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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卷 鹧鸪天(二上) 世人无长情 ...

  •   世人无长情,亦无专情,说通俗点就是正常的人一辈子会爱上很多人,那些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都不正常,当然那些一辈子一个人也不爱的都出了家,就不能计算在内了。这个道理是父皇教导我的。当然他并不是亲口告诫我,完全是我从他那三百多房妻妾里自己总结出来的。
      但我和父皇有不一样的观点。于我而言,感情是棵万年青,只为一个人四季常绿,不管他知道还是不知道,甚至不管他活着还是死去。我秉持这样的信仰喜欢李湛,一直喜欢到十八岁。
      十八岁这年的盛夏,大明宫迎来了李湛即位两年来最大的一件事:回纥王夙沙穆入朝觐见。
      李湛即位两年,朝中并未像想象中发生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很多人觉得他无作为,虽然称不上昏聩无能,但也称不上是个好皇帝。这样说的人就有些太强人所难了,拉住一辆滚下山的马车往往比驾着马车上山要难得多,李湛从父皇手中接过这么一个烂摊子,短短两年能遏制住形势进一步下滑已经实属不易。
      大唐自安史之乱后早已变成一只纸老虎,空有繁华假象,实际危机四伏。最大的危机来自于西方,戈壁上的游牧民族,回纥。
      李湛登基之后一直派使节前往协商,直到第三年,终于促成这一次回纥王与大唐签署一纸契约书。
      而要说这件事,还要从我那“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老祖宗李隆基说起。唐史记载,当年玄宗专宠杨妃,点燃了安史之乱的导火索,皇族被迫迁往蜀中,杨妃路中命丧马嵬坡。这大概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当时玄宗沉浸在失去爱妃的痛苦之中不能自已,朝政已全权落在了儿子肃宗皇帝手中。肃宗想出来一个对付安禄山史思明的好法子,那就是——联合外族。虽然堂堂皇帝勾结外族来平叛自己的民族,听起来有点荒唐,但在当时却收到了非常理想的效果。
      不出几个月,在回纥的大力协助下,史朝义于温泉栅兵败自杀,安史之乱宣告终结,皇族终于重返长安。但朝廷为搬回纥这个最强大的草原部落作救兵,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大的,那就是回纥可以任意进出我大唐边境,且欠下了回纥一个天文数字的债。“克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子女皆归回纥。”
      从那之后,边境骚乱不断,朝廷也不得不抽干了国库分期还债。而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大唐的百姓。当时为了还债,朝廷几乎把百姓榨干,弄得民不聊生,易子而食。
      湛儿如今促成这项新的协议,以雁门关为界,两国互不相扰,西方边境至少几十年不会再有边境之争。他用短短两年实现了几代帝王终其一生也没实现的愿望,我想,他将来一定会成长为一个万人拥戴的帝王。
      ……
      “终于画好了,阿央你看,这一次可还拿得出手?”
      听到我唤她,阿央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手往裙子上蹭了蹭就跑过来。我仔细观察她的表情,捕捉每一寸细微的变化,用她看到我的作品时的一系列表情变化来判断这幅画是否成功。
      我这么做也实属被逼无奈,就像皇帝每天看到的各地呈上来的奏章都是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实际上已经东边旱灾南边水灾西边蝗灾北边瘟疫饿殍遍野了。作为贵族阶层,实在很难听到人们的真实心声。
      阿央的规律是,首先疑惑地瞪大眼睛揣测我画的是个什么东西,然后在心底偷偷鄙视我画的实在不怎么样,然后脸上装出一副看到传世佳作的兴奋表情说:“这幅画好有意思!”
      这就足够证明了师父当年对我作出“没有绘画天赋”的评价是多么有先见之明,因为如果真的是一幅传世佳作,人们一定会惊叹的称赞“好有意境”,而绝不是“好有意思”。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果然阿央一见,神情一如既往的由疑惑变为鄙视又变为惊讶,张口道:“好有意思的两只野鸭子啊!”
      我歪着嘴尴尬的干笑了两声,心想这不是鸭子,是鹧鸪鸟啊……
      我拄着脑袋揉太阳穴,半个月前我就开始练习,想画一幅鹧鸪双飞图赶在七夕节送给湛儿,可今日已经是七夕,我还是没能画出满意的鹧鸪来。心里一阵不知所措的郁闷,搓了搓脸想让自己精神一下,结果手上的墨涂了满脸。
      阿央咯咯笑了两声,问:“公主是想把这幅画送给陛下?”
      我望向她,非常难过的点点头。
      “没关系,就算公主今天画好了,皇上恐怕也没时间看呢。”
      我疑惑:“为什么?”
      阿央走得近些,递过一张红色的请帖,笑着说:“今晚是一年一度的七夕家宴啊。前些日子来访的回纥王明天要返程了,陛下要趁着家宴的机会为他们送行。公主难道忘了么?”
      我点头承认:“忘了。”
      抬头看向窗外的天,一卷残阳和漫天紫罗衫似得晚霞,都在七月的和风里发出暖洋洋的色调。天色不早了,看样子家宴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满身都是墨水,于是尖叫着去更衣梳妆。
      七夕家宴是一年中最盛大的家庭聚会之一,当年父皇还在的时候,不管女儿儿子嫁到了哪里都要召回来一聚。前两年一个妹妹嫁到了粤地,偷偷跟我抱怨说她每年三月份就要准备出发,十月份才能回去,一耽误就是半年,连孩子都没办法好好生一个。对此我深表同情,然后坚定了我将来就算不能嫁给湛儿,也一定不能到山旮旯里去和亲。
      黯淡的天幕下,鹊桥宫灯火璀璨,烛台用的是西域贡奉的象牙,杯盏用的是岭南开采的彩玉。鹊桥宫前的许愿池有千盏莲花灯,浩淼灯火宛如深夜星空,中央建起一座舞台,用拱桥与岸上的鹊桥宫遥相辉映。
      湛儿尚未纳妃立后,所以身为长公主的我得以和皇太后分坐在湛儿左右。
      举杯把盏,宴席之上说的尽是些冠冕堂皇的客套话。舞榭中的舞姬都是万里挑一的美人们,跳着缠绵悱恻的舞蹈,宴席上也尽是值万钱的玉盘珍羞,但皇族常年奢靡成风,那些整天泡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的公子哥已经对这些丝毫提不起兴趣,倒是对上座的异族可汗感到非常新鲜。
      这个夙沙穆看起来已经是叔叔辈的人物,一身异族服饰衬得身体格外粗壮,即使是在如此隆重的场合下也丝毫不在意规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举手投足皆透着蛮夷之风。湛儿一身明黄朝服端坐在正位上,执筷的姿势和执笔时一样优雅,余光瞥见回纥王时,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鄙夷神色。
      不过我觉得还好。小时候常听恭怀师父叹息说自己向来崇拜走豪放路线的国画大师,但最终还是走了时下比较流行的工笔细腻画风。想来,穆大叔大概走的应该就是豪放路线。
      “当年穆宗皇帝在世时,曾与我兄弟相称,”借着酒劲,穆大叔开始侃侃而谈:“我与他相约,两族代代和亲,世世交好,却不曾料想竟这么快他就不在了!”
      “不止可汗与父皇情如兄弟,我大唐与贵部子民皆为兄弟。”湛儿轻轻一笑,举起酒杯朝他作了一揖:“这杯酒,我敬可汗与父皇的兄弟情,也敬大唐与回纥的兄弟情。父皇虽已仙逝,但两国情谊不衰。”
      “是啊,这杯酒要喝,一定要喝!”穆大叔端起大碗咕咚咕咚几口下肚。
      满座皆举杯同庆,齐声祝颂两国万世交好。
      夙沙可汗酒喝得快,抹了把嘴笑道:“既然你我兄弟,我倒有个小小的请求。雁门关前连绵戈壁于汉人无用,不如陛下借给我的族人放养马匹?”
      满座顿时鸦雀无声,只有琴师手中的瑶琴,还在配合着舞女的舞步奏出咿咿呀呀的调子。在两国签订协议时就一直对雁门关一带争论不休,最终借着我大唐国威让回纥做出了让步,没想到回纥王依旧不死心,还在觊觎这片土地。
      湛儿一杯酒刚刚喝到一半,听闻此言,举着酒杯的手在空中顿了顿,宽大的袖口遮挡着他的脸颊,看不出是什么神情,待将酒杯轻轻放下时,他的唇角又恢复了一弯庄严的微笑。
      “可汗所言,我也正有此意。正巧贵部塔歌尔地区土壤肥沃,不借给我大唐子民耕种作物实属可惜,不如雁门关归你,你把塔歌尔划给我大唐可好?”一席话从头到尾,脸上始终挂着高贵的微笑。
      谁也不傻,都知道雁门关是大唐最西边的边塞,而塔歌尔却是他回纥的王都,两者孰轻孰重自不必多言。穆大叔猛地抓自己胸前的裘衣,像是气的不能言语,而湛儿却始终望着他吟吟笑着。
      半晌,穆大叔吐出一口气叹道:“阿郎何时变得如此心机,前几年见你,还爬到我膝头喊我叔父呢!”
      湛儿轻笑。“叔父您忘了,您现在该敬称阿郎为‘陛下’了。”他端起方才那杯喝到一半的酒,独自饮尽了。
      穆大叔却无心再饮酒,整张脸都被羞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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