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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三章棋逢对手 ...

  •   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阿珩深以为,人生棋逢对手,犹胜得一知己。
      阿珩很兴奋,她已经很多年不曾这般激动了。
      前脚解了蛊毒,后脚便来了新毒,接连半个月,她便尝到了四种截然不同的剧毒,自然,毒不死她,只是受伤一条腿彻底没了知觉。然她可以笃定的说,差不离比她只会更惨。
      “差不离,我们慢慢玩,玩到你亲父亲母都不认识你......”
      阿珩心情悠哉的哼着自编的小调坐在食肆里等野菜上案,在宫中的日子其实很好,只一点不好——饮食。
      阿珩虽无味觉,却不沾荤腥,一丁点的肉都能让她呕吐不止,并且在之后的数日食欲不振。
      偏偏贵族有个别名:肉食者。
      只看着别名就知道贵族以什么为食,这个时代,贵族食肉,庶人黔首食野菜。宫中贵人一日两餐皆为山珍海味的肉,炖熟了吃,烹饪之法阿珩不挑,反正捭阖时代的烹饪不外乎炖、煮、焖、煮、烤、煨几样,味道都很淡,自然,不淡她也吃不出。重点还是食材,就不能来点素的吗?
      贵人有要求,自是有的,然齐国的游牧民族之风浓郁,饮食偏荤腥,也是,有肉吃谁又愿意吃野菜?
      在别的国家,庶人黔首想要吃肉或许很难,但在齐国,昔年齐武王北伐北荒,搅得民不聊生之余也带来了一个好处——北荒数以十万计的牛羊涌入齐国,直接结果便是直到如今,齐国的牛羊肉价都极物美价廉,家境略优渥一些的,便是以牛羊肉干给孩子做零嘴也不难。
      如此情况下,齐国的素食很不发达,宫里准备的所谓非荤腥食物也是蒸饼,吃得阿珩想去死,宫中疱人手艺再好,天天吃蒸饼也受不了。
      这不,今儿实在受不了了,同齐王说了声要出城寻一味珍贵药材便出来溜达觅食了。
      哼着小曲等着想吃的菜肴,别提多美了。
      “你心情不错。”一把熟悉的声音响起。
      阿珩微叹,抬眸,果不其然看到了云洛,玄衣乌发,比女子更美的脸上有一条玄色布巾蒙了眼。
      冤家路窄。
      不对,阿珩慢半拍的反应过来一个问题。“你怎会在此?牧云原已无事?”
      “已经解决,我此来是为了寻齐王和谈。”
      阿珩闻言瞅了眼云洛脸上的玄色布巾。“显然不曾谈妥。”
      若是谈妥了,云洛大可光明正大的见人,无须将他那双几乎可以说是标志性的琥珀眸给蒙住。
      阿珩已非三年前不知列国局势的少女,这些日子被齐载恶补了不少列国之间的常识。
      琥珀眸是戎人中的一支的标志,然那支戎人生活在西域,离中州几万里之外的广袤高原上。
      在中州,这般眼眸的只有一支氏族有——辰国云氏。
      做为云氏这一代的族长,也是昔日名传列国的青雀先生,云洛长什么模样,列国已然尽知。
      云洛顺势坐了下来,笃定的说。“他会答应的。”
      阿珩很好奇公子高是否还活着,除非牧云原惨败,否则齐王再怎样也不可能答应谈和,想也知谈和时云洛绝不会提什么轻松的条件。齐国已然强盛太久,虽然已由盛转衰,然齐人的心态并未随之调整过来,它们仍旧以为自己是那个傲视列国的霸主。
      除非惨败,败得敲醒了齐王。
      “公子高战死了?”阿珩问。
      云洛摇头。“他还活着,只是在我国的军医中做客。”
      阿珩觉得,齐王此时此刻定气急攻心的想呕血。
      人族诸国有以公子王孙为将的祖制,被俘的将领亦非没有。对此,有的国家很宽容,公子打仗输了,下一战赢回来即可,亦有的国家比较极端,比如南方的青国,王都的大门永不为败军而开。便是国君,战败归来,城门亦不会为其打开,因而在青国,大多数战败的将领都会选择自刎谢罪。
      齐国自然不会有青国那般极端,然齐国已有数十年不曾有公子为将,不仅战败,更被俘的情况出现。
      这脸打得,忒狠。
      “我若是齐王,抓了你,可以换更多好处。”阿珩戏谑道。
      论起价值,云洛远在公子高之上,公子高只是一介庶子,虽能征善战,然在以公子王孙为将的祖制与习俗下,齐王族能征善战的公子王孙不知有多少,并未到非他不可的地步。而云洛却是辰国不败神话云氏一族的族长,辰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辅,价值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齐王不会抓我。”云洛笃定的道。
      “为何?”
      “因为他不希望辰国内部太稳定,而我活着,辰国内部便始终不稳。直到我除掉辰王,亦或辰王覆灭云氏。”云洛淡定的说着大逆不道的言语,弑君在他的嘴里仿佛只是吃饭喝水一般。
      阿珩知道,这还真与吃饭喝水无异,死于云氏一族手里的君王不知凡几,有敌国的王,亦不乏辰王。王权与臣权无法和睦,君王想要掌控臣子的生杀予夺,臣子想要展现自己的抱负与才华,皆需要权利。必得有一方压过一方,三百年前,辰威烈王孤注一掷的主动拱手权利给云越,只求云越从虎狼环饲中延续辰国的国祚。然当危机渡过,辰国从边陲小国变成了北地强国,威烈王溘然而逝,他的后人却不再满足于权利尽掌于权臣之手,渴望自己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权利尽掌于自己之手。
      辰王与云氏的争斗延续了三百年,云氏始终稳压王权,直到三年前,云氏前任族长云湛战死沙场,六万辰国锐士埋骨九陵原,云氏的声望大降,现任辰王才得以压下云氏掌控权利,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
      让阿珩百思不得其解的却不是云洛在云湛死后支撑起了云氏,她无法理解的是,三百年来,历代云氏族长或废或杀的辰王不下十位。有这本事,云氏只要想,辰国的王位换一个家族很简单,而以云氏在辰国的声望,相信国人会踊跃支持。事实却是,云氏宁愿没完没了的镇压王权也不愿取而代之。
      没病吧?
      对此,阿珩只这一感想。
      一代人不愿取而代之可以说是个性,然十数代人皆如此,显然不正常。
      不过,阿珩对这些事情兴趣不大,也就没有深究的打算。
      “齐王真憋屈。”阿珩如此说。“奇耻大辱却不能报,为了大局还得忍着,他可真不愧是国君,比乌龟还能忍。”
      听了阿珩的比喻,云洛微愣,这比喻......真够绝的,活脱脱的地图炮,无差别攻击了整个大荒的王。
      “你不喜君王?”云洛敏锐的在阿珩的言语里察觉到了一丝对君王这一职业的憎恶。
      “谈不上不喜君王本身,我不喜的应是君王所拥有的生杀予夺之权。”
      “你吃过亏?”
      阿珩点头。“你可识得差不离?”
      “齐国名医,擅毒。”云洛略微流露出了一丝厌恶。
      “我十年前与他交过手。”
      云洛略微沉吟,交过手?阿珩这节操人品严重赊欠的家伙能跟差不离那么个没人性的东西比什么?“毒?”
      阿珩颌首。“我在离王身上下毒,他解毒,或他下毒,我解毒。”
      云洛比较好奇这一点:“谁赢了?”
      十年前,阿珩也就四五岁,论理,她是斗不过差不离的,然此女不可以常理看待。你觉得她定会如此,极有可能她绝不会如此。
      “不分胜负。”
      “怎么会?谁解不了毒,便输了。”云洛不解,斗毒这种事,不难判断胜负。
      阿珩到:“中毒后,便是有解药也不可能将毒素全部化解,仍需调理许久,将残毒清除。然当年,我与他接二连三的斗毒,根本没有清理残毒的时间,以至于最后,四十九种残留毒素一同爆发......”
      云洛略微呆了下,四十九种毒素?“离王并未死。”他可以肯定,离国十年前并未改朝换代,十年后的如今与十年前的离王是同一位。
      “那是因为四十九种毒素相互克制,如同五行,相生亦相克,在离王体内形成了一个循环不息的圈,使得离王仍活着。”但体内的毒圈有一点失衡,离王都会呜呼哀哉,这种情况,不论是她或差不离都没辄。
      阿珩未尽之语云洛猜到了,对于一个君王而言,不确定自己此时此刻仍活着,下一刻会不会就呜呼哀哉了,可不是一般的难过。难怪十年来离王愈发暴戾,动辄诛杀臣子王族,前朝后宫人人自危,活生生的暴君再世。
      显然,离王的心理素质尚未强大到足以面对此种境遇的程度。
      云洛打量了一番阿珩的身体,忽问:“你的身体......是离王做的?”
      “嗯。”阿珩无所谓的点头。
      “你为何要对他下毒?”云洛不解,即便是斗毒,有很多选择,没必要拿离王做药人。
      “我以为他将我阿父杀了。”
      “你父亲不是八年前过世的吗?”
      “是啊,后来看到阿父还活着我才发现自己弄错了。”
      云洛默默为离王掬一把同情泪。“你这根本是自作自受。”
      搁任何一个君王被如此对待都会发疯,弄残阿珩,真心不算过分。
      “我虽有些许自作自受,他也不算冤枉,只能说,彼此彼此。他却利用王权害我一生残疾,我焉能忘记?焉能喜欢那掌控他人生杀予夺的王权?”
      “可你不恨。”云洛道,诚然,阿珩够毒,但她的言语中并无恨意。
      “阿父在世时曾说,仇恨这种东西,杀敌八百,自损一千。人生于世上,应珍爱自己,待自己好,想着如何让自己与身边的人过得更好,将精力浪费在让别人痛苦上,毫无意义。我很赞同,仇恨的确很浪费精力,而我没有那个闲工夫。”阿珩抚着心口道,她还要想着如何让自己活下去,不会像清那样痛苦的死去,哪有功夫去恨离王?
      云洛愈发好奇清神医了,你究竟是多变异才能生下阿珩这么个截然不同的子嗣来?
      “那你如今与差不离重逢,该不会又......”云洛甚是为齐王担忧,身边有这么两个疯子,太危险了。
      “怎会,当年之事,我一身残疾,他亦好不到哪去,否则怎会跑到齐国讨生活?这一次我们是给彼此下毒。”阿珩说着还拍了拍自己失去知觉的腿。“他的进步很大。”
      云洛已然不知说什么了。
      见过疯的,没见过这般疯的。
      阿珩与差不离已然疯得空前绝后了。
      云洛相信,不止泱泱人族过去的一万年,便是日后的一万年也不会有这两位这般疯狂的医者出现。
      天纵奇才也就罢了,偏偏还不用在正道上。
      这两位若是好好使用医术,定是一个时代的福,流芳百世是板上钉钉的事,遗憾的是这两位感兴趣的方向......简直是时代的悲哀。
      “你们两个,若是往正道上的发展,定能流芳百世。”云洛很是惋惜,他虽是名传列国的少年名臣,但他可以笃定的说,若这两位往正道上发展,一万年后,世人必然忘却曾经有过一个名唤云洛的名臣,却永远都不会忘记曾经有过两个叫苏珩与差不离的名医。
      “差不离是否流芳百世,我不知,但我一定遗臭万年。”阿珩想也不想的道。
      云洛不解:“为何?”哪有人还活着便笃定的说自己一定会遗臭万年?这理想......忒危险。尤其是阿珩这么个家伙有此理想时,岂止危险,或许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梦魇。
      阿珩反问:“你觉得我如今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多少距离?”
      云洛默然须臾,道:“你若是在这食肆说出你是谁,整个食肆定然清场,比禁卫清场更干净。”在这离牧云原不远的条原,阿珩的名声并不陌生。
      过街老鼠是人人喊打,阿珩出没,人人跑路。
      距离很遥远。
      阿珩忍不住噗嗤一笑。“你还挺幽默。”
      云洛道:“你可以让他们敬爱你的。”
      “那又如何?再怎么敬爱,也就那样,这世上有很多比敬爱更重要的东西,而那样东西,偏偏我有,若要世人做个选择,我定是被舍弃的那一个。既如此,我何必去花心思与精力讨世人欢心?闲得慌?”阿珩嗤笑。
      “羲和氏的血肉并不能令人长生不死。”
      “却是长生药的药引,古往今来,多少人狩猎羲和氏子孙,为的是什么?而那些被猎杀制药的羲和氏子孙,难道就不是医者吗?”阿珩反问,羲和氏不知是何原因,子孙世世代代都极有医道天赋,因此很多时候,渴求长生的世人若想狩猎羲和氏子孙,往那些神医堆里寻,定能寻到一二。
      神医不一定是羲和氏子孙,羲和氏子孙却一定是神医。
      云洛无言以对。
      羲和氏与渴求长生的世人的恩怨便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世人狩猎羲和氏获取长生,而羲和氏荼毒世人复仇。
      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
      除了生活在九州帝国中后期的羲和氏族裔,其余族裔无一不是过得艰难,便是九州帝国中后期的羲和氏族裔,虽不会被狩猎,却满手血腥,屠.杀震慑了世人,令得世人不敢再轻易冒着被屠灭国族的风险猎杀羲和氏族裔。
      阿珩纵是有心,世人若知晓羲和氏的历史也无法相信,更不愿相信,因为长生是一个深入人族骨髓的魔咒,迫使世人为之癫狂,背弃道德伦理。
      云洛只得道:“那你这样也好,能保护你自己。”
      比起别人的命,自然是自己的命更重要,云洛很赞同阿珩的想法,如果阿珩别那么偏激的话。
      野菜终于端上来,伙计瞧两个人的气氛有些古怪,赶紧退下了。
      阿珩问云洛:“可要尝尝?”
      云洛瞅了瞅案上的食物,一桶麦饭,一碗两半青菜,一碗苦苦菜,以及一碗菽叶汤。“我不饿。”
      粗粮云洛自是吃得下,但仅限于他饿的时候。
      见云洛如此说,阿珩也不勉强,自己扒起了麦饭,一条青菜一大口饭,令人看着就觉得饭菜极香,忍不住也想尝尝。但云洛很清楚,阿珩吃得一点都不香,她根本吃不出饭菜的酸甜苦辣,大口吃也不过是想早点吃完早点完成任务。
      进食于阿珩而言只是一项维持身体健康的任务罢了。
      云洛自己虽不吃,却一直看着阿珩吃,在阿珩吃得差不多时便开口道:“你用完陪我祭祖可好?”
      “咳咳.......”
      阿珩被惊悚的果断噎着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三章棋逢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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