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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玫瑰,清涵,童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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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玫瑰出生于书香世家,父亲叶仲恩在某大学任教,是著名的东方文学教授,也是颇富盛名的书画家;母亲苏钟毓则是典型的东方传统女性,温婉端庄、知书达礼,更是弹得一手好古筝。玫瑰出生前,她在一家培训学校教音乐,后来便辞去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叶家虽非政要,亦非巨贾,却也是如城有名的人家。
玫瑰能让人羡慕的也仅仅只是这个光鲜富裕的家庭。叶仲恩虽然是学术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但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传统思想是如此的根深蒂固,知识并没有能改变他重男轻女的思想。对于玫瑰的出生,叶父毫不掩饰他的失望,甚至连名字也懒得去想,顺手一指床头柜上精致的青瓷花瓶里已经枯萎泰半的玫瑰花,道:“就叫玫瑰吧,叶玫瑰。”尽管苏钟毓觉得这个名字流于世俗,但深爱丈夫的她,也仅仅是迟疑了数秒,便含笑点头道:“也好,大俗的极至便是大雅,希望宝贝以后能像玫瑰一样绽放出光彩,高雅美丽。”
玫瑰刚刚蹒跚学步,苏钟毓再次怀孕。在叶仲恩用沉默送走了一拨又一拨计生办的工作人员、缴纳了一大笔罚款后,终于迎来了又一个新生命,他们的儿子叶清涵。
日渐长大的玫瑰的确如叶母希望的那样高雅,却没有能承袭叶母清丽脱俗的相貌,更没遗传到父母的高智商。不仅长相平平,学习也只是个中游的角色。相反,清涵继承了父母所有的优良基因,不但越长越俊秀,学习也是出类拔翠,渐渐成为了方圆几百里内所有孩子的楷模。在如城,你常常可以看到家长拎着小孩的耳朵吼道:“你要是有叶家那小子一半的好,我就谢天谢地了!”当然,也有你听不到的私房话:“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看看叶教授的女儿也就那样……”
玫瑰是在与弟弟清涵的比较中长大的。不是她自己要去比,而是所有人都喜欢把他们摆在一块儿作比较。叶父是一个例外,在他的眼里,女儿同儿子是没有可比性的。女儿只要长得漂亮,性情温和,举止优雅,日后能找个好婆家,这一生也就圆满了。因此,他除了对玫瑰的平凡长相稍有微词外,倒也没有更多的不满。玫瑰虽不伶俐,却也温和有礼,大多数时候都在沉默中度过,如隐形人一般没有存在感。当然,即使她卖力的表现,也不会赚到父亲更多的目光,叶仲恩一心都扑在了儿子的栽培上。
苏钟毓同样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通常她只是全力配合丈夫的决定。对于儿女的教育,她相信满腹经纶的丈夫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由于钟点工梅姨包揽了大多数家务,她每天要做的事就是替丈夫收拾书房——叶仲恩严禁外人进他的书房,监督儿子的功课和女儿的礼仪。没事的时候,她总是安静地坐在花园里的竹椅上看书,如果不是偶尔弹一弹古筝,人们很难想到这座漂亮的房子里还有一位女主人。
在叶仲恩的眼里,玫瑰的存在只是家里多了一双筷子而已。在玫瑰眼里,父母是养育她人的,家是她的栖身之地——仅此而已。他们对于彼此都默契地保持着冷淡的礼节,这曾让苏钟毓很闹心,想方设法地让这对父女亲近些,却总是无功而返,渐渐地也就随他们去了。
叶仲恩的教育方式很独特,他坚守“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古训,最常用的处罚方式是罚跪。只要是他认为你做错了事,不需要解释,首先是去跪一小时,然后自己说错在哪儿,说对了,这事就算过去了;说错了,继续跪一小时,然后再说。家里常常被罚跪的,不是玫瑰,而是叶清涵。
叶清涵是这个家的异数。
要知道一个孩子的天赋与成绩与他的乖巧听话并不成正比。叶玫瑰与叶清涵就是最好的例证。叶清涵总是喜欢反其道而行。他喜欢在父亲撰稿的时候练钢琴,在别人还没起床的时候大声念英语,在要开饭的时候出去踢足球,诸如此类让叶仲恩头痛恼火的事情不胜枚举。
叶清涵也是玫瑰的异数。
玫瑰天性冷漠,即使家门口的孩子成群嬉闹地跟着后面唱“玫瑰,玫瑰,我爱你……”,她也能面无表情地走她的路,连一个白眼都吝啬给予。但她偏偏无法对这个弟弟无动于衷。
玫瑰对叶清涵是爱恨交织的,这种感情往往是最强烈的。单纯的爱或单纯的恨虽然浓烈,却只让人或喜或痛一阵子,而爱恨交织却可以让人刻骨铭心一辈子。
玫瑰从心里厌恶清涵。虽然他只比她小了两年,却处处胜过她,在家里,他才是父母眼中的宝,而她并不比院子里的草更吸引人的目光。只有在拿来和叶清涵做比较时,大家才会想起叶家还有那么一个女儿。但是,玫瑰又无法做到真正地恨他。“如果我能做到单纯的恨就好了。”玫瑰时常这么想。
叶清涵对待姐姐的态度很匪夷所思。他从来不主动与玫瑰交谈;不给她玩具玩,也从来不抢她的东西;不问她功课,也从来不教她功课;在父亲大声斥责她的时候,他就冷笑着站在一旁,不劝说亦不火上浇油;梅姨有事请假的时候,总是玫瑰收拾家务,但总被莫名其妙地解决了一半,想当然不可能是叶父叶母做的。在玫瑰受人欺负的时候,叶清涵只是用冰冷的视线扫过对方,便能有效制止,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但敏感的玫瑰却在第一次就发现了他故意放慢了脚步,是在等着自己跟上。
除去故意拂叶父的意思,制造一点动静外,叶清涵也是个相当淡漠的人,与玫瑰的冷漠大相径庭,只是那么冷静地旁观一切,并默不作声地做一些事却总是不承认也不否认。完全没有同龄孩子该有的朝气和奇怪的表现。这一点让他成为这一带有名的孩子王,不用任何语言或行为就可以轻易获得孩子们的认可,乖乖地听他的话。“小小年纪就很有其父不怒而威的风范呢!”梅姨总是这样感慨。
这让玫瑰更加厌恶他。她直觉地认为这个弟弟并不喜欢自己,而那些不经意间的帮助,只是对自己的怜悯。他一定觉得自己很软弱、很无用。于是,她总是做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假装不知道。她很想真的忽略这个弟弟,却有些无奈地发现,这并不比他获得父亲的赞赏更容易。
叶清涵似乎很以挑战父亲的权威为乐,往往轻飘飘的三言两语就激得父亲大动肝火,罚跪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叶清涵罚跪的时候,玫瑰总是心神不宁。当然不会是心疼,却总是有一根看不见的丝线扯着她的心房的一角,让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在思考了整整三天之后,她放弃了追究这种无意义的问题。她发觉只要能看到叶清涵,她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就会消失。于是,每当叶清涵面壁罚跪的时候,她便搬张小椅子坐在不太显眼但又能够看到他的地方假装读书。叶清涵当然也知道姐姐躲在某个角落里注视着她。但他们从来不提及这个话题,当然,他们每天的交谈时间只够彼此打招呼的。
清涵往往会在父母亲回房后,仿佛自言自语地抱怨:“好饿。”声音不高不低,却足够让玫瑰听个清晰。玫瑰便会不声不响地去给他弄点饭菜。然后,用一种探究的眼光奇怪地盯着叶清涵优雅地把东西吃得一干二净。玫瑰常常思考:弟弟的味蕾会不会不正常。天知道她每次到底倒了多少酱油或辣椒酱或是胡椒粉进去,但看他的反应似乎那就是香喷喷的饭菜,美味可口。
她就是不想让叶清涵太好过,这种心态很值得研究。这是一种在厌恶与忍不住关心两种极端矛盾的情绪挤压下滋生的近乎变态的疯狂趣味。就如同她平时总是悄悄在他的拖鞋里放上一只死蟑螂或是往他枕头里头塞□□糖一样,总是让她小小地兴奋一阵子。只是叶清涵的反应却总是让她大失所望,当然,也给她减少了无数麻烦。
这种奇怪的生活模式持续到玫瑰16岁时,结束了。
如城的九月,依然很热。看着头顶耀眼的太阳,玫瑰觉得自己就像飞出笼子的鸟,一种从未体味过的新鲜和兴奋感融和了一点点不安在小小的心底膨胀。她就要远离这座古老的小城,去北方一所寄宿制女校读书了。
没有人为她送行,只是一个人提着轻便的行囊,登上了北上的列车。就在火车即将起程的时候,她听到了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玫瑰,玫瑰……”她看到叶清涵远远地跑来,白晳的皮肤由于剧烈奔跑而变得红扑扑的,上面沁满了细密的汗珠,白色的衬衫湿透了一大片,紧紧贴在身上,他停在她的窗前,气喘吁吁地凝望着她。
叶清涵从来不叫她姐姐。
玫瑰打开车窗,伸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一包东西——是用浅蓝色棉布包着的,有些诧异地望向他。他咧开嘴笑了,他的笑容很漂亮,比迪卡布里奥还好看——这点玫瑰坚信不疑,因为是学校里的女生们一致认为的。他冲玫瑰挥了挥手,嘴唇动了动,似乎在说话。但玫瑰没有听清楚,列车启动了,巨大的声响盖住了叶清涵清朗的声音。
玫瑰盯着越来越小的身影,直到完全消失在视野中。她打开蓝布包,里面有一只胖乎乎的白瓷小猪储蓄罐,沉甸甸的,摇一摇没什么声音,显然是塞满了;一本粉色软皮日记本,扉页上画着一只可爱的笑眯了眼的小猪和一头同样有着一双月牙儿般的眼睛的小牛,天空上悬挂的不是火红的太阳,而是一朵火红的玫瑰。此外,还有两瓶橙味□□糖。
玫瑰眼睛湿湿的,却忍不住地笑。