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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自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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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家大爷从小就颇具乱世枭雄的匪气,十四岁就不在家待了,彦家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响应改革开放的热潮期间成为了首先富起来的那一批,彦老爷子辛苦攒下的家业也只有老彦这个还算是安分守己的儿子继承,其实老彦那时候还不是老彦,只是一半大孩子。
俗话说基业难守,这话不管在哪朝哪代哪家哪户,都足以作为一句警示箴言,不好好守住那么点家业,富不过三代这话就是总结。
所以彦德不怪老彦总在他人生最关键的时刻缺席,也不怪戴女士记得给花钵里的花儿上肥也不记得带自己儿子看场电影。
因为他从来就不懂得该怎么表达“我想要”,被忽略是很正常的。
记得那时候是七岁吧,跟着戴女士回娘家他一般都带上一本书,一来为了消磨时间,二来是把自己和戴家那几个不学无术的泥猴子划开一条高低有别的界限——高智商的世界蠢材是不会懂的。
戴家二舅的儿子跟他同年,彦德从没叫过他表哥,凭什么让自己叫一个泥猴儿表哥?
他瞧不起戴家的表哥,打心底里看不上他们玩的东西,撒尿和泥巴的事也干,简直是摩登原始人的产物。
然而不能免俗的,也会被某一个玩具吸引,毕竟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
那是一把电缆铜线芯搅成的鸟枪,有扳机和保险栓,牵着牛皮筋,用小石子儿上膛,男孩子少时都拥有一个英雄们,当然手-枪就是惩奸除恶的英雄路上必不可少的装备,何况还是商场买不到的玩具枪,那是二舅闲暇时给儿子亲手做的,还是托军工的同袍画的设计图纸,参照图纸慢工出细活做出来的。
那孩子得意洋洋的献宝,他坐在院子里看书,表哥就在旁边往射击,动静大的地表都感觉到震颤,然后鸟枪就随意放在他伸手就能触及的地方,蠢材表哥一般就会借故去喝水撒尿,彦德知道,只要他伸手,下一刻就会被人以各种不问自取的罪名让他难堪。
可是他真的很想要,从来没有这么想拥有一样东西,来自父亲亲手做的,哪怕是不能用石子儿上膛,没有扳机和保险栓,只是一个空有其表的雏形鸟枪,只要是父亲为他做的。
老彦当然没闲暇的时间给他做鸟枪,彦德试探性的提了一次也没再提,曾经自己凭着记忆画好图纸,准备好材料开工制作,然而那么粗的铜线芯仅凭七岁的孩子用扳手拧是不可能达成的,即使他把图纸画的再好,还弥补了不足,加入了子弹连发的元素。
也就是那一次,他懂得了妥协,对自己妥协,强求不来的就无需再强求,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要拥有,特别是在自己能力以外的,做到视而不见,或者只是看一眼,摸一下就让自己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有点儿看破红尘的意味,或许吧,欲求过满欲壑难填,人生短短数十载,虽是身在红尘离佛太远,被岁月淬炼又何尝不是于禅定中渐悟人生?
眼皮外的光线暗了暗,余末的声音擦着耳廓滑过,暖暖的,“醉了?”
被一个人关切询问的感觉很惬意,尤其这人是蜷在他翅膀下长大的小猫儿。脑门上覆上一只手,掌心带着没擦干的水汽,冰凉凉的,舒服得眼皮子都懒得掀一下。
“嗯……”他听到自己懒懒的鼻音,跟发嗲似的。
“真醉了啊。”
随即肋下伸过来一只手,吃力的把他往上提,彦德顺着力道让自己离开餐椅,任由上半身的重量让余末来承担。
歪歪倒倒的走道特别艰辛,但“相扶持”的力量承载着一种推动向前的凝聚力,促使他停不下来,即便是艰辛,也想要不停的往前走。
余末把彦德弄上床后,背上已经出了一层汗,使出的劲儿确实是没有辜负自己如此壮硕的体型,但是要支撑一个比自己高半个脑袋的男人直立行走,并不是使个蛮力就能办到的。
彦德刚躺上床就睁开了眼睛,余末拉开毛衣领子扇了扇风,问他:“要喝水吗?”
彦德漫不经心的摇头,伸手拧开了床头灯,然后凝目看着余末,灯光暗淡,只能照见房间里大概的摆设以及半偎床头某人的优美轮廓。
余末感觉自己的脚底生了根一样,挪不动步子。
彦德很少喝醉,就算是醉了,也是关上门补一觉,出关之后一样神清气爽,想窥见他醉玉颓山的样子断然是不可能的。
他的脸隐在床头灯背光的暗处,半侧面的线条精致而有力,被灯光勾勒的近乎妖娆。两手交叠于小腹,修长的双腿斜斜搭在床边的这副模样,在“心怀叵测”的余末眼中,俨然就是在释放“趁我虚弱快来压我”的蛊惑,特别是那双眼睛,藏在背光处无法看清,但透过空气传递过来的专注,像是有着吸力的邀请,让余末升出这是激情的横流开闸之前的错觉。
这人醉意迷蒙的样子,真是要人命!
余末举步,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同一时间,彦德冲他招手。
“难受吗?”刚靠近,就闻到空气中浮动的酒味,原来牛二经由某人身体的过滤后,那味儿也能高大上。
彦德虚弱了一笑,没说话,余末在床边跪了下来,他知道彦德刚说的“今儿高兴”其实就是不太高兴,在硬着头皮送上门让人指手画脚的评判之后,身心多少会受到摧残,再强悍的人,也只是表面的伪装,有时候余末宁愿他能娇气一点,纨绔一点,跟今天一样,明明不是醉的走不动道,却心安理得把重量分一半给他。
“那你睡吧。”
余末打算趴床边,看他睡觉。
这会他也不确定彦德到底醉没醉了,只是看着他,不闭眼也不眨眼。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呢?”这问题一边回避一边琢磨,将近五六年,终于问出口来。
余末怔愣的看着他,始料不及的被问及这个问题,让他一时间挺受伤的。
他和彦德之间,好似心照不宣的维持着一种类似亲情的关系,其中不乏夹杂着暧昧的成分,只是小心翼翼的没去触及,除了彦德突然要结婚以外,在一起这么些年,从未有“女人”以及“感情”介入他俩的话题。
“喜欢成熟体贴懂事的。”余末淡淡的敷衍。
彦德追问:“外表呢?”
“个高貌美肤白气质优。”余末自暴自弃的交待。
暗光里,床上的人全身抖动,余末斜眼瞅着他,这有什么好笑的,劳资说的就是你。
“还有呢?”
“棒子国的脸蛋小岛国的技术!”余末无比搓火的说。
“你择偶标准挺高。”彦德总结,语气带着只有他自己听得懂的酸味。
余末瞪他——我去你脸还真大!
腹诽归腹诽,其实说实话,不管谁肖想彦德,都有种癞-□□想吃天鹅肉的既视感,包括他自己。
不过既然都是癞-□□,就没有谦让给别人的道理,反正总是糟蹋了,还不如便宜给他——熟人享受半买半送大酬宾哦欧巴。
接着有将近三分钟时间的静默,因为视线不佳倒不觉得尴尬,反倒有种光阴易逝岁月静好的安谧,如果不用为了维持生命吃饭睡觉,就这么两两相对的坐到天荒地老,坐成两堆白骨也是件很美好的事儿。
彦德看似姿态闲适的半掩长睫,其实心里却在翻江倒海,肤白?我不白吗?貌美?我颜值不高吗?个高?姚明他够高可惜人家是个男滴!
请原谅一个情商低的没有一丝波动的被暗恋者实在无法从余末的描述中勾勒出他中意的女孩模样,于是他只能问另一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怎么没见你喜欢过别人女孩?”
“我也没见过你喜欢别人女孩。”余末说。
两人相对一怔,同时决定结束这个异味泛滥的话题。
“樊凡去外省执行任务回来了。”彦德说,“拘了一批人,案子关联好像还挺大。”
余末知道是范羽辰去市局报案的那件案子,没想到半个月不到就抓到了人。
“主犯暂时还没定论,要经过提审和后续调查,不过范羽辰原先的主治医生对参与非法倒卖活体器官罪名已经供认。”
“范羽辰他知道吗?”
“应该听说了,”谈到范羽辰,彦德难得露出赞赏的神情,“能够形成一个横跨三省的利益链,至少证明他们非法牟利的时间绝不会短,如果不是范羽辰坚持原则逃出来报案,这伙犯罪团伙还能继续逍遥法外赚着昧良心的钱。”
在余末的认知里,买卖器官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为了钱而已,但如果是这样,彦德不会这么义愤填膺,所以余末猜想还有些什么,是彦德避重就轻没有告诉他的。
余末巴巴的看着他,彦德见瞒不过去,唯有实话实说,“活体移植的供体需要配型,还需要看受供双方的年龄,成年人供体可以说是为了钱而出卖一部分健康,那么小孩呢?你认为哪家父母会拿自己孩子的器官来赚钱?”
彦德说的很婉转,是怕陡然揭开黑暗的内-幕吓着了他,所以他说完后余末还没领悟过来,过了会才突然抽了口凉气,瞪大眼睛问:“你是说,他们没经过别人父母的同意摘取小孩的器官?”
说完又想起什么,疾声说:“不对!那些被拐走的小孩中,有些就是被拐去做供体?被摘掉肾还能活吗?”
彦德没回答,不知道怎么回答这问题,余末的思想如果能和现实社会接上轨,就能在第一时间琢磨到贩卖人口中种种丧心病狂的内-幕,范羽辰之所以宁愿放弃康复拒绝接受供体的肾源也要来报案,正是因为余末想不到的那些残酷,他能猜到。
被拐走的小孩,哪里就会只摘下一个肾那么简单,人体能用的都被取下来,还能活?
……
元旦之后,雪霁云开。
圣诞节那天余末就准备来医院看范羽辰,不凑巧的是,那天彦德和范羽辛做秀并没有耽误多长时间,还带回了一只冒充火鸡的北京烤鸭。据说范羽辛也去了医院和范羽辰过圣诞,所以余末只有放弃了去看望范羽辰的打算。
他不喜欢来医院,一个人的开始和结束都在这个地方,躺着进去、躺着出来,又或者再也出不来。
有关生和死的大悲大喜,同他所憧憬的平安喜乐实在不太搭调,然而他有能力选择不来医院,范羽辰呢?
问过值班岛的护士后,他径直往范羽辰的单人病房走去,还没到门口就听到范羽辛特有的尖嗓子拉钢丝似的刺破门板,客观来讲,范羽辛是个不赖的姐姐,但是余末对她实在是喜欢不起来,无关有可能成为彦太太这个原因,单就她对待范羽辰咄咄逼人的态度,让人恨不能冲进去直接送她上火星算完。
隐隐传递出来的声音透露的讯息,大抵是那个ipad被发现了,范羽辰低声解释着什么,全被范羽辛的声音压下去,余末推开门时,看到的是满床满地散落的纸张,可怜的ipad躺在地上,有赖于彦德挑选电子产品约贵越耐磨的歪理,居然还真能开着机正常工作。
余末检查ipad的间隙,姐弟俩终于停止了争吵,确切来说应该是范羽辛停止了抽疯,站在原地喘气。
真想不明白她哪来的那么多气儿,如果认为被亲弟的病拖累了,你可以只出点钱请护工买个舒心,凭她的收入又不是挑费不起,犯得着这样要么不来,来了就火星撞地球么。
“余末,”在余末站起来的同时范羽辛冷冷开口,“我非常不欢迎你来打搅小辰养病,所以请你带着你的东西立即离开!”
“姐——”
“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