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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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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我住的地方是肮脏的贫民窟,尽管它从大街那边看只是一片低矮的楼群,并不像小说和电视中赤裸裸的破败和寒酸。但如果你的视线沿着那些曲折蜿蜒的小路来到矮楼深处,你一定会看到这个城市最黑暗、最污秽的一角。这里是名副其实的藏污纳垢之地,这里的常住居民永远是些上不得台面的家伙,像杀人犯、□□犯、贩毒的小瘪三、吸毒的落魄户、质量低劣的妓女等等。哈,对了还有和我一样的家伙---职业小偷。每天这里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犯罪行为,每天几乎都会有人死亡。但从来没有人会来过问那些消失的人,优胜劣汰是这里至高无上的残忍信条。我呢,算是这会员级的人物了吧,并不是我有多么的强,而是因为我有叔叔的庇护。
我叫这个地方沼泽。沼泽是由各式各样破烂的建筑组成的,高的四五层低的只有狗窝大小。这些形状不同却是一样又脏又恶心的房屋恬不知耻的竖立在灰蒙蒙的阳光下,对着天空摆出它们最难看的样子,一如它们那些主子,总张扬着他们的丑陋。这里的人和环境使我联想到一种披着灰色大衣总带着细菌与疾病的动物---老鼠。是了,我们就像缩在臭水沟里的老鼠,在这个晦暗的角落里苟延残喘。
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九年,我爱这里因为我和这儿是那么的契合,我们都是黑暗孕育出的产物。我也恨这里,就像恨着自己流淌着的“黑色血液”。
我们有一个无比讽刺的好邻居,就是只有一街之隔的富人区——庭海花园。那里是这个城市最闪耀的存在。我向那里一定是汇聚了全天下最明媚的阳光,否则为什么不论昼夜仰望它都让我有种刺眼的错觉。我们的存在就像光和影,越强烈的光下的影子越是黑暗!!!
哦,对了不要以为我们住得近,就可以近水楼台。睁开你的眼睛看看,我们间的那到墙,那到又高又结实的墙便是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所以我们说到底还是泾渭分明的。我讨厌那到奇厚无比的墙,因为它在为我们划分界限的同时也把我们推向了一个难堪的境地。
我跑到墙角,打开刚偷到的钱包,皱了皱眉掏出里面仅有的几张钞票,不满的嘟囔了几句然后把钱包丢在了空地上。
迈着轻快的脚步,我回到了沼泽。想到刚才那个可怜的老太太摸索钱包的样子,我的心竟有一瞬间的轻颤。这是多久没有过的事了?是那次因为我可笑的怜悯心而害大家饥肠辘辘一周之后,还是那次因为我的愚蠢让叔叔失去了为兄弟姐妹买御寒棉衣的钱之后。我清楚地记得那几天大家因为饥饿而彻夜失眠的样子,也无法忘记那个下雪的冬天里离开了我们的芽和伊塔。所以现在我必须收起我可笑的怜悯。因为在那些我们艰难的生存的日子里没有一个人施舍过我们丁点的可怜。
“夕亚小妞,今天又有收获了?”强叔眼巴巴的看着我,一幅垂涎三尺的猥琐模样。我没好气地开口:“今天手气不好就摸到一条小鱼。”我掏出点钱给强叔说:“别让叔叔知道。”想了想又说:“叔叔不让你吸烟也是为你好,你身体不好要少吸烟。”“知道了,看你小丫头都知道教育我了,可是你也知道我……唉!”强叔叹了口气慢慢地走出了我的视线。
强叔是叔叔的兄弟,早些年的时候被人强行注射了高纯度的毒品而后染上了毒瘾,在戒毒所呆了一年多,毒戒掉了却养成了爱吸烟的毛病,成了忠实的烟民。至于叔叔,他就是把我和兄弟姐妹养大的人。我说不上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我知道如果没有他我早就死在垃圾堆里了。
转了个弯我回到了我们的家。那是一栋又老又旧的楼房,墙壁上的皮大片大片的脱落的墙皮使是它看上去像个白癜风病人。我走进那个黑洞洞的没有门的入口。今天楼道里十分吵杂,我知道他们回来了。站在走廊里,我几乎能听到每扇门板后面的声音。我不敢认真地去分辨确认,虽然我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也不会觉的吃喝嫖赌这类事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可耻,但我就是不想探究它们,因为那是我那些亲人的另一面,我不熟悉的一面。我鸵鸟心态的认为,只要没被看见的事就可以当作没发生。所以我也只是顿了一下便径直上了楼。走到叔叔房间的门前,我只止住了脚步敲了敲门。
“进来吧夕亚。”我早已清楚了叔叔的神通,所以对他能猜到是我并不感到惊讶。打开门,进了屋子。记得小时候大家总是喜欢进别人的房间,进去之后才发现都是一样的,于是很失望。只有叔叔的房间和我们的不同,叔叔的房间要比我们的大许多,听说早些年是将两间屋子打通了才扩大了空间。叔叔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见我进来,把报纸着了一下放在前面的茶几上:“今天怎么样?”“还可以。”不知道为什么在叔叔面前我总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像现在这样他盯着我看的时候,虽然奇怪却并没有使我不舒服。“嗯,行了回去早点睡吧。”“嗯,那我走了叔叔。”关门前我好像听到叔叔地叹气声。我每天都会来叔叔这儿报道,这是叔叔规定的。但每天来了却不会说很多话,仿佛就是为了看看我。
叔叔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瘦高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依稀能看到年轻时英俊的身影,前提是不去看右颊的那到长长的刀疤的情况下。叔叔右侧的脸上有一道狰狞的刀疤从太阳穴一直到下巴,这让叔叔看上去有几分凶恶。
传说叔叔年轻时是一帮之首,手下有一批又狠又忠的弟兄,曾经也是道上风云一时的人物,不过后来和别的帮派火拼的时候大意了,让人算计了去。对头很厉害,叔叔手上的兄弟死的死伤的伤,连他本人也差点栽了进去。不过还好捡了条命,却也再也没了以前的那股狠劲儿。就是这样落魄,对方似乎也不打算放手,非赶尽杀绝不可。再加上往日的仇家,无奈之下叔叔只好带着剩下的兄弟逃亡了。东躲西藏了两三年,终于在这落了脚。而我们就是叔叔路途中顺手捡的,说是防老用,呵呵。
我又走神了,我老是这样,同伴们说这样的我像个傻瓜。可能我真得有点傻吧。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所有人中,我学偷东西的技巧学的最慢了。
其实我觉得小偷还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的,虽然是犯法,别被抓到就行了,就算被抓,也不会判太重的邢,而且比起抢劫贩毒我们弄钱的手段要温情脉脉的许多了。所以我们兄弟姐妹一致选择了这个行业。我们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但必须劳动,劳动才有饭吃嘛,我躺在床上想。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房间的时候,我睁开了眼睛。于是一天的工作又要开始了。虽然我们的职业没有时间的约束,但我是一个死板的人养成了和普通上班族一样的早九晚五的作息时间。从此以后再没改过。
出门时刚好碰见了李锐哥哥,他大概是昨晚回来的。看着他面无表情的从我身边经过我有一瞬间窒息的感觉。走出这片矮楼,就有个通向南区的公车站牌。我远远就瞧见了下面等车的人群,于是快走几部融入他们之中。他们和我不同他们是住在那片矮楼里的正经小职员,每天这个时候去上班,搭这这班公车。我得感谢这些人给我做掩护,让我不光荣的职业不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一边等车一边向富人区那边张望,不意外的,我又见到了那个人,看见他从容的从一栋很靠前的小别墅里走来,然后向这边扫了一眼,这是他每天的习惯。如果不是那目光从来未在我的脸上停留,我一定会以为他已经发现了我这个偷窥者。不过没有,他的目光每次也只是从我脸上划过不带一丝留恋。做完这一举动他便会到拐角的车库开出他的车,然后很拽的从我面前经过把马路上的尘土掀得漫天飞扬。
我讨厌这个人,因为他富有且漂亮。其实一年多前我就开始注意他了。那天他衣着光鲜的从我身边经过,从此便狠狠的掠夺了我的视线。后来我知道了原来他的家就在“隔壁”。知道了他出门的时间总在八点左右,周末也一样。他出门时喜欢先向这边望再看时间,看时间说明它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个工作狂。每次见到他我的心尖上就好像被猫爪子抓过般,痒得不行。我像我一定是很想对他怎么样,不过具体那是什么我还没想清。于是我擅自把它定义为那是一种猫嗅到鱼腥味儿的反应。谁让他是那么大一只肥羊呢!于是把他的一切都偷光的欲望在我心中蔓延。
我盯着他的车消失的方向,直到公交车来才收回目光。然后我被人拥挤着上了八路车。我每次都坐这路车,只坐这路。不为别的就是觉得八字吉利。丁芯曾经听我说过这件事后,并没有向别人那样嘲笑我迂腐古板,她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下结论般地说:“呀,你有当一个疯子的潜质,因为你是如此的偏执。”当初听她这么说我还笑着回答 :“我只是个平凡的傻瓜,才不会是疯子。”现在想想那个人……颠簸的汽车把我的思想不小心引入了一个我没接触过的地方。
在南区最繁华的商业区,我下了车。眼睛下意识的向人群处瞟,很快我确定了今天的第一个目标,那是一个穿着艳丽外套的小姑娘。虽然脸上画了很浓的妆,但我还是一眼便看出她只有十六七岁。不过年龄小和性别并不是我下手的原因,被我挑中的幸运来源于她手中故意炫耀的最新款手机,和刚才消费时钱包中的几十张大钞和金卡。嚯!是个有钱的主。
我小心得跟着她,生怕一转眼人便消失。今天是周末街上行人颇多,走在人群中的我像是一条被压扁了的沙丁鱼游走在人潮里。很快下手的机会来了。前面好像发生了什么口角,围了不少人。我的目标显然也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孩子,看她不断深长的脖子和不断向里挤的架势便可得知了。于是趁他停留之际我摸上了她的手提袋。得手后我并没有立即离开,毕竟人们都还津津有味儿的看表演,我不能表现得太显眼。我只能小心的和她拉开距离,然后再慢慢的混入人群。很完美,知道我走掉她都没发现自己漂亮的手提袋被动了一个小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