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赋役制度主要是均田制和租庸调制。
均田制:丁男授田一顷,包括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对于贵族田地也有限制: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授田数从一百顷到五顷不等。在职的官员从一品到九品,授田数从三十顷到二顷不等。此外,各级的官员还有职分田,用地租补充,作为俸禄的一部分。
均田制对土地的买卖也做了限制,官僚和贵族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买卖,百姓在贫穷无法办理丧事时可以卖永业田,从人多地少的地方往人少地多的地方搬迁时也可以出卖永业田。
【然而很快均田制就因为田地不够分而没了下文:)原因也很简单,豪门士族大量屯田一直是各个朝代里,朝廷谓之头疼的大病,汉朝时为了解决豪门贵胄屯田的问题,皇帝会在陵墓附近营建‘陵邑’,借此重新打造一个城镇,给迁入的百姓重新划分田地,用以平衡百姓耕地不足。而屯田最恶劣的一点在于需要大量的农人,所以有大量农奴或资源或被逼入贱籍成为‘隐户’,而贱籍就不会算作‘人’,这样一来,人口户数自然也就没有上涨,没有上涨的人口,自然税收也就高不起来,朝廷收不到税,国库里自然也就没钱,这是一个恶循环,这也是为什么隋朝初期,隋文帝会下令以举报的方式揭发隐户,要知道这个方式足足给隋文帝揪出了近一百万的户口,而1户=5口。】
租庸调制:
受田的农民,每丁每年要交粟二石,这是租;
每年交绢二丈、绵三两,或者交布二丈五尺,麻三斤,这是调;
每丁每年服役20天,不服役可以折算为每天绢三尺,这是庸。
假如官府额外加了役期,加够15天则免调,加30天免租调。
每年的加役最多30天。
虽然唐朝的租庸调制与隋朝的相比,用庸代替服役的条件放宽了很多,更有利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
然而因为田地不足,所以大部分的农户只能租田,所以还需要额外给田主交租金:)。
加上战后因为男丁大量减员,所以这个税收其实一点都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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