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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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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臻作为插班生进入曾懿所在的学校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了。
关于佩戴红领巾,她没有这个意识,一周之内就忘了三次,不过大家都知道她是“外国回来的”,也没人在这个问题上为难她,除了一板一眼的曾懿。
“红领巾是国旗的的一脚,是少先队员的标志,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
“我还没有加入少先队。”沈臻说,“再说了,烈士的鲜血是固定的,就那么点儿,你的领巾染一点,我的领巾染一点,哪里够用。我革命觉悟不够,就不糟蹋烈士的心血了。”
尽管沈臻十分伶牙俐齿,把曾懿顶得哑口无言,但好话说到底,曾懿都没让她进校门,谁求情也没用。沈臻就那么可怜兮兮地站着,被哈尔滨11月的凉风无私地浇灌,直到上课铃响刑满释放。
不适应亚寒带气候的沈臻,患上了重感冒,更是在当夜发起高烧,一度神志不清。全家鸡飞狗跳、人仰马翻,叫了救护车把沈臻送进了医院。
之后得知前因后果,曾爸爸二话不说,先给了曾懿一巴掌。“就像你说的,小姑娘命苦,父母双亡,不比你金贵,所以你让她在门口罚站?上次你口不择言,我就该揍死你。看来还是下手轻了。”
“我承认我有错,没有考虑到沈臻的身体问题,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她也不对,不愿意佩戴红领巾,这是态度问题。我只是秉公执法,绝没有挟私报复的念头。爸,你知道街坊们怎么说沈臻吗?说她天煞孤星、克死父母,你能护着她一时,护得了一辈子吗?她自己不努力,不闯出一片天,一辈子也拔不掉孤女的棋子。”
曾晟没话说了,他打量着眉目坚毅的儿子,既骄傲又伤心。“我不听你那些歪理,你先去和人道歉,沈臻什么时候说了原谅你,你什么时候吃饭。”
沈臻醒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曾懿给她调整点滴的速度。
“是不是针跑了,特别疼。”
“护士刚才看过,一切正常。疼是因为加了特效药,听说挺冲血管的,你忍忍,我去弄热毛巾。”
不多时,曾懿打了开水回来,倒半盆水,把毛巾扔进去溜一下,再提起来晾。他左右来回倒腾,等毛巾不那么烫了,再缓缓贴上沈臻打着点滴的那只手,不断地婆娑,“热胀冷缩。血管张开之后,就不那么疼了。烫就吭声!”
伺候沈臻时,也不忘记碎碎念:“我真不是故意的。大晚上在浴室冲凉水的人可是你。明明比蚂蚁还弱。对了,我被你害死了,现在神经衰弱,夜里有一点声音,都吵得我睡不着。”
如法炮制,来来回回蒸了十几次,曾懿两只手烫的通红,像炮烙过似的。
沈臻看见了,想撑着身子坐起来,又一把被曾懿按了下去,“小心回血!”因为动作大了点,牵扯到嘴角的伤口,痛的他嘶了一声。
“你的嘴角,好像有清淤。叔叔打得?”
“真聪明,答对了”,曾懿模仿综艺主持人夸张一笑,而后又皱起眉头,似乎受到天大委屈,“他觉得你生病责任在我。不过你别有压力,我家秉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家训,我也确实太浪了,得揍。”
沈臻沉默了很久,最终感慨道:“你还真是——无论处在哪个年纪,都有让人喜欢上的资本啊!”
曾懿不以为意,撇撇嘴,拼出一个可爱的猫唇:“千万别。你来我家第一天,我就被迫走光,咱俩认识一周,我已经挨了两顿打。要是被你喜欢上,不定我就英年早逝了。我还是凑活着和乒乓球过吧,安全。”
“对了”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眼神飘忽,耳朵通红,“你要不要上厕所?这盐水都打两瓶了。”
被这么一提醒,沈臻立刻感受到了膀胱强烈的存在感,她磨了磨牙,神情凶狠,一个字一个字说,“你去,叫个护,士,过,来。”
曾懿如释重负,小碎步跑出去,又幽幽地跑回来,苦着脸说:“值班室没人在,可能在查房,要不,你再憋会儿?”
15分钟之后,他举着吊瓶站在女厕所,五官挤成一团,生不如死。
隔着挡板,里面沈臻嘘嘘嘘地放水。沈臻欲哭无泪,其实她很想忍住,不要发出莫名其妙的声音,但是脱了裤子,那么往下一蹲,情况就不受自己控制了,毕竟一瓶葡萄糖,两瓶盐水,她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件事像是拉走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道遮羞布。曾懿突然就发现,自己恐惧异性的病被治好了。
毕竟女生厕所都去过了,还在里面呆了一小会儿,还有什么坎儿是迈过不去的!如果还迈不过去,那就穿内增高。
但沈臻怕了曾懿,准确来说,是女□□美的天性占了上风,不想被幼年版男神获悉生理代谢,白天在学校躲着他,晚上在家里也零交流。搞得曾懿十分气愤,我都为你进女厕所了,你还耍小性子呐!他决定抓住沈臻的小鞭子,以此对付她。
国内当时文化管制严格,市面上流通的纯文学书籍很少,但高校不同,文化氛围相对轻松,特别是一些馆藏丰富的学校,格子里都夹藏了不少“私货”。沈臻从几个黑大的学生手里,买了不少好东西,拉上窗帘,躲在被子里偷偷看。
这天曾懿叫沈臻出来吃饭,沈臻正看得入迷,没听见。曾懿有些担心,又看见床上一坨拱起的不明物,心下一沉,跑过去一把掀了被子。
沈臻捂住手里的金瓶梅,小声告饶:“你千万别说出去!”
曾懿劈手夺过,正是李瓶儿被他那吃不够的好郎君拿住三寸金莲,细细舔舐缓缓磨蹭的那段。
沈臻被逮到偷看小黄书,羞耻得要命,满脸通红,再加上藏在被子里,头发凌乱、衣衫不整。曾懿作为一只标准童男,哪儿受得住这种刺激,嗷呜一声,丢下书,慌不择路,几乎是并步跳出了沈臻的房门。
沈臻捯饬整齐,做好心理建设,敲了敲曾懿的房门。
“曾懿,你要是学着别人告黑状,那我可就看错你了。你开门哪,你有本事掀我被子,有本事开门哪。”
这件事过后,他们整整一周没说话。
然后生活中的尴尬还在继续。曾懿长得好看,学习好,家室好,又会打乒乓球,在校内是王子级的人物:具体表现为,女生争着给他削铅笔。
沈臻不给曾懿削铅笔,也不给他借本子、借笔、借橡皮,这在同班女生看来,是一件匪夷所思,乃至无法原谅的事情。每每群众情绪要爆发是,沈臻就开始飚英语,这一招屡屡奏效。80年代末的人,对外来事物有一种迷之仇恨以及崇拜感。
这种暂时的平衡,一直保持到一个女生无法压抑自己澎湃的心情,给曾懿写了一封信,什么你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影深深吸引了我的心···这样的感情,这辈子也许只有一次,而我现在要把它交给你···我对你的炽热,丝毫不逊于我对少先队的忠诚···我愿助你披荆斩棘,我愿祝你所向披靡···
情感朴实,用词火辣,看得曾懿脸发烧。
然后他把信重新粘起来,打算交给沈臻。
曾懿的思路很清晰:拥有球迷自然值得骄傲。但这位球迷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所以信不能留,也不能回复,但直接退还给本人,似乎太伤对方自尊心。
最后他想出了最妥当的办法:经由同性,私底下转交给这位女同学。这样既保住双方青白,又能断了对方的念想。而谁能替他做这件事呢?自然只有沈臻。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接到信,他总觉得,应该告诉沈臻,并且坚决撇清自己。
听完曾懿的分析,沈臻哭笑不得,她忽然就找到了曾懿作为全民男神,却40多岁仍未脱单的真相。拥有如此清奇不做作的脑回路,谈恋爱那种烧脑子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妙。
虽然很感兴趣,但出于尊重个人隐私,沈臻就没有多问。把信搁进抽屉里,说合适的时间会还给对方,然后甩甩手,继续描她的大字。每天描红3大张,这是曾妈妈布置的任务。
这下曾懿不乐意了。
曾懿一直很冷淡,但这是形容他对别人,不是别人对他。作为一个一路顺风顺水,被娇宠宝贝的天才少年,他不习惯被冷淡地对待。这回把信交给沈臻,以示信任,是他求和的一个信号,两个人手握对方的秘密,能达成一种完美的平衡。
但她究竟什么意思?关于女球迷的情况一句都不打听!简直岂有此理。
曾懿气势满满地参与了一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哦,说错了,是青少年乒乓球友谊赛,将各地少年代表斩于拍下,最后捧回了桂冠。
翻过年儿,曾懿入选国家队。全家欢欢喜喜送他去北京,顺带首都三日游。
临走前,沈臻从储蓄所提走了国家给她发的烈属抚恤金,托人在上海买了一部松下照相机送给曾懿。
曾爸爸很不赞成这样浪费钱财的行为,但买都买了,又不能退,而且沈臻说的话不无道理。“你比赛的时候,让队友在一旁给你拍照,每天都要拍,然后请教练给你做战术分析。”
曾懿感动得无以复加:天上掉馅饼儿,白落三千大洋啊!
少年人沉不住气,火车上,曾懿把照相机拿了出来,拍了几张沿途的风景。当然这只是幌子,他主要想单独给沈臻拍几张,洗出来,放宿舍,可以调节心情。
然而沈臻不配合,一路上昏昏欲睡,等她终于睡醒了,曾懿发现,相机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