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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睡前故事(已修) 夜里两人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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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两人躺在一张床上。这里没有下雪,气候也有些反常的温暖,但入夜仍是略带刺寒。
言今把一双胳膊蜷缩到胸前,双腿也蜷在一起,把薄衾顶出一个小小的包。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封烨伸出胳膊很自然地把人圈向自己:“冷吗?”
言今点头,蠕动蠕动贴紧封烨,冰凉的小爪子拢在一起取暖,被封烨握进手心。
言今仰起脑袋看看封烨的脸,然后自动分开小爪子握住他火热的手指头。
他自从救了这个怪人,和这个怪人相处不过几天,却如故友旧识没有一点隔阂。甚至心生亲近之意——他之前从未和人同床同衾过,却很自然地便躺在这个人身边甚至窝进这个人怀里。
这真奇怪。言今想:这个人开始明明很凶,我竟然不怕他,而他现在又变得这样温顺。
“睡不着么?” 封烨这几天睡得多不觉得困,等了一会儿发现言今也没睡着,便同他说话:“还是冷?”
言今划拉划拉手指,在封烨手心写:“故事。”他越来越喜欢听这个人讲外面的事情了。
小爪子已经暖和过来了,划在手心痒痒的。
故事么……封烨看着言今精致的眉眼,看着那里面的期待,心中一动。他道:“好。讲个故事。讲一个国王的故事,可好?”
言今点点头。
封烨便开始讲:
“从前有一个王子,他的生母出身卑微且过世很早,所以他很不受宠。王子的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争取。为了拉拢各方势力,他有了一个王妃,一个侧妃,和很多妾。
“他的王妃默默无闻,侧妃娇艳温婉,外人都传他和侧妃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实际上,侧妃进宫以前王子连她的样子都记不住。可王子还是把尽可能多的关心给了侧妃,因为侧妃的父亲曾于战场上救过王子,并为此付出了一条手臂的代价。
“侧妃绣工很好,做香囊很漂亮。王子一直把她做的香囊挂在身上,外人以为他们伉俪情深。可实际上,王子不过用这个香囊装鸟食罢了——王子养了一只漂亮的小鸟。”
他说用来装鸟食是真,里面装了香料也是真。只是他没有告诉言今,这种香料只要混了他的血,味道就能散发极远,而沾了他的血的香料,对于灵犀鸟而言,就是致命的诱惑。灵犀鸟嗅觉灵敏,闻到后能够迅速找到他。
“侧妃给王子生了一个儿子,王子有很多儿子,侧妃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继承王子的一切,为此她做了许多坏事。
“后来老国王病危,王子的哥哥胁迫老国王下诏赐死王子。那时他的哥哥不知道王子早已带兵逼宫,皇宫上下的军队,都是王子的亲军。
“老国王和王子的哥哥都死了,王子成了国王,王妃成了王后,侧妃就成了宠冠六宫的贵妃。
“但国王的兄弟认为国王抢了他们的东西,于是掳走国王的贵妃。他们以为贵妃是国王的心上人,想让国王拿他的江山来换。”
他弑父杀兄上位,他的亲兄弟绑架他的贵妃,而他的贵妃,背着他谋害他的嫡长子。
封烨停下来,问听得十分紧张的小言今:“言今觉得国王应该怎么做?”
言今摇头。
封烨失笑。他怎么会问言今这个。明知他单纯,不懂人心。
封烨思量须臾,决定以实相告:“国王选择了他的江山。所以,贵妃死了。”
只是为了不受胁迫,他下令射杀他的贵妃和幼子。
言今眨眨眼。
封烨的心揪紧。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言今说这些。既然已经决定不让他接触任何阴暗面,为什么还要告诉他自己冷酷的过往。
“言今觉得国王坏吗?”
言今垂着眼安静地在他衣袖上写:我不知道。
这也不知道?封烨正要开口,却见言今埋头写了一大串:为君者无私情。好和坏的区分,不在小节,在百姓。
这下换封烨一愣。
这理由,是他万万没想到的。
言今抬起头来,一张白皙又明丽的小脸青涩未脱,纯墨色的眸子认真又天真地望着他。写的话却像那些老气横秋又念念叨叨的老臣。
封烨莫名想笑,又暗自纳罕。他以为言今不通世务。如今看来的确单纯,却为何会懂得这些……
这些辅政之道。
不论如何,封烨看到这些第一反应是松了口气,而不是立刻再次怀疑言今的身份。
言今看了他一会儿,就着隐约的月光对他比口型:国王其实很可怜。
封烨突然释怀了。他明白了,这一次试探,他想得到什么。
不论表面表现得多么强大多么不在乎,他心底还是希望,至少在言今眼中,自己不是恶人。
他想要握在手中的温暖,他想要看到这温暖亲口认可自己。
与其回去后日日担惊受怕唯恐言今听到什么关于他过去的事,还不如亲口告诉他。以局外人的身份亲口揭穿自己的无情,冷血,不过是想听到言今一句“没关系,我不在乎”。
这句话,他得到了。
言今扯扯他的衣服他夺取的注意力,他问:后来呢?
后来?封烨轻声道:“后来这个可怜的国王啊,他遇到了一只可爱的小动物。”
言今歪歪脑袋,疑惑又懵懂。
“那只小动物十分漂亮,国王忍不住把小动物拢进手心带回王宫。从那以后,国王就和小动物生活在一起了。他们互相陪伴,直到老去……”
封烨望进那双干净澄澈的墨瞳里,轻轻握住言今的双手:“这就是结尾了。喜欢吗?”
言今有点疑惑,可还是点点头。在他看来,这个美满结局虽然有些奇怪,但国王最后幸福了他还是很开心的。
封烨笑了:“听完了。那就睡吧。”
言今弯起眼对他无声笑了笑,听话地闭上眼。
夜寂静,月色朦胧。窗外有不知名的小虫一声长一声短地鸣叫,叫得人心寂寥。
封烨默默地凝视着言今的睡颜。眉宇总是舒展的,嘴角也微翘,这样安静地闭着眼显得乖巧无忧,让人忍不住想护着。
真的是……好喜欢。
他曾喜欢过很多东西。骄傲凶猛的雄鹰,日行千里的汗血马,寒光四射的宝剑,他的第一个孩子,结构精巧的兵符。一步一步,最后都是为了那个至尊之位。
那只鹰是他自己驯出来的。
那时候他不过十一二岁,还没有继位。他的父王要带他和他的兄弟去狩猎。生母刚去一年,他并不受父王关注,再这么下去,他被无声无息地害死也不会有多大波澜。所以他必须在狩猎时出头,让父王注意到他。
骑射之术精通还不够,他需要能证明他神勇不凡的辅助之物。
那只雄鹰生于悬崖之上,被抓住时张开翅膀惊天动地地拍扇,勾起的利爪死死抓住铁笼摇晃。
他熬了四个日夜。雄鹰满眼血光,他也满眼血光。就像两头时刻都会择人而噬的野兽,一人一禽死死地对峙,容不得一丝软弱,容不得一丝退让。
驯鹰的师傅都在一边看得心惊胆战,怕他收不住这烈鹰。熬鹰之术,不仅是人熬鹰,也是鹰熬人。一旦失败,甚至可能精神崩溃,落下终身心理阴影。
可最终,那鹰还是对他低头了。
他由此迈出他君王征程的第一步。
此后但凡他想要,无不臣服。
但在他问出这句话,得到这个答案以后,他意识到,言今是不同的。
言今说得没错。他是个很可怜的人。可怜到孤独奋战至坐拥天下,依旧是一个人。他甚至不知道原来是可以有人陪伴自己的——没有任何目的,不带任何利益牵扯,不害怕也不厌恶。只是安安静静地陪着他。
纯粹的陪伴。
想想,都觉得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