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次 这个梦魇会 ...
天未亮。
齐宁一向起的很晚,虽然齐宁并不是很懒的人,但是现在这生活比以前刺激的不得了,比老鼠过街一样人人喊打好多了,实在是让他忍不住想要感叹一番正常人的生活真好!
不过好事通常不会太多。
比如齐宁现在被外面的吵闹声吵醒。
齐宁本来是不想理的,但是房子外面一声尖锐到几乎要刺破他耳膜的女声让他不得不起来。
一声刺耳无比的尖叫完了就是人群逃跑的救喊声、惊叫声,混杂着各种各样的声音让人无法入睡。
“外面是出什么事情了,真的好吵啊。和在沈家的睡眠质量果然还不是一个层面!”
不过沈家好歹也是名门大家,修仙的地方怎么会和这里一样吵闹。
齐宁的内心毫无波动,就算外面是白日闹鬼他也不怕,毕竟他什么鬼没见过?!
但是好奇心还是促使齐宁起来看看。
齐宁匆匆披了件外衫就探头往人群声方向看去。
这一看不得了。
街道上居然一个人也没有。但人群的惊呼声不止,还在叫喊着。
齐宁仔细想了想,漠然地翻了个白眼,穿好了衣服就下楼去了。
不就是个梦魇吗?我齐宁还怕过谁!?
是的,齐宁是被魇住了。但是齐宁没有料到,这儿的梦魇恰恰就是他的死穴。
毕竟梦魇也是有地域性的,你来过这,这儿的梦魇就有你在这的所有记忆。知晓你做过什么,看过什么。
而巧的就是,这儿是尧山齐氏的原宅,而齐宁,恰就是尧山齐氏的人。
说起这尧山齐氏,自然要提起历城齐氏。
原本这两家齐是一家,可一家中有两派人,一派自来算卦求知天命,是为历城齐氏。
而另一派,修鬼道设鬼祭,力求改天命值人力,而其地点就在尧山,称尧山齐氏。
但手段实在残忍,所以不为人道所容,也才有了所谓“征天之变”。
征天之变剿灭了整个尧山齐氏,当然是除了齐宁的。毕竟齐宁一个从小被齐家踢出家门外的人,谁会在意是不是齐家人呢?就算是知道了,也多半是认为齐宁会先找齐家报幼时流浪之仇。
不过很可惜,齐宁也不是那种对自己家族下手的人,何况是杀有恩于自己的齐家。
齐宁匆匆下楼之后再一看大街,果然是人声不见了,真是安静多了。齐宁忍住了现在还想回去睡的念头,向着记忆中此地出口前进。
入目之地满目狼藉,恰是尧山齐氏老宅被剿时的写照。
齐氏年幼的孩子众多,此刻来的都是灭绝后患之人,一群一群的金衣门生对着年幼尚无抵抗力的孩子下了杀手。
齐宁站在不远处看着那些只见过一面甚至是一面也没见过的人惨叫着被杀害。
他对这些只有一面之缘的亲人不是没有感情的,齐宁在外面流浪了十几年,虽然无数次想诅咒这个抛弃自己的齐家,但是那些人是真的曾经对他好。
齐宁一生中有过两次感受到这样的温情。第一次就是在齐家的五年。他一梦那五年的生活,真的是要笑着从梦中醒来,然后再次面对眼前无法解决掉的障碍,重复经历没有办法躲开的灾祸。
可齐宁知道,眼前的人都是那梦魇捏造的,绝非真实。如果在这梦魇中动了杀意或是动了手,伤害的就是他自己了,且少不得要落入这梦魇的梦中再难醒来。
冷眼旁观纵然冷血,但是这也是唯一破除梦魇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走?”
齐宁的背后忽然响起一声,这声音对齐宁来说简直是宛如天雷,霎时齐宁脸色就是一片惨白。
齐宁没有转身,克制着自己没有转身。转身就会迷失在梦魇编织的虚假之中。
背后的人还在自顾自的说话,只要是这个宅子发生过的事情都可以通过梦魇的手再次真实的被重现。
“胡说八道!休要在这胡言乱语!再多说一句这就是你的葬身之处!”
齐宁的脸色还是惨白一片,甚至都有些站不稳。
另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还不敢面对你的现实?”
那个声音戏谑着说完也消失了。
留了齐宁一个人站在昔日旧宅门口。
沉默许久,齐宁终于开口。
“我没有。”
怕是日间那个女孩搞的鬼,只怕她不止那么点修为罢,居然能迷得住他?
齐宁走到日间那女孩出现的地方,果然地上那篮花还在。
齐宁一步一步走过去,抬脚,落下。
花篮碎成一片片飞散开,周围的景物也碎裂成一片片。
齐宁闭上眼睛,准备迎接将要再次到来的现实。
只是这个现实似乎不太对。
齐宁再睁眼时,已经躺在了一个不知名又黑漆漆的地方。
齐宁好不容易撑着身子站起来,只听到一个声音,惊得齐宁脑中一声炸雷响。
“我家人拙,望沈仙师能多多海涵啊!”
沈仙师?
哪个沈仙师??
不会这梦魇有预报功能吧???怎么说到他,就他来!?
这生活还真是刺激啊!?
学会坚强 有点短
沈商安偷偷地露了个声音
……下章沈商安露面
嗯 求评求随便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次
下一章
上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打开/关闭本文嗑糖功能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