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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玛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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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你踏上暮色他乡,你以为那里有你的理想。
这一天上午,远未到午饭时分,玉珠看书看得眼睛累了,正在房内百无聊赖。忽然,春铃一阵风似的冲进来,从没有人见过她像这样急三火四,她满面红晕,双目生辉,甚至抢在玉珠开口发问之前就声音颤抖着说:“玉珠,玉珠,掌柜的让我到秦老爷家去,秦老爷的夫人小姐要在我们店订做夏天的新衣,掌柜的让我到她们家去量尺寸,再把她们的要求记下来,掌柜的说,因为我认识字,也能写字,所以以后这样的活,都叫我去做,掌柜的还看了我的刺绣手艺,也给他们家夫人小姐看过了,他们说,以后店里接的活,我也可以帮着先绣点简单的,以后还教我做精细活呢,只要是做得好了,工钱也能涨上去!”
玉珠听完,简直比春铃自己还要兴奋:“真的吗?太好了!春铃,你要熬出头了!早就应该这样了!你做的,肯定不比谁差!”
春铃咽了一口唾沫,哆哆嗦嗦继续说:“就是因为,就是因为我认识字,掌柜的说,像我这样……这样干活的下人,能识字写字的没几个,还说我能派上更大的用场,老是扫地跑腿,太……太可惜了……”虽然是转述别人的话,而且也是实话,可是像这样自己夸奖自己,还是把春铃羞得脸似火烧。
“我早就说过嘛,读书认字肯定没坏处!”
“都是你教给我的!”
“是你聪明,学得好!”
春铃和玉珠互相搂着脖子抱着腰,在屋里跳了一圈。春铃松开手,匆匆忙忙的说:“我这就去秦老爷家,可能来不及赶回来吃午饭了,麻烦你帮我跟大姨说一下……”春铃的话音未落,人已经跑出前门了。
玉珠欢天喜地的把春铃的好消息告诉毕大姨,就好似她自己考中了举人一般得意。毕大姨刚见着春铃在这个钟点风风火火的来去一趟,还以为出了什么要命的事,听说如此,才放下心来,却又触动了感慨:“唉,春铃这个孩子,真是不容易,那么踏实,那么能干,在孙寡妇手里,都给白白糟蹋了,一直拿她当粗手笨脚的丫头使唤,其实论手艺,春铃可比那娘俩强多了。多亏鲁掌柜好眼力,肯给她一个露脸的机会……”
这样的遭遇,毕大姨也经历过,当年,同样精致的手工,穷苦女孩自己在家里绣的,和大店里绣工做出来的,拿给顾客看,就是卖不出同样的价钱,人家眼里,就是先带着偏见,毕大姨和玉珠娘曾经吃过了多少哑巴亏,贱卖了多少血汗工夫,才终于靠着实实在在的本事,赢得了公正的评价。现在,看到春铃很年轻时就得到了被认同,被赏识的可能,毕大姨也发自内心的替她感受到欣慰和希望。
玉珠却不以为然:“春铃现在也是能读会写的学问人了,将来自然大有出息!”
“认识你那两个半鬼画符有什么用!春铃脑瓜好使,不用写在纸上一样也能记得住。还不是她手头勤快,能吃苦。你看看你那双手,白白嫩嫩跟小姐似的,你都到了能嫁人的年纪了,你说说你这辈子都学过什么?学会过什么?你还能干点什么?”
玉珠把两只手臂往怀里一插:“我的手,可不是你这样只能出卖苦力的手,我会写字!”
“就算你去大街上摆个地摊给人家写春联,一年也只能赚一天的钱,够不够你三百多天的吃喝拉撒!”
玉珠扑哧一笑,不屑的说:“不跟你这种没见识的人浪费口舌。你这辈子见过的字,也就是门框上的对联吧!”
“要不是为了讨好鬼神,我连那两个字都不爱看!”
玉珠笑嘻嘻的飘身而去,丢下一句话:“春铃说她中午不吃饭了……”
“哎呀呀,这孩子,也不能一干上好活就不要命了,这才刚开个头呢……”毕大姨唠唠叨叨,盘算着晚上多做点什么好吃的给春铃补贴补贴。
中午的饭做得也不少,不过一直等到下午,春铃果然没过来。
吃过午饭,玉珠晃晃悠悠来到豆腐店:“秋成哥,今天晚上你请客,吃西瓜!”
“呵呵,这么嘴馋,夏天还没到,你就想吃西瓜了,没问题!”秋成大大方方的一拍胸脯。
“这次可不是我嘴馋啊,是有一件大喜事值得庆祝一下。”玉珠笑容满面,眼眸里却藏着沾沾自喜的神秘意味。
“喜……喜事?到底出什么事了?”秋成一头雾水,还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应该担忧,玉珠嘴里的“喜事”,可不一定是大家都会感到喜庆的那种事,她可别又要玩什么匪夷所思的新花样,比如半夜三更大家一起出去抓虫子、扬石灰之类的。
“等你晚上见了春铃,自然就知道了!”玉珠又飘飘摇摇的转身离去,留下秋成一个下午都没过踏实。
以前,去顾客家里量身材这种差事,都由鲁老板的女儿亲自跑腿,主人家自然以礼相待,如今见换了个丫头来,也不曾十分轻慢。春铃驾轻就熟的量好老少几口的各处尺寸,又将所需衣料的色泽、花纹、质地,所制衣衫的样式及细节要求打听得十分详尽,偶尔有听不懂的字眼,她也照旧用纸笔记下来,拿回去给掌柜的看。春铃来不及补午饭,又帮着鲁老板在店里选好布料,立刻送到鲁家,她照着自己抄记的单子,把秦夫人和秦小姐的意愿一一转述给鲁家的女人,她们立刻就动手做活。
春铃心眼细,说话明白,手脚利索,这一天跑下来,无论是秦老爷家还是鲁掌柜家,都挑不出什么毛病,她的头一桩“上等差事”总算圆满完成。鲁夫人还交给她一套纸样和绸料,丝线,要她带回去绣一条手帕,虽然是最不起眼的小玩意,可是图案之繁复细腻,用材之精致考究,都是春铃从来都不曾碰过的,她诚惶诚恐的接下了这个艰巨任务。
毕家的晚饭十分丰盛,毕大姨一面把好肉好菜都堆到春铃碗里,一面又喋喋不休的问她这一天的经历,反而弄得春铃好几次差点噎着,就连秀才也头一回把满含疼爱的目光从玉珠脸上移开,落到另外一个孩子身上。春铃对毕大姨传授给她的手艺感恩戴德,玉珠却没耐心听毕大姨继续啰啰嗦嗦的念叨春铃的好处,一吃完晚饭,玉珠就拉着春铃跑了。
秋成却来得有点晚,当他吃力的抱着两个大西瓜,气喘吁吁的赶到绸缎庄后院时,玉珠和春铃正聊得热火朝天,玉珠第一百次向春铃追问秦家闺房的布局摆设和秦小姐的内衣式样。一见秋成,春铃立刻满脸通红的闭上嘴巴,玉珠却兴冲冲的起身迎上去,可是看见玉珠手里挥舞的那件明晃晃的家伙,秋成不由自主的后退一步,差点把西瓜扔了。
“我就知道你会抱着整个的西瓜来,咱们又不是山贼土匪,不能用掌劈着吃,所以呢,你出瓜,我出刀,就算是咱们俩一起给春铃道贺了!”玉珠振振有辞。
“哦,那就好,那就好。”秋成这才放心的接过菜刀,仔细把西瓜切成小块,一手一块,递给春铃和玉珠。
可是玉珠一伸手拦住了:“哎——道喜嘛,总得先说两句贺词吧!”
“呵呵,我还不知道有什么喜事呢。”
“咱们春铃啊,从此就要平步青云,飞黄腾达,一步登天啦!”
秋成当然没听懂,只是傻笑着说:“好事,好事。”
春铃脸上溢起的红晕就没淡下去过,此刻更是羞得没处躲藏,她嗔怪道:“玉珠,别乱说,我只是……只是……”
秋成更加糊涂,憋了半天,只想出一句话:“这个时节好瓜还没下来呢,我跑了好几家才挑出这两个,你们尝尝甜不甜?”
玉珠终于决定不再为难这两个人,她抢先接过西瓜,“吭哧”咬了一大口,然后就像小耗子似的,一转眼就把一块瓜啃得干干净净,用不着她说“好吃”两个字,秋成也放心了,三个人就专心致志的吃起西瓜来。
直到吃得肚子里装满甜水,玉珠和春铃才你一句我一句的把“喜事”解释给秋成听,春铃说得很简单,只说自己以后又要多做两样新差事,玉珠却讲得眉飞色舞,天花乱坠。
“春铃,以后你就有更多机会往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跑了,你不能光听人家吩咐,你还得主动打探人家的要求,你也不能光用嘴问,你还得用心揣摩人家的心思,你不能光量量身材,问问布料就完事,你还得多听多看,人家穿的戴的,吃的用的,地下摆的,墙上挂的,床上铺的,院里种的,都是什么东西,都是什么样,你都得想办法弄清楚,这样才能琢磨出来人家有什么喜好偏爱,不但人家定出来衣服,你能给照着样子做好了,让人家看着满意,就是人家没说出口的,你也一样能做出来,让人家看了,更觉得称心如意,比他自己想出来的还好,这样人家才会死心塌地在你这做衣服啊。镇上的绸缎庄,裁缝铺不止一家,一样的料子,一样的手艺,选谁呢?你呀,对主顾不但要投其所好,还要能牵着人家的鼻子走,让他们最后觉得,只要是你做出来的东西,就是最好的,就算你今天缝个面口袋出来,明天照样大街小巷每个人都披一身面口袋。”玉珠越说越手舞足蹈,神采飞扬。
秋成已经听傻了,反正他一直都觉得,只要是玉珠嘴里说出来的话,就是最好的,就是最正确的。春铃起初还沉浸在羞赧不安中,她觉得自己现在只要一丝不苟的把掌柜和顾客的吩咐原样完成就是最大的成功,可是听着听着,却觉得玉珠说的也不无道理,虽然最后那句话分明有点荒谬,只是,玉珠的设想未免太宏大了。
“玉珠,你说那些,都归我们掌柜的管,我现在,也就是跑跑腿,传传话,还和以前一样,也没有太大区别……”
“这话就小气了,你开始偷着学刺绣,偷着学写字,这么些年,寡妇还不一样拿你当粗使丫头欺负?你都得瞒着她。你怎么就知道自己将来不能开买卖,不能做掌柜,不能自己管生意呢?既然有机会走得多,就一定要看得多,想得多!”
秋成是不知道在店里卖布和去顾客家量尺寸有什么区别,不过他可知道,劈柴烧火推磨和点豆腐腌豆干绝对是两种档次的活,所以他也能为春铃的进步感到由衷的高兴。
春铃依然红着脸低着头,因为玉珠把她越捧越高,可是她忍不住偷偷瞄着玉珠脸上坚信不疑的神色。其实,春铃的活计比以前更繁重了,压力也更大了,经常要来来回回的跑腿,更不容许出一点差错,她还发现,原来自己还有好多好多行内的事情弄不明白,至于涨工钱的话,尚且遥遥无期,也许根本只是那么随口一说。可是春铃的振奋心情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待遇和地位有了怎样的提高,而是她第一次亲身体验到玉珠写给她的那四个字“春华秋实”,她慢慢开始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下苦功夫,就会渐渐被人认同,就能得到更好的机会。春铃没有野心做多么了不起的人物,她只想有多少力出多少力,哪怕只是为了多赚两个铜板捎回家去。而在她的私心里,她也得到了一点小小的享受,就像玉珠说的,春铃的视野稍微开阔了一点点,她有机会见识到以前完全没有资格见识的新鲜东西,她甚至亲眼看到了,秦小姐的内衣上,是真的挂着黄灿灿的金链子……
春铃受到些许鼓舞,她抬起头,满怀向往的说:“我们掌柜家小姐的手艺真好,看她绣的花,鼻子里就觉得香,看她绣的鸟,耳朵里就觉得吵,就是不知道她们肯不肯教我,听说都是祖传的绝技,连自家的少奶奶都不传……”
“怕什么,她不教,你可以偷着学!你以后总有机会拿到她绣好的东西,你就翻来覆去拼命的看,你这么聪明,肯定能自己摸出门道来,当初我教你认字,其实也就是写个字样子,都是你自己看会的。春铃,你真聪明!”
春铃的脸又红了:“玉珠,你对我真好……”
“嘿嘿,你们俩都聪明,就我最笨。”秋成终于能插上一句话:“不过,其实我也有好消息要说。上个月底我们掌柜的生病,那一天的豆腐全都是我一个人做的,碰巧荟萃楼阎老板家里的丫头来我这买豆腐干当零食,不知怎么被阎老板尝到了,特别对他的胃口,今天他来找我们掌柜的,说以后荟萃楼所用的豆腐、豆皮、豆干、豆泡全从我们店里买,还说他们新请的厨子会几手豆腐菜的绝活,只是一直没碰上合适的原料,刚才我就去荟萃楼看他们做菜,回来得跟我们掌柜的合计合计,怎么才能做出他们需要的那种豆腐。”
“哇!那你们以后专门往荟萃楼一家送豆腐就够了,再也不用每天开门招呼客人了!还不止呢,要是荟萃楼用了你们的豆腐做的菜卖得好,镇上其它酒楼肯定也会都到你这里来买豆腐,这样才能跟荟萃楼抢客人啊!反正豆腐这种东西百吃不厌,又动了那么多花花肠子,怎么样都不会没人搭理,霍家的豆腐炙手可热,秋成哥,你就坐等着数银子吧!”玉珠愈加兴高采烈。
秋成像春铃一样羞涩的挠挠头:“那些都是我们掌柜的事,我就是每天负责拉车送货,把热乎豆腐及时送到就行了。哎呀,要说那天,可真是把我担心坏了,没有掌柜的在一旁看着我,我就怕自己手一哆嗦犯点错误,那一天的生意就全白瞎了,店铺的招牌也叫我砸了,还好,还好,不但没捅漏子,结果还歪打正着,算我命大。”
玉珠叹息一声:“秋成哥,你觉得自己有多笨,你就有多笨!”
秋成没听懂玉珠如此深邃的哲理,连忙点头:“对对,我一直觉得自己挺笨的。”
可是春铃悄悄看向秋成,在她心里,秋成可从来都不笨。
玉珠发现了春铃的目光,她莞尔一笑:“我已经是你们店最忠诚的老顾客了,等荟萃楼做出新奇的豆腐菜,秋成哥,你可一定要请我们去尝一尝啊!”
秋成吓得一吐舌头,哪怕仅仅是点两碟豆腐,哪怕那些豆腐原料原本是秋成亲手做出来的,可是要在荟萃楼摆一桌客,那还不得花费他一个月的工钱啊!不过玉珠都开口了,秋成毫不犹豫的说:“好,到时候我一定请你!”他又憨厚的笑道:“玉珠,你见多识广,主意多,你从小就喜欢吃豆腐,如果你有什么新鲜花样,你要告诉我,我也要像你教给春铃的,主动去……去吸引顾客的口味……”
玉珠眼珠一转:“蜗牛!蜗牛怎么样?书里写着,有一个地方的人最喜欢吃蜗牛,还只有贵人才能吃得起呢,就像咱们的燕翅鲍参一样。不过反正咱们这里蜗牛最多,我去帮你抓,你腌豆腐干的时候,放一些去壳的蜗牛进去。”
秋成吓得连舌头都吐不出来了,他要是真敢那么做,霍老板还不得把他的壳给去了啊!
玉珠一皱眉:“你说是蜗牛,自然没有人敢吃。你先不告诉别人,让他们尝了觉得好吃,觉得还想再吃,然后再告诉他们里面放了什么。唉,人的想法就是这样,最喜欢大惊小怪。”
春铃看着秋成张口结舌的样子,偷偷笑了,她又想,秋成他还真是,真是笨……
玉珠不再想蜗牛了,她很认真的说:“秋成哥,既然你也遇到喜事,那今天的西瓜本来应该我请你们俩,我给你们俩道贺才对啊,可是我没有钱,我爹给我的钱,都被我花光了。”
“呵呵,你不是出了一把菜刀吗,没有你的刀,咱们只能当土匪山贼了。再说还有你这张嘴,能说会道,我和春铃听着就足够高兴了。这些西瓜就当我给你润嗓子的,你要是喜欢吃,我天天给你买。”
那个时候,春铃一直静静的看着秋成,听他说每一句话。秋成却呆呆的盯着玉珠,当她收住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演说之后,她的脸上还留着兴奋的红晕。可是玉珠低着头,渐渐沉入她自己的心思,其实,玉珠心里也有“喜事”,也许说不上是喜是忧,是好是坏,只是让她激动,让她难以平静,可是这样一件心事,她决定不告诉任何人,即使连春铃和秋成也不行。
想着想着,玉珠忍不住轻轻笑起来,她一抬头,没往秋成那边看,目光却恰好落在春铃的脸上。
转眼又过了大半年,入冬了,北风卷着鸡毛蒜皮,满地打转,街上的行人都不多,店里的生意就更冷清了。没有顾客需要招呼的时候,春铃就拿一块抹布,把窗棂、柜台擦拭得一尘不染。
春铃去后院的水桶里洗净抹布,一回店堂,正看见门口有一位妇女向她招手,这个女人和春铃同村,如今也在镇上打短工,专门伺候月子,春铃不能月月回家,偶尔也托这妇人帮她把工钱捎给父母。寡妇在的时候,还有一两位老乡有时过来看看春铃,顺便跟寡妇东拉西扯,谈天说地,可是自从鲁掌柜来了以后,那些妇人的身份就不太方便迈进绸缎庄的大门了,她们只能等打烊之后到后院去和春铃说话。
春铃先向妇人点点头,然后走到正在伏案看账本的鲁掌柜身边:“掌柜的,门外有个老乡找我,我想出去看看。”
“去吧,去吧。”鲁掌柜头也没抬,这个丫头的确做事勤恳,只是有时候未免太谨慎了,跟熟人说两句话算什么天大的事,又不是跑出去喝酒赌钱勾男人,半天半天见不着人影。
春铃一出门,那妇人立刻拉住她的手:“春铃啊,好像是你弟弟来了。”
“你是说全宝?他,他要到咱们这个镇上来?”春铃只觉得非常奇怪。
妇人一撇嘴:“已经到了,就在大街上呢,你快点过去看看吧。”她没再往下说,只是拍了拍春铃的手,又偷偷朝店里瞄了一眼,就脚不沾地的转身走了,可是看她脸上那混杂着同情、厌恶、尴尬、好奇,甚至还有少许兴奋的奇特神情,谁都能猜得到她瞧见的情景一定非常糟糕。
春铃的心肝一下子蹦到了嗓子眼,她忽然想起刚才有一伙半大小子嘴里大呼小叫着“傻子!傻子!”群情激昂的从店门口路过,当时她还没往心里去……春铃顾不得向鲁掌柜解释告假,便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妇人口中的“大街”,就是一条街名,是镇上最长最宽最热闹的一条街,荟萃楼就坐落在“大街”上。书院所在的街叫“二街”,气派仅次于“大街”。镇上一共就这么两条街。
大街很长,几乎贯穿全镇,还拐了两道弯。春铃一口气跑进大街,刚转过头一道弯,正瞧见眼前不同寻常的场面。
一丈开外的街中央,蹲着一个人,身上的衣服本来有九成新,底色还十分鲜明,可是已经被撕刮出好几道七八寸长的大口子,眼看就要穿不住了,他的头上、脸上、衣服上,沾着一团一团令人作呕的秽物。几个顽童起先只敢远远的朝他扔石头子,打在身上,他毫无反应,打到头上、脸上,他痛得一缩脖子,举手抱住脑袋,像垂死的野狗那样嗥叫两声。顽童的胆子渐渐大起来,又觉得玩得不过瘾,干脆越走越近,最后找来许多树棍捅他,可是他连躲都不躲,被捅得摇来摇去,好像一个不倒翁。顽童们还觉得不带劲,一个混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被马车碾过的死耗子,用树枝挑着,送到他面前晃悠着,他却依然浑浑噩噩,不明所以,直到有人喊了一句:“好吃!给你吃的呢!”一听见这个“吃”字,他就好像被解了定身咒一样,一把抢过死耗子,急急忙忙往自己嘴巴里塞。这伙顽童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心满意足的大笑一场,回家去还能向伙伴们炫耀一番。街两旁的店铺门口、房檐底下,也站着不少成年人,倚着墙,缩着肩,笼着手,斜着眼睛,有的幸灾乐祸,有的于心不忍,有的无动于衷,可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当春铃赶到时,那个人正扬着脸冲着街口,耗子脑袋已经夹在上下牙之间了,看他的相貌,只有十五六岁,正当青春年少,可是看他的目光和神态,却好似呱呱坠地的婴儿和行将就木的老朽的混杂体,呆滞,迟钝,麻木,就连原本并无缺陷的五官也显得十分别扭,好像一尊出自门外汉之手的拙劣雕像。
春铃的眼泪哗的一下涌出来,她几步冲上前,夺下那只死耗子,远远的扔出去:“全宝,这个脏,不能吃的!”
全宝扭头看了一眼死耗子,又慢慢转过脸,呆呆的望着春铃。
“我是春铃,我是春铃啊!”
听见“春铃”两个字,全宝骤然放声大哭,一头扎进春铃怀里,死死的抓住她的衣服,毫无感情的喊着:“春铃,春铃……”
春铃先抹干自己的眼泪,然后用衣袖帮全宝擦去他脸上混着污秽的泪水:“别哭了,别哭了,啊!你怎么会在这儿?”
全宝愣愣的,说不出话来,却听见二人身后有人开口:“哎哟,这不是二街上鲁掌柜店里的春铃嘛,他是你什么人啊?”
春铃扶着全宝站起来,只见问话的正是街边小饭馆里的伙计,她低声答道:“这是我弟弟。”
“亲弟弟?我看着可不像,你看你长得水水灵灵,好像一个小仙女似的,这个小子一半像猪一半像狗,就是没有一点人模样,你们俩怎么可能是一对爹娘生的?这里面可别有什么猫腻吧?”那个伙计不怀好意的瞄着春铃。
春铃一门心思都扑在全宝身上,根本无暇顾及旁人如何取笑她,倒是一个看热闹的老婆子帮她说了句话:“没见识的混小子,别说风凉话!这就是北村老万头家里的傻子,百八十里地,谁不知道啊!当真跟春铃从一个娘胎里爬出来的!”
伙计耸耸肩,撇撇嘴,不言语了,旁观的人里又发出阵阵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的啧啧感叹。
春铃低着头,只想快点带弟弟离开这里,那个年轻伙计却走下台阶,拦住她:“既然这个傻子真的是你的亲弟弟,那就好办了。刚才他在我这摊子上抢去一个烧饼吃,还没给钱呢,你替他给了吧。”这家饭馆在门口另支了一个摊子,贩卖自家店里的烧饼馒头,以方便打包外带的路人,这个伙计就是专门看摊子的。
春铃烦恼的点点头,可是她忽然记起来,别说眼下自己身上没带钱,就是回到住的地方,也翻不出半拉铜子,上个月的工钱已经捎回家了,这个月还没到发饷的日子,她只准备好必需的日用品,此外就一文闲钱也不给自己留。春铃是不敢找鲁掌柜预支工钱,只能向别人借,实在没辙,总还有玉珠和秋成可以依赖。
春铃直视那个伙计的双眼:“我出来的匆忙,身边没带钱,我这就回去给你拿,我弟弟欠你的钱,我半文也不会赖你的帐!”
伙计眉开眼笑:“这个自然,这个自然。可是你们俩这么一走,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我马上就要收摊了,我们掌柜的一查账,短了一个烧饼,这可让我怎么解释得清呢?掌柜的要是非赖我自己偷吃了,我哪能担待得起啊!”
春铃强忍焦虑,耐心的对弟弟说:“全宝,你留在这等我一会,我去拿钱,马上就回来带你走。你什么也别碰,哪也别去,别人给你什么你都别吃,啊?”
全宝傻傻的点点头,那个伙计却又不同意了:“哎,你走了,把这个傻子留下来,万一他发疯撒泼砸坏东西打伤人,或者脚底抹油开溜,这个罪过谁来当?”
春铃有点恼火:“现在我手里就是没钱,你让我怎么办!”
春铃一向低眉顺眼,柔声细气,谁都没见过她高声说话,这个伙计却觉得姑娘家果然是生气的样子更好看,他连忙安慰道:“别急,别急。你不是从鲁掌柜那里领工钱吗?我就受受累,帮你跑一趟腿,直接找你们老板要钱,你和你弟弟就在这歇口气,说几句贴心话,回去你再把钱还给你们掌柜的也是一样嘛!”
春铃顿时颜色变更,她愁眉苦脸的哀求着:“别,你不要去找我们掌柜!”她想,千万不能让老板知道自己家里来了这么一个衣食不能自理的傻弟弟,钱还是小事,立刻借了钱还给掌柜的也不算失信,关键是傻子惹出的麻烦令人憎厌,就连寡妇也只听说春铃家里有个傻子,并没亲身领教过,所以还不至于为这个缘由嫌恶春铃。谁愿意在自己体体面面的店铺里,有一门满粪坑打滚的亲戚随时都有可能闹上门来折腾一番呢?
“这个嘛……”那个伙计故作为难的抓抓下巴。其实一个烧饼能值多大口角,只因为春铃生得俊俏可人,小伙子往往忍不住想占她便宜,不过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街坊熟人,又逢光天白日的,这个伙计也没有胆量过于放肆的当街调戏年轻姑娘,无非逮住一个借口,难为难为春铃,看看她不知所措的哀婉神情,也就心底知足了。
春铃举目四望,还有那么几个看客远远近近的观望着,若是她开口,至少总能有一个人愿意解囊相助,可是春铃来到这镇上十几年了,一直本本分分的闷头干活,极少和外人来往,在场这些人,虽然她都能叫得出名姓来,也在店里伺候过其中几个,可是她和他们私底下都没有交情,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管人家借钱,春铃实在张不开这个嘴。
春铃咬着嘴唇,心如油煎,却愈加楚楚可怜,正当她无路进退,只能狠下心,豁出去的时候,偏偏看见一个高高大大的身影拐过远处那道弯,顺着街道不慌不忙的走过来。春铃好像妖精洞里的唐僧瞧见观音菩萨一般,失声高喊:“秋成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