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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集 ...

  •   第三集
      日记内页印着烫金花边,最中间的位置写着主人公的名字,叫雪臣。她没有姓,是不是真名也不好说。总不会是姓雪吧?
      不知这是少女内心的浪漫想法——譬如很多女孩子不满意家长给的名字,有自己为自己取名的嗜好;还是凶手,抑或是自杀同伙的障眼法,想把人引导到奇怪的方向去。
      这本日记本的真实性也有待商榷,但能肯定的是,这一定是死者或者那个第二个人所留下的重要物证。
      它,和真相也息息相关。
      蒋夜莺怀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翻开了这本半真半假的日记,开篇就是以“我”为视角的日记。
      “亲爱的日记,你好。
      作为我的朋友,我想将我所有心事说给你听。或许这些心事枯燥乏味,是世人千篇一律的烦恼,但我也想用自己的语言,将其转达给你。
      这些是我不能吐露的心事与秘密,因为我无法抵达那一个世界。”
      蒋夜莺没明白她所说的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意思,但青春期少女的心思非常繁复难猜,真要比喻的话,就像是春日里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阵,略嫌不够,隔一会儿,还得下,那种粘稠的潮意无处不在,深吸一口气就能挤入肺腔里,沉闷到懒得开口说话。
      “我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是高一的时候。
      那时年幼,不懂爱。说爱或许也不恰当。且容我回忆一番……嗯,当时,我去书店租借言情小说,偶然间看到也在书柜翻书的他。那会儿是春天,书店外的桃花正烂漫,风一吹就能挤散娇嫩的桃花,那些碎花瓣就这样被风捎进窗里,轻飘飘落到了他的书签上。
      他长得真的很好看,阳光、风与花一齐簇拥着他,既耀眼又和谐,他天生合适窗前的位置,又可能是阳光正好,天生合适他。
      我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狂跳,这种感觉,或许就是一见钟情吧?
      我想认识他,又不敢认识他。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偷偷躲到另一侧的书柜前翻看漫画,时不时隔着书架的缝隙窥视他。
      那时候的岁月正好,我和他共处一室,一齐呼吸这里的空气与花香,以这种互不打扰的方式相互陪伴。
      不是有句话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也许时间久了,他会注意到我,注意到这个和他一样深爱书籍的姑娘。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他赶在关门之前把书放回书架。我凑过去,把书捧到怀里,上面还有他的指尖淡淡的温度,翻开书页,熟读他看过的地方,最终指尖停在卡着书签的位置……这是第103页,全书一共200页,所以,他还会来读接下来的97页吧?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纸,仔仔细细撕出长条形的纸条。紧接着,用深黑色的油笔在上面写下: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雪臣。你在看这本书吗?真巧,我也喜欢它。
      雪臣不是我本名,然而这是我所想到的最美的名字。我想用这样完美的身份去见他,即使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写完了这些,我环顾四周,确定没人看见之后,再小心翼翼将书塞回架子里。
      希望他能看见,也喜欢他有所回应。
      即使是用文字沟通,也想和他交朋友。”
      看完第一篇,蒋夜莺得到了几点信息:首先雪臣非死去少女的真名,其次得找到日记里所谓的‘他’,没准他就是协助,或是胁迫少女死亡的那个第二个人,最后,日记中,他们相遇的地点是在书店,这家书店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找到了,没准就有重大突破。
      于是,她打算借助网友的力量,去寻找这名收到过雪臣来信的少年,希望这次不会是石沉大海。
      蒋夜莺将信息写成一份稿件,交给相关的媒体单位,让他们帮忙寻人。对于这种独门信息,媒体的人自然说好,且还希望多多益善。
      她刚打算继续往下看日记的内容,却发现后面几页被撕毁了。其余空白的纸张上画满怪异的图案,是一张类似面具一样的夸张笑脸。
      蒋夜莺还没想明白这是什么,便听到胡离喊她,“夜莺,你先回去休息。”
      “现在?”她反应过来,一看闹钟,已经晚上九点了。
      的确,早超过下班时间了。现在是该回去休息一下,也有其他刑警值班,继续调查工作。何况她之前因为爬雪山,体能消耗太大,打了几瓶葡萄糖的点滴,还没缓和过来。
      她将日记放回密封塑胶袋里,褪下手套,问胡离:“那小叔叔呢?”
      “我也回去,明天早点再过来换班。”他知道做任何事情,身体都是本钱,养好了自己,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蒋夜莺为难道:“我刚想起,我没预订酒店……”
      她之前根本没想过自己还能回来,即使下山了,这里旅游业发达,定个民宿住一晚还是很简单的。
      胡离揉了揉太阳穴,那处酸胀发涩,他道:“你去我订的那家旅店好了,或许有多余的房间。”
      “没有也没关系!”她眼睛发亮,说出的话一下子收不回来,干咳一声,“我可以打地铺。”
      “没有让你打地铺的道理,我打……”顿了顿,他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地方,敛眉不语,隔了三分钟,才道:“我不和你一间房。”
      “哦……”蒋夜莺的声音难掩失望。
      胡离错开眼,道:“夜莺,你今年几岁?”
      “二十好几了,怎么了?”
      “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暗示她,不该再这样依赖他。毕竟她现在是成年小姑娘,不能像从前一样,难受、委屈、欢乐,都无所顾忌地拥住他。
      小姑娘长大就这点不好,她不懂,他就该以身作则,让她懂。
      蒋夜莺没明白胡离的想法,诧异地问:“小叔叔?怎么了?”
      “你依赖我,我很高兴,”胡离斟酌言辞,尽量不用太严厉的词汇,“你待我如师如父,在刑警队里,也是我一手把你领出来的。你知道我是你叔叔,别人不知道,你自己心里也有数。我们没有血缘,姓氏也不同……”
      “就是说,姓不同,我们没有关系,在人前就不能太亲密?”
      “嗯。”虽然她说得有些怪,但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那我们人后就能亲密?”
      “……”胡离感到喉头一甜,她都想了些什么?
      “如果还有姓的问题,那我能改姓吗?跟小叔叔姓?”
      “……”你对得起你的父母吗?
      蒋夜莺借机将心底想说的话一次性倾吐出来,“还是说,小叔叔要娶新婶婶了,得跟我保持距离?怕她误会?是会吃我这种小辈的醋吗?”
      她越问,越觉得开心。心底像是有烟花绽开,簌簌喷向天空,在天际炸裂成花海。
      如果狐狸叔叔真的是介意他们俩的关系太亲密,那就说明他把她当作一个女人看,而不是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她也配和他的未婚妻相提并论了,这是好事。
      或许她还有机会?反正小叔叔和那个女人还没订婚,也没有恋爱,一切都是未定的事情,所以她算不得第三者,这叫公平竞争。
      “结婚?”胡离蹙眉,不太明白。
      蒋夜莺一愣,她明明听到小叔叔的妈妈打电话来说,安排了订婚宴,让胡离一定赴约。
      “我听到订婚酒宴的事……”
      “我没有去,短期里,也没有组建家庭的打算。”
      蒋夜莺整个人活过来了,她之前不敢问的真相,在这一刻,胡离统统告诉她了。
      许是太兴奋,蒋夜莺口不择言,说:“当然不能轻易结婚,小叔叔娶新婶婶也得由我把关。这和父亲娶继母要经过子女同意一样,都得由晚辈把关,否则就容易闹矛盾。”
      她决定死皮赖脸发挥“养女”这个身份了,只要能拖住小叔叔结婚,无论什么样的方法,她都要试试。
      “……”胡离不知说什么好,索性闭嘴。
      蒋夜莺却不肯放过他,孩子气似地补充:“所以,小叔叔身边没有其他人最好了。我想小叔叔的身边只有我,这样就不会对除了我以外的人好了。”
      胡离适时皱起眉……等等,他分明是想说,蒋夜莺已经是大人了,不可以再和以前一样依赖他。她要对所有男人有所防备,包括他。可话题怎么又跳到他绝对不能结婚上面去了?和他结婚又有什么关系?
      他被堵得没话说,隔了很久,才强硬说出这句:“我是指,你必须对异性有防备心,包括我。”
      “为什么?”蒋夜莺装傻,“哦,我知道了。因为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是女人,小叔叔是男人,如果太亲密,就会做很坏的……”
      “闭嘴!”
      “哦……”
      此时此刻,胡离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是他疏于管教,太放纵蒋夜莺,才导致她变成现在这样的性格吗?
      明明对他的态度还算是恭敬亲昵,然而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她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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