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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夏悠长 ...

  •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会发现,原来熟悉的那一个人依然停在原地,不是在等待,而是和我一样,不舍得回忆。

      季言,你永远不会知道,那天我对着手机潸然泪下,只为那句夹杂了不知多少叹息的“还好吗?”

      【我们说好的】

      高中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处在一种迷茫,困惑,患得患失的状态。我不知道一直坚持的那些东西有什么意义,现在想一想甚至觉得可笑。那些努力,那些坚强,都在他淡淡的笑容下被否定的彻底。

      我坐在远去西藏的火车上一遍一遍地想,费尽脑筋也无法回想起毕业那天班级聚会的事情。我只记得那晚我从酒杯换到酒瓶,围着两个屋子转了好几圈,跟二十几个男生拼酒。那时他就跟在我身后,说的什么我根本没听懂,只是固执地往嘴里倒酒,一口接着一口。

      第二天我是在饭店旁的宾馆房间醒来的,身旁趴着程然。我坐起来的那一刻他也睁开了眼睛。我扫视了一圈屋子,也许眼里的失望太过明显,连他都感受了个一清二楚。程然欲言又止,但是端起一杯水递到我手里的时候还是说了句:“他走了。”

      他知道我要问谁,然而,季言,你却不知道!

      我咬咬唇,忍着头晕站起身就向外走去。我知道程然在看着我,本想狠下心直接摔门而去,但是在打开门的时候我还是回过头,勾勾唇角说了声:“谢谢。”

      从那天直到现在,一个月零二十一天,季言没有给我一个短信一个电话,甚至连一句留言也未曾出现。他就这么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我知道这时他已经身在法国,但我还是依约坐上了开往西藏的列车,一个人,一个单反,一个轻的不能再轻的背包。

      【开始在那一个夏天】

      不管怎样我永远不会忘记2006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与他相遇的夏天,那个让我至今念念不忘的夏天,那个一切痛苦回忆源头的夏天。

      季言是在高一作为插班生进来的。并在第一天踏进这个班级后成为了我的同桌。

      早已经记不得他跟我说的第一句是什么了,但是我坚信那些交叠在一起的画面,第一张并不是他的自我介绍,也并不是我们简单的姓名交换,而是他笑着将侧脸对着我,挑眉,极尽风骚的说:“有没有觉得我比他帅?”然后用手指了指我们的班草同学,酷酷的用眼神睥睨着他。当时我就在想,是怎样一个自恋到自负的男生,才会在别人第一次见面时候,有胆量说下这样一番话。

      后来才发现,他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他会为了一道老师都搁置下的数学题钻研几个晚上;也会找借口请假只为了完美新出的网游公测;他会为了上课迟到而主动要求写检讨;也会因为一件小事,在球场上大打出手,在校长室用他沾满对方鲜血的手砸烂校长的茶杯;他也自信的站在全校师生面前,说着一口带着英国贵族腔调的英文;也会连简单的三步上篮都进不了球。

      他的存在完全就是一个矛盾体。他的坚持,他的任性,他的执着,他的强势,他的自信,他的笨拙……一件一件清晰地印进我的脑海。但不管同学对这些有多津津乐道,统统被我一笑了之。

      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不是个安定的人,却绝对优秀。而我却是一个绝对叛逆的人——讨厌无法掌控的东西,比如他。

      但是是谁说的,两条直线的关系不光只有平行,还有相交。而我们就像两条直线,在无法平行的前提下,渐渐汇集在了一起。

      那天下了一整天的雨,直到晚自习快下课的时候才停下。教室里没有老师,已经乱的不成样子。我耳朵里塞着耳机,在面前的纸上认真写着歌词,试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以减轻肚子钻心的疼。

      耳机里传来的是程然新谱的曲子,清新的曲调跟他原本的哥特风简直天差地别。我在初听后的嗤之以鼻,到现在深深被吸引,不过一下午的时间。

      那淡淡的曲调有田园的清新,却在每个尾音上略带了拉长的惆怅,钢琴并不是他擅长的乐器,却被他演奏出了另一种风韵。

      正想着,我的耳机猛然被人扯了下来。我侧过脸刚想怒斥,就看见季言正拿着我的一只耳机,深刻的眉眼离我近在咫尺。他的刘海微长斜斜搭在眼睛上,和睫毛一起在脸颊上投出一排阴影。

      我一怔,他瞄了一眼我紧紧捂住肚子的左手,说:“梁薇,下课我跟你一起走。”

      我从他手里拿过耳机,将视线重新调回纸上,笑了笑:“随你。”

      下课铃刚响我拎着包就出了教室,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程然靠在路灯柱抽烟的剪影。昏黄的灯光似是被夏夜雨后微凉的风吹的恍惚,朦胧得连他的人都快消失了。只觉眼前一黑,我赶紧收住脚步。

      程然回过头正巧看见我,就冲我招了招手。

      程然和我是在初中认识的,他喜欢音乐,我喜欢文字,他喜欢谱曲,我喜欢唱歌。似乎就这么的顺理成章我们走到了一起,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吧里,我们组了个乐队。两年多的时间里,竟在那个圈子里小有名气了。我们从最初的模仿翻唱,到现在会尝试着唱我们自己创作的歌曲。

      那天夜场结束已经三点多了,程然中途回了家,其余的几个人本想拉着我去吃夜宵,却被我苍白的脸色吓到了。后来我是被季言送回去的。我没想到他竟然真的跟了来,这里跟他优秀学生的身份格格不入,然而当他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竟没有觉得有半分突兀。

      打开门的时候,他站在门外踌躇,却被我拉了进去。

      “你父母……”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谁会让一个女孩子夜不归宿啊。”我冷哼,“我一个人,没事。”

      我虽然不耐烦,但是还是强忍着痛,给他倒了杯水。

      他接过水杯,却没有动,只是略带担忧的看着我。

      我冷笑:“季言,你来我家的目的我不知道,但是无非也就是那么一个,但是,对不起,老娘今天身体不舒服。”

      他抬起手似乎想摸我的头,却又收了回去,然后起身去厨房为我倒了一大瓶热水出来,塞到我手里。“明天我帮你请假,你好好休息。”

      说完他就走了。

      房门关上的那一刻,我抱着水瓶的手渐渐收紧,疼得连眼泪都下来了。但是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

      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有人这么关心我了?

      【那个身影,寻找了多少年】

      第二天我还是去了学校,季言正坐在位置上读英语,那是莎士比亚的名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经典对白。那时罗密欧和朱丽叶在舞会初遇,尚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便双双坠入爱河。季言似乎一直很钟爱这本书,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经常看见他在看。

      他正读得兴起,抬眼看见我立刻停了下来,皱了皱眉头:“你怎么来了?”

      我拉开包,拿出一打子谱子拍在桌子上,理都没理他,就坐了下来。

      他站起身,我以为他会继续问,但等了半天才发现他人都不见了。

      我刚低下头,听见他叫了我一声,塞给我一瓶水。“你嘴唇都白了。”

      我抿抿唇,手下意识得想推拒,但指尖刚刚触上瓶身,竟觉得那温度暖得令我无法拒绝。

      那天晚上他依旧跟着我去了酒吧。我以为这不过是他的临时起兴,时间不会长久,但他的坚持到最后连我都不得不佩服。

      程然并不经常来接我,通往市中心的路,季言和我从原来的一前一后,一个步履匆匆,一个假意漫步,不知何时竟变成了相伴而行。

      入秋的天微凉,但这个夏天似乎很长,闷热依旧未减。

      那天季言一天几乎都不在状态,上课的时候一直在走神,连我都发现了。

      晚自习下课的时候我特意在校门口等了他一会,他走过来的时候嘴里叼了根烟,我看见他从衣兜里摸出打火机,将烟点燃,一阵火光闪烁,那艳红的光竟显的他脸色出奇的疲倦。这几天我有点感冒,被烟气一熏,打了个喷嚏。

      他迟疑了下,还是掐了烟。我本来想问他怎么了,就听他说:“梁薇,你知道候鸟为什么会飞去南方吗?”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在路灯的照映下,有几只喜鹊拍着翅膀飞过。

      那场景忽然让我觉得很凄凉。

      他脱了衣服,随手披在我身上。“因为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总会觉得很疲惫。他们想换个地方。”

      我心下一紧,下意识接了句:“你也是这么想的?”

      季言为我紧了紧衣服,笑了起来:“想什么呢!”他轻轻刮了下我的鼻子,便牵起了我的手。

      直到他说到了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一段路,是他牵着我走过的。那温热的温度还残留在我的掌心。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时的感受,当我站在台上下意识地去寻他的身影,头脑一热便冲身后的乐队打了个手势,音乐一转,是Taylor的love story。讲的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季言似乎感受到我在看他,抬眼对着我笑,看嘴型就知道他在跟着我唱。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事情,我开始时不时地去寻找他的身影,不管他有没有跟着我来,只要在下面看见那个熟悉的影子我会总会觉得出奇的安心。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那么昏暗的大厅,我总是能够找到他。

      后来连熟悉的客人都发现了我的异样,他们都说,我们的小薇恋爱了。我也不争辩,只微笑着佯装害羞。

      我不明白这究竟代表什么,但是我知道他的关心暖了我心里多年难以愈合的伤痕。

      【你不懂,你的拒绝伤害了多少人】

      渐渐的我变得开始留心季言,他的笑,他的挑眉,他每一个表情。看着他的黑眼圈,我会想他今天是不是没有睡好?看见他一直板着脸,我会猜测他是不是不高兴?看见他……生活在继续,高二刚开始我们便迎来了分科考试。毫无悬念,我的成绩可想而知。而季言于我,高的岂止是一个档次。

      当写分科志愿的时候我选了文,我并没有问季言,我知道他一定会选理。但是当我抱着一箱书从四楼下到一楼,竟然在楼梯口遇见了季言。

      他手里正拿着我的包,靠在墙边,那架势就像在等女朋友一般,让我没来由的一阵心悸。

      季言从我手中接过箱子。“你怎么一个人下来了,不等我?”

      我笑笑,将跨在肩上的另一个包也塞到他手里。“你又不走,我干嘛等你。”

      他没再言语,神色神秘,直到他抱着他的东西放在我身边,我才忍不住问他怎么下来了。

      他挑眉,那将笑不笑的风姿惹了一众女生的目光。“梁薇,你就装吧!”

      我低着头避开他的目光,但我知道我脸红了,我说我是真的不知道。

      他忽然凑近我的耳朵:“梁薇,你想让我告诉你我舍不得你走?我偏不说!”

      我一把推开他,给了他胸口一拳。“滚,哪凉快呆哪去!”他一把攥住我的手说:“梁薇,我是说……”

      “梁薇,外面有人找。”

      他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了,我望向门口,看见程然正站在门外,面色沉郁地望着我,目光从我的脸慢慢移向被季言握住的手。

      看见程然我才想起来,我叫他今天帮我搬东西,但是因为季言,竟然没想起来去门口迎他。我连忙起身向门外走去。程然看都没看我,扭头就走了。我在背后叫了他好几声,他连头都没回,步履中夹了怒气,还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落寞。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见过程然,连出节目时他也只是一个人抱着电贝司站在我身后,演出完人就不见了,连跟他说话的机会也不给我。

      我知道总有一天程然会如此,但我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我知道他喜欢我,而我也不讨厌他。毕竟那么多年过来了,一生又有几个四年能让一个人陪另一个人一起过?

      程然消失了好久,久到就连季言都感受到了我的不安。

      他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说没事。他那时正在写数学,文科数学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简单,没一会就搞定了,于是就提议说:“晚自习前去DQ看看,我请客。”

      我看着他的侧脸,脑子里想的却是程然。

      那天晚上我没去酒吧,直接回了家,刚拐进院子,就看见一个身影靠坐在灯柱下,低头抽着烟,地上一片斑驳,一地的烟灰和烟头。那道身影孤独的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我捂着嘴轻轻地走近。

      “程然。”

      他抬起头,摔了烟,一把把我拉进怀里,说:“梁薇,你总是这么任性。”

      我一个止不住,眼泪就下来了。

      “不要走好不好。”程然明显喝了不少酒,满口的酒气喷洒在我的脖颈。

      我推推他。“程然,你醉了。”

      “是,我当然醉了。”他搂着我的手臂渐渐收紧,勒的我一阵窒息。“梁薇,我他妈都醉几年了,你才发现。”他的吻细碎着落在我的脖子上。

      “放开!”我挣了挣。“那你告诉我怎么放开?”他一口咬上我的唇,那一口换来了我一声响亮的耳光,那手狠狠地甩在他脸上,他白皙的皮肤立时红了一片。

      他退后几步,手慢慢插回口袋,看着我勾起了唇角:“是,我他妈就是不及他。老子哪对不起你,梁薇。”

      我抬起手想摸摸他的脸,但手指蜷了蜷垂在腿边却没有动。

      “梁薇,你知道吗,你的冷真伤人。你一直在拒绝别人,从来没试着接受过。”程然点起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口。“我以为你懂,我们才是一个世界的。”程然转过身,将烟头按灭在灯柱上,说,“我等你,你会回来的。”

      他说得笃定,我听得凄然。

      那一声声落在我耳边,砸得我心生疼。

      【突如其来的幸福】

      我辞了酒吧的工作。当时乐队里的人听见我这么说,贝斯手惊得弹断了一根E线。对于一个乐队来说,主唱的离开不是只有惋惜这么简单而已。然而对于我的离开,程然只是漠然,他陪着我唱完了最后一首歌。

      我看着台下的季言,他黑亮的眼睛带着笑,看着我一瞬不移。love story刚起调,他竟站起了身,迈着沉稳的步伐走上了舞台。捞起旁边的麦克:“梁薇,最后一首歌我陪着你。”

      歌曲结束时,他改了句歌词,我听他低沉着嗓音道:“I just want to say,baby,I love you。”

      程然在台上砸了低音贝斯,抢过季言的麦吼道:“老子心情不好,酒吧今天不营业!”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酒吧是程然他爸开的,在他18岁的时候转到了他的名下。我说老板当时怎么会让一群初中生乱来呢,还以为自己有多大魅力,事实原来如此。

      不过,这些跟我再没有什么关系了。

      我还记得当时我告诉他我要离开乐队时,季言的反应要多淡定有多淡定,他笑着说好。

      “不问我为什么?”我哑然。我后面准备了好多说辞,其实最终结论我永远不会说,我只想多陪陪你。

      “你早晚要离开的,现在走了也好。”他皱皱眉说,“薇薇,你需要对自己的将来负责。”

      他说的对,我需要学会对自己负责。哪怕一个人,也要好好地活下去,好的让人嫉妒。

      我从此不再逃课,开始学着用心学习。

      我和季言的关系兴许是太近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管我们如何低调还是瞒不过老师。月考过后我的成绩明显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和优秀的季言比还是相差甚远。在老师眼里,季言就是优秀的代名词,而我这种学生,是不被允许玷污他的。那天下午我被班主任拉到办公室谈了一下午,最后是季言带我出来的。

      他说:“老师,我从来没说过我喜欢梁薇。”他说的淡然,没有一丝多余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老师的神色随着他这句话渐缓。

      “那是因为我对她的感情已经不是喜欢那么简单了。”季言伸过手牵住我的手,“老师,你懂那是什么感觉,我爱她,她好不容易允许我走近,我怎么可以放手呢。”

      我没出息地哭了。

      我一抽一抽地被他牵出来。那次是他自那天后第二次对我说爱。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还不及我反应,便降临在我面前。他在楼梯口为我擦干眼泪。“薇薇,我希望你幸福。”

      是,我很幸福。

      【试着了解一个人】

      那天我爸来的时候,季言正在给我讲题。老师将我叫到办公室,他正在里面漠然地坐着。季言陪我一起进的门。

      他喊了声伯父,就静静地站在我身旁,像不存在一般,但是那手连着我的手,止住了我一击而起的怒气。

      梁鹏业看着我和季言牵在一起的手,本来平静的脸,瞬间变得铁青,怒吼道:“梁薇,我没时间管你,你就给我来这出?你不想给我念书,就给我滚!我何必辛辛苦苦挣钱供你。”

      我冷笑:“我没用你的钱,学费我自己交的,饭我自己做的,衣服我自己买的。”

      “你……”梁鹏业怒视我。

      我打掉他指着我的手。“收起你的关心,这么多年你什么时候管过我,现在给我装模作样?”说完我拉着季言就出去了。在学校的天台上,他点了一根烟。我扑哧一声笑了,说:“如果让办公室里的那位看见你这样,会什么反应,我真想知道。”

      他拍了下我的头。“那我现在去楼下晃一圈?”说着真要下去,我扯住他,却反被他拉进怀里,他的手抚过我的头发。“薇薇,想哭就哭吧。”

      “为什么?”我学着他的表情,挑眉。

      他把头搭在我的肩膀。“那样的父亲……我理解。”

      我苦笑,又有多少人能够理解他说出这句话时的心情。但是我理解。我妈走的时候我才三岁多,连她的模样都没记住。然后梁鹏业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带回来个女人,让我叫妈。不久之后我就有了一个跟我差十二岁的弟弟。如此,他有他的事业,有他的家庭,那么我又算什么。十五岁,我孑然一身踏出了家门,而他在三天后才知道,暴怒地打我的电话,我说:“我会回去看你的,你还是我爸。”

      再后来他给了我张卡。“钱都在这上面,我每个月给你打。”

      他应是觉得亏欠我,每个月5000,竟都不见手软。然而我从来没用过,连最初从他那走时拿的800也被我还回了卡上。

      即使过去再残酷,那也终将过去。我退出他的怀抱,深吸一口气,将头仰出栏杆,看着天边的云,笑着对季言说:“借根烟吸。”

      他诧异地看着我,但还是帮我点上了,我被呛得一阵咳嗽,将烟塞给他。“真想不通你们怎么会那么喜欢。”

      他接过烟,啼笑皆非,拉着我下了天台,定定地看着我。“薇薇,不管如何,你现在不再是一个人了,我会真心待你,只希望你能让我陪着你。”

      那一刹那,我被季言的眼神深深地蛊惑了,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我想,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封闭了自己那么多年,原来我还可以让别人靠近。也许,试着了解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

      之后的一个月,季言如他说的一般,带着我游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他陪我去KTV练歌,陪我去听我喜欢的歌星的演唱会,在电影院坐情侣座,一起做饭吃,一起打电玩。忽然感觉,我的世界似乎只有两个人存在,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他。

      【最后的结局,是悲伤的】

      季言说:“所谓悲剧,就是把人世间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吗,正因为它的似是而非。即使是悲伤的结局,四大悲剧里也没有它的身影。”

      我头也不抬,在纸上画着算式,道:“那是因为它不够好。”

      “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因为它不是悲剧。”季言点着书最后的结局说,“虽然他们最后死了,但他们又以另一种方式永远在了一起。薇薇,你不觉得这样很幸福吗?”

      我嗤之以鼻。“鬼才喜欢那样的幸福。”

      他摸摸我的头,笑道:“薇薇,我们都会好好的。”

      我点点头。“是啊,一定会的。”

      但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幸福就像摩天轮,当你达到顶峰,也就预示着它将离你越来越远。

      那一天来得太快,快得我还来不及反应。

      那一段时间我在准备学校歌唱比赛,其实那些于我很简单,但是正因为季言的坚持,让我的态度想不认真都难。毫无悬念决赛于我来说手到擒来,我当时已经订好了曲目,是《love story》,并且我要在全校师生面前邀请季言和我一起唱。

      而季言这一段时间也很忙,刚进入高三,他开始跟着老师参加各种竞赛,我亦有半个多月没见过他。然而当我在琴房看见他的时候,我以为他本应在武汉。他身边那个女孩我不陌生,叫沈佳铭。她家和季言家是世交,季言还跟我开玩笑说,当年俩人差一点定娃娃亲。我当时也笑的一脸傻气,说:“还娃娃亲呢,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他说:“你不懂,如果要真有,那么我一定会和你私奔,这样我们不就真成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了!”

      我捶了他一拳说:“谁要和你私奔!”他说:“然后我们就去拉萨,那里是离天空最近的城市,如此我们就自由了。”

      去西藏,我忽然很向往,有他陪伴的旅途,一定不会寂寞。

      我们约定将来如果要结婚一定会在布达拉宫前,在那盘踞在广阔山体上的古老宫墙前,相许终生。

      然而,愿望总是美好的,现实的残忍却让我措手不及。

      我就站在门外看着他为她用小提琴奏了一首《化蝶》,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看着她越过琴身去吻他的唇,我看着他们在存满阳光的琴房里深情的拥抱,彼此交换呼吸。

      我连怎么离开的都不知道。

      后来我私自改了乐曲,那天决赛我唱的是《珊瑚海》。本应是对唱的歌曲,被我一人分饰两角,他在下面看的失望,我在上面唱的悲情。

      我说:“季言,这首歌是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我说:“季言,你不想说的分手,我来说好吗?”

      我说:“季言,我不会想你。”

      我说:“季言,再见。”

      不久之后我知道他要去法国,陪他同去的正是沈佳铭。而他,并没有要我去送他。不过在最后,我还是在心里加了一句,季言,祝你们幸福。

      季言的机票订的是毕业的第二天下午。那天下午我始终没有勇气进去,看他和沈佳铭一起拉着行李箱登机的背影。程然当时就站在我旁边,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渐渐收紧。“薇薇,他走了,你还有我。”

      你还有我。

      我止不住哭了个昏天暗地。这句话正是季言当年对我说的。他说:“薇薇,不管如何,你不再是一个人。”我也以为我们可以走到最后,可是他走了,我还是一个人。

      季言,你母亲说的对,你的前途不能被我毁了,你应该是雄鹰,而我却是禁锢你的牢笼。

      季言的家庭如我一般,也是单亲的,但唯一不同的是,他有一个爱他的妈妈。他妈妈是政府官员,为了他拼搏了一生从未考虑过自己。季言母亲是通过学校找到我的,当时我还在上高二。她说:“梁薇,你是个好女孩,你愿意为季言改变,你可以给他温暖,他能找到一个如此爱他的人,我很替他高兴。但是,你懂吗,季言不应该是这样的。”

      她说:“季言注定要和沈佳铭在一起,他们会一起去法国,然后结婚,再然后季言会继承她家的家族企业。”

      这是他的人生,从他出生就注定了。而我只是他人生的过客而已,注定不是归人。季言说我需要为自己的将来考虑,那么,我的将来当然也包括他的。

      我是从那一天起,深深记住了沈佳铭这个名字,也是从那一天起开始决定我会退出。

      但是我想,我可以陪着他,直到沈佳铭的出现。我以为我可以微笑着说再见,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微笑那么难。

      后来的一个月里,我拒绝出门,我不再在这个城市走动,因为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被我和他的记忆充满了。我开始害怕想起他,然而每一个晚上,却又总梦见他,梦见他对我说:“薇薇,我会永远陪着你。”然后,我开始失眠。

      程然那一个月过得比我还疲惫,他守在我床边,一遍一遍地告诉我:“他不值得,我会一直陪着你的。”然后开始拉着我出去旅行,他说:“忘记一个地方的最好方式就是离开。”

      我终于明白,候鸟为何要南去,因为他们需要忘记,而季言,你又要忘记谁。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西藏,我拿到火车票的时候,谁也没告诉,便一个人走了。

      因为,一个月零二十一天,我再等不下去。

      季言,我要在我们相许的拉萨,忘记你。

      【属于我们的自由国度】

      我从回忆里退了出来,合上手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脑子里一直在翻覆一句话:爱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烟;恋人的眼中有它净化了的火星;恋人的眼泪是它激起的波涛。

      季言,我们一起笑过,哭过,叹息过。后来我才发现,程然说的对,我和他才是一个世界的,而陪着我走到最后的也只有他。

      下火车的时候,外面刚下完一场雨,潮湿的空气混合着高原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我即刻不停地赶到宾馆,第二天便站到了我这一次的目的地。

      我幻想着也许会在这里遇见他,因为我们都说过西藏是最接近天空的城市,自由的国度才可以承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我明知道是妄想,但我依然止不住一遍一遍地想,想他,想我和他,想我们。但他此时也许正站在埃菲尔铁塔下亲吻着自己心爱的女孩。

      气势雄伟的布达拉宫近在咫尺,白色的宫墙盘覆在山体上,衬得广阔的天更近了,似乎站在上面伸手便可以触到。

      我像最虔诚的朝圣者一般,站在布达拉宫前静静地俯下身,用双唇亲吻土地。手机在衣兜里一阵震动,是短信。

      屏幕上熟悉的号码让我愣了好片刻。

      “薇薇,转过身吧。”

      铃声是那首《love story》,在它响起的时候我轻轻转过身,我总能在人群中找到他,这次亦不例外。我接起电话,听着那边传来的低沉的男声顿时泪流满面。

      他说:“薇薇,还好吗?”

      他说:“薇薇,我想你。”

      他说:“薇薇,我在拉萨等了你一个月零二十一天,能见到你,真好。”

      他说:“薇薇,我们私奔吧。”

      那个夏天,我认识了一个叫季言的人,他在我身边坐了两年,却在我心里住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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