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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活药 ...

  •   羲和氏是一个历史非常特殊的氏族,最初之时因着长生药的关系,很是受人觊觎。
      天知道,最早的时候,只是有个羲和氏族人为了救自己爱的人而炼制出了长生药,虽是出于好意,但最后却是整个氏族的悲剧。
      约莫八千多年前的郁绯时代,羲和氏几近灭族,活着的也多被掳为药奴,日日割肉放血。因此当时的羲和氏族长毅然投身神权,并且扶持青帝登上了王位,羲和氏得以进入人族权利核心,权倾天下,然后......轮到天下人悲剧了。
      在羲和氏长达数百年的报复中,无数氏族被灭族,单是直接死于屠杀的人就超过千万。
      报复时是痛快了,却也拉了更多的仇恨,这本也没什么,羲和氏兴盛了五千多年,代代英才辈出,仇家再多也奈何不了它。直到两千多年前,大一统的人族帝国崩溃,普通王朝的覆灭,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庶人都倒霉,那么一个种族王朝的覆灭呢?自然是整个种族一块倒霉。
      人的欲望很奇怪,吃不饱的人想要吃饱,吃饱了又想吃得好,吃得好了又想成为贵族拥有特权,有了权势凌驾所有人之上掌控所有人的生杀予夺,而有了极致的权势后又会想要长生不死,永远享受权势。
      大荒的上一遂是郁炎,郁炎时代的初期,也是九州帝国的末期,当时古洛王朝的君王就是这样,为了长生不死,劳民伤财,折腾得国力衰弱,最终高楼倾塌,所有人都倒了霉。
      虽然人族帝国崩溃时,羲和氏及其仇家都倒了霉,仇家想报仇也得先活下来,然而羲和氏并没有因此而无事,渴望长生不死的人可谓割了一茬,立马就能再生出一茬。
      郁炎时代,羲和氏后人都倒了霉,哪怕是远得不能再远的旁支都被抓起来炼成了丹药,这么折腾的结果就是,大荒的历史进入捭阖时代时,羲和氏的苗裔已经断绝了。
      这篇史册上就清楚得记载着最后一名羲和氏直系的毁灭,拖了一个国家陪葬,真正意义上的陪葬。
      羲和氏除了是长生药的药引,更有着得天独厚的医学天赋,大荒纪年最后记载的就是那位最后的羲和直系释放瘟疫令得害了他的那个国家被瘟疫所灭。
      真够彪悍的。
      阿珩忽然觉得,自己没事给人下点死不了人的毒什么的劣迹,真不算什么。
      阿珩道:“我的氏是苏。”
      “神裔氏族为了掩人耳目的活下去,都不会使用自己真正的氏。”
      “阿父从未与我提过这些。”阿珩非常笃定,清生前就没提过羲和氏半个字。
      云洛笑问:“你可知,很久以前,曾有鱼类走上岸?”
      “你是想说走鲸?”阿珩反问。
      苍凛做为人,无疑是个令人想起就忍不住发噩梦的恐怖分子,但为人师时,他却很博学。
      鸟儿曾经是陆地生物,只是进化出了翅膀,因而飞上了天;鱼儿曾长出腿跑上岸,但后来不适应陆地环境又跑回去了。
      鲸鱼便是曾经上岸的鱼类,对于那些在混沌纪元时长腿的鲸鱼跑上岸的鲸鱼,后来人为它们取了一个名字——走鲸,意为,会走的鲸鱼。
      云洛颌首,和一个什么杂学都有所涉猎的人交谈就是这点好,对方一下就能明白你在说什么典故。
      “现在的鲸鱼已经失去了双腿,但有的时候,也会有一些鲸鱼生下来就有着退化严重的腿。”
      “返祖。”阿珩道。
      生下孩子跟父母长得一点都不像,却和不知道那一辈的祖先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不是没有。
      “清神医应是返祖,而你继承了这种体质”
      阿珩明白,如果大荒纪年里记载的羲和氏族不是假的,那她的诡异体质还真就只能是返祖,否则没法解释几千年前有一群人有着诡异的体质,而几千年后的她也有这样的体质。
      “你对长生不死也有兴趣?”阿珩笑容和煦的问,指甲缝里却抓了足足五种毒药。
      云洛毫不犹豫的摇头,不能犹豫,犹豫的话就该一大把毒药落自己身上了。
      医者三戒: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
      别以为有这三戒就真以为阿珩无害了,别人自杀就不算自己杀生;人没找到面前,自己可以拒绝救人,也不算见死不救,因为没见着;把活人的脊椎剖开取出活人的脊椎观察也不算杀生,只要她自己觉得自己杀得不是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对此,阿珩玩得特别溜。
      也不知道清神医是怎么生出这么个不肖父的子嗣来的。
      为了保证自己不被抓去炼丹,杀几个人这种事,阿珩真的出来,凶残一点说不定还会灭了整个军营的人。曾有一位羲和氏族人就是这么做的,在被人发现自己是长生药的药引后为了保密,果断毒杀了一国的人灭口。
      “长生不死有什么好的?所有人都死了,唯独自己死不掉,那是一种悲哀。”
      阿珩闻言愣了下。“听你这意思,好像挺有感触的。”
      云洛反问:“炎帝是不死药的创造者,你觉得她的一生幸福吗?”
      炎帝幸福吗?
      呵呵,这问题从来都不会有人去想,在所有人族分支的传说中,炎帝是圣贤,是完美无瑕的圣王,也是人族第一位帝君,功绩彪炳万世。
      倾尽天下所有美好的词汇去描绘那位伟大的圣王都不夸张,但它真的幸福吗?
      少女时代被选为跟祭品没什么两样,注定活不长久的巫祭,虽大权在握,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生命力以诡异的速度流逝。
      为了活得更久,炎帝成为了一名医者,炼制出了不死药,但前脚解决了寿命问题,后脚就被人灭族了,所有族人死于屠刀之下。虽然她在废墟之上建立了属于人族的帝国,成了人族万世的圣王,但想要在一片废墟之上建立起一个统治了九州近万年的庞大帝国,难度比起统一捭阖时代混战不休的人族诸国还高。
      好不容易坐稳了帝位,新问题又来了,一场大战,受了重伤,生命最后的几百年,一直缠绵病榻,想死都死不了。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炎帝活了一千多年才因为九州帝国内部的权利争斗而暴毙。可她在暴毙之前,她的亲人朋友知己就已经死干净了,没人能活一千年,经历了那么多,没发疯算她意志力强大。
      这样的人生,幸福吗?
      阿珩将心比心,觉得如果是自己,那肯定不会后悔,但绝不会幸福。
      阿珩略复杂的轻叹:“你倒是长了脑子。”
      云洛道:“我只是知道如何让自己过得好而已。”
      “你一个贵族嫡子还需要考虑如何让自己过得好?”阿珩觉得稀奇,贵族子弟,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不择手段的去掠夺,完全不考虑那东西是不是适合自己。
      云洛反问:“你不知道我的家世?”
      “辰国权臣世家云氏嫡次子。”阿珩道。
      权臣通常只能一代,一代之后就该灭族了。
      没有哪个君王能够容忍自己被权臣给架空了,因此为了掌权,君王与权臣往往斗得不死不休。而君王,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正统,因此一直以来,两者的斗争都是以君王的胜利而告终,除了云氏。
      云氏干权臣这一职业到云洛这里已经十代人了。
      整整十代人,辰国不少地方都是只知云氏而不知辰王。
      历代辰王想来也是不甘心的,但再不甘心也没辄,云氏权臣归权臣,但治国还真的很有一套。虽然也不乏有治国能力的辰王,但跟云氏一比就是差了一截,在经过对比后,很多贵族干脆劝云氏推翻辰王族自己做王得了。
      只是不知为何,云氏虽然杀了不少任辰王,但从未兴起过自立为王的念头,因而辰王族得以继续坐在王位上......做花瓶。
      是的,花瓶。
      云氏祖制不与王族联姻,从来都不干涉辰王的后宫,辰王想要选秀,云氏也随便。因此每代辰王都会用联姻扩充自己的势力,然后......有人的地方事儿就多,同样,女人多了也容易出事,每代辰王的后宫都热闹得紧。还没扳倒云氏,辰王的手下便已经因为后宫之间的龌龊而斗得不可开交了。
      云氏历代家主都不娶本国女子,各方势力想要跟云氏联姻都做不到,正好云氏从来都不管谁来继承王位,因此各方势力都将目标放在了辰王身上,让流着自己家族血脉的公子登基为王,想不斗起来都难。
      或许就是因为这种诡异的情况,权臣这一职业在辰国变成了世袭的职业。
      不过,能把权臣干成世袭,还一干就是十代人,足可见云氏子弟的出色。
      一个贵族世家想要延续,一时的兴盛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子孙有没有能力接棒,否则就是一朝踏错,万劫不复,很多世家就是倒在了子孙不给力这一关上。而寒门士子即便发达起来也往往被世家子瞧不起,一方面是世家子本身的傲慢,但寒门士子自己也有问题,暴发户再怎么发,底蕴都不如。因而,世家往往长存,寒门士子却鲜有跳出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这个怪圈的。
      在子孙的教育方面,云氏,足可睥睨所有庶族与贵族。
      没见当年云洛的大哥担任族长,做为嫡次子没有继承权,云洛去各国溜达,却凭着真本事将列国玩弄于股掌之中吗?
      别的世家的嫡长子或许也有这本事,但嫡次子绝对没这本事?
      同为嫡子,长幼不同,享有的资源也是不对等的,没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即便世家嫡长子也绝对赶不上云洛。
      若非云湛死得早,又没留下子嗣,云洛或许能成为云越第二。
      云洛意有所指的道:“我是说别的。”
      阿珩想了想,最终无奈道:“抱歉,我平时对这些不是很关心。”
      做为一个医者,她只要确定战火不会烧到自己头上就成,至于别的什么,干她屁事?
      若非如此,当年沧水瘟疫爆发,她也不会过了两年才得到消息,而之所以能在两年后得到消息还是瘟疫蔓延到了牧云原,她义诊时正好碰着个疫疾病人,倒霉的染上了瘟疫。只是,别的病人都死了,她因为特殊的体质而活了下来。
      “我父亲的正妻,我的母亲......”云洛指了指脑袋。“早年被人重创,虽捡回了一条命,却得了迷心症。”
      阿珩很想说节哀。
      迷心症是什么毛病,阿珩是知道的。
      人全身最重要的部位莫过于脑袋,脑袋不能随便动,阿珩曾经在自己脑袋里做实验,结果半边身子瘫了半年。好了之后她就在别人的脑袋里做实验了,被她弄伤了脑子出现各种问题的药人不少,其中就有迷心症。
      患有迷心症者,不傻,但架不住脑子里根本留不住记忆,今天发生的事,明天起来的时候就忘光了。
      “阿母永远都记不住自己生了三个孩子,而阿父的精力也放在照顾阿母身上,除了找人教我们文韬武略,就不曾管过我们。”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云洛没法不早早学会如何让自己过得舒服。唯一庆幸的是,虽然生母是个迷心症患者,但云离从未想过纳妾,也没有外室,三个孩子都是一母同胞,后宅之中,没有人会害三个孩子。家主再不上心,那也是他的嫡嗣,且一母同胞,根本没有别的效劳对像可以选择,仆人们自然尽职尽责,没人往孩子的吃食里加料。不然,就云离那对孩子不闻不问的态度,三个孩子一个都别想活到成年。
      阿珩忽问:“你母亲是在生病前生的还是之后生的你们?”
      “生病之后。”
      阿珩讶异不已:“一个压根记不住自己怀了孩子的孕妇竟能平安生下孩子?”
      生孩子本就是危险的事,孕期一个没注意,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就可能有毛病,但云家人,云洛的身体是有点问题,但那是毒,至于两位,想来很健康,老大还屡屡上战场来着。
      云洛也愣住了,这个问题他还真没想到过。
      “迷心症不是弱智,只是因为记忆缺失导致了心智出了问题,但智力还是很正常的。就算记不住,只要她的脑子过得去,潜意识里还是会知道自己要生孩子,从而下意识的注意,这才能把你们健健康康的生下来。”阿珩摸着下颌道。“虽然记不住你们,但她肯定爱你们,否则不可能有这样强烈的意识。所以你真没必要一副爹不疼娘不爱的样子,碰上个迷心症的妻子,你阿父又不是神,能够兼顾病妻与孩子。我估摸着,他也是觉得自己给了你们一个能够安全成长的环境便将重心放妻子身上了,毕竟,你们再小也是健全人,妻子年纪再大,也没法让人放心。”
      糟心的爹娘,阿珩不是没见过,可着劲折腾自己的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他们的仇人呢,还是有血海深仇的那种。
      云洛的父母,阿珩真心觉得,挺好的。
      得了迷心症还能潜意识保护腹中胎儿,必然是极爱孩子的。
      至于云离,他再怎么样也没落了孩子的教育,并且不曾纳妾,令得后宅之中无人会对嫡嗣动歪心思。阿珩敢发誓,云离但凡纳了个妾,三个嫡嗣一个都别想活。没有生母庇护的孩子,在后宅争斗很难存活。曾经在王宫呆过的阿珩对于女人宅斗时的伎俩可是叹为观止,杀人不见血啊,“意外”小产夭折个孩子就跟家常便饭似的。
      云离对云洛兄弟几个终究是上心的。
      云洛呆住,他一直都以为父母是不爱他的,特别是母亲,记都记不住又要如何爱孩子?
      然而,如今却有个人告诉他,你的父母是爱你的,只是一个没精力,另一个有病,没法告诉你而已。
      云离哽咽道:“谢谢。”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你要是真谢我就放了我吧,我想我儿子了。”
      “等你把重伤员都治好了,我就放你走。”
      阿珩想去死,等重伤员都治好了,那得到什么时候?
      “你儿子也不是离不得大人的婴儿,你师父再过分也不至于真把孩子弄死,你不必如此着急。”
      “你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孩子的成长,父亲和母亲的爱都是不可或缺的,三七没有父爱,我可不能让他连得到的母亲都缺斤少两。”
      云洛脱口:“你可以再嫁。”
      阿珩摇头:“我阿父曾经说,没有哪个女人能容忍自己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把孩子给养废了是仁慈,把孩子养死是天经地义。至于男人,除非家贫,无力娶妻,否则但凡有点地位的男人,只怕会比女人更狠毒。”
      云洛挺想问清神医是怎么长大的。
      这年头,贵族虽然姬妾成群,但平民百姓却不是。百姓普遍一夫一妻,可仍有不少连妻子都娶不起,或兄弟一起攒钱娶一个,然后兄弟共妻;或租别人的妻子回来住一年,直到生下孩子,然后妻子送回去,孩子留下来自己养;或找个夫君是残疾的人家一起生活,帮着干活,与残疾之人共妻。
      娶个寡妇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战事频繁,天灾人祸,今日新妇,明日寡妇是家常便饭。
      娶个带孩子的寡妇,也不稀奇,年纪大了的百姓中不乏娶有多个孩子的寡妇的,即便不是自己的孩子,但只要自己把孩子养大了,日后自己老了,孩子也会给自己养老送终。而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家里没什么温度不说,更可能死在了家里头很多天,直到尸体臭了才可能被人发现。
      云洛年少时游历天下,就曾见过一个没有妻儿的男人因为年迈生病没人照顾而死在了家里,直到数日后有野狗进去吃尸体,别人才发现他已经死了。
      清神医的思维清奇得都不像一个奴隶。
      庶人再差也可以租妻,亦或与人共妻,生育的子女养大了也是自己的。奴隶却不然,妻女都是主人的财产,主人可以给,也可以收回。
      不过,想想清神医生命里最糟心的前二十五年,不管是齐王宫还是太子府都姬妾成群。贵族可不缺妻妾,只要不是已经没落得不能再没落的贵族,家中除了正妻都会不少姬妾侍婢。后宅里女人多了,问题也会多,清神医看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产生阴影也很正常。
      话说回来,算算时间,清神医生阿珩的时候应该有四十二岁了,这个年纪的人,重孙都呱呱坠地,指不定都牙牙学语了,但清神医却是才抱上女儿,也不知是何方女子如此有魅力能让疑似有心理阴影的清神医成婚生女。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六章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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