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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六章 下 过路与邓澄 ...


  •   原来,她真的要回来了。
      这大半年来最害怕面对的事情,就是,她,回来。
      琅朗晃晃她那早就疲惫不堪的脑袋,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公司。
      明明早就做好准备,她就要回来了,但是,当吴冰告诉她,她是真的要回来了。带来的打击却还是那么的大。这就像是琅朗好不容易一针一线编织起来的梦被无情地戳穿,她知道,过路还喜欢着她,只要,她回来了,过路就会一定去找她,那么,自己就再也没有理由待在过路的身边了,难道,还要,亲眼看着他们幸福恩爱的样子吗?
      琅朗一个人在这城市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在路上,像自己这样无所事事的人,真的好少啊,或者没有。
      来来往往的车辆,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从哪里去,但是他们都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都在为生活努力奋斗着,有拼搏下去的目标,有着不能放弃的理由。
      这些在两年前,琅朗也是有的。
      哪怕在这个城市里,奋斗了两年,终究喜欢不了大城市里满是高楼的味道,喜欢不了夜深一直在加班的安静,喜欢不了每天都要早起去赶往第一班地铁的奔跑,喜欢不了每天面对着形形色色的人,在这个大城市里,将面具罩着自己的脸庞,别人也无法知道琅朗真正的表情。

      两年前,琅朗晃晃酒瓶,对过路说,帅哥,我们来喝酒啊。
      那时候,琅朗对他说,花一个星期的时间,好好回忆与邓澄嬁的点点滴滴,如果有必要,可以再次去有关邓澄嬁的地方,可以去故地重游。
      那岂不是会很难过?
      难过?难道,她给你的回忆是难过的吗?
      不,是美好的,可是,只有我一个人去,身边少了她,都已经是物是人非了。
      那么,你就要一直在她跟你分手的时间里停留吗?
      我不想迈开迎接新生活的那一步,以后的日子里,没有她的存在,想都不敢想。
      你啊,听我的吧,好好去回忆你们美好的经历,将它化成一颗珍珠,把它戴在脖子上,心中一直有着她,谁也没有说过,迈向新生活就意味着要忘了她,你明明可以继续喜欢她,只是,这种喜欢就变成了,让自己知道世界上有她,很美好,她不再属于自己罢了。
      过路听了这段话,想了好久好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慢慢开口,好像好难。
      慢慢来,有两个星期呢。不过,还有你那,漫漫人生,那不可预测的人生。
      那两个星期,琅朗听着过路讲他们两个的点点滴滴,陪在过路的身边,看着他欲流不落的眼泪,坐在过路身边,感受他浑身散发着的颓废。
      好像有谁说过,没有一个人会一直陪着自己。有些人,哪怕最初的时候是多么的黏在一起,也会,走着走着就散了。但是呢,只要身边还有人陪伴自己着,那么,自己就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爱情真的要吗?那种奢侈品,真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要得起。你该庆幸,你能在美好的年纪里遇到她,难道,你不觉得,她真的惊艳了你的时光吗?失去了这样的一个人,难道,真的要让自己变得一蹶不振吗?你是要通过这个方式,告诉大家,她在你心里的地位,没有了她,过路就不再是那个光鲜亮丽的过路,只是一个街头颓废的酒鬼吗?你那么难受,那你有想过,离开这个世界吗?你有考虑过吗?
      有的,有想过,很想一了百了。
      但是呢?
      因为,如果我死了,我的父母该多伤心呢。
      是啊,因为有牵挂,所以,不敢轻率地离开。他们难道不是你走下去的坚定理由吗?家人,是不会离开你的。你说,你好不容易来这个世上一趟,怎么就禁受不了情伤,就要死要活呢?怎么能跟个矫情的姑娘一样呢?
      我。因为,这可是我的初恋啊。
      初恋情节啊。真好。
      不像是高中时候尝试的那种青涩的喜欢,这是,我认真对待的一段恋情啊。而且,都谈了两年了。
      两年啊,那么点时间啊。
      认识不止两年啊。
      过路说完这段话,第一次遇见邓澄嬁的场景慢慢浮现,阳光柔柔地洒在她的身上,全世界都已经被静音了,她就那样轻轻地走进过路,在过路的心上踏踏地走着,面带微笑,笑容姣好,对他说,你好,我是邓澄嬁。
      自那以后,两人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合作。
      过路出新歌,邓澄嬁就是他的女主。
      邓澄嬁演电影,过路会为她宣传。
      两个人一起上真人秀,满屏都是粉红的少女心。
      两个人在公众面前亲密互动。
      邓澄嬁是一个有实力的年轻演员,是唐佚的同学,年纪轻轻就有着独特的见解,她跟唐佚一样,都不是为了聚光灯的闪耀才站在这个舞台上。
      过路虽然没有表演基础,但是,在出道之前,也是受了种种磨炼,为人谦逊,做人耿直,说话也不得罪人,俘获一大票少女的芳心。
      他们两个就那么认真的活着,在那个圈子里,开心地过着,相互扶持,互相分享点点滴滴的甜蜜。
      那时候的喜欢,就是眼里可以滴出蜜的秋水。
      那时候的喜欢,就是只要听到他的名字就可以忍不住地想着他发笑。
      哪怕,最终,徒留,过路一人,黯然神伤。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六章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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