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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他就像是个 ...

  •    老王知道天快要亮了。可是他要怎么办呢?其他人哪里去了?
      正不知怎么办才好,和他要好的朋友老刘拉着他道:“老王走,我们两个挤挤吧。现在林子被砍的不少,能住的地方也没多少了。”
      老王虽不知道要怎么个挤法,但也点头同意了。毕竟他什么都不明白。
      老刘拉着他,隐入一颗树内。
      一进入树内,老王猛然感觉通身舒坦。像是婴儿找到了母亲的怀抱一般。
      不多时,一阵阵的困倦袭来。想来,是灵魂离开人体比较虚弱,需要长时间的休息。
      虽然有很多疑问,老王还没搞明白。但是他已经顾不上什么,只想进入睡眠状态。
      在陷入混沌的最后一刻,他听见一声悲切的哀啼声,声音很熟悉,是他婆娘的。让他内心有揪痛起来。不过转瞬间又释然了。
      再次醒来,是被老刘给叫醒的。老王不费吹灰之力的就从树内出来。
      看了看天,又是晚上了,大概有晚上八九点的样子。
      树林里熙熙攘攘的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这些人的相处模式很是特别,说说话,聊聊天,没事去别的村子转转。就这样,他们都觉得很快乐,很满足。想来是抛却了尘世间所有的纷杂烦扰,利益纷争,人就变得纯净单纯的多了。
      老王自身也感觉到了不同。自从灵魂离开了躯体。他就明显的体会到来自精神上的轻松。好像什么都可以放下,什么都无所谓,以前的种种都不存在,与他无关似的。
      他就像是个演员,花费几十年时间去扮演老王这个角色,去体会角色带给他的喜怒哀乐一样。当他不用去扮演这个角色的时候,老王这个角色所带给他的影响就瞬间消失不见。
      这让老王深刻的体会到,他已经真真正正的从人类,或者说是所有活着的生物的世界里消失了。
      他现在又重新融入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去,又或者说这个世界才是真真正正的世界。
      老王觉得,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什么都抓不到。
      他漂浮在半空中,举目四处打量。林子里所有人都围在不远处,圈子中心是那个小小的严肃的孩童手拿与他同长,泛着荧荧蓝光的小权杖。
      小孩儿双目紧盯着地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翻滚着黑雾的漩涡。几只猫头鹰扑棱着翅膀盘旋在上空,不停的叫着。
      所有人像是在等待着什么。老王也好奇的围了上去。
      不多时,黑雾漩涡有了动静。
      一个和“小孩童”长得一样的另一个“小孩童”从漩涡里出现了。
      他手里也拿着一样的小权杖。
      两个小“孩童”除了一个泛着蓝光,一个浑身冒着黑雾,其他的长相一模一样。
      老王心想,嘿嘿,合着这是双胞胎啊。一个“小黑”,一个“小蓝”。
      好笑的同时,老王还发现那个“小黑”手中拿的小权杖顶端还延伸出一条细细的同样泛着黑雾的绳子。那绳子绷的直直的,似乎另一头扯着什么东西。
      “小黑”先是跟“小蓝”点头,打了个招呼。然后使劲的一挥细“棍子”。连接着“棍子”的绳子拉着的什么东西,“啵”的一声从黑漩涡里蹦出来。
      定睛一看,呵!是一个跟他们一样泛着蓝光的灵魂。
      这就奇怪了。怎么从地底下冒出来一个灵魂,而且还是被绳子牵着?
      小蓝和小黑低语了一番,把绳子牵着的灵魂用自己的细棍子似的权杖控制住,一切妥当。
      小黑点了点头,冲小蓝告别一声,一头扎进黑雾漩涡中,随即消失不见。
      “这个人你看看,熟悉不?”老刘扭头道。
      老王听闻,从人缝里细细的打量那人。
      “呀!是他!”老王看清那人,顿时惊讶道。
      老刘点了点头:“嗯,就是周大疤。”
      老王不禁想起活着的时候,周大疤与他同岁。是村里面数一数二的无赖,流氓。一辈子没有成家,整天在外面胡混。打架斗殴,偷窃都是他干的事儿。最重的一次好像说砍死了人,不过只是猜测。毕竟是夜里,谁也没看清。警察调查来调查去,可是没有证据。后来事情怎么解决的,老王就不清楚了。
      这事儿出了又一年多,周大疤酒后开摩托,撞到大树上也死了。算了算距今也有十来年了吧。
      怎么他今天才到这里?老王百思不得其解。
      老刘看他有些不解的样子,神秘兮兮的凑到他耳边道:“你当他早就不在这儿了?”说完还撇了撇嘴,指了指地下道:“就他,死了之后直接被拉下边儿了,这一去就是十来年。这不,今儿才放出来。”
      “下边儿?哪儿?”老王显然还不是太明白,问了一句后才恍然大悟,捂着嘴道:“下边。。。地狱啊!”
      “嗯啊!可不就是地狱。到那个地方,真是惨不忍睹,那可不是能长待的地方!”老刘声情并茂的把有关地狱的一件件一桩桩事讲出来。
      老王被老刘唬的一愣一愣的。不时的还脑补着老刘讲到的画面。
      大概就是,人死后,灵魂出窍,会有人根据他生前的所作所为来评判出灵魂的去向。
      综合起来有三项。
      第一项:在世之时有没有伤害过生灵,伤害到什么程度?
      如果这个人生前,连蚂蚁都没有踩死过,并且其他两项过关的话,他的灵魂通过了地狱审判,就会被“上边”的专人直接带走。这个“上边”大概就是人们常讲的天堂,或者西方极乐之类的。
      这样讲来,确实很少有人一辈子没有伤害过生命的。
      不过这些都不能用平常的道理来讲。
      任何生灵都是平等的,它们投生成世间种种生物。因为各自的生存方式不同,自然而然的就有大小强弱之分。
      如果一只苍蝇趴在人类身上吸血或者“嗡嗡”的吵的人类不能清净而被人类打死,这并不算是故意伤害生命。因为苍蝇的生存方式影响到人类的生存环境或者影响到人类的心情等,刚好人类这种生物又比它聪明强大,所以你把它打死了。这仅仅是遵循生存法则,不算是故意伤害。
      还有就是无意间踩死、压死生灵,或者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生灵丧失生命。类似于这种情况的,都不被评判者算作“劣迹”处理。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结束了其他生灵的生命。所以,还是要先留在现世,用帮助其他生灵灵魂脱壳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错误。结束多少条生命,就帮多少次。等偿还完毕,“上面”就会下来人,接你走。
      接下来剩下的有一些“劣迹”的生灵,先要去地狱接受惩罚,然后才会跟上面那样留在现世,等待“上面”的人。
      要说这些人生前做过的“劣迹”有哪些。大概也就是打个鸟、掏个鸟蛋、宰杀家畜家禽等等这类的。
      如果这个人生前故意伤害和杀害生命的话,都会视情节轻重被拉到地狱领受不同的刑罚。直到自己的罪孽洗清,才会被释放到现世,继续救赎自己才有可能被“上面”接走。当然像敢随意伤害生命的人,以下两项就不用讲了,肯定全都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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