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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情敌相见 ...

  •   朝云没见过阿珩,三年前阿珩灵前一退完婚就走了,根本没给朝云见情敌的机会。
      尽管不曾见过,朝云却一眼就认出了阿珩。
      凭心而论,阿珩虽然不是美人,却也不难看,眉清目秀,只是端正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就平凡无奇了。但这并不代表阿珩就真的走进人群里就找不到了,找不到的那是清,清有着一张丢进人群里绝对找不出来的脸,长得平凡很正常,但能平凡无奇到清那种程度也称得上一个奇字。
      阿珩的容貌酷肖清,却因为其母的关系,她的五官有着鲜明的异族特征。
      华族的脸偏扁平,轮廓很浅,只有北地诸国的华族略深一些,却也只是一点。而人族的其余民族也各有特色,胡与戎及其分支民族的五官轮廓极鲜明深邃,不过,也毛发浓密。
      阿珩的母亲有东夷与蜀族的血统,阿珩对此很是无语,蜀族聚居地在宁州,东夷在沃州,中间隔着万里之遥,阿母你是如何诞生的?
      不过,也拖母系的血统所赐,阿珩的容貌特色极鲜明。
      蜀族是宁州以濁山氏为首的诸氏族与羌戎杂居而形成的民族,有两个典型的特征:肤白,五官鲜明。
      东夷是沃州少昊部所有氏族经过一番分裂融合后形成的民族,典型特征是:擅射,身形高大。
      阿珩的身体条件显然不可能擅射,但她身形高挑却是真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营养不良,身形矮小,男子身形普遍在五尺到五尺半之间,便是贵族也不过是堪堪沾着五尺半的边,子娴才十四岁,却已有五尺三寸,不少男人都没她高。
      齐国与胡人接壤,五官轮廓深邃,身形高挑的人在齐国也不是没有,但似阿珩这般的,世所罕见。同样是肤白,别人肤白是美,阿珩却是活似鬼的苍白,大白天都能透出三分阴郁的味道。还有那双眸子,星眸璀璨是夸赞之词,夸赞别人眸子明亮的褒奖之词,阿珩的眸子非常明亮,就是亮过头了,亮得慎人。
      最显眼,也最瞩目的便是那一头长发,十四岁正是女子的花季,阿珩却两鬓雪白,墨黑与银白衬得两种颜色愈发鲜明。
      综合了母系血统和父系血统的遗传,阿珩容貌辨识度不亚于清身上的齐王族奴印,这也是阿珩大咧咧出入列国的一个原因,在中州列国中,这容貌辨识度太高,遮掩也没用,寻遍九州四溟都找不到第二个这般容貌的人族,三个隔着万里之遥的民族混血以及源自于清的诡异遗传造就了阿珩独一无二的容貌。
      瞧着大咧咧坐在窗边案几上捣药的阿珩,尽管对方姿色平平,且毫无礼仪可言,然瞅着微光下的阿珩,朝云却诡异的有一种对方其实极美的感觉。
      怎么会呢,自己定是看错了。
      阿珩的身世,朝云很早的时候就查过。
      充当药人的奴隶之女,至今都没个身份,母不详,估计是某个无名的女奴。
      这样卑微的女子怎配得上英武俊朗的公孙载,因此,那一年夏苗中,被公孙载所吸引后,朝云便对公孙载展开了追求。
      公孙载已有婚约?她可是齐王嫡系后裔,有什么是她不能得到的?何况,便是公孙载自身不也很苦恼有着一个卑微而姿色平平的未婚妻吗?婚约根本不是他自愿的,是公子旦逼迫他的,公孙载因着不同意还险些被公子旦给活活打死。
      若非阿珩有个与公子旦刎颈之交的父亲,且其父无耻的利用交情挟制公子旦,公子旦又怎会牺牲嫡长孙的婚事?
      思及此,那一瞬的恍惚已从朝云的眸中消散,恢复的是一个骄傲尊贵的王族。
      瞧着朝云的变化,阿珩忽有种感觉,齐载或许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朝云似乎不是那种可以轻易掌控的女子呢。
      想想朝云的身份,也不足为奇。
      华族的继承制沿袭自九州帝国,也是人族第一个和唯一一个种族王朝。为什么是唯一?自然是九州帝国亡了之后人族就分裂成了碎渣,天知道人族如今到底有多少国族。
      虽然亡了,但九州帝国的影响却没有随之消失,或者说,没法消失,谁让它代表的不止是王朝,更是最初的文明符号,九州帝国之前,人族与山林里的猴子无异。
      九州帝国的继承制很有意思,嫡嗣继承制,父母的爵位一般由嫡长子继承,不过也可以从别的嫡子或者嫡女里挑一个最喜欢的,只要是嫡嗣就行。
      若无嫡嗣,那么就从第二继承人里选,别误会,第二继承人不是庶子,而是嫡出兄弟姐妹中选一个,若嫡出手足没活过自己,也无妨,还有第三继承人,即嫡出手足的嫡嗣。
      若连第三继承人都没有,亦有第四、第五继承人——父亲的嫡亲兄弟姐妹,以及其嫡嗣。
      若这都没有,那妾生子里可以选一个继承家业,不过也仅限于妾生子,侍婢姬人所出庶嗣想都别想。
      人族诸分支中,除了信奉强者为王的草原民族,别的民族都沿袭了九州帝国的继承制,嫡嗣一脉相承。
      齐王的嫡嗣就两位,太子与太子妃感情不睦,宠幸美姬,虽然勉强与太子妃生了个儿子,却不到三岁就“意外”夭折,连宗室谱牒都没得上。
      为此,齐王据说都犹豫过要不要废太子,尽管太子并不是他最出色的儿子,然嫡庶有别是刻在华族的骨髓里的,换了别个儿子做太子,也不是不可以,但只要不是嫡嗣,哪怕有王令,史笔之下仍是名不正言不顺。
      太子若无嫡嗣,日后继位,王权的传递必然出问题,不是每个非正统的君王都能如齐武王那般用功绩把齐简王比得一无是处,从而压下所有异议,这才没造成齐国的动荡,否则,乐子会很大。
      废嫡立庶,是一场泼天的豪赌,赌赢了是独具慧眼的英明之君,输了则识人不清的昏君。
      齐王终究没这个魄力。
      在太子无嫡嗣之时,排在他之后的继承人便是朝云的母亲,其次是朝云。
      除非太子真的生出一个嫡子或嫡女出来,否则朝云绝不可能如普通贵女那般教养,即便不接触帝王之术免得刺激到太子,也不能随便养着,变成一个任人拿捏的蠢货。
      哪怕太子不喜,也没人会在意,这是一个国家延续时不可避免的保险措施。
      “我若说,我与载并无男女之间的关系,你可信?”阿珩轻叹的询问。
      诚然,齐载很出色,英武高大,战功赫赫,地位尊贵,是条邑无数香闺梦里人,可......她苏珩不是条邑人,且莫说做梦,她便是睡觉都难,失眠症会成绝症了。
      “我信。”朝云道。
      阿珩挑眉。“哦,你竟如此轻信于我?不怕我对你阳奉阴违?与载藕断丝连?”
      朝云亦看着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大人翁离世前与我说过你的事。”
      在公子旦的描述里,阿珩虽身有残疾,性格亦乖张,却从不是寻常女子。
      公子旦一生中最庆幸的事便是当年为了让清神医走得安心而为两个孩子定了亲,那一年,北荒遭遇百年不遇的雪灾,胡、羯、戎三族倾举族之力联合出兵攻破了落雁关。齐国北部,黑水至郢水,十座城池化为红莲地狱。公子旦的家眷与之失散,两个成年的儿子亦战死,原以为将绝嗣,却不曾想,两年后,被他以为已经死了的阿珩与齐载活着从北荒回来了。
      若无阿珩的照料,齐载活不下来。
      阿珩虽残虽幼,却是清神医之女,年纪轻轻已然在医道小有成就,对于医者,不论是哪个游牧民族都不会随便杀了,草原上最是缺医。
      回来后已经恢复了行动能力的阿珩选择向公子旦辞行,去了断云雪山寻找传说中的医魔苍凛。
      朝云还记得自己当时问:“您是希望我知难而退?”
      若是如此,朝云很想讥笑,她会不如一介奴子?不,区区奴子,连放在一起提一下都是对她的折辱。
      公子旦摇头:“我只是想告诉你,阿珩定会退婚,而退婚后虽会与载保持联系,却会半丝男女之情,你介时莫要寻她的麻烦,为她,也为你好。”
      公子旦不认为朝云是阿珩的对手,诚然,二人的地位天差地别,可公子旦始终记得清离世时对女儿的牵挂。并非怕女儿被人欺负,而是清觉得,自己的女儿只要有一丝活下去的欲望,谁也无法取走她的性命,因此他所担心的是阿珩是否会成为为祸世间的祸害。
      公子旦虽不知为何,但多年老友,他看得出,清对阿珩遗臭万年的信心极足,在阿珩保证了不会用医术胡来后仍坚持为阿珩量身定制了医者三戒。
      虽不知那对父女为何出现在齐国北境时那般落魄,但在阿珩立誓时,公子旦似乎有点理解清的忧虑了。
      阿珩立誓时,字字句句铿锵有力,满腔诚挚。
      公子旦想,他一定会觉得清死时脑子犯糊涂了,竟如此残忍苛刻的疑心一个垂髫稚童。
      可惜他不经意间留意到了稚童一手三指竖起对天立誓,另一手却背于身后,手指交叉指地。
      一个人是否危险,看得从来都不是出身,而是其隐匿在骨髓最深处的性格。
      朝云确有手段,若循着这个时代的游戏规则来,阿珩绝不是她的对手,确切说,阿珩在这方面谁的对手也不是。然阿珩有一个优点,她从不遵守游戏规则,怎么痛快怎么来。
      无招胜有招,阿珩深谙此中三昧。
      也是在那一日,朝云觉得,阿珩命真好,有这样一位真正关心爱护她的长辈。
      灵前退婚打消了朝云大半的疑心,而仅剩的一丝疑心也在见到真人时如春日暖阳下的积雪一般消融了。
      此女子,绝不会回头。
      既已退婚,必不会自甘下贱为婢妾。
      而听朝云提起公子旦,阿珩微怔,默然无言。
      刎颈之交源于捭阖时代,亦是捭阖时代的华族文明中有着极深的符号。
      君既亡,吾随之。
      这不是传说,捭阖时代却有人在刎颈之交被害后为义而从容赴死。
      也因此,十年前在北境与公子旦重逢时,清对女儿说:“此乃为父刎颈之交,你日后待他要如待我一般。”
      阿珩人品虽混账,但孝顺这方面却是不错,至少不会明着违背。因此,初时阿珩对公子旦,心里如何想不得而知,但态度却始终恭敬。
      渡过一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难熬日子后,阿珩的察言观色已然炼出来了,不炼出来,命早没了。
      若没有后来的事,阿珩与公子旦的关系应也就那样,然清终究熬尽了心血,临终托孤给公子旦。
      阿珩虽是面子工程,公子旦却不是,极认真的照顾阿珩,如待亲生骨肉,两人这才亲近起来。
      尽管明白对方待自己是因为清,但阿珩并不介意这一点,只要没有恶意就行,阿珩对此要求很低。而之后公子旦待她,确实真心。
      “何事?”阿珩问朝云。
      无事不登三宝殿,若不是来对付情敌的,那就是有别的事了,阿珩琢磨了下,琢磨不到。她三年不曾踏足条邑,条邑如今的情况,着实不了解,也就无从分析。
      “我请你去救一个人。”朝云道,她今日来此,一是为情敌,不过这个目的在见到真人的那一刻就没必要了;二是请医者,如果阿珩有真材实料的话。
      “先说是何毛病,非疑难杂症我可没兴趣。”阿珩懒洋洋道。
      好困,偏偏睡不着,想做研究提提神,这客栈里也不敢随便玩,一个不留神,整个客栈的人都可能被她给弄死。
      瞅着阿珩的模样,朝云略气不顺,倨傲的医者并非没见过,然阿珩这样的,少见。
      虽然,阿珩确实有些本事,苏神医之名早已深入牧云原的每寸土壤与血脉。
      思及此,朝云终是把气给理顺了。“丹毒。”
      阿珩闻言略微错愕,这是哪家贵族子弟磕丹磕出问题来了?
      凡药带三分毒,丹药亦然。
      没事别乱吃药,丹药也是。
      阿珩学过炼丹,与苍凛相识的第一年,她是苍凛的药人,被喂了整整一年五花八门的毒.药,她对毒.药的高深造诣便是那时打下的基础,搁谁拿毒.药当饭吃,且一天两顿加宵夜绝无重复,都会对毒.药出神入化。
      第二年,没被苍凛玩死的她终于得以拜苍凛为师,苍凛这才想尽法子救人。没病尚且不能吃良药,何况苍凛那花样百出的毒.药,熬过药人的那一年后,阿珩的身体简直就是个筛子,千疮百孔。阿珩一直都很佩服自己,这都未死,真是命硬。自然,这与苍凛医术卓绝也有一定关系,没苍凛的医术,她命再硬也没用。
      阿珩的炼丹术基础便是在第二年打下的,那一年,苍凛手把手的教她炼丹,炼出来的丹药给她当饭吃,吃了一年,身体这才堪堪养正常了。
      虽然苍凛心狠手辣,不拿弟子的命当命,时不时拿弟子试药,但有一点却是无可指摘的,苍凛是真的见多识广,学识渊博。
      丹毒这种东西,苍凛为阿珩讲解过。
      丹毒严格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专门炼制的毒,另一种则是乱磕丹磕出来的毛病。
      苍凛对后者了解不深,他炼丹绝不可能炼出有问题的丹药来,反倒是前者,他门清,阿珩在第一年就没少吃他炼制的丹毒。
      虽然苍凛不曾深入研究,清却研究过,得出一个结论:丹药这玩意,吃不得。
      炼丹时加入了大量的丹砂、铅汞等物,清每一样皆取了一些喂兔子,日积月累,兔子全死了。
      死因?主要为内脏衰竭。
      拿有毒的东西炼丹,吃不出问题来,除非太阳自西边升起。
      阿珩将两者的研究加以比对,得出一个结论:丹砂、铅汞等物,喂死人的话,却能保存尸体,然生死是一道界限,死者能用的东西,生者不一定能用。且,死人尸体不腐不朽,并非尸解成仙,实为可防腐的金属吃多了以至尸体防腐。
      不过,丹砂铅汞等物,寻常人用不起,有能力磕丹养生寻求长生的都是贵族。
      会是谁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章情敌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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