失手将一杯水打翻在了电脑上,电脑屏幕一黑,楚孟眼前也一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穿了,还穿在了一个孩子身上。
他穿的这个身体也是惨,母亲早逝,父亲是个疯疯癫癫的赌徒,又一次把自己的全部身家连同大脑一起输掉后,他扯着楚孟到了债主面前,用楚孟抵了债。
是故,债主的手下把他推搡到了街边,打算把他卖了。
雪越下越大,本还是细小的雪粒,如今也在眼前连成雪白的缥缈一片。
临近年关,已经没有什么人家会上街来买劳动力了,因为每家每户,都差不多已购好了年货,在家与家人准备过年了,更何况,楚孟这年龄,也明显抵不上一个劳动力。
看着楚孟的那两个壮汉估计也想到了这一点,于是脸色也十分难看,一半是被冻得,一半是郁结的。
蓄着络腮胡,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壮汉忍不住爆了句粗:“这大冷天的,谁会买他啊?”
旁边袖着手,眼珠昏黄的那个用胳膊肘捅了捅他,低声撺掇:“要不你上大户人家打听打听?”
“你怎么不去?”络腮胡的唾沫都喷溅了出来,很不满的用眼神剜了对方一眼。
袖着手的那个不说话了。大过年的,谁敢上门去卖人啊,这不招人家不痛快嘛。想着,他扯了扯嘴角,用力的抿了下唇,愤愤道:“就他,卖去花楼给姑娘当使唤小子都没人要。”
楚孟缩着脖子一动不动,把他们的谈话收进耳中,一声也不出。整张小脸被冻的惨白惨白,两腮处都泛起了不自然的红色。
一辆支着天青色帐子的马车驶过,车轱辘咯吱咯吱的卷起了一地冰碴子,在铺着细雪的青灰道上留下两条蛇形。
楚孟抬了抬眼皮,细小的希冀一闪而过,很快又坠为深深的失望。先前也有经过三两行人,却无人施舍一个眼神给楚孟,想来这辆马车的主人也不会买下他这么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马车却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身着靛蓝棉衣的车夫从马上跳将下来,喘着气小跑至楚孟面前,仔细打量他,末了从袖子里摸出二两银子,哈着白气道:“这小子我家侯爷买了。”
那两个大汉对视一眼,有几分犹豫,最后还是那个眼珠昏黄,姿态猥琐的那个接过了钱,用发黄的牙齿咬了咬,颇为可惜道:“侯爷心善……得,把他带走吧。”一笔交易就这么谈成。二两银子虽抵不上楚孟父亲欠的债,但有总比没有好。何况谁敢和侯爷讨价还价?如今卖出了手便好,他以后是死是活,与他们两人再无关系。
蓄着络腮胡的那个脸色依旧不大好看,但也是什么都没说,上前推了楚孟一把,让他跟上那个车夫,便和另一人踏着雪自去喝酒去了。
楚孟忙跟上那车夫,心中揣度主人家的地位。先前他听这车夫说了侯爷二字,想来买下他的人应是侯爵一类。再看那车夫所着,显然比他身上的要好上不止一个档次,楚孟心中半是不安半是松了口气。
在这样的人家做事,他应该也不至于混的太差,只是大户人家,不知到时候自己好不好赎身。
坐在马车内的人乃是从一品的宁国侯,宁国侯如今已三十六七,和如今的皇上可是一起打江山的交情,当然,他并非武将,而是文官,虽会一点功夫,实际上更倾向出谋划策的军师一类。
当初峣戍之战,他们的一队人马险些遭了敌方的埋伏,要不是宁国侯发现事情不对,估计皇上就葬身于峣戍谷了。又有一次,他与皇上密谈时,突然被敌军秘密攻了过来,他和一名大将护着皇上逃了出去,自己却险些撒手人世。
皇上即位后,第二个受封赏的就是他,再看旁的人,协助皇上指点江山的不是没有,却鲜少有他如此高的待遇,这也变相的证明了他在皇上心中的地位。
如今正太平,他这个宁国府除了每两年上个朝,汇报一下封地情况外,就没啥要做的事了。宁国侯也乐得清闲,没事管管封地,在家里教导一儿一女,过得挺好。
只有打过仗的人才能明白和平的可贵。当年打仗时,死的百姓千千万,大概是出于对过去死者的怜悯,宁国侯格外注重百姓的衣食生计,因此深得民心。
上马车后,楚孟又被宁国侯叫进马车内坐。马车内布置的温暖舒适,楚孟冻僵的手脚一点点回暖,心情也慢慢安定下来,他找了较靠边的位置坐下,极有礼道:“谢谢侯爷。”
宁国侯的年纪放在现代来看,可以说是年轻的了,只是早些年的征战,让他的眼眸染上了些许沧桑之色,除却这些,他看上去让楚孟觉得如同一个沉默睿智的大叔,当然,还很善良。
宁国侯捧着手炉,将他冻得慌,便把手炉又递给了他,随口问了几个问题,像是为什么会被人贩卖?年纪多大?可曾读过书?识字否?
楚孟一一回答了,说到年纪的时候有些不确定,他依稀记得有一次原主的父亲赌输后回到家时,对着他破口大骂:“你这个废物!老子养了你十二年连个屁用都没有!”
这么说,他如今十二岁?楚孟抽了抽嘴角,他还以为自己这具身体八九岁的年纪。虽然连自己都不信,但他还是老老实实道:“今年十二了。”
宁国侯挑了挑眉,道:“我儿子左渊今年也才十三,他不喜欢那些教养嬷嬷跟着,所以以后你就负责给他照顾衣食住行,开春后给他当书童,你可以旁听。”
楚孟睁大了眼睛,他原以为自己要干一些下等奴役做的活,没想到宁国侯竟让他照顾侯爷嫡子。
这么一来,楚孟在侯府里过得就不会太差,毕竟伺候一个人总比伺候所有人要好上太多。何况对方才十三岁,这么一想,楚孟更是感激:“谢谢您!”
这句话间蕴含的感动与难言,只有他自己无法平静的心才最清楚。
他早前学设计时,有钻研过历史,他知道在古代,仆人的身份地位是非常低的,除了那些和家人签了合约做事的,像他这样被卖的,基本上死生就捏在主家手里了。
在这个不知名的朝代呆了两三天,楚孟一度觉得压抑而无可奈何,私心里,他甚至已经想到了最坏的结果——死在这个世界。如今突然遇到了宁国侯,就像找到了前方的光明。想想看,只要他好好做事,到时攒够了钱,说不定就能赎身了。
赎身之后,他可以画设计图维持生计,甚至在这个朝代打出自己的一片天。楚孟承认自己想的太美好了,但人若没有心中的霞光万丈,又怎么能走好现实的荆棘之路?
马车忽然停下,楚孟听到马匹刨蹄子,打响鼻的声音。便猜想是不是到了地方。果然,马夫掀起了帘子,宁国侯起身,由马夫搀着下了马车。楚孟正犹豫着手炉要不要拿下车,就被看穿他心思的马夫提醒道:“这是马车内的东西,放着便是,过会会有人收拾。”
楚孟点点头,小声的道谢,脸上同时露出一个微笑。
宁国侯的夫人公孙氏早在朱门前候着了,随行的还有一大帮丫鬟婆子。见宁国侯从马车上下来,公孙氏忙接过了一旁丫鬟手中的油黄色纸伞,迎上前为他遮雪。
“怎么这时候才从京中回来?”公孙氏嗔道。她今年已三十,但看起来却仿佛还只二十多,今日她外着一件贵紫色错莲大裘,看起来端庄动人。公孙氏本名公孙渐月,乃是京城四大家之一公孙家的嫡女。
要说这四大家,各有千秋。其中洛家纵横官场多年,大多是文官,其主家更是代代为官,且都得到皇上重用,信奉的家训有两字“清贤”——两袖清风,以贤辅君。再有从商的邱家,世代皆武的易家,和专出风骨女子的公孙家。
公孙家可以说是礼仪古道最严苛的一家,其女儿多入宫为妃、为后。或嫁给声名地位显赫的侯爷、将军、当朝大官及名商。更值得人寻味的是,公孙嫡系代代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公孙家格外注重门第血统,因此每一任家主只有一位正妻做夫人,没有小妾之类。
更不用说嫁出去的女儿,其夫家竟也都一生一世只有这一位正妻做夫人。
公孙渐月算是公孙家的一朵奇葩,性格不似温婉闺秀般柔和有度,也不似酌情才女般自有风骨,她极擅长打理事情,做事果断干脆,能顾大局。放在现代来说,是一个无处可挑的贤内助。
宁国侯这人懂谋略,有才能,胆大心细,就是不会照顾自己。经常忘了吃饭,穿反袜子也是常有的事。当时皇上就大笑着对他说:“等仗打完,定为你找一位能管事的夫人!”
于是战歇后两年,正值花季的公孙渐月被皇上赐婚给了宁国侯。自然,宁国侯也如那冥冥的“传统”一样,只有她一位夫人。
“陛下不许我走,还想留我和忠勇侯等人在宫中过年,我实在说不过他,今早贵妃娘娘替我缠住了陛下,我才得以跑出来。”宁国候脸上没什么表情,眼中却是带了笑意的,他接过公孙氏手中的伞,扶着她的手走入府内。
公孙氏听着也乐了,问道:“那忠勇侯呢?”
“估计此刻还在宫中吧。”宁国候笑了,握了握她的手。身后一众人等也撑着伞随行,对两人的恩爱习以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