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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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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方无处可去。他除了工作什么都不会,他不会呼朋引伴,不懂千金买醉,他没有歌听,无人倾诉。他让救护车把他放在牙香街的路口,天黑了,但不冷。他站在河涌边的龙眼树下,龙眼树已经开了一树的花。它开花结果,初衷不是为了给人吃,它只是试图繁殖。
只要有生命的东西都在试图繁殖,那是一种本能,他记得一本生物学的书里说,繁殖的本能可以高过生存,那是生命存活的源动力。动物界里,不少动物为了繁殖而宁可丢弃生命,例如公螳螂,例如守护幼崽而丧命的成年动物。
到底谁在主宰?人类的意识干涉不到,婴儿出生时生殖细胞已经形成,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都是自然存在,人类只是最后才发现了这个现象。
就连注定"鳏寡孤独残"的大师陈则,都不愿意变成独老。
廷方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也不知过了多久,他觉得应该是半夜了,深夜才升起的下弦月,冷冷清清地挂在树梢,月亮的这种形态他只觉得陌生,谁守在下半夜,为了看这样的残月?
白木香店的门吱呀开了。
廷方没有回头。他听见有人的脚步声接近,他知道那是陈则。但陈则走路都是不紧不慢的,他走过这么急切的路吗?
脚步声在离他不远处停下了。廷方依然没有回头,手中的烟已经燃尽,香烟的味道不好,一点儿也比不上沉香。
"吴医生?"
廷方想,他该怎么面对陈则?他能恨他吗?
可是陈则没有错,除了“女有一子”以外,陈则没有做错什么。
直到陈则走到他身边,举起他的睡衣袖子时,廷方都在想。
他为什么要把袖子举起来?为什么要往他的脸上抹?他为什么那样看着他?不是怜悯,不是嘲笑。他一点也看不懂,陈则为什么要露出那样的眼神。
那不是活神仙应该有的表情。那是在万丈红尘当中,受尽苦痛的眼神。
廷方不记得那天夜里是怎么跟着陈则回到他的小楼上的,看着逢生香甜的睡脸,坐上了那张描金雕花黑漆的床,坐在陈则身边。陈则的袖子湿透了,而后陈则抱紧了他。廷方紧紧地抓住陈则的袖子,湿透的睡衣袖子。
神仙懂什么?神仙懂得你前世今生,神仙懂得你悲喜嗔痴吗?可是陈则把他抱得那么紧,好像懂得了他所有的疼痛。
廷方睡着了。在失去家的第二天凌晨三点,吴廷方枕着活神仙的衣袖睡着了。
他梦到了一段往事。
十岁那一年年初一,爸爸妈妈带着他去蝼蜉山上香。那个时候没有高速路,坐着公共汽车颠簸了许久才到山脚。
年初一好多人忙着抢头香,一大早在冲虚观前都挤满了人。
那时他哪懂什么,只觉得这山挺好玩的,爸爸妈妈去上香,他就去道观里野着玩。几座神像前人特别多,他左跑右跑,钻进了没有人去的一个院子。
那个院子幽静得很,但是有一个小道士正在被老道士训斥,那个小道士看着比他还小,跳着两桶水,老道士骂他,罚他挑着水不许动。
老道士走了,吴廷方悄悄走到那个小道士背后,看了很是一会儿。小道士听话得很,老道士让他挑水不许动,他就不动,腿开始颤颤巍巍起来。
"那老太婆又看不见,你可以放下来一会儿啊。"吴廷方走到小道士面前说。
那个小道士长得特别好看。
小道士摇摇头,不跟他说话。
"为什么,反正她又没看见。"吴廷方不高兴了,他感觉自己出了个好主意,却被人拒绝了。他伸手去拽小道士的水桶。
"被发现了就没晚饭吃了。"和吴廷方犟着劲儿,小道士的脸涨红了。
吴廷方把手放开了,说:"那要不要我帮你挑一会儿?"
这小道士真的长得特别好看。
小道士奇怪地看着他,说:"那还不是一样?"
吴廷方绕着他打转儿,他想和这个小道士玩一会儿,可是小道士却要受罚,他没办法,只好蹲在地上,仰视小道士,问:"你住在这里吗?"
"嗯。"
"你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我没有爸爸妈妈。"
"哦!你爸爸妈妈哪里去了?"
"不知道。"
"你的头发怎么是这样的?"吴廷方指着小道士的发髻问。
"大家都是这样的。"
小道士长得漂亮,可是交谈起来特别无趣。
"你是不是女孩子?"
小道士睁圆了眼睛看着吴廷方,脸慢慢地红起来,说话都结巴起来:"我,我怎么会是女孩子?我是男孩子!"
"可是你扎头发。"吴廷方有些失望,然后啊了一声,"刚才那个是老头子不是老太婆吗?"
小道士却赶紧把水桶摔下,捂住他的嘴:"嘘!你被师父听见,会被用竹扫把打死的!"
小道士的手上都是茧,粗粗糙糙的,磨得吴廷方的嘴皮子都要疼了。
所幸老道士没有来,小道士再次想挑起那两桶水,廷方想了个好主意,他把两桶水踢翻了,小道士再次瞪圆了眼睛,廷方得意洋洋地说:"这样可以轻很多呀。"
小道士的眼睛里冒出了泪水,他哭着说:"我今天晚上肯定没有饭吃了。"
"你还说你不是女孩子,你看你一下子就哭了。"吴廷方有点无措,只好先发制人。
小道士也只哭了一下,就抹干眼泪了。
廷方看着他的脸,心里还在怀疑他的性别。
十岁的小孩懂了很多事,包括男孩子要和女孩子结婚,包括哪个女孩子漂亮哪个不漂亮。吴廷方他很失望于这个小道士是个男孩子,但是又说不上来为什么失望。他感觉他很希望他是个女孩。
"你要是女孩子,我以后就让你当我老婆。"
小道士问:"什么是老婆?"
"就是妈妈。呃,就是男人的老婆。"
小道士看起来有七八岁了,可是竟然不知道什么是老婆,真是奇怪。解释不清楚的廷方生气起来。
"就是每天晚上睡在一张床上。"
"可是我每天晚上都和师兄师弟他们都睡一张床上。"
廷方越发不高兴起来:"那是不可以的。"
"为什么?不够床睡呀。要不然要打地铺。"
"总之,老公和老婆才能睡在一张床上。"
"哦。"
"你叫什么名字?"
"我师父叫我法先。不过我师兄偷偷告诉我我的名字叫陈则。"
"那我叫你什么?"
"你叫我陈则。"小道士紧张地看了看四周,似乎害怕他的师父出现。
"我叫吴廷方。"
"你写给我看吧。"
"你才上一年级吧?怎么看得懂?"三年级的吴廷方鄙视着他。
"我没有上学,是师兄教我写字的。"
吴廷方在地上用树枝写下自己的名字:"吴廷方"。歪歪扭扭的。
小道士也蹲在地上写自己的名字:"陈则"。他的字真好看。
小道士又问他:"你家住哪里?"
"我住在东乡中水镇牙村牙香西坊十五巷七号。"吴廷方又用树枝写下地址。这个地址他刚刚在上交给老师的表格上看见,他很得意自己能够写得出来。
"很远吗?"
"很远,要坐很久很久的车。"
小道士似乎有些惆怅。
廷方不记得那天下午他们到底玩了什么。只记得廷方走之前,小道士问他:"我就是男孩子的话,可以当你老婆吗?"
"当然不可以!"吴廷方是这样回答的。
小道士似乎又要哭了。
吴廷方想装作没看见,但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于是吴廷方只好说:"说不定可以,我回去问问我爸爸。"
"好。"
廷方走出了那个小院子,他有些担心小道士会再次受罚,所以偷偷转回去看了一眼,他看见小道士去打了两桶满满的水挑在肩膀上,后一秒,吴廷方就被妈妈提着耳朵带走了。
吴廷方醒来的时候,陈则的袖子仍在他眼前。吴廷方想起梦中小道士写下的那个名字,陡然心惊起来。陈则睡在一旁,逢生睡在最里面,他们都没有醒过来。
他是记得这件事情的,他只是不太记得小道士的名字和样子。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小道士,因为他们家再也没去过蝼蜉山拜神。头几年过年,他还吵过要去蝼蜉山,但根本没有人理会他,后来这件事也就被淡忘了。吴廷方记得他当时确实问过他爸爸:"男孩子可以做人老婆吗?"他爸爸只说了两个字:不行。
那个道士真的是叫陈则吗?
廷方倒觉得这个梦可笑,八分记忆,二分杜撰,竟然把陈则的名字梦进去了。
陈则哪里是个道士?据廷华所说,他应该是在十几岁父母双亡之后就来投奔舅舅了。
十几岁失去父母算是"孤儿"吗?廷方没有深想。
廷方起床时,陈则睁开了眼睛,廷方对他做了一个"我要走了"的手势。陈则没有回应他,只是坐起身,看了看睡得还动都不动的逢生,而后跟着廷方出了房间门,轻轻掩上门。
"上班?"陈则看了看挂钟,七点半。
"嗯。"
陈则没有多说什么,廷方下了楼梯,抬头看,陈则还站在楼梯口。七点半已经很亮了,阳光从东南的窗户斜斜照进来,刚好照在他的背后,逆光,脸上的表情都看不清。
你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你可以对着哭的人?
男人是不能哭的,成年男人可以对着自己的父母哭吗?可以对着兄弟姐妹哭吗?可以对着太太哭吗?可以对着孩子哭吗?
所以大多数男人不哭,他们只是愤怒、辱骂、酗酒甚至伤害。
廷方的妈妈说他小时候特别爱哭。他能为了任何事情哭,眼泪说来就来。邻居的孩子不跟他玩了,吃不到一口豆腐花,有人不借他玩具——甚至他整齐放在门口的小鞋子被爸爸踢歪了,他都能哭上几个小时,直到被不耐烦的爸爸狠狠打了。
可是廷方有记忆以来,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哭过。大学时代和谈了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了,他没有哭。难受是难受的,但总有办法发泄,那个时候可以打篮球,还有认真实习,时间久了,也就好了。他摔断过右腿,疼得钻心,眼泪还是没办法出来。
他想,无非是痛得不够彻底,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还想,十几年来,他每天到底都在做什么,以致于把自己搞成现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