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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幸福啊,我爱的人 ...


  •   滕悠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什么事也没做,光是看着那人清浅的脸庞,也不觉得无聊,甚至觉得时光静好,感觉空气中被谁不知洒了蜂蜜般。
      时光不疾不徐的走着,但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会在一个不经意间抓住时间的尾巴,重新在你的记忆中浮现。
      彼时,十八岁的沈书希,清隽瘦长,滕悠在一个天气很好的午后,不经意的抽走图书馆架子上的一本书,抬眼,却看见了靠在对面墙壁上的男生。阳光透过窗子照在那人身上,原本精致的五官显得更加立体,气质卓然。
      那时,她的脑海里浮现了四个字:遗世独立。
      那时的他跟这时的他一样美好。
      “悠悠,你再这样看我,口水就要掉了。”沈书希放下手中的文件,无奈的转头看向她。虽然,他很享受这样灼热的目光就是了。
      “哦……啊?”滕悠刚从回忆里出来,就被他发现了这样的……令人尴尬的事实。
      忙抽了张纸巾,去擦嘴边的口水,看向令她流口水的罪魁祸首,那人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一下子,她脸又红了。
      耳边却听道那人说:“逗你玩的。”笑意十足。
      好吧,她虽然很想义正言辞的跟他说,我又不是一个宠物,你怎么能够把我当狗耍呢?还耍的那么名正言顺。但是,她怎么觉得连他说话声音的声音都那么好听呢?哎,越来越没骨气了。
      她看向他,问道:“中午喝鸡汤好吗?”
      沈书希嘴角勾了勾,笑说:“好。”
      没想到滕悠在听他说了这字之后,立马起身,拿了放在柜子上的包和保温杯,他眼眸眯了眯,抓住她的手,“你要去哪里?”语气冷冷,藏着几许焦急。
      迷糊而疑惑的眼神望向他,她说:“你不是要和鸡汤吗?我回家给你做。鸡汤是要慢慢熬的,现在回家做还来得及啊!”
      抓住她的手松了,沈书希不禁低低笑出了声,心里不禁嘲讽自己道:沈书希,你还真成了惊弓之鸟,光是看她要走,就心慌的不知做什么。
      因为太爱,所以太怕。
      想着他便一边起身,一边对她说:“我送你回去。”
      滕悠见他起身,忙制止了他的动作,说:“不用不用,你不用送我回去,你还要好好养伤呢?”
      沈书希微微一笑,说:“不碍事。”
      “不用不用,真不用,你还穿着病号服呢,要好好休息。”
      这小笨蛋,又让人心疼又想让人敲敲她的脑袋,他略一思忖,颔首,“我找助理送你回去,弄好了,再送你回来。”
      滕悠见他不再坚持送她回去,连连应声说好。
      七年的时光实在是太过伤人,那些令他失去她的可能,他怕不起。望着走出病房的背影,在心里喃喃道。

      病房外,一个人目睹着那抹倩影渐渐走远,目光深邃,走进病房。病房内的人,表情冷淡,眼神平静无波,仿佛他刚刚在病房外听见的那抹笑声只是幻觉。
      良久,他开口道:“沈,你当初收我进Christ,是不是早就知道我是滕悠名义上的哥哥?”
      握钢笔的手在文件上顿了顿,沈书希看向来人,说:“是。”
      意料之中,文羽凌苦涩的笑笑,继续道:“我连一个给自己跟你竞争的理由都没有。”
      沈书希淡淡的说:“回国的时候,你问我,是否怕滕悠已经结婚了,现在我告诉你,我从来都不怕她心中有无别人,我们之间,从来都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旁人掺不进去,在美国远离她的那些年,我总有一种预感,不管她在哪儿,做什么,我都会找到她。”
      我们,只有我和你,多了一个,都不是我们。
      是呀,他们之间,终究自己是掺不进去的。
      就像自己的母亲,为了她的执着,不管他人的劝阻,硬生生的嫁给了文远,换到的不过是一生的孤寂,爱她的,她不屑,不爱她的,眼巴巴的凑上去。
      那男人为了他爱的人,种了满园的玫瑰,留给她的,空余一幢冷冷清清的房子。爱情,真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讲理的东西,不管用情深浅,不管时间的早晚,遇上了,便管不得那些虚的规则了。
      自己从小便见惯了自己母亲的爱恨嗔痴,又怎愿自己掉进那个泥潭子,半晌,吐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声,带着看透的凄凉,了然的点点头道:“沈,她是我的妹妹,我愿意以一个哥哥的名义守护着她,而你,一直是我的好兄弟。”
      说完便不管那人的反应,转身走了。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滕悠,他作为大三的学长接待小学弟小学妹入学,滕悠一个人拿着大大的行李箱从校门口走进,长长的头发上一圈圈的光晕令人炫目,小小的脸在刘海的映衬下,显得小而精致。活脱脱就是一只小狐狸。
      他想,怪不得聊斋故事中的男人总会迷上一只小狐狸。
      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
      但没想到那只小狐狸待人冷淡有礼,男生不怀好意的帮忙全被她疏离的给挡了回来。她身边的异性很少甚至没有。他原本以为她只是还小不愿尝试情的滋味,他用了黎清男朋友的幌子才能接近的了她。后来才知道,只是因为她心里早已住进了一个人,所以固执的将自己身边的桃花悉数斩断,她用自己的执着捍卫着旧日的爱情。
      她一向自知聪慧,却于情字之上,难得固执迷糊。
      雨停了,太阳出来了,总会更好的。

      滕悠拿着从超市买到的鸡,三步并两步的走上楼梯,刚要拿出钥匙开门,发现自己家的门上正插着一把钥匙,房门半掩,脚下红色的地毯不规矩的躺着,早已不是早上她出门时方方正正规规矩矩的模样了。
      她叹了一口气,拔下钥匙,推开门,将鸡放在厨房,走进卧室,被子拢出了一个人形。
      滕悠坐在床边,捏了捏床上人的脸颊,恶声恶气的说道:“黎小妞,昨天滚混了一整晚,你还知道回来啊?”
      黎清含糊不清,鼓囊着说道:“小悠,我好困,让我再睡一会啊!”说着扯了扯被角。
      滕悠见她眼眶青紫,看样子昨天肯定没有睡好觉,心下不觉心疼起来,埋怨了文师兄几句:  “这文师兄也真是,也不知道早点带你回来。”
      说着,仔细替她掖了掖被角,看她一脸满足的睡相。便离开了卧室,离开时,还替她关了关房门。
      床上的人睁开了眼睛,小悠,你那么好,我怎么舍得怪你?

      等到滕悠熬完了鸡汤,黎清还没有醒,滕悠特意给她留了碗鸡汤,还有一些鸡肉,顺便将早上剩的粥在微波炉里热了热,放在桌子上,给她留了个纸条,叮嘱她醒了吃饭,出去的时候记得将钥匙取下。
      滕悠下楼的时候,发现送她来的助理小刘一直等着她,顿时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还没有让一个人这样等过,那助理似乎看出了她所想,安抚的对她笑笑。
      等到开车的时候,他说:“沈总虽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但是他比起其他的老板,要好说话的多。”
      可是,他在我面前,笑得很多啊,他笑起来,很好看。滕悠这样想着,看向沿途的风景,阳光正好,风景如画。

      刚进医院,远远的就看见在椅子上坐着的熟悉的人了。
      文羽凌走近她,笑着说:“小师妹,来医院会情人啊?”说着,还把鼻子凑在保温杯边, “谁那么有福啊,能喝到我家小师妹特意熬得鸡汤啊!”
      滕悠无奈的白了一眼他,说道:“文师兄,你来医院干嘛?”
      文羽凌勾出一抹坏笑,说道:“看人,看的还是一个叫沈书希的人。”
      滕悠好奇的睁大了眼睛,疑惑道:“文师兄,你也认识沈书希啊?”
      文羽凌拍了拍她的脑袋,笑着说:“你到底是有多不关心我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在纽约Christ当操盘手。Christ是沈书希创办的啊,这个网上查查都知道的事。”
      滕悠尴尬的笑了笑,谁管那么多啊!
      接着想到黎清,说:“师兄,你昨天把黎清带去哪儿啊?让她那么累……”
      文羽凌听到黎清二字,正了正神色道:“我会处理好的,你快进去吧,他等你很久了。”
      滕悠哦了一声,对他说道:“文师兄,下次再见啊!”快步走了进去。
      文羽凌见她那慌忙的样子,苦笑着喃喃说:“承认吧,你不是输给了时间,而是输给了他们两人的深情。”
      想起今早醒来,沙发一片狼藉,还有……暗红的血色,而黎清早已不知去了何处。他拿起手机,搜索着黎清的名字,电话拨过去,很快便接通了,却无人说话。
      他等了半刻,开口道:“小清,我愿意试试,但是我没有办法完全忘记滕悠,你……”停了一下,继续道:“你愿意吗?”
      ……

      滕悠进到病房内,那人靠在床头,温温柔柔的看着她,似乎早就在等着她,微笑道:“你来了。”
      嗓音清浅,如一泓溪流润泽大地,甚是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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