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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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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突然之间就喜欢上了一种碎碎的鞋子。
它们被画在本子的封面上,本子躺在一家精美饰品店的橱窗里。我喜欢上那些鞋子,于是极度狂热不可理喻地买下了所有有那些鞋子的本子。
我穿着一双白色的converse帆布鞋,跑去参加他和苏珊这个女子的婚礼。新娘子是美丽的,笑容不着痕迹地出卖了她的幸福。牧师用神圣的声音问着:米修文,你愿意娶你身边的女子为妻吗?不管她贫穷还是富有……
我在米修文点头说是的那一刻,一滴泪落在手中的鲜花上。米修文牵着苏珊的手缓缓走到我面前,他的眼睛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从我的鞋子上移开。米修文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对身边美丽的新娘说,这是恩忆,我的,朋友。
我看见苏珊微微地震了一下。
02..
恩忆是在酒吧里认识的米修文。有很多人说恩忆是个奇怪的女子。
那个时候我画着很黑的眼圈靠在吧台的角落。米修文和几个像是生意上的朋友坐在卡座里。我想他们一定很有钱。我的converse的帆布鞋在米修文要离开时,毫不犹豫地带着我冲到了他的面前。
我牵住他的衣襟细细地问,带我走好不好?带我离开这里。我没有钱结帐了?
米修文的家比我想象的还要温暖。有很漂亮的落地窗和盛开着天堂鸟的阳台。我坐在地板上听着波切利,安静地像只猫一般,任凭米修文将我抱起放在床上,然后替我理好被子,然后关灯,然后关门出去。
我便在漆黑的夜里睁着眼睛哭泣。忽然之间我就找不到了他。没有了他的踪迹,整个城市都没有。我想他是对我失去了耐心。我想他是回他的日本去了。我想他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连续几个昼夜地找,不停地找。那个说永远都不会离开我身边的日本男子,原田彻真,我找过了他可能会去的所有地方。找到精疲力竭的时候,遇到了这个温暖的男子米修文。
我像只猫一样心安理得地接受着米修文的照顾。他白天上班,晚上回来带着我爱吃的食物亲自下厨,在夜里陪我听波切利,生怕我独自哭泣所以握着我的手睡着在我的床边。
我穿着他大大的浴袍洗完澡后湿漉漉地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城市的霓虹灯点缀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天堂鸟的颜色犹如一片荆棘,疯子一般刺向我的双眼。我像一个从天而降的精灵落在米修文的生活里,没有皮包,没有证件,没有手机,没有钱。只有一条蓝格子的棉布连身裙和converse的帆布鞋,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
米修文迷上了为我买棉布裙和鞋子。鞋子是清一色的converse帆布鞋。我见他一双一双亲自为我穿在脚上,然后眼睛很久无法移开。
我不置可否。
我答应米修文让他睡在我的床上。他像孩子一般欢喜,整整一个晚上和我絮絮叨叨讲话,隔着丝绒棉被握着我的手一夜不肯放。
波切利的声音让我不清醒。想也许可以就这样窝在这间温暖的房子里让这个温暖的男子宠爱到死。
米修文伏在我的耳边轻声说,阿忆,你又流泪。然后小心翼翼地试着亲吻我的眼睛。我没有拒绝。
这样的情感太浓烈,何况我知道他已经和一个美丽的女子订婚。
米修文再去上班的时候,我带着他买的一双白色帆布鞋不告而别。
03..
我喜欢收藏鞋子,但仅限于自己喜欢的款式。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没有烟愁的女子。偶尔的悲伤是自己好不容易找来的,所以要辛辛苦苦经营。
我认识了一个画家。怎么认识的不记得了。我在他那里听波切利,偶尔也会听卡拉斯。他的手指细长,手上的皮肤柔嫩光滑,偶尔会有细小的伤口在上面。他的每一双鞋子我都极为喜欢,均是那种木质的鞋底,加上各式各样的带子,花的、横纹的、格子的,斑驳不一,招惹我的眼睛,于是便经常惨遭我掠夺了去。
他是个日本男子,名字是原田彻真。有一双细长的眼睛和干净的眼神。认识的时候,他37岁,我22岁。如今,他依旧是37岁,我却以为我40岁。
我是真的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我写字,寄到向我约稿的杂志,拿稿费,参加不定期的报社之间的party,与人轻松正常地交往,出席各种大大小小的座谈会。可是在彻真这个男子面前,我总是一个孩子。
我不懂他的画,却懂他的颜料。在他的画室,墙壁的白色简直就是为我准备的天然画纸。我爱不释手。拿着刷子胡乱地刷上颜色,随心所欲地涂满整整一个墙壁,经常很开心地累倒在地,然后安静地听我心爱的波切利。边依依不舍地看彻真在画室走来走去地作画,偶尔猛然间就看得满心悲伤。
我常笑着和彻真打趣。还好我懂日文,否则我们之间该如何交谈啊?!彻真夹一些牛肉放在我碗里,盯着我的眼睛说恩忆,你是我见过的最奇特的女子,有一天我离开你,你答应我不要难过。我每每看到他这样的眼神便有克制不住的悲伤。我狠着心讲,原田彻真,我们什么都不是不是吗?我们不是恋人,不是情人,甚至连朋友都不是。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你离开谁原本就与我无关,我为什么要难过?彻真愣一会儿,放下碗筷很温柔地走过来抱起我吻我的唇、耳朵和脖颈,吻得那样仔细,让我无法拒绝。
彻真搂着我,很温柔很温柔地讲,恩忆,我想永远都不离开你的身边,是真的。
我认真地想过我和原田彻真之间。
确实如我所说,我们没有任何关系。除了他的名字,画室地址以及他是日本人之外,其余我一概不知。而彻真,他对于我也仅是知道名字而已。我想见他的时候便直接去他的画室找他。一次下着大雨他不在,我没有撑伞坐在他门前的台阶上直到深夜。那天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想见他,想到没有理智。他撑着伞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抬起头,手脚已经麻木,隔着厚重的雨幕,我怔怔地看他发疯似的扔掉雨伞,冲过来抱起我。那个晚上我躺在画室仅有的一张小床上,发着烧,眼睛半睁半闭地看着一个37岁的男人在暖暖的画室内手忙脚乱地为我煮粥,屋外是电闪雷鸣的大雨倾盆。有袅袅的香气在我身边肆溢,那一幅画面是那么生动,我想起我一生的幸福加起来也抵不过这一刻的温柔。
那次以后彻真配了一把画室的钥匙给我,他说你可以随时来,随时把我画室的墙壁涂成你喜欢的样子。我看到了他眼睛里满满的怜惜和不舍。
可是我们还是什么都不是。我们没有彼此的电话,不知道各自生命里已经的存在以及随时要走要来的存在。连朋友我们都不是。
彻真写过两封信给我。
第一封写在那场大雨之后:
“恩忆。
那个时候我见你。棉布的连身裙和converse帆布鞋,头发散乱地落在眼睛和脸上,面对着我画室的墙壁发呆。我当时想该怎么办,这个女子让我觉得心疼。可是我有能力来心疼吗?
你总是喜欢留在我的画室涂抹白色的墙壁。我知道你开心的背后是忧伤和不安。你用浓烈的色彩涂抹墙壁,害怕单调。你喜欢在深夜里听波切利。你会在半夜时忽然醒来睁着眼睛流泪。你愿意蹦蹦跳跳用孩子的天真遮盖你的烟愁。
恩忆。你是个极奇特敏感的女子,而你的奇特和敏感我不知道是在为谁绽放。
我把画室的钥匙配一把给你。
我只是想你可以不再淋雨。至少是不再因为我淋雨。
你说我们什么都不是。恩忆。那,就算什么都不是吧!”
04..
离开米修文家一个月后,我在朋友家的party上见到他和他美丽的未婚妻。
世界真是小得可怜。兜兜转转原来人与人的圈子之间总是有交叉点。
我已经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原田彻真消失了的事实,脱下棉布裙和帆布鞋,换上了精致的晚礼服和尖头的高跟鞋子,在觥筹交错之间变换美丽的笑颜。我远远地看见米修文盯着我一动不动愣在原地,美丽的未婚妻挽着他的胳膊殷勤地和周围的前辈打招呼。
我对朋友说声抱歉便拿起皮包走出房子。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跟上来。
阿忆。你是阿忆对不对。米修文在马路边挡住我的去路。
我说我不是,先生你认错人了。
米修文彷徨失措。不是,怎么会不是呢?阿忆,我找你好辛苦啊!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为什么?
我招手,一辆出租车停在我身后的路边。我无话可说,转身想逃开这复杂的场面。我希望简单平凡,我的生活简单平凡。如果可以,我想曾经没有认识过任何人,以后也没有。
阿忆。我求你。嫁给我。
声音在霓虹灯里细细碎碎地回荡,排山倒海一般压向我的眼睛。我在背对着米修文的黑暗里无法抑止地泪流满面。生命为什么总是像一场不怀好意的玩笑。空洞到想死的时候,却被人死死拖住,任凭好说歹说都不放。让我怎么有力量在用尽力气拜托我不要放弃的人的面前一走了之。
我转过头对米修文说,你来。
我把米修文带到了我的家。一切装饰品都极为繁重和奢侈,颜色浓烈泼墨一般。像我涂在彻真白色墙壁上五彩纷呈的颜料。
我们在黑暗里拥抱接吻。泪水漫在我的脸庞,一层一层鸢尾一般绽放。米修文拥着我,亲吻我黑暗里流泪的眼睛,再不是那种小心翼翼,而是像火一般炙热和狂烈。如果眼睛要被烤瞎的话,我毫不犹豫地做了那只扑火的飞蛾。
米修文哑着声音说,阿忆。我好想你。我天天等在那家酒吧想见你。他伏在我的肩头把我瘦弱的身体紧紧抱在怀里,我感受到骨头断裂一般的疼痛,痛得淋漓尽致。我在那一刻强烈地怨恨着。上帝让我们玩接力赛一般彼此追逐。如我,漫无目的疯子一般大街小巷地寻找一个忽然之间消失不见的日本画家原田彻真。而米修文,与我一样疯子一般地寻找着带着一双白色converse帆布鞋不告而别的女子恩忆。我们在同一样的时空里做着同一件事,只是把这两件同样的事联系起来的人,从接力赛前一棒的尾换作了下一棒的头。
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吻得筋疲力尽的时候,交握着手同枕而眠。在深夜里听着波切利,我睁着眼睛盯着黑暗,想象我与波切利一样失了光明,看到人间所没有的欢乐与温存,看到葱葱郁郁的美丽,看到扑闪着翅膀的天使,看到妈妈。
我在漆黑的夜里睁着眼睛流泪。
米修文这个男子睡在我的身边,轻盈的呼吸声泄露了他内心的安稳和满足,握着我的手偶尔颤抖一下,却始终不曾放松它的力度。我想这个男子大概真的想娶我,他大概是真的愿意娶我。
可是我想嫁的那个人呢?那个人躲在了哪里?
05..
我认识租画室给彻真的房东。是个开朗热心的青年男子,大约和我一般年龄。有时候去画室彻真不在,这个房东便会跑过来找我聊天。开始只是说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到后来熟了,便各报了家门,并互换了手机号码。
我说出我名字的时候,这个叫闵的房东男子愣了一下,然后说你等一下,飞快地冲回自己家里抱来一叠杂志,翻到我做专栏的地方犹豫着对我说,是不是,这个恩忆?
我笑着点头,心里为有人记得我的文字快乐着。
闵的眼睛开始闪烁着亮光,他到处找笔和纸让我签名,我便不客气地把名字大大地写在了他拿来的本子上。闵如获至宝,仔细地端详着,开心地像个孩子。
彻真回来的时候,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讲得更多的是对闵可爱又率真个性的欣赏和渴望。彻真默不作声地专心切着我爱吃的牛肉,切完把刀一放,转过身来忽然吻住我的唇,双手把我揉进怀里,像想要揉碎了塞进身体里一般。
我挣扎一下便不再反抗。他的吻细致温柔,有不知所措的无奈和不舍。他一路吻下去,解开了我棉布裙的丝绒带子。我没有拒绝,我想我无法拒绝他,就像无法拒绝我自己一样。他却忽然停住了,只是把我抱在怀里,像抱孩子一般抱在怀里。
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不知道那将是怎样的一种刚毅抑或缠绵的温柔。我只知道我在他解开带子后却停下来的那一刻全面崩溃,崩溃到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在波切利温婉清澈的歌声中,我看到我的妈妈,那个与我有着同样敏感与奇特的女子,她曾经对我讲话。她说,我的小恩忆,你记得,真正爱你的男子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你的事情。
那个晚上我留在彻真那里,躺在画室的小床上,看彻真抽一夜的烟。
我求着他。彻真,娶恩忆吧!恩忆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
我想嫁给你,彻真。我真的想嫁给你。那个穿木质鞋底、有各式各样带子的鞋子的男子。那个眼睛深邃喜欢画风景的男子。那个静静看恩忆用浓重的色彩涂抹墙壁的男子。那个为恩忆煮粥为恩忆切牛肉的男子。那个不肯做出丝毫伤害恩忆的事的男子。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已不由我所决定,尽管我们似乎什么都不是。
彻真的烟在黑暗的夜里明明灭灭。波切利的歌声让我的眼睛失去光明。我看着黑暗流泪,想起七岁那年的夜晚,我守在一个红衣女子的身边,面无表情面对一面苍白的墙壁。那面墙壁在没有一丝温暖的暗夜里发出荧荧的白光,单调的颜色和单一的景象,让我以为我的眼睛瞎掉了。
那个晚上以后,我再不敢一个人面对白色的墙壁。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原田彻真已经不见了。
我狂乱疯子一般找他。我记得他在我陷入昏睡的那一刻伏在我的枕边说,恩忆,嫁给我吧!
06..
米修文开始赖在我的家不肯离开,每天傍晚从公司下班后,开着车带着我爱吃的东西直接到我的家,然后挽起袖子开始烧饭。我问他哪里来的钥匙,他笑着答,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偷偷配了一把。说话的时候理直气壮,大有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阵势。我便假装害怕地躲到一边的柱子身后,傻傻地乐着和他玩捉迷藏的游戏。
米修文是那样迷恋和挂念着我。在走路的时候,他会发消息说,我的阿忆,我现在在路上走着,看哪个女子都没有你的灵气和优雅。阿忆,你是我的,我多么开心。在公司上班的时候,他会发消息说,阿忆怎么办,我累了想喝杯coffee,可低头看到的却是coffee杯里你的脸。下雨的时候,他会发消息说,阿忆你出门别忘记带伞哦,生病我会心疼的。我回家晚的时候,他会发消息说,阿忆,你快回来,再不回来饭就要冷了,害我也要一起饿肚子。
我每每便是盯着手机温柔地笑。我想也许这才是真实的生活,用细小的感动组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组成青春流失成白发苍颜。我想也许我的幸福如此轻松地已被我握在手心里而不自知。我想也许万千风景流过之后,最后与我相守的也只有这份凡花絮事的轻淡和细碎。
我于是把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挡接收米修文的短消息,站在米修文的身后与他一并抗争他已定下的婚约。我没有十足的力气,害怕不够勇敢所以使他更为辛苦和艰难。我愿意为了他剥掉我血脉里流淌的负罪感和自尊心。
那个时候,我是那么坚信我们能够赢得这场战争。我告诉自己要坚持要坚持,再坚持。
在闵拿给我那封信之前,我一直都告诉自己要坚持要坚持,再坚持。
07..
上飞机之前,我和米修文坐在机场的咖啡厅里。米修文问服务生点了波切利给我听。
我静静地坐在那个落地窗的边角,阳光泻下来,淋了我的眉毛和眼睛。手心里蓝山的香气袅袅娜娜,我想起那个大雨的晚上。
米修文这个男子眼角微微红肿。他搅拌着咖啡,放了三包糖进去!啜一口然后停下来,拿纸巾轻轻擦拭盛咖啡杯的盘子。我们就那样坐着,彼此无语。
播音室小姐的声音响起来。我起身拎起皮箱,米修文也站起来,在我身后慢慢地跟。快到检票口的时候我停下来转过身面对米修文,看见有一滴眼泪悄无声息地从他白净的脸颊上滑过。我抬起手来想要为他抹去那道泪痕,却被他死死地搂在怀里。
米修文声音的浓重胜过我们接吻时的每一次。恩忆,不管他现在怎么样,你都要回来参加我和苏珊的婚礼。你不能做逃兵。
我伏在他肩头微笑着点头。米修文是聪明的,他知道我的想法,所以狠狠地用我自己的承诺堵掉了我通往天堂的去路。我还记得他在阳台上种的天堂鸟,火红的颜色,给人以振奋的力量,可是在我的心里却深爱着大理红色的曼陀罗,妖媚般迷惑人心,有死的欲望。
在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想起七岁那年的晚上,我的妈妈轻轻地对我说,我的小恩忆,你记得,万不可迷恋上那种红色的曼陀罗花,它会迷幻你至死。我眼睁睁看着一团一团的红从妈妈的手腕上涌出,倒流在胳膊上,将她胳膊上文的曼陀罗染成血色。
我坐在机舱里闭上眼睛合起十指。
一个月后,我微笑着出现在米修文和苏珊的婚礼上,怀抱着一大束白色的百合。白色的棉布连身裙和从米修文家带走的converse帆布鞋。我还是恩忆。
米修文轻轻地问,恩忆,你在日本还好吗?
我扶开眼睛上的乱发,温温对着他笑着,恩,好。去的时候他已经下葬。
我没有说的是,我在彻真的墓前放了一束红色的曼陀罗。
08..
原田彻真的第二封信写在我求他娶我的那天夜里。我接到他的信后疯子似的拜托闵告诉我他在日本的地址,然后第二天坐上了飞往日本的班机。
“恩忆。
你在哭累的时候睡着了。你睡着的时候把整个身子都缩起来,像个小动物一样用棉被把自己包裹地严严实实。你求我娶你。我一直坚持着不答应,那不是因为我不爱你。恩忆,我现在来告诉你,我很爱很爱你,你永远都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你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的画室,出现在我的爱情里。可是我是不能有爱情的。恩忆,爱情只能让我们彼此受到重重叠叠的伤害。
我在36岁那年检查出了胃癌,已经到了晚期,医生说最多还有一年的生命。那个时候我很痛苦。我放弃了治疗,准备把这一年的生命花在旅行上面,所以来到了中国,也因此认识了你。原本我打算再多走几个国家,可是你牵绊住了我。
我恋爱过,也有过许多女人,但是一直没有女子让我有想娶的念头,所以至今单身。我在等我生命里最好的馈赠,那就是你,却来得这样晚,晚到我只能放弃。恩忆,我是那么想娶你为妻,为你煮一辈子的粥切一辈子的牛肉,一生一世给你呵护,让你远离周围的伤害。恩忆,我是那么爱你。
我的生命马上就要走到尽头,再不敢留在你的身边,更何况你已经爱上了我,用你的灵魂接纳了我。我不能让你受到更多的伤害,所以我只能离开。
我拜托闵在我离开三个月后将这封信亲手交给你。那个时候,我也许已经睡在天上了。我不畏惧死亡,只怨恨命运没有让我早一点遇上你。我的恩忆。
不要去问闵我的地址,不要来找我。忘记我恩忆。你是个极敏感奇特的女子,你要努力地生活,找个男子相爱,为他生孩子,与他厮守。我多么希望你能像正常人一般得到平凡的幸福。
就让一切的时光,都淡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