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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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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房间里,音乐声震耳欲聋,房间里的人或是霸着话筒唱歌、或是跟着音乐跳舞、又或是围着桌子玩游戏,一个个嗨得不行。
正在这时,房间里闪动着的光束突然暗了下来,插着蜡烛的蛋糕被被推进来。蛋糕有两层,做得十分精美,上面一层堆叠的花瓣间写着“生日快乐”几个大字。
电子显示屏前也随之亮起一束光,穿着时髦的年轻男人拿着话筒说道:“谢谢大家今天来到这里参加我的生日……”蛋糕被推倒他面前时,他的声音突然一扬,“今天晚上,大家尽情的嗨!咱们不醉不归!”
“喔——”
掌声雷动,大家叫了起来,又齐声说:“许愿!许愿!许愿!”
灯光熄灭,只有蜡烛的光亮着。
沈桥双手交握抵在唇边,闭着眼睛许愿,周围的人纷纷掏出手机拍照。许愿之后,沈桥抬头,笑着说:“我们大家一起拍一张吧!”
大家都笑着说“好”,沈桥将手机交给他的经纪人徐鑫,一群人站到一边,挨得紧紧的,徐鑫则退到墙边,确定所有人都入了摄像头才按下拍摄键,而后又连着拍了好几张,说道:“好了。”将手机交给沈桥。
沈桥接过照片,大家凑上去看了下,都觉得拍得还行,于是沈桥只是打开美图的软件,加了柔光调了下色调,便上传到了微博。
【沈桥V:祝我生日快乐![合照]】
微博发出去,在场的好友都转发了,另外还有没能到场的朋友跟着转发,没一会儿评论就过万了。
沈桥是正当红的小鲜肉,虽然出道不到两年,但他的第一个角色就是男主角,并且那部剧是当年最火的一部剧,捧红了一票演员,沈桥作为男主角,可以说是一夜成名,广告代言接到手软,片约更是不断。
因此,这次他生日,娱乐圈里当红的明星来了大半,照片一发出去,#沈桥生日#的话题便成为了微博头条。
房间里的音乐吵得人发晕,平日里端庄优雅的人都剥掉了伪装,肆无忌惮的大笑或尖叫着。
“哇!我赢了!”妆容精致的女人大笑起来,指着面前的酒说,“喝!”
坐在她旁边的男人脸色苍白,眼神有些迷离,似乎已经醉了,在别人的起哄中拿起面前的酒杯,那是一杯深水炸弹。以他的酒量,这杯酒下肚,人基本上就得趴下了。
他又是一口干,大家看到顿时叫了起来:“噢~一口闷!厉害!”
喝完酒,他将酒杯倒过来,还没说话,整个人就趴到在台子上,众人大叫起来,又继续玩下去。
“呕——”
深夜十一点多,平日里车水马龙的路上空荡荡的,暖色的灯光在淡淡的雾气中显得有些朦胧,让夜景看起来更加冷清。
在灯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里,穿着黑色夹克的青年正抱着垃圾桶吐着,离她不远处站着一个年轻女人,手上拿着一瓶水,递到他手上:“怎么样了?还难受吗?”
青年抬头,眯着眼睛接过她手里的水,一口气灌下去大半瓶,摇摇头,角色脑袋更晕了,便停下来,声音含糊:“还好……”
“那我去开车,你坐在这儿等一下啊!”张文文犹豫了下,又说,“最好别让人看到你了。”
要是大半夜的被人拍到醉酒的照片,总归不太好。
林森靠着树,微微点头。
或许是这座城市的灯光太亮,衬得天空黯淡无光,看着看着,林森想不起来上一次看到繁星满布的星空是在什么时候。
他这么想着,一阵刺眼的光照射过来,让他忍不住用手去遮挡眼睛。
放下手才发现是保姆车,挣扎着坐起来,摇摇晃晃地走过去,打开车门,正准备上车,却在不经意抬头时看到另一条车道行驶的轿车里的人影。
那人靠着车窗坐着,因此尽管路灯昏暗,林森还是看到了那人英俊而稍嫌冷漠的眉眼,那样熟悉,林森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拉开车门,林森爬进保姆车里,躺下来,眯着眼睛思索着。
嘉禾花园是前几年开发的小区,尽管在三环外,但自开盘以来,房价节节攀升,从未下跌过。林森是在嘉禾花园刚建的时候在这里买的房,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但当时只是首付也花光了林森的全部积蓄,到如今房贷还没还清。
林森这几年混得不大如意,虽然相较于朝九晚五的白领阶层来说,他赚得不少了,但赚得多开销也大,这些年来他其实也没能存下多少积蓄。但买房这事林森并不后悔,这里毕竟是京城,寸土寸金,尽管房子是三环外的,房贷还没还清,但跟别人说起来,他也能被夸一句年轻有为了不是?
车子驶入小区,停在林森家楼下,张文文下车绕到另一边开门,身子探入车里,凑到林森耳边说:“林哥,到家了。”
林森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张文文正准备再喊,却看见林森猛地睁开眼睛,声音中满是惊愕:“是他!”
“谁啊?”张文文一头雾水。
林森又摇头,口中喃喃道:“不可能……”
“林哥?”张文文十分忧心林森是不是中邪了,小心翼翼地又喊了一声,低声问道,“林哥,你没事吧?”
林森转头,看了眼张文文,眸色幽深:“没事。”
林森的酒量其实很好,但今晚喝得实在太多,到最后不得不装醉脱身。虽是装醉,但他确实喝了不少酒,人有七八分醉了,不然也不会不顾形象扒着垃圾桶就吐。
这会儿上楼的时候,他还觉得浑身发软,幸好张文文力气大,才能撑着将他送回家。
将林森扔进沙发里,张文文看着都觉得心酸,不是为林森,而是为了自己。想当年她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娇女,自从入行成了林森的助理,就向女汉子的道路奔跑一发不可收拾了。
尽管作为一个男人,林森有时候会尽量照顾张文文,但他毕竟忙,不可能将张文文的事情都做了。而张文文作为员工,也不可能总是让老板帮忙拿东西,久而久之,张文文成了女金刚,在林森喝醉的时候,也能将他送回家。
林森浑身发软,也没劲去洗澡,张文文也不可能动手帮他,留了张便利贴关了灯便离开了。
林森醒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挣扎着坐起来,缓了半响,晃晃悠悠爬起来,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灌下大半,靠着料理台微微喘着气。
他昨晚喝得有些断片,想不起来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虽然知道估计是张文文送他回来的,但记忆缺失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于是静静地回想着,只是想了好一会儿,脑袋里仍是一团乱麻。
昨晚的记忆还没回笼,手机响了起来,林森不得不放弃回忆,出了厨房,走到沙发边上,却没看到手机,于是循着声音去找,最终趴在地上伸手在沙发底下摸了半天,才摸到手机。
电话已经挂断了,林森打开通讯记录,是张文文的电话。
回拨过去,林森还没说话,便听张文文问:“林哥!你醒啦!”
“嗯,什么事?”林森跪坐在地板上问。
“没什么大事,就是跟你说一声下午两点有你的戏份,我怕你睡过头忘了,给你打个电话说一声,”张文文笑着说道。
“好,我知道了。”
“那我十二点钟过来接你?”张文文又问,“你吃饭了吗?要不要帮你叫外卖,或者我待会带过来给你?”
林森想了下,说:“我想吃热干面。”
“林哥……”张文文有点为难,热干面是江城特产,京城不是没有,但卖的少,味道正宗的更是几乎没有,更何况热干面热量高,林森的减肥事业从未停止,现在饱了口舌之欲,后面又得后悔得打滚,要是方路知道,又该骂她了。
想吃的吃不到,林森便有些兴致缺缺:“那算了,你看着买吧。”
最终张文文给林森带了份全素的汤面,惨白的面条上面飘着几根生菜,清汤寡水的,看着都让人倒了胃口。
林森哀怨地看了张文文一眼,张文文打了个哆嗦,好歹林森没说话,闷头吃面。
不大的碗,面也就一半,就这林森也没能吃完,吃了一半,实在吃不下去,可肚子空空的难受得很,心情更糟,将碗推到一边,起身回房。
这套房子面积不大,除去公摊也就一百多一点,但林森一个人住也差不多了。
两个房间,一间做卧室,一间做书房兼影音房,他买了全套的设备,窗帘一拉就是家庭影院,播放效果并不比电影院差多少。
林森的卧室空间很大,里面隔了间衣帽间,尽管相对于艺人来说林森的衣服其实不多,但还是将整个衣帽间塞得满满当当的。这些衣服大多数都是他为了工作置办的,生活中经常穿的其实并不多。
林森挑了件白色针织衫配黑色休闲裤,脚上则是一双黑色的休闲皮鞋。
换好衣服,他正准备出去,想了想又拿了件外套,并没有穿,只是搭在手上。
正是换季的时候,白天温度虽然不低,一件长袖足以,但日夜温差大,夜风里总是带着刻骨的凉意。林森这几天鼻子有些堵,他的戏虽然排在下午,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变故,还是得带一件衣服御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