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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不算是公告的公告 ...

  •   05年开始在绿晋江看文,07年注册开始写点什么,08年4月第一次在红晋江发文——到今天也算是在晋江不长不短待了四年多。这次的抄袭事件,实在是给晋江的各位添了不少麻烦,谢谢闲情的JMS,谢谢安慰过我支持过我的人们,谢谢一直辛苦跟楼的红大衣们,也谢谢和这次抄袭事件本没有关系却提供了平台的晋江。
      对于这次的抄袭事件,我的要求其实一直很简单:一个答复——一个回答者摸着良心给出的答复。
      对于薇雅,我希望她不要再这么沉默下去,希望她站出来,以一个作者对文字最起码的尊重来给这两篇文一个真诚的回应。
      对于大风刮过,其实现在想想,我当时确实不如自己想的冷静,没有及时区分开你作者和编辑的身份,没有及时制止你文下的刷负分行为,很抱歉;但要说我不理智,说我在公主志论坛和闲情闹事,招人在你文下刷负分,以及XQ刷大字报,务必请你先给出证据。
      对于大风刮过的粉丝,我曾经是你们中的一员,我想我了解你们对于文下刷分和掐架的愤怒,抱歉,打搅你们看文了。
      对于公主志论坛上的“青山不远”,我不知道这个ID下的你究竟是什么人,但在雅竺主编的公告下,你的那些话太过难听。我在那贴就回过你,不要给露西弗泼污水,但你很明显无视我的要求了。露近几年一直很艰难,露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她能度过这段低谷。我确实曾是露上原创大厅的版主,现在原创大厅并入文库,我也依然是夜露追想的组员,我乐于承认这一切——因为我想为露做点什么,即使我没才华即使我能帮的忙很少,我也想为她做点什么。但在你的口中,我作者以外的身份却成了你攻击她的理由!所以,请青山不远为你做出的挑衅、说出的攻击性言辞以及不负责的污蔑道歉。
      对于公主志,我不后悔参与举报。耽美维权有多难?大家会说,法律不禁止耽美,作者可以去告。可是现实里在大陆有多少人可以毫无顾忌地站在原告席上?有多少人可以毫无顾忌地让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同事知道你在写耽美?这样的人或许是有的,我很羡慕这样的人。这次的抄袭事件,我爸妈最近也知道了,在我再三保证我的性取向没问题之后,我家家长对于本次事件给了四个字的评语:不务正业。不务正业,确实足以从某个传统角度概括我写耽美并为一篇三万多字的文被“借鉴”而耿耿于怀这件事了。有人或许会问,既然家里人都知道了,那能去告了吧?很可惜,我家那两位的指示是“认真学习去,小说什么的你也别写了”——如果我已经工作,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说什么我也会拼这一次的。我喜欢耽美,即使这次最终没有什么结果,至少下一个想抄袭耽美的人得在下笔前掂量掂量,至少下一个收到这样稿件的杂志或出版社能多百度一下。
      对于闲情,原本顾忌着自己和露的关系而不太敢把这次抄袭事件搬来这里的我必须先向各位XQer道歉:是我狭隘了。然后,我得感谢你们,谢谢你们这些天的关注和帮助,真心感谢。
      对于裸奔的作者们,谢谢你们对我的安慰,很抱歉连累了你们。
      对于碧水,那里我是第一次去,楼也没爬完,因此不做太多评价。谢谢你们翻出的关于薇雅以前抄袭的事。
      对于闲情群里的无间同学,麻烦你爆聊天记录时把上下文顺便一起爆了吧,只截片段是会有误导的。
      对于人肉,那位翻出我clover5新浪邮箱的朋友,你肯定是用Google人肉过我了——别不承认,那个邮箱我已经废弃很久,至少07年之后是再也没登陆过,能把我的□□名、Q号、邮箱、发文ID联系起来的地方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所在学校的BBS,我觉得,你不会是我的校友,不会是凑巧发现。说实话,在看到碧水的帖子前,我还真不知道聚星是什么。今天特意百度了clover5,才看到那篇聚星的《守护甜心之梦幻的心》的某个章节名。这篇文的入库时间是2008-10-25,而我在新浪注册邮箱至少是2003年的事,因为03年8月我曾用这个邮箱在漫友网注册。这个邮箱名的来历当然不可能是什么聚星小说章节,只是当年我很喜欢夹子大婶家的CLOVER,但注册时clover已经被人占了,我只能加个幸运数字。我只是个普通的学生,既没有在网上刻意隐瞒过自己的真实年龄,也没自称过什么“美少女”,甚至,我从未刻意隐瞒过我在现实中的情况(这就是我爸妈发现我在网上写文的原因)。马甲下面,我就是一不起眼的普通人,没身份没背景——不过,我想这点你已经不需要我站出来自己说明了,毕竟第一个被人肉的就是我吧(我这个曝光度极低邮箱可是最早爆出来的啊),要是还有其他料,该爆的早爆了。说实话,朋友你人肉我我无所谓,但你不该人肉群里的其他人(说起来,人肉的那位该和XQ二群的无间同学有关吧?是同一个人还是彼此认识,这点我不知道,但人肉的那位总不会是拿着闲情上的固马去人肉的吧?)人肉朋友,奉劝你一句:人都是有底线的,别踩着别人的底线跳舞还洋洋自得。
      对于绿晋江,我还是决定向你说再见。原本我就不是为了自炒或是什么经济上的利益——我说过,我不能夸海口保证我就是不功利的人,但我希望有什么能保持单纯。而且,之前《皇叔》下的刷分问题,我确实该给这篇文的作者和读者一个交代,所以想来想去,我决定以离开的方式向你们致歉。至于红晋江的连载文库,我想我可能还是会去,毕竟,手头还有坑(= =|||)。而闲情,我已经刷习惯了,如果现在不让我去,我会很忧愁。
      关于ID:“死者代言人”作为马甲,存在本身不符合露西弗的要求,之前一直是我偷偷违规了。虽然多少也有点舍不得,我还是会在露上把它合并进主ID,以后也不会再使用它在任何地方发文或发言。同时,我也不会再以“不能发芽的种子”这个ID出现在露西弗以外的耽美论坛。
      绿晋江的专栏我会在保存所有读者留言后申请删除,到时候就麻烦绿晋江的场管了(是场管管这个么?)。
      绿晋江上收藏过我的文和专栏的各位,尤其是之前更文时每天都会看到的bunny_wyc、angie、xtzfx、chunbaiai、Joanna、冰乃、秋田托斯卡、懒人一枚,还有精灵坑里的众位(= =|||),对不起,我又任性了,没填完的坑我一定会填完,只是换个地方。还有,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陪伴。
      最后,真心祝愿以后不会再有谁的文字框架构思设定被“借鉴”,祝愿看耽美写耽美的人始终保持最初那份爱——毕竟,我们还要陪着它看它走的更远更好。

      死者代言人/不能发芽的种子 于 2009年6月26日

      PS:正式进入期末考试周,断网可能极大,于是要有一段时间不能关注事情发展了,暂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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