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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五十一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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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夜莺犹在梦里。
她的眼瞳涣散,看所有事物都重叠几个虚影,努力放大瞳孔,也无法汇聚光线,锁定画面。眼前的一切,像是被微风吹拂过的湖面,荡漾开一圈又一圈涟漪,久久不能平静,亦无法伸手去触探,生怕又惊扰一帘幽梦。
蒋夜莺集中精力想了很久,总算想起来自己为何变成这样了。谢淮安怕她逃跑,给她注射了镇静剂,这种药剂是处方药,等闲开不到,不过可以和精神病患者二次购买,开高价就行,有钱不赚二百五。
等之后有机会,她一定要找出滥卖药物的人,狠狠惩戒。
蒋夜莺浑身无力,全身散架了一般,被肢解在角落。她无法动弹,双手双脚,仿佛没有一个部位是真切属于她的,糟糕透顶。
谢淮安还想和她聊天,似笑非笑问:“蒋夜莺,你喜欢穿婚纱吗?”
蒋夜莺想象了一下,暧昧点了点头。
她想穿婚纱,那种轻薄柔软的高腰婚纱,深V,在腰侧掐出玲珑有致的线条,让小叔叔一看就会血脉贲张的那种款式。
不仅如此,她还想看小叔叔穿西装打领带的清俊模样。胡离将挽着她的手走上婚姻殿堂,亲吻她的手指与唇,立下誓约。
这一生,这个男人,将无法从她的身边逃离。
“我曾经想过,如果你和我结婚,我会给你买高订婚纱,特地去Firenze(佛罗伦萨)找设计师订做,给你所有女孩梦寐以求的婚礼。”
“不……”她想说,不需要,但是没有力气了,所以说不出口。
“我很自私,想带你一起死。但是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爱你,所以我只想惩罚那个男人,是他夺走我的幸福。”谢淮安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半分怨恨。他爱蒋夜莺吗?不好说,更多的是占有欲作祟。
真要说的话,就好像两个男孩子抢玩具,对这个玩具真正的喜爱不知有多少。目前来看,注意力还是集中在侵占欲上,彼此都不服输,也不会放弃,先抢到手再说,珍惜不珍惜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谢淮安想毁掉抢到玩具的男孩:胡离。至少,他没得到的东西,胡离也别想得到。
蒋夜莺都懂,只是头疼欲裂,一下子分不了神去想这些。
她记起来了:谢淮安想毁掉小叔叔,想让小叔叔变成绑匪同伙,将一个无辜的女人安太太,交到绑匪谢淮安的手中。
只要胡离这样做了,那就是绑架罪,是共犯,无人能澄清犯罪事实,在法律面前,错就是错,毫无苦衷可言。
正义啊,就是这点不好,即使是临时起意犯下的罪孽。该承担多少后果,一分也不会因你的悔恨而减少。
胡离心甘情愿犯错,只因能救她的命。
蒋夜莺一瞬间懂了,谁说小叔叔不喜她,他明明爱她至死,深入骨髓。
胡离此生不轻易深情,一旦入心,便用命疼她。
可她,不要他的命啊。
蒋夜莺感到委屈,她孩子似的哼唧,发出近乎呜咽的声音。
小叔叔,不要来。
小叔叔……
不要来这里……
蒋夜莺的药效持续很久,她又有些昏昏沉沉。脑子不太能运作,太阳穴酥麻涨疼,周身的神经仿佛被麻痹了,凝固在一块儿,要死了。
她在祈祷小叔叔不要来的同时,脑海又不自觉浮现出胡离的模样。
他挤入人群,牵着她的手将他带出来。
那时候,天蒙蒙亮,前方有光。
蒋夜莺觉得,自己第一次看到了太阳。她若在心中祷告,神明聆听,如约而至,那便是小叔叔吧?
当时的胡离,在蒋夜莺心目中就是一朵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岭之花。她可以远观,可以仰仗,可以依靠,可以爱慕,唯独不能毁灭。
她的世界只剩下他了,若是毁灭了,蒋夜莺就会陷入黑暗,等同于死亡。
初中的时候,别人有父母,她有小叔叔。胡离工作忙,无暇顾及她的时候。蒋夜莺也会很任性,闯一些祸,怂恿老师寻小叔叔来学校。然而班主任好像对小叔叔有意思,蒋夜莺宁愿做个乖学生,也不愿意胡离来学校了。她才那么小,就想拥有小叔叔。占有欲就作祟,不许任何人接近他。谁敢多看胡离一眼,她就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后来,蒋夜莺为了一直亲近胡离,装出一副不谙世事的乖巧模样。她只是一名毫无防备之心的少女,需要人呵护与守护,这个人只能是胡离。
这一招很成功,胡离的确守在了蒋夜莺的身边,寸步不离。
他会给她煮早饭,热牛奶,每一餐都均衡搭配饮食,不让蒋夜莺挑食,比一般孩子缺少营养。
他如兄如父,一直照顾自己的小姑娘。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高中时期,蒋夜莺情窦初开,懂了什么是爱。
她开始关注胡离,从最开始的占有欲,慢慢转变成了侵占欲。她是一只杀伤力极强的黑寡妇,越长越大,慢慢从脊背蜕出触手,将胡离越锁越近,死死扣在蛛网中央。
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她要蚕食他,要将胡离吃干抹净……
蒋夜莺,就是这样一名拥有卑劣心思的少女。
她愧对胡离,自觉心灵扭曲。于是,这种在不安与不甘中滋生出了另外一种情绪——她想要他。
蒋夜莺忍受不了了,她决定不再隐藏,正视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真正的蒋夜莺。
蒋夜莺的两面性是因灭门惨案而产生出来的,为了自保,她披上一层开朗外向的皮囊,将“真我”隐藏在心灵最深处。在外,对人有说有笑,但内心深处的她阴暗又狠戾。
蒋夜莺唯一的光就是胡离,若有人敢伤他分毫,夺走她的光。那么,她便会不择手段,将那人置于死地。
——即使,是她自己也不行。
蒋夜莺突然有了这个怪异的念头,若隐若现,勾着她的心绪。
就这般,浮想联翩。
不一会儿,蒋夜莺又想到了别的事情……她好像看到了一个人,眼前迷迷糊糊,瞧不真切。
那个人的步伐沉重,朝她走过来的时候,有风,有声。
他不疾不徐朝她走来,黑色的风衣衣角微微掀起,随风飘荡,猎猎作响。
那个男人穿着紧身黑裤,长裤之下,腿部肌理毕露无疑,那些肌肉线条匀称,结实又好看。
时而能看清来人的脸,时而不能,若即若离,隔岸看花。
即使看不清,蒋夜莺也很喜欢他,嘴角勾起朦胧又暧昧的笑。
这个男人,好像是小叔叔。
他和谢淮安说着话,然后将怀里的女人丢过去,达成共识。
画面一转,又跳到另外一个场景——女人被谢淮安杀死了,小叔叔助纣为虐,穿着囚服,坐在监狱里。她探监,和他说着话。
胡离微微一笑,说:“夜莺,忘了我。”
忘了……小叔叔?
蒋夜莺的眼瞳瞪大,眼睁睁看着胡离跟她道别。此去经年,竟是诀别。
她的眼泪顺着眼角涌出,流到下颚,源源不断滴落在地。
不要!
不要!不要!不要!
啊!
蒋夜莺一瞬间惊醒了,原来只是一个梦。她气喘吁吁,胸腔不断起伏,下意识望着门的方向,只听得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胡离带着安太太走进来,身后闪光灯无数,媒体的工作人员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
那个梦,要实现了。
谢淮安开直播,他对着摄像头,彬彬有礼地笑:“之前说的惊喜来了,我邀请我们的胡先生,把我要杀的女人带来了。他啊,作为我的同伴,不,换个新鲜的词,应该是同伙吧?对,正义使者的同伙,他要把人给我送来了。”
说完这句,谢淮安侧头,挑衅地朝胡离抬抬下颚:“来吧,胡先生,把人送过来。”
怕他使诈,谢淮安还利落地举起警枪,对准蒋夜莺光洁的额头——枪支上膛,必会开火。一旦上膛,肯定得射出一枪,落人的皮肉里,非死即伤。
说来也有趣,另外一把藏在警队的警枪,说假也不是假。那把枪为何能以假乱真,让重案组迟了好多天才查出来呢?因为那把枪也是真枪,不过内部构造是改装了的真家伙。谢淮安在一些准许狩猎的少数民族老乡那儿买到猎枪,将其改装,用3D打印机或者其他法子,套了个真壳,瞒到现在。
如今,手里有枪火,各方面都好办事。
蒋夜莺望着黑洞洞的枪口,一阵恍惚。
她怕疼吗?怕。
她怕死吗?怕。
可小叔叔被毁,会让她生不如死。
“不要……”她很累,重复了很多次,才从嘴里吐出这两个字。
离开这里,小叔叔。求求你了,离开这里。
蒋夜莺流泪,可怜兮兮望着胡离,与他对视。
胡离的目光温柔,他低低地哄蒋夜莺:“夜莺,别怕。”
或许他们两个人都是自私且残忍的人,比起自己受伤的痛苦,还是眼睁睁看着深爱之人跌入地狱更加煎熬百倍。所以互相推拒,为彼此牺牲。
蒋夜莺不要,她不要小叔叔毁去自己的人生。
谢淮安笑了,说:“来,胡先生,把她交给我。我不会伤害蒋夜莺,这是男人之间的约定。”
胡离没有犹豫,他抬步,将怀里颤栗发抖的女人往前推。
近一点,再近一点。
把安太太交给谢淮安,由他杀死他。
同伙也好,绑匪也罢。他最心爱的小姑娘,就此活下来了。
他这一生,只为看到蒋夜莺的笑靥而活。
胡离从来没有说谎,他之所以领养蒋夜莺,不仅是因为对她父母的愧疚,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看到她的眼睛,从心底深处感到温暖。她是他的希望,犹如火柴般瑟瑟发抖的光束,即使弱小,却足以照他前行。
他啊,是为了蒋夜莺,才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很难明白吧?
有些无关紧要的人,有些微乎其微的事,再微不足道,再平凡无奇,或许也能演变成一个人生的希望。
所以,他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他看着小姑娘长大,也看着小姑娘离开。
这一生,虽有憾,却足矣。
凭借这些年相处的幸福岁月,足够胡离品味一生,直到老去、死去。
他微笑,此生无憾。于是,将女人朝前猛地一推,让安太太往谢淮安的方向奔去。
不……
蒋夜莺深吸了好几口气,她的一颗心都在瞬间被撕裂成碎片,漫天飞舞。
她咬紧牙关,凭借意志战胜药效,站了起来。
电光火石间,蒋夜莺朝前猛地跑去,主动撞上谢淮安的枪口。
砰!
枪走火了,击中蒋夜莺。
无数鲜血从蒋夜莺的脊背处喷发,溅到她的眼里,染上一抹惊心动魄的红。
胡离没当成恶人,他并没有将安太太成功推出去,所以他是安全的,没有犯罪。与此同时,谢淮安被蛰伏在四周的刑警制服,跪地伏法。
只有蒋夜莺牺牲了,她因中弹,像一只薄如蝉翼的枯叶蝶,轻飘飘跌落在地。
地上很凉,蒋夜莺的脸紧贴地面,她闻到了灰尘的味道,比血腥味还臭,源源不断往她的鼻腔里钻。
胡离将她搂到怀里,亲吻她的脸颊,薄凉的唇一直在张合,可说些什么,蒋夜莺一句都听不清。
她只能自言自语了,趁此机会,再多说两句:“人质击杀绑匪,算自保吗?小叔叔,我成功了。我们现在……可以回家了。”
之前,她和小叔叔说好了的。
这是最后一次参加任务,完成以后,两个人离职,开始过自己的生活。
她不会逃跑,会活在胡离给的金色囚笼里,永生永世不再逃离。
不过,真好啊。
蒋夜莺以一己之力救了小叔叔,拯救了毕生挚爱。
此生无憾了,她很幸福。
蒋夜莺想,等她死后,她的墓志铭上该这么写:“蒋夜莺,她这一生,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很好也很长。”
她嘴角上翘,带着靥足的笑,就此沉沉睡去。
蒋夜莺睡了很久,终于在春天的某日醒来了。
她的床边坐着胡离,男人一脸憔悴,眼眶略带潮红,即使疲惫,也无法掩盖他清隽的颜容。
胡离看着她,启唇,喉咙多日未出声,嗓音沙哑不堪:“没我的允许,你连死都不行!”
蒋夜莺甜甜地笑着,点了点头,一句话都没说。
这个故事,想必在这里就该画上句号了吧?
狐狸与夜莺,一个食肉,一个吃素,本是异类,却颠覆自然法则,待在了一起。在这个故事的终章,他们终于以爱为名,心意相通,一齐暮雪白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