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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时间 林默就站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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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你在哪里?”顾逸轩声嘶力竭地喊道。
四周雾气缭绕,到处是一片迷茫茫的,看不清楚眼前的道路。顾逸轩正在努力辨认方向,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穿着黑色休闲装的林默,身形修长,气质出众,在不远处笔直地站立,背对着顾逸轩。
“林默!”顾逸轩高兴极了,直接就冲过去,一把抱住了林默。
“你去哪里了?我都找了你很久!我都担心死了!你……”
话音未落,林默忽然回头,英俊的脸上满是血迹,吓了他一跳。林默却似乎没有任何感觉,一脸平静如水,愣愣地看着他,片刻,开口道:“我在……”
一瞬间,天崩地裂,顾逸轩猛地睁开眼。
阳光透过窗户直直地照着他的脸,眯着眼睛适应了片刻才能睁开,入目的是蔚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
“欢迎乘坐MK3582XX航机,航机10分钟后降落Q市机场……”
顾逸轩捏了捏眉心,呼了口气,原来是个梦……
距离林默失踪已经过去了三年,三年前,他带着手下来到了G市西区,进行了一个星期的“地毯式搜索”,除了找到三名绑匪的尸体,始终没有发现林默的身影。
三名绑匪的死因都是中枪身亡,开枪距离不算远,但是准头肯定是经过训练的,一枪毙命,正中眉心,连挣扎一下的反应都没有。
那林默呢?既然三名绑匪都已经死了,他怎么可能会安然无恙呢?——这是平常人的思维方式。
但是,顾逸轩却始终认为,只要一天没有看到林默的尸体,林默就还活着。在这三年来,他不间断地派人去寻找林默,然而,林默就像是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痕迹。
顾逸轩自己心里也十分清楚,三年了,如果林默真的还活着,那他为什么没有回来?没有回到自己的身边呢?只不过是他不想承认林默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上的事实,他认为只要像现在无止境地寻找下去,就代表着林默还活着。
其实,这只不过是他想得到心灵的慰藉,而采取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罢了。
“顾总,你醒了!”顾逸轩旁边站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手上拎着棕色的公文包,明明是三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却还像刚从校园里出来的大学生,充满着青春气,此人正是顾逸轩的得力助理秦暮。
顾逸轩的手下总共有6名助理,最得顾逸轩欢心的就是秦暮。此人办事极为谨慎,待人也恰到分寸。该做的事情就做,不该问的事就不问,时常能从“聪明模式”自动切换成“装聋作哑模式”。你给他一个眼神,他就明白了自己应该要干些什么,百分之一百的工作量他都能做到百分之一千,堪称是绝无仅有的“精英”。因此,每当顾逸轩出差时,总会带上他这个助理来处理各种事务。
“嗯……”顾逸轩打了个哈欠,声音懒洋洋地问:“还有多久到达?”
“10分钟后降落Q市机场。”秦暮答道。
“好,飞机降落后,先去酒店休息一下。”顾逸轩忽然想起了什么,看了一眼手表,继续道:“哦!对了,小暮你帮我在西餐厅订两个位置,我今天中午约了康总去吃饭。”
“好的。”秦暮点了点头,从衣兜里掏出一个记事本,飞快地在本子上记录顾逸轩刚刚所吩咐的事情。
秦暮笔尖一顿,抬头看向顾逸轩,“顾总还有什么吩咐吗?”
顾逸轩思索了片刻,随后微微笑道:“暂时没有了,你今天先好好休息,明天跟我一起去康氏集团签合同。”
秦暮点了点头:“好的。”
……
与此同时,同一机舱内,刘寻一直没有睡踏实,迷迷糊糊间,就听到舱内广播,飞机要准备下降了。
他摸索着眼罩,想摘下来。
一只大手温柔地握住了他的手,磁性好听的嗓音就在耳边响起:“机舱里刚开了灯,有点刺眼,你先让眼睛适应光线,再慢慢睁开。”
刘寻从迷糊中清醒过来,听到的是凌耀的声音,他闭着眼睛摘下了眼罩,等眼睛差不多能适应光线了,才慢慢睁开。
映入凌耀的眼帘是一张十分俊秀的脸,那脸真是好看极了,刘寻肤色白哲,他那高挺的鼻梁和尖削的薄唇显得异常好看,特别是他那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深黑色的瞳孔宛如能折射出多种光芒,睫毛很长又翘,远处望去,有几分像女孩子。
刘寻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凌耀,随即马上翻脸不认人,他下意识地把头扭到一边,一手撑着下巴,假装看窗外的景色,片刻,才憋出了一句话,“是我爸叫你来监视我的吧?”
凌耀怔了怔,看着这张有几分孩子气的脸,嘴角微微勾起,不禁感到有点好笑,“你第一次来Q市,人生地不熟的,叔叔也是怕你在外会出什么意外,所以才叫上我来保护……咳!陪你!给你做个伴!绝对不是来监视你的!”
“啊哈,难道爸就这么想我出意外?”刘寻怒气腾腾地把脸扭到凌耀面前,鼓起两边腮子,假装生气道:“阿耀你是我爸派来的间谍!我不跟你玩了!滚!”
凌耀两手一摊,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神色,“你要我滚哪里去?在飞机上自动翻滚吗?我怕被人说我是变态。”
凌耀简直是绝了,刘寻竟然找不到任何话语来反驳他,只好双手抱胸,继续装作一副“我不想理你”的样子。
“其实,叔叔这也是为了你好,”凌耀把矿泉水递给他,“你也不小了,不要老是让叔叔担心。”
“说得你好像比我大很多,阿耀你不过也是比我大三个月而已!”刘寻一手接过矿泉水,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
凌耀话音一转,“你打算什么时候回G市?”
刘寻正喝着水呢,听到这句话后,猝不及防地喷出一口水,“阿耀你确定你不是来逗我的吗?”刘寻叹了口气,一字一顿道:“我们都还没有下飞机!还没有踏上繁华大Q市的土地!你现在这样问我,合适吗?”
“十分合适。”凌耀摸了一把下巴,理所当然地说:“早点订回G市的机票,价格可以便宜一点。”
“好吧!理由成立。”刘寻盖上矿泉水瓶,递回给凌耀,简短地答道:“三天,大后天就走。”
……
飞机落地,顾逸轩和秦暮走出舱门,顾逸轩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接起电话:“康总,你好,我这才刚下飞机,你这时间掐得真准……”
不远处,刘寻一手插兜,戴着十分潮流的墨镜,时不时跟走在旁边的凌耀有说有笑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顾逸轩和秦暮走到了到达大厅。
“嗯,那好。”顾逸轩点了点头,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微微笑道:”康总,我的助理在西餐厅订了两个位置,如果不嫌弃的话,一起吃个午饭吧!”
电话那一头似乎同意了,顾逸轩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容,原本紧紧皱着的眉毛一下子就舒展开了。
这次跟康氏集团谈的是一款共同开发的网络游戏项目,顾逸轩本身也挺喜欢这个游戏的架构,十分希望能把这个项目拿下来。
“好的,那一言为定,到时候再见。”
顾逸轩刚放下手机,还没有抓稳,就被某个“没带眼睛上路”的人狠狠地撞了一下,顾逸轩向前踉跄了几步,勉强站直了身体,可是,手中拎着的手机猝不及防地受到了这股冲击力,从顾逸轩的手中挣脱而出,手机在空中划了个优美的抛物线,顺应“万有引力定律”,直直地落到了坚硬的地板上。
身后突然蹿出了一个黑影,眼疾手快地跑到前方,小心翼翼地捡起地板上的手机,然后对着手机吹了口气,拍了拍灰。
顾逸轩:“……”
凌耀以专业的眼光盯了一会手机,百分百确定没摔坏,这才心安理得地跑到顾逸轩面前,连忙道歉。
“先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凌耀满脸歉意地说,随后画风突变,继续道:“不过先生请放心,手机还没有爆屏,还能继续使用。”
然后,凌耀递给了顾逸轩一个“童叟无欺”的真诚笑容。
不过,手机就算真的摔坏了,凌耀还是有能力赔回一个一模一样全新的手机给顾逸轩。何况,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根本就不是他。
“幕后凶手”正站在不远处,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此人正是刘寻。
刘寻可以说是一个十足的二货,从小到大,捅过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篓子,每当刘寻闯祸了,凌耀都会心甘情愿地替他“顶罪”。所以,刘寻堪称是一个“世纪天坑。”——他本人对此也颇为赞同。
顾逸轩也没跟凌耀计较,稍微看了一眼手机,确定还能正常使用,挺大方地说:“没事,下次走路小心一点。”
“好的好的!”凌耀连忙点头答应。
顾逸轩刚走出几步,凌耀就转身而走,狠狠地盯了远处的刘寻一眼,刘寻用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耸了耸肩。
刘寻无所谓地说:“我早就说过你很多遍了,叫你做事不要总是那么毛手毛脚的,你偏不听。”刘寻一摊手,“你看,这不就闯祸了吧!”
凌耀没好气地双手抱胸,朝刘寻扬了扬下巴,“刘大少!我发现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啊?”
刘寻双手抱拳:“过奖了!”
顾逸轩步伐一顿,愣了愣,他好像听到了十分熟悉的声音。不知怎么的,他突然神差鬼使回头一看,循声而找,寻找这把声音的主人。
下一刻,他脸上的神色渐渐僵住,眼睛的瞳孔剧烈收缩,他看到了他不敢相信的一幕——林默就站在了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