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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早上下了雪,雪花纷纷扬扬的,从窗户望下去,路面积了一层,这雪下得大,到了中午也不见停的,我妈怕冷,最讨厌冬天,我爸倒还好,但人老了,总是不经冻,我去山上散步的建议被我妈毫不留情地拒绝,她裹在被窝里露出了蓬松的脑袋对我冷嘲热讽“你是还嫌手不够烂吗?”
      这话太扎心了,我把患了冻疮的手往兜里藏了藏,恹恹地回了客厅。我没午休的习惯,家里其实也不怎么暖和,没有暖气,我爸火力大,一年四季手脚暖和,我妈每次裹得几层厚,羽绒裤里套保暖裤,保暖裤里套秋裤,厚厚几层每晚脱得费劲,我吧,爱美,穿个薄打底裤羽绒服,走路还行,一旦坐着不动,浑身冰冷,特别是这手。我本来就手脚冰凉,这一回来,手上生的冻疮简直触目惊心。我平日里都带手套遮着,实在是难看,本来就粗的手指,一生冻疮简直跟猪蹄无异。

      我爸看我闲得慌说要陪我上山转转,我刚想答应,但想到山上路滑他再跌一跤,急忙摇头说自己去,我爸让我多穿点小心些就也没说什么了。

      我回屋换了衣服,裹了围巾,拿了手机包包就出门了。
      前任领导干得唯一让民众满意的应该就是把我们这小城市的这座山修通了路,弄成了个公园,平日里清闲的大爷大妈中老年人经常上山锻炼身体,我家占了个地理优势,就在山旁边。

      雪还在下着,而且还有愈来愈大的趋势,我没带伞,北方人下雪天是不打伞的,看着雪地里的脚印,也不少人嘛!
      但是吧,地上脚印多,可周围人不多啊,此时是中午1点多的时候,这个点出来的人还真不多。
      我这人吧,喜欢清静,人少正合我意。
      一个人走走看看也挺好,路边积的厚厚的雪没什么人光顾,我点着脚过去,在那一片地儿蹲下,想着写点什么,但是写什么好呢?画个心?忒俗。画个画?不会。写句歌词?记不起来。
      正好,耳机里切到了一首歌,认真的雪,这个好,应景。
      带着手套在那片雪上写下了认真的雪四个字,只是这字儿......算了,开心就好。
      我这字儿写的跟狗爬似的,实在入不了眼。

      这么丑的字儿也别拍照留念了,我呢,更没有自拍的毛病,许是年少那会儿太丑,对不起相机,如今对着镜头就发憷,自卑到不行。

      上到了半山腰,路上真没有一个人,偶尔几声狗吠弄得人心里毛毛的。
      突然,前面俩高大一脸凶相的男人让我心里一惊,硬着头皮往上走,还好那俩人从旁边的岔路离开了,虚惊一场。

      虽说喜欢清静,可这太过清静总归是不安全的,于是我决定直走下山。
      这山被开发地很好,上山下山的路很多,我走的这条还是我妈带我走过的。
      走到了我最喜欢的那段,路边全是高大常绿的树木,雪花堆满了树杈,这画面虽比不上我曾去过的有名的风景区,却也别有一番风味了。
      突然,背后传来了脚步声,声音很重,咯吱咯吱的,是鞋底踩在松软的雪地上发出的声音,我循着声往回看:怎么是他?
      这荒郊野岭的,他不是病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想起曾经的保证,我裹紧了帽子撒腿就跑,但是这大雪天的,能撒啥腿,蹦跶了没几步,就华丽丽地跌了,呸,划掉华丽丽,华丽丽个屁,简直丑到爆。
      我这身特意为了过年买的羽绒服算是毁了。
      地上毕竟不全是雪,还有被踩化了的混着泥水的雪水。
      我挣扎着爬起来,瞅着羽绒服下摆的泥点子生无可恋。
      摸摸兜里,没有,包里,也没有!好吧,出来忘带纸巾了。

      没有就没有吧,还能咋地!

      脱了手套对着下摆那泥点子一顿猛擦,总归是能见人了些。

      只是这手套,带手上吧,湿了不保暖了,搁包里吧,嫌脏。扔了吧,舍不得。
      最后,捏着手套的食指处,颤巍巍地挪着步子下山。
      人腿长就是有好处,不过几步就跨我前面了,还时间充足地转身正对着我。
      你说这人长的好就是好处多多,连裤腿上那泥点子看着都比别人的顺眼。
      “我发誓,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想躲来着。”谁知道这么倒霉!
      谁能想到这大冷天的他一病号还上山啊!要是知道,我宁愿在家陪我爹看手撕鬼子也不会出门。
      他嫌弃地瞅着我衣服下摆上的泥点子,行吧,我知道不好看,但那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我那雪白雪白的羽绒服啊!
      “那个.....哈哈,天挺冷的哈,我就先回了,你......你慢慢逛。”
      算了,既然他走这条路,那我就换一条呗,反正条条大路通山下。
      “你手怎么了?”
      这是他主动问我别的,说实话,我没有太大的受宠,若惊倒是感觉到了。
      也许换成惊悚更合适。
      到了现在,我其实挺怕他的,没办法,阴影太深,改不了。
      我把手往身后藏了藏,僵笑着回“没什么,就,就冻疮。”
      他接下来的动作惊到我了,胳膊一伸,一把就把我藏背后的手拽出来了。
      好吧,这对比太鲜明了,我那又冷又红还生着冻疮的小肉手被他抓着暴露在空气里,反观他的手,又白又暖,十指纤长有力,简直一双弹钢琴的手,拿手术刀可惜了。
      我这手控看了都觉着喜欢,日后哪个好福气的妹子跟了他,怕是真的好福气吧!
      他的表情我说不大上来,但总归不会是高兴,大约是我这手丑到他了,其实我自己也觉着丑,不怪别人会不舒服。
      我脑袋一抽,趁他愣神的时候,抽了手拔腿就跑。
      路面滑,我趔趄了几下,险些摔倒,但终究稳住了身子,他大约是被我的行为吓到了,我没敢扭头看他的表情,主要是也没时间。

      我顺着上来的路往回跑,边跑边唾弃自己,瞧你那点出息。
      没办法,我也就这点出息了。

      我体质太差,跑了一段就停下来杵着大腿呼哧呼哧大口喘气,那样子,一点也不淑女。
      身后的脚步声让我绝望,在我贪婪地大口大口吸着寒冷的空气时,他站在了我跟前,面色不善,眼带悲悯。
      我不喜欢悲悯这个词,太伤自尊了。
      可在他面前,我好像从来没什么自尊,大约是他不稀罕给,我也没勇气要罢了。
      我大概是脑袋抽了,才会对他来了一句“你裤腿脏了。”
      他看我的眼神诧异中带着无奈,仿佛在看一个蹩脚的闹剧。
      “为什么要跑?”
      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
      他看着我,眼神坚定,固执地要一个答案。
      我直起腰,嗓子被风冲了,声音都呕哑嘲哳难为听。“你不想看见我。”
      话有的时候说白了,对大家都有好处。
      他的脸色瞬间难看起来,我大约是戳到了他的痛处,但人人都会痛,我也痛过。
      痛过之后就长记性了,就比如我,记忆犹新啊!
      “你还是那么自以为是。”
      这话我怎么听出来咬牙切齿的意味,宋帛这个人真是天赐的好皮囊,至于内里藏着的灵魂是有趣还是无味,跟我已经没什么干系了。谁年轻的时候没瞎过几次眼啊!
      领教过内里的恶劣,我是无论如何都欣赏不动这副好皮囊了,跟他在一起草木皆兵的状态太难受了。
      我有时候甚至有点强盗逻辑地想,为什么他总是要和我锱铢必较,就不能让让我,后来也渐渐明白,对一个讨厌的人哪还有奉献耐心的必要。
      他讨厌我,真真切切的讨厌。
      我真挺无奈的,就像坐飞机时身旁坐着一个熊孩子,长得精雕玉琢甚是可爱,可那性子行为却乖戾刁钻的很,你会倾心他外表的可爱,毕竟长得好看的人容易被原谅,但次数多了,再好看的外表也掩盖不住内里的不堪。当然,宋帛还不至于如此,我只是打个比方。
      “宋帛,我......”我看着他,手足无措,我很少能这么正视他的眼睛,虽说跟人交流时看着对方的眼睛是一种尊重,可是对着宋帛,我却不怎么敢这样做。
      他曾是我心中的那抹白月光,圣洁、孤傲、高不可攀。如今,他真真切切成了我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而我,攀不上,也不想攀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让你这么讨厌,大约是我年轻的时候做的那些事给你留了太大的阴影,我曾经真心实意跟你道歉,你大约是不信,不怪你,我当初那样确实疯狂了些,如今,我真的已经长大了,我真的不会再去打扰你,我的承诺我没忘,但好多事真不是我能控制的,如果你不信,我也没什么办法了。”
      我们两家住的这样近,上下楼总是要碰见的,次数多了,他就以为我是故意在他跟前秀存在感,我也没办法啊!
      “我知道。”
      这是,信我说的话了。
      简直感天动地,我脑袋一热举着手保证“你放心,我不会再缠着你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这话一出口,宋帛缓和点的脸色瞬间难看起来,我吓得一哆嗦,捏着的手套从指缝间滑落,shit!
      这下好了,成泥浆了。
      我舍不得扔,蹲下去捡,拿起来还沥着脏水。
      “你怎么还是这么笨。”
      看看,又是这句话,我在他心里大概就是这样了。
      “我男朋友不嫌弃就行。”
      我纯粹是想怼他了,不过确实,我不怎么聪明,但我男朋友对我还不错,他我男朋友是个挺聪明的人,风趣开朗。

      我没跟我妈说就是因为才交往,不知道长远不长远,我妈这人又听风就是雨的,所以才骗她说没有,还挺不道德的去相亲,不过等下回去我准备跟我妈坦白,因为,因为我男朋友要来看我了。
      说不感动是假的,即使已经不大相信爱情了,但还是会被对方的某个细小行为感动,我大概真的挺喜欢他的,我们俩在一起没什么轰轰烈烈的,迎新晚会上遇见的,他比我大一届,是我学长,我们都是一个学院的,他......人很好!

      我这人语文不咋地,对一个人的形容言语匮乏,只能用好,很好这类基础词汇。
      其实跟他在一起没什么惊涛骇浪,每天都是平平淡淡的,但却很开心。
      宋帛愣了下,从兜里掏了包纸巾递给我“擦擦吧!”
      我道了声谢接了过去,我正缺的东西送到了跟前,其实还是挺感动的。
      一路上我跟宋帛并排走着,没有什么交谈,我俩其实很多兴趣爱好都不一样,在一起根本没什么话题,我跟我男朋友就不一样了,我男朋友人挺开朗的,爱好广泛,我喜欢看电影,他也喜欢,我俩经常凑一起聊电影,在一起后也会经常一起看电影,有时候我感觉我俩的相处更像是志同道合的朋友,不过这样也好,我不喜欢吵架,我们俩这样就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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