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不是女性生而有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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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炮灰曾是一名天才儿童:两岁成功盗得临居家的摊饼一块,三岁谋杀蚂蚁若干,四岁咬死过蚱蜢,五岁上树捅马蜂窝……这次经历比较悲惨,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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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我的童年是在青山绿水间度过的,十岁转学小城,目前生活在省会城市。
在本炮闯荡江湖的过程中,有一个深切感受:凡是在接近原始环境中长大的人,对爱情反倒没那么多纠结,通常认为喜欢就在一块,呈原生态的自然。
记得我转学到小城时,有好长时间不理解不适应正统道德观,所以在我的文中,有纠结中走极端的独身分子杜鹃,又插进了无所顾忌的弗朗西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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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文缺少一个流行小说中最基本的元素——女性间的吃醋。
因为我童年的记忆里没有这玩意,曾为不会吃醋,怀疑过自己不正常。后来我怀疑“吃醋”不是女性生而有之的东西:在大自然中,只有雄性为争配偶角斗,为的是诞生强大的后代。雌性不能,死一个雌性,意味着许多后代不能诞生。
很不幸我在纯自然的环境中度过人生最重要的童年阶段,某些人为的观念,花好大力气也打不上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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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女人吃醋”始于父系社会,起源于高层的利益和权力斗争,然后才有平民社会女人吃醋。毕竟,相对而言低层的利益权力之斗要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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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点,举个或可类比的例子:知道印度女人自焚殉夫吧?开始我不知其来历,后来一位印度婆罗门告诉我,古印度有许多国家,经常发生战争,一旦国灭,王后公主们生不如死,因此她们在国灭时自焚。由于自焚是王后公主的行为,渐渐民间效仿。
看中国历史资料,我发现中国女子自杀殉夫、贞洁牌坊之类的盛行,始于南宋。因为北宋末年上万皇室宗妇(包括皇后皇妃公主)民女被金国掳走,处境极度屈辱悲惨,皇后自杀做表率,随后民间效之、儒生们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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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部文明史,实为一部自相残杀史。
我更喜欢自然生态,没那么多同类之间的勾心斗角,活着就尽情地呼吸空气阳光,死去化入沉默的土壤。我们永远只能听到百鸟歌唱,听不到它们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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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的文读者极少,估计是有我这种生活经历又顽固保留着童年记忆的人不多。每部小说都有作者本身对人生的感悟,本炮灰也脱不了这个规律,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