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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萧颐番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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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萧颐,今年二十岁。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年头了。
以前,我不叫萧颐,而是王宇。
我作为王宇活了25年,明明还是不久之前的事情,可是已经慢慢记不清了。那时候我叫王宇,16岁以全市第二的文科成绩考上北京一所大学的金融学院。第一次见到那么多优秀的人,第一次感慨这个世界比我想象的要大。
大二那年,我在金融英语的课堂上无意中瞟见前排中间一位男同学的背影,那时候阳光从窗台撒进来,找到教室最左边那一排空无一人的座位上。在安静的教室里,我心头猛地振动起来,他发光。
等到七天之后我再去上课时,又是第一眼便看到了他。这次看到了他的正脸,他长的不帅,但是五官清秀耐看,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和我这种到了大学就得过且过的学渣不同,每次我看到他的时候他都在学习,是商学院唯一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凭借独特的魅力赢得了大一一众学妹的欢迎。
就这样,见过他两面的我,王宇,第一次喜欢一个人,还是一个男人。那时候除了知道他也在上这节课,名字叫林晨夕,其余的一概不了解。就这样,盲目地喜欢上一个人。
再后来经常去图书馆刷题,课堂上主动和他一个小组做课程作业,主动请教他学业上的问题。我们慢慢认识,一年之后悄悄地在一起。
大三下半期,我们刚刚在一起两个月,他得到了一次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交流学习半年的机会。那天,我送他到机场,除了之前的牵手之外,第一次抱着他,强忍着没哭威胁道,“我等你回来,你他妈的敢不回来我就去美国把你绑回来。”他没说话,紧紧的回抱着我。分开后,我看到他微低着头,眼角有泪花。
在机场还要排长长的队,他说自己又不是第一次出国了,能应付的来,让我先回学校上课。我拗不过他,回了学校。
他果然没有再回学校。
五个月后,我们学校出了一个大新闻,一个大三学生在出国交换学习的过程中,出了车祸当场死亡。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已经飞去美国了。
我拿出手机,拨出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已经再也没人接听了。
我来到他家所在的城市。在高铁站的肯德基店里点了一杯可乐,喝着喝着便哭了出来,原来我以为的一生一世,只有短短几个月。旁边的人像是被我吓住了,都盯着我看,可是我已经顾不得。哭到睡着了,在梦里,我看到林晨夕又一次来到我的宿舍,他对着我说,“王宇,我不想走。”他刚说完,我就醒了,抬头还在那家肯德基,那天他下葬。
从此以后不管我多想他,都没在梦到过他。
我的爱情,就如同林晨夕灿烂而又短暂的人生一样,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早早地落幕。
从那以后,我便呆在这个学校,本科毕业读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读了博士。
独自生活那么多年才发现,原来孤独是人生的常态。想想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当年机场离别时,没有目送他离开。倘若他后头看时,还能送他一个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